第243章第十三次相親159
歐洲中世紀騎士小說裏勇鬥惡龍的騎士是為了公平與正義嗎?
顯然,不是。他們是為了得到公主,以及救公主所能帶來的豐厚回報。
說明了,這些騎士不是俠客,不過是精致利己主義者。
m君不是故意貶低西方人。
在這一點上,東西方的差別不大,或者說全世界的人區別都不大。
中國古代有一則小女孩殺巨蛇的故事,說是一個叫李寄的女孩,帶著一條獵犬,用兩把長劍,殺死為禍一方的大蛇。
如果,那條蛇不要地方上定時貢獻小女孩為犧牲,或者直白地說,不會吃到李寄頭上。
那麽,她大概不會冒著生命危險,為別人除去這條形似妖魔的蛇。
事實上,其他人的選擇,不會與她有太多不同。就好像武鬆確實是個頂天立地的漢子,但是若不是酒醉後誤打誤撞,應該不會冒著性命危險去打虎。
國內,總有些人迷信東方鄰國的人素質很好,甚至普遍都是道德高尚的人。
這就實在是咄咄怪事了。
自古以來,道德高尚者有熱衷於覬覦鄰居的土地房產的嗎?
真正的高尚者應是有著讓他三尺又何妨這般宰相胸懷的大丈夫。
當然,在某些公德方麵,國人表現的確實不佳,甚至令人汗顏。
諸如:在大馬路上抽煙;在地鐵裏大聲打電話;在公共場所肆無忌憚地咆哮等等。
相對於那些在公共場合謹小慎微,生怕給他人帶來不便的異國人比,的確是粗魯不文。
但是,這不是人種差異造成的,更不是文化差異造就的。
他親眼見過,一個所謂的大都會居民,在大街上像個從公元前剛穿越來大都市的野蠻人一樣,趁人不注意,就往大馬路上吐痰,並且在地鐵上打電話,能像土生土長的本地人一樣,用一口流利的半方言版普通話使勁嚷嚷十來站地。
m君曾好奇地問這人道:你在你們那邊,也這樣嗎?
那人道:不會啊。我剛來這邊的時候也不這樣。
是這個人變了嗎?
實際上不是。人還是那個人,並沒有比他在故地多生出一絲權威。
隻不過社會環境不是其原生的樣子,隨心所欲枉顧他人感受的人多起來,於是乎,這人也就從生怕給別人帶來麻煩,恨不能見誰都一口一個對不起的小媳婦心態裏,猛然間生出愛咋咋地的強梁心態。
這就是環境對人潛移默化的力量,很輕易地就能把一個人塑造成截然不同的樣子。
變化之大,甚至讓其本人都覺得難以置信。就好比,秦末戰爭中,項羽率領的楚軍最愛屠城。與其同出一源的劉邦的楚軍就很少這麽幹。
事實上,兩隻軍隊的士兵主力,以及決策層人士,大都是楚人。
難道是愛殺人的楚人都投奔項羽,不喜歡殺人的都去效忠劉邦嗎?
這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為什麽同樣是楚人,在項羽的部隊裏,就是嗜殺如命的屠夫,在劉邦軍中就是遵守約法三章的戰士呢?
不是人在變,而是大環境不同。
人與其他哺乳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那些野獸,諸如:虎豹豺狼都是凶性不改的猛獸。哪怕被馬戲團馴服多年,都難壓製其吃人的欲望。
而牛馬羊等牲畜,就算凶性大發,也少有張嘴吃人的。有人見過羊吃小雞,驢吃小貓的,卻沒人見過它們生吞活剝人的。
人與這些動物不同,會在不同的情境下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果角色的社會地位相差懸殊,那麽這個人前後看起來就不像同一個人。
比如:
縱橫家蘇秦的親戚們。
在蘇秦落破時,他們地位比對方高,經濟條件比對方優渥,是一副張牙舞爪,恨不能讓其客死他鄉的醜陋嘴臉。
在蘇秦發達時,他們不過是鬥升小民,地位與對方判若雲泥,就換成一副卑躬屈膝的哈巴狗嘴臉。
再比如:
韓信在落破時,是要鑽人褲襠才能活下去的懦夫,發達後就是舉世無雙的國士,威風八麵的大將軍。
當年不敢怒發衝冠與敵同死的恥辱,在吹捧者嘴裏變成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美德。
韓信作為一個現實的人,有變化嗎?
其實,沒有。隻不過是他手握重兵後,需要下跪的人不再是街上的潑皮無賴,而是更有權勢的劉邦。他仍然沒有對敵拔劍,殊死一搏的勇氣。
沒人能否認韓信的才華。但是,也沒人能強行拔高其人格。
其人格的卑劣處,不在於不敢與敵人展開不計生死的搏鬥。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這種勇氣。地痞無賴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於此。
如果有誰嘲笑韓信的胯下之辱。這人就過於刻薄,且文過飾非。
m君甚至可以斷言,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應絕對是落荒而逃。
剩下的百分之十裏,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為被嚇到手腳發軟跑不了。
隻有那百分之二,是真正敢衝上去和歹徒較量的真男人。
所以,韓信最初的選擇不光彩,但也無需苛責。
可是,他功成名就後,在那個權貴誅殺街頭無賴,就像碾死一隻臭蟲的年代裏,竟然沒有報複那個潑皮。
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無恥的地方。
要知道,他生活的年代,是一個人們普遍血性十足的時代,是遍地都是豫讓、專諸、朱亥之類偉丈夫的年代。
在那種時代氛圍下,荊軻作為四大刺客裏唯一任務失敗的那個,所刺殺的要不是秦始皇帝,所作所為簡直就是泯然眾人矣,不值同道中人一曬。
有血性的不隻是刺客們。那些士大夫們個個也都是骨鯁之士,極具人之位人的風骨。
趙國大臣們因為劉邦侮辱趙王,就懷著君受辱,臣該死的心態,不惜冒著全族被殺的風險,不圖大漢江山,就為爭口氣,就敢向大漢皇帝發起自殺式突襲。
齊國田橫兵敗如山倒,逃到海島上棲身,因不願臣服於他人自刎。他麾下的五百壯士知道消息後,以不能保護主公周全為恥辱,竟然一起自殺殉主。
這種年代,受辱是要用血來洗刷的,不是敵人的血,就得是自己的血。
現在看起來,或許大可不必。在很多人眼裏,人的尊嚴早就不如活著有價值。
但,這是當時的普世價值標準。人要麽在受辱後自殺,要麽苟且偷生,尋找洗刷恥辱的機會。
在那個時代,有身受屈辱不圖報複,苟且偷生的人嗎?
(本章完)
歐洲中世紀騎士小說裏勇鬥惡龍的騎士是為了公平與正義嗎?
顯然,不是。他們是為了得到公主,以及救公主所能帶來的豐厚回報。
說明了,這些騎士不是俠客,不過是精致利己主義者。
m君不是故意貶低西方人。
在這一點上,東西方的差別不大,或者說全世界的人區別都不大。
中國古代有一則小女孩殺巨蛇的故事,說是一個叫李寄的女孩,帶著一條獵犬,用兩把長劍,殺死為禍一方的大蛇。
如果,那條蛇不要地方上定時貢獻小女孩為犧牲,或者直白地說,不會吃到李寄頭上。
那麽,她大概不會冒著生命危險,為別人除去這條形似妖魔的蛇。
事實上,其他人的選擇,不會與她有太多不同。就好像武鬆確實是個頂天立地的漢子,但是若不是酒醉後誤打誤撞,應該不會冒著性命危險去打虎。
國內,總有些人迷信東方鄰國的人素質很好,甚至普遍都是道德高尚的人。
這就實在是咄咄怪事了。
自古以來,道德高尚者有熱衷於覬覦鄰居的土地房產的嗎?
真正的高尚者應是有著讓他三尺又何妨這般宰相胸懷的大丈夫。
當然,在某些公德方麵,國人表現的確實不佳,甚至令人汗顏。
諸如:在大馬路上抽煙;在地鐵裏大聲打電話;在公共場所肆無忌憚地咆哮等等。
相對於那些在公共場合謹小慎微,生怕給他人帶來不便的異國人比,的確是粗魯不文。
但是,這不是人種差異造成的,更不是文化差異造就的。
他親眼見過,一個所謂的大都會居民,在大街上像個從公元前剛穿越來大都市的野蠻人一樣,趁人不注意,就往大馬路上吐痰,並且在地鐵上打電話,能像土生土長的本地人一樣,用一口流利的半方言版普通話使勁嚷嚷十來站地。
m君曾好奇地問這人道:你在你們那邊,也這樣嗎?
那人道:不會啊。我剛來這邊的時候也不這樣。
是這個人變了嗎?
實際上不是。人還是那個人,並沒有比他在故地多生出一絲權威。
隻不過社會環境不是其原生的樣子,隨心所欲枉顧他人感受的人多起來,於是乎,這人也就從生怕給別人帶來麻煩,恨不能見誰都一口一個對不起的小媳婦心態裏,猛然間生出愛咋咋地的強梁心態。
這就是環境對人潛移默化的力量,很輕易地就能把一個人塑造成截然不同的樣子。
變化之大,甚至讓其本人都覺得難以置信。就好比,秦末戰爭中,項羽率領的楚軍最愛屠城。與其同出一源的劉邦的楚軍就很少這麽幹。
事實上,兩隻軍隊的士兵主力,以及決策層人士,大都是楚人。
難道是愛殺人的楚人都投奔項羽,不喜歡殺人的都去效忠劉邦嗎?
這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為什麽同樣是楚人,在項羽的部隊裏,就是嗜殺如命的屠夫,在劉邦軍中就是遵守約法三章的戰士呢?
不是人在變,而是大環境不同。
人與其他哺乳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那些野獸,諸如:虎豹豺狼都是凶性不改的猛獸。哪怕被馬戲團馴服多年,都難壓製其吃人的欲望。
而牛馬羊等牲畜,就算凶性大發,也少有張嘴吃人的。有人見過羊吃小雞,驢吃小貓的,卻沒人見過它們生吞活剝人的。
人與這些動物不同,會在不同的情境下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果角色的社會地位相差懸殊,那麽這個人前後看起來就不像同一個人。
比如:
縱橫家蘇秦的親戚們。
在蘇秦落破時,他們地位比對方高,經濟條件比對方優渥,是一副張牙舞爪,恨不能讓其客死他鄉的醜陋嘴臉。
在蘇秦發達時,他們不過是鬥升小民,地位與對方判若雲泥,就換成一副卑躬屈膝的哈巴狗嘴臉。
再比如:
韓信在落破時,是要鑽人褲襠才能活下去的懦夫,發達後就是舉世無雙的國士,威風八麵的大將軍。
當年不敢怒發衝冠與敵同死的恥辱,在吹捧者嘴裏變成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美德。
韓信作為一個現實的人,有變化嗎?
其實,沒有。隻不過是他手握重兵後,需要下跪的人不再是街上的潑皮無賴,而是更有權勢的劉邦。他仍然沒有對敵拔劍,殊死一搏的勇氣。
沒人能否認韓信的才華。但是,也沒人能強行拔高其人格。
其人格的卑劣處,不在於不敢與敵人展開不計生死的搏鬥。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這種勇氣。地痞無賴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於此。
如果有誰嘲笑韓信的胯下之辱。這人就過於刻薄,且文過飾非。
m君甚至可以斷言,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應絕對是落荒而逃。
剩下的百分之十裏,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為被嚇到手腳發軟跑不了。
隻有那百分之二,是真正敢衝上去和歹徒較量的真男人。
所以,韓信最初的選擇不光彩,但也無需苛責。
可是,他功成名就後,在那個權貴誅殺街頭無賴,就像碾死一隻臭蟲的年代裏,竟然沒有報複那個潑皮。
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無恥的地方。
要知道,他生活的年代,是一個人們普遍血性十足的時代,是遍地都是豫讓、專諸、朱亥之類偉丈夫的年代。
在那種時代氛圍下,荊軻作為四大刺客裏唯一任務失敗的那個,所刺殺的要不是秦始皇帝,所作所為簡直就是泯然眾人矣,不值同道中人一曬。
有血性的不隻是刺客們。那些士大夫們個個也都是骨鯁之士,極具人之位人的風骨。
趙國大臣們因為劉邦侮辱趙王,就懷著君受辱,臣該死的心態,不惜冒著全族被殺的風險,不圖大漢江山,就為爭口氣,就敢向大漢皇帝發起自殺式突襲。
齊國田橫兵敗如山倒,逃到海島上棲身,因不願臣服於他人自刎。他麾下的五百壯士知道消息後,以不能保護主公周全為恥辱,竟然一起自殺殉主。
這種年代,受辱是要用血來洗刷的,不是敵人的血,就得是自己的血。
現在看起來,或許大可不必。在很多人眼裏,人的尊嚴早就不如活著有價值。
但,這是當時的普世價值標準。人要麽在受辱後自殺,要麽苟且偷生,尋找洗刷恥辱的機會。
在那個時代,有身受屈辱不圖報複,苟且偷生的人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