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第十三次相親115


    他大概在那裏住了半年多,幾乎每天都看到這隻沙皮。


    通常狗在人們的印象裏都是活潑的。比如:活力過剩的哈士奇。


    而貓都是一副懶洋洋的樣子,不是在樹蔭裏躲太陽;就是趴在牆頭曬太陽;再不就是藏在汽車底下,眯著眼睛偷看陽光下的人和物。


    隻有在烏落兔走時分,人們逐漸睡去,這些夜裏的精靈才在狄安娜女神的感召下活躍起來,迎著變成銀色的陽光,在空曠的大街上大搖大擺的漫步。


    不知道它們的小腦袋裏有沒有國王這個詞。


    如讓m君獨自一人走在灑滿月光的大道上,他不會像某些小女生一樣感到害怕,而會覺得自己眨眼間長高了,比路兩旁的樓要高,簡直可以摸得到天上的星星,就好像自己成了夜間王國的君主。


    那感覺用一個詞來概括,就是爽快。


    有多爽快呢?


    大概就像是在酷熱的夏天,打完羽毛球後,出了一身黏糊糊的汗,衣服和皮膚都黏連在一起,然後及時的衝了個涼水澡,或者仰頭灌下一瓶冰鎮啤酒之後的感覺。


    說到衝涼,在他小時候這個詞和洗澡是兩回事。


    以小時候的標準,洗澡得泡在澡盆或者浴缸裏。衝涼最多算是衝刷了一遍,和洗澡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以他的經驗,踏踏實實在熱水裏泡上半個小時,才算是真正洗了個澡,也才能真的把身上的髒東西全部泡下來。


    這樣一番操作後,就好像蛇蛻皮一樣,把皮膚上附著的髒物處理的幹幹淨淨,整個人身心內外都是清爽的。


    這讓人很自在,也很容易忘記時間,在極度放鬆後會誘發困意。他甚至在自家的浴缸裏睡著過一次。


    迷迷糊糊的就抬不起眼皮,不經意間一合眼,就昏昏沉沉睡去,直到熱水變溫水,溫水變冰涼,在夢裏光著屁股,一溜煙跑著,腳下一空,掉進冰窟窿裏,才猛的醒過來。


    在他更小一些的時候,會去父母所在單位的職工澡堂裏洗澡。


    當時,大點的機關單位企業都有自己的澡堂。職工們可以拿著單位發的澡票去洗澡。這算是單位的一種福利。


    印象中,澡堂裏似乎沒有淋浴這東西。或許不是真的沒有淋浴噴頭,隻是人們覺得衝涼洗不過癮,所以沒有人使用淋浴器。


    那種澡堂子裏很是熱鬧,一進去全是熟人,到處都是在說熱絡話的,喧囂的像是一座小型的農貿市場。


    人們在裏麵泡的時間都比較久,個個都恨不能把皮燙皺了。


    記憶中,單位澡堂裏的水特別燙,整個空間充滿水蒸氣,昏暗的燈光下一切都雲遮霧罩的。


    說來奇怪,他現在總覺得,在外邊泡澡會引發衛生問題。生怕誰身上有熱水燙不死的病菌或者蟲子。


    顧慮一生,爽快就沒了。就好像,他現在有了房貸等經濟負擔,購物很少會有小時候的欣喜感。倒不是他不喜歡所購之物,而是就算已經付款,還在心裏計較此物該不該買,這筆錢還有無其他用處。簡單的買賣,變成了複雜的算計,毫無所謂的購物樂趣可言。


    那些年他從沒顧慮過澡堂裏水髒。也不知道是因為他那時年齡太小,還不知道世界上有病菌、寄生蟲,因此沒有意識到衛生問題;還是因為那時的人比現在的人幹淨,所以不會讓人過於擔心意外遭遇髒東西。


    他是直到去南方上大學後,才養成洗澡要用淋浴的習慣。在真正到南方生活之前,他完全沒想到水鄉的水看起來比北方金貴。


    他之前都是在水裏泡半小時以上的,可到南方後發現這裏洗澡是按秒計費的。於是,他改掉往日的“陋習”,變成一個身體力行的節水派。


    仔細想想,他在學校洗澡很少超出十分鍾。如果哪次洗澡竟然洗了十一分鍾,他就會陷入深深自責之中,在心裏進行深刻檢討,下決心下次絕不可如此奢侈。


    這個習慣一直保持到現在,他每次洗澡都是速戰速決。


    倒不是說衝涼成了習慣,實在是住處擺不下大浴缸。從內心來講,他仍然是一位地道的“泡澡派”,不是小裏小氣的“衝涼派”。


    這隻沙皮在懶這一點上,像貓多過像狗。


    世界上不乏男人體女人心,或者女人樣男人心的人。這條狗大概就是所謂狗皮貓心狗吧。


    不過,沙皮比貓聰明,知道要想果腹,就得討好主人。


    m君親見多次,這狗一聽見主人進了胡同,就搖著尾巴,屁顛屁顛的跑到院門口,等人一進來就撲上去,對著人的大腿來一個法式擁抱,同時嘴裏還哼哼唧唧個不停。


    狗主人見到自己被狗如此熱愛,當然很是得意,一高興就會多扔幾塊肉骨頭。


    不過,m君倒是覺得,那狗嘴裏裏念念有詞的未必是什麽好話。畢竟人不是生物裏的語言學家,讀不懂狗話。沒準那狗是在發誓詛咒這個自以為是的兩腿直立的傻瓜。


    貓如果能像狗一樣刻意討人歡心,或許可以在世界範圍內取代多方在寵物界的優勢地位。


    可惜,貓做不到。


    其實,不光貓做不到。


    牛、馬、豬、羊、驢甚至騾子都做不到。天上飛的金絲雀之類的扁毛畜生也是做不到。似乎隻有狗這種變異的狼做到了。


    狗真的喜歡它的主人嗎?


    不好說。


    也說不好。


    就好像生活中,常見到一些對他人卑躬屈膝的人,被稱為像狗一樣,或者被稱作狗腿子。


    狗腿子會愛戴其侍奉的人嗎?


    大概率是不會的。


    世界上或許真的有深愛其主子,甘願為主人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絕不計較所得所失的狗腿子。


    但是,這聽起來更像是斯德哥爾摩病症的症狀,而非其作為人形生物的本意。


    換句通俗的話說,這是一種病,需要積極治療。


    否則,疾病的毒害會深入骨髓,讓全身幾百塊骨頭的分量都變輕。


    古代有一種觀骨識人的相術,其基本原理是骨重則人貴,骨輕則人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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