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第十三次相親82
他忽然覺得,好像不是太渴望見那個女孩了。
熱情似乎還沒達到頂點,就在悄無聲息中迅速打起退堂鼓。
是累了嗎?
似乎不是。
那是因為什麽?
他也不知道,隻覺得熱情正在莫名的像海潮一樣退去。海灘竟然沒有來不及回到大海的貝類,隻有對遠方空洞的暢想。
而那女孩在暢想之外。
好像有人說過,吹海螺能發出穿越時空的聲響。這聲音可以連接相距遙遠的彼此兩方。
可是,他麵前的海灘空空蕩蕩,除了水漬和沙子,別無他物。
大概就是因此,那女孩在記憶中的形象像是化開在宣紙上的墨,正在隨著時間的前進,逐漸淡化變成更淺薄的腦回紋。
猛然間,他似乎發現長久以來相親不利的又一原因:動力不足。
他總覺得追求女孩子動力不足,還沒追多久,甚至都還沒邁開腿,就感到精神很疲憊,接著就會想到放棄。
為什麽會這樣呢?
大概是催生動力的動機出現問題。
那麽,相親的動機,或者說目的究竟是什麽呢?
別人的目的,或許是圖財;或許是貪色;又或許是妄圖攀上更高地位。
他實在無暇妄自揣度,也真的是不太在意別人的想法。就個人而言,他就是單純的要結婚。
在他而言,人是一定要結婚的。和所謂的天地分乾坤,宇宙有陰陽,這些形而上學的事無關,隻是因為幾十萬年以來,人都是要結婚的。
大致上,人類學會吃熟肉種莊稼之後,就創造了婚姻這回事。
當然,他不是考據學家,沒準婚姻還出現在人們會刀耕火種之前。
可以不誇張的說,人類除了無法結婚的,比如:過於貧窮的人。其他所有人都是要結婚的。
就連沒有生育能力的太監都會想方設法搞出一套形式上的婚姻:對食。
既然絕大部分人都是要結婚的,他作為凡人的一分子,自然也是要結婚的。
這算是隨波逐流也好,承擔人類繁衍的任務也罷,總之,別人都結婚了,他也要結婚。
這就是他要相親,要結婚,要生孩子的全部理由。
至於所謂的找個伴侶相互攙扶著走完後半生這種事,他並沒有過多的虛偽幻想。
古人早就說過“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
拋開古人,就是多看看現代的法製節目,也會讓人在倒吸口涼氣之餘,心裏對婚姻生出幾絲寒意。
有人做過一個有趣又殘酷的數學統計。
根據這個統計,人類間發生的謀殺案大約有百分之八十發生在熟人之間。而這些熟人間的殺人案裏,又有百分之八十發生在夫妻之間。
由此看來,夫妻間的凶殺案占到全人類殺人案的百分之五十左右。
難怪有句諺語“婚姻的一半是墳墓”。
再來看,所謂的“養兒為防老”。
真能防老嗎?
隻怕是在能與不能之間。
更多的偏向於不能。
先不說現在的國人受西方思想墨染,越來越熱衷於把失去勞動的老人,送去經常上社會新聞的養老樣。
他們不知道一個沒有職業道德的養老院是老年人的地獄嗎?
恐怕是知道的。
在古代,人們推崇四世同堂的年代裏,也早就流傳起一句令人心寒的話:“久病床前無孝子”。
這種事m君在小時候就見識過。
他因家屬多在醫院工作,從小就把醫院當成是巨大的白色遊樂場,常和同為醫院子弟的小夥伴們,一起在這座孩子眼中巨大無朋,又神秘莫測的庭院裏玩耍。
那時節,人們遠不像現在這樣重視病菌的危害。孩子們就像快活的小麻雀一樣,蹦蹦跳跳地在充斥著各種治病細菌和病毒的地方,毫不畏懼的追逐嬉戲,茫然無知的遊走在患病的邊緣。
也就是在那時候,他見過太多不給老人出住院費的子女;把老人當成皮球踢來踢去的兒子們;甚至還有直接把老人扔給醫院的狠心人。
因此在那還無憂無慮的歲月裏,他就暗自下定決心,要是哪一天自己老到動不了了,絕對不要像沒人要的破球一樣,被人扔過來,又踢回去。如其變成所有人都累贅,還不如像一隻死之將至的鳥,飛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躲在犄角旮旯裏靜候死神到來,給自己留下身為人最後的一點兒尊嚴。
也就是在那時,他就明白一個道理:人一旦指望不上自己,就更別想巴望別人。
結婚少了含情脈脈的麵紗。隻剩下油鹽醬醋,一地雞毛。
養老沒了不切實際的幻想,所餘隻有並不樂觀的對夕陽時光的預期。
可以說,這些對他確實沒有太大誘惑力。
說得粗俗一些。
要是沒有胡蘿卜,驢子會賣力拉磨嗎?
多半不會。
當然對找女朋這事每個人都動機不盡相同。
有時候,他很好奇,為什麽有那麽多人對追求女孩子樂此不疲呢?
在大學時代,他有一個外號婦女之友的南方同學。
這位同學叫f君。他的外號可謂實至名歸,不輪本學院的,好是外學院的,基本上隻要是女人,都能跟此人車上一星半點關係。
f君是一個扣扣索索的人,平時吃飯少食葷腥,比口味那位隻吃麵包,喝啤酒的大力士還要清淡。
按說,女人是不下換小氣鬼的。看f君女人緣很好。經常有女人來他們宿舍找f君。有時候。這些女人甚至會住在男生宿舍了。
那位喝請說的文豪家是要野蠻體態,文明心智,寫出更精妙的華章。
這位f君則純屬是葛朗台式的發自骨子裏的小氣罷了。
不過婦女之友對女性很大方,非常之大方。
這似乎是他能獲得該稱號的唯一原因。
當然,女性不是流浪貓,不會毫不挑剔就去吃嗟來之食。
而且f君不像投食野貓的路人,非要以一種動物來類比,他更像是被世人嗤之以鼻的舔狗。
所謂舔狗,就像是狗討好主人一樣,諂媚侍人的男人。
當然,女人不一定喜歡舔狗。
那為什麽很多男人還是執迷不悟,想以舔狗的身份
(本章完)
他忽然覺得,好像不是太渴望見那個女孩了。
熱情似乎還沒達到頂點,就在悄無聲息中迅速打起退堂鼓。
是累了嗎?
似乎不是。
那是因為什麽?
他也不知道,隻覺得熱情正在莫名的像海潮一樣退去。海灘竟然沒有來不及回到大海的貝類,隻有對遠方空洞的暢想。
而那女孩在暢想之外。
好像有人說過,吹海螺能發出穿越時空的聲響。這聲音可以連接相距遙遠的彼此兩方。
可是,他麵前的海灘空空蕩蕩,除了水漬和沙子,別無他物。
大概就是因此,那女孩在記憶中的形象像是化開在宣紙上的墨,正在隨著時間的前進,逐漸淡化變成更淺薄的腦回紋。
猛然間,他似乎發現長久以來相親不利的又一原因:動力不足。
他總覺得追求女孩子動力不足,還沒追多久,甚至都還沒邁開腿,就感到精神很疲憊,接著就會想到放棄。
為什麽會這樣呢?
大概是催生動力的動機出現問題。
那麽,相親的動機,或者說目的究竟是什麽呢?
別人的目的,或許是圖財;或許是貪色;又或許是妄圖攀上更高地位。
他實在無暇妄自揣度,也真的是不太在意別人的想法。就個人而言,他就是單純的要結婚。
在他而言,人是一定要結婚的。和所謂的天地分乾坤,宇宙有陰陽,這些形而上學的事無關,隻是因為幾十萬年以來,人都是要結婚的。
大致上,人類學會吃熟肉種莊稼之後,就創造了婚姻這回事。
當然,他不是考據學家,沒準婚姻還出現在人們會刀耕火種之前。
可以不誇張的說,人類除了無法結婚的,比如:過於貧窮的人。其他所有人都是要結婚的。
就連沒有生育能力的太監都會想方設法搞出一套形式上的婚姻:對食。
既然絕大部分人都是要結婚的,他作為凡人的一分子,自然也是要結婚的。
這算是隨波逐流也好,承擔人類繁衍的任務也罷,總之,別人都結婚了,他也要結婚。
這就是他要相親,要結婚,要生孩子的全部理由。
至於所謂的找個伴侶相互攙扶著走完後半生這種事,他並沒有過多的虛偽幻想。
古人早就說過“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
拋開古人,就是多看看現代的法製節目,也會讓人在倒吸口涼氣之餘,心裏對婚姻生出幾絲寒意。
有人做過一個有趣又殘酷的數學統計。
根據這個統計,人類間發生的謀殺案大約有百分之八十發生在熟人之間。而這些熟人間的殺人案裏,又有百分之八十發生在夫妻之間。
由此看來,夫妻間的凶殺案占到全人類殺人案的百分之五十左右。
難怪有句諺語“婚姻的一半是墳墓”。
再來看,所謂的“養兒為防老”。
真能防老嗎?
隻怕是在能與不能之間。
更多的偏向於不能。
先不說現在的國人受西方思想墨染,越來越熱衷於把失去勞動的老人,送去經常上社會新聞的養老樣。
他們不知道一個沒有職業道德的養老院是老年人的地獄嗎?
恐怕是知道的。
在古代,人們推崇四世同堂的年代裏,也早就流傳起一句令人心寒的話:“久病床前無孝子”。
這種事m君在小時候就見識過。
他因家屬多在醫院工作,從小就把醫院當成是巨大的白色遊樂場,常和同為醫院子弟的小夥伴們,一起在這座孩子眼中巨大無朋,又神秘莫測的庭院裏玩耍。
那時節,人們遠不像現在這樣重視病菌的危害。孩子們就像快活的小麻雀一樣,蹦蹦跳跳地在充斥著各種治病細菌和病毒的地方,毫不畏懼的追逐嬉戲,茫然無知的遊走在患病的邊緣。
也就是在那時候,他見過太多不給老人出住院費的子女;把老人當成皮球踢來踢去的兒子們;甚至還有直接把老人扔給醫院的狠心人。
因此在那還無憂無慮的歲月裏,他就暗自下定決心,要是哪一天自己老到動不了了,絕對不要像沒人要的破球一樣,被人扔過來,又踢回去。如其變成所有人都累贅,還不如像一隻死之將至的鳥,飛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躲在犄角旮旯裏靜候死神到來,給自己留下身為人最後的一點兒尊嚴。
也就是在那時,他就明白一個道理:人一旦指望不上自己,就更別想巴望別人。
結婚少了含情脈脈的麵紗。隻剩下油鹽醬醋,一地雞毛。
養老沒了不切實際的幻想,所餘隻有並不樂觀的對夕陽時光的預期。
可以說,這些對他確實沒有太大誘惑力。
說得粗俗一些。
要是沒有胡蘿卜,驢子會賣力拉磨嗎?
多半不會。
當然對找女朋這事每個人都動機不盡相同。
有時候,他很好奇,為什麽有那麽多人對追求女孩子樂此不疲呢?
在大學時代,他有一個外號婦女之友的南方同學。
這位同學叫f君。他的外號可謂實至名歸,不輪本學院的,好是外學院的,基本上隻要是女人,都能跟此人車上一星半點關係。
f君是一個扣扣索索的人,平時吃飯少食葷腥,比口味那位隻吃麵包,喝啤酒的大力士還要清淡。
按說,女人是不下換小氣鬼的。看f君女人緣很好。經常有女人來他們宿舍找f君。有時候。這些女人甚至會住在男生宿舍了。
那位喝請說的文豪家是要野蠻體態,文明心智,寫出更精妙的華章。
這位f君則純屬是葛朗台式的發自骨子裏的小氣罷了。
不過婦女之友對女性很大方,非常之大方。
這似乎是他能獲得該稱號的唯一原因。
當然,女性不是流浪貓,不會毫不挑剔就去吃嗟來之食。
而且f君不像投食野貓的路人,非要以一種動物來類比,他更像是被世人嗤之以鼻的舔狗。
所謂舔狗,就像是狗討好主人一樣,諂媚侍人的男人。
當然,女人不一定喜歡舔狗。
那為什麽很多男人還是執迷不悟,想以舔狗的身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