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第十二次相親16


    那句話的餘威像是一隻小榔頭反複錘擊著他脆弱的自尊。


    一個念頭突然從心底深處翻騰出來。


    “我是什麽?”


    這似乎是一個哲學問題。


    他想到的第一個回答是:我是一個人啊!


    幾乎就在這個想法產生的瞬間,他又猶豫不決無法妄下論斷了。


    他開始懷疑一件事。


    這是一件他從出生以來就沒有動腦子想過的事。


    那就是:自己真的算是一個人嗎?


    絕大多數人恐怕都沒有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


    通常人們都默認自己是人。或者說,在父母等長輩的教導下自認是人,就像狼孩在狼的教育下自認為狼一樣。


    那麽,我們真的是人嗎?


    或者,m君這種人也算是人嗎?


    他疑惑了。


    女孩拋出的那句話像是投入死水的一塊大石頭,“噗通”一聲激起來滿池的風波。


    他第一次認真思考這個看似不是問題,又幾乎很少有人自問的問題。


    那麽,什麽是人呢?


    東西方哲學家們對此的認知趨於一致。他們都不是以生物本身的諸如:幾隻翅膀,有無羽毛,幾條腿,有沒有獠牙等外在特征來定義人,而是用更抽象的,形而上的社會原則來解釋人。


    換句話說,人隻是長得像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不等於這人就是真正的人了。一個人首先必須滿足人的社會屬性,才是一個完整的人。


    如果一個人不具備人應有的社會屬性會是一種什麽樣的結果呢?


    中國有一句流傳幾千年的俗語,完美闡釋了這種情況帶來的恐怖後果。


    這句話是“亂世人不如太平狗”。


    隻要稍微翻看那些有關亂世的記載,你就能深切感受到這句話的正確性。


    比如:安史之亂,大唐名臣張巡為了對抗河朔將領尹子奇,在沒有援軍的情況下堅清壁野,硬是拖住了有絕對兵力優勢的河朔軍隊。但代價是幾乎滿城老少婦女,羸弱男子都變成了張巡及其部下口下的糧食。


    再比如:“衝天香陣透長安”的黃巢就帶領軍隊吃了不少陳郡人。當然有人說這是對大丈夫黃巢的汙蔑。因為《新唐書》這些史書都是黃巢的敵人撰寫的,自然就把所有壞事一股腦子扣在老對手頭上。


    但張巡部隊吃幾萬百姓卻是作為勝利者的唐王朝官方認可的事實,還被當成是張巡忠勇無雙的證據向全天下宣講。


    張巡身為唐朝大臣守土有責,能以一地之凋敝,換大唐東南半壁江山之繁榮,自然是勳高柱石,理應被視為力挽狂瀾而不倒的擎天玉柱一樣的豪傑。他作為一代名將的曆史功勳不容置疑。


    他及其部隊所為看起來確實殘忍,可那是萬般無奈下的被迫之舉,是當地軍民為了國家大義做出的犧牲,與朱燦、麻叔謀等人殘害無辜百姓有本質區別,不可過分苛責。


    但是,那些塵世裏的卑微者在亂世之中,生死全係於他人之手,絲毫不由自己做主,身似暴雨中飄搖的浮萍,命如任豬狗踐踏的草芥,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近代也有類似情況發生。


    比如:《白話文學史》的作者胡適。


    這位大名人在處於外憂內患窘境的中國並沒有遭遇“不如太平狗”的慘禍。可以說,他在國內混得春風得意,風生水起,特別是在文化界內算得上是翹楚式人物。


    此人曾在大詩人徐誌摩的婚禮上公開發表了一篇檄文。他為社會公序良俗出頭,狠狠教訓了徐氏和陸名媛一番。


    說實話,這是m君所知的胡適做過的最能讓人身心暢快的好事。現在的人們怕是少有能像他這樣不留丁點兒情麵直斥第三者和“陳世美”。


    不過,有件事不可忽視。他當眾痛斥徐氏夫婦無恥行徑,徐氏不但沒有當場反駁,甚至事後仍然以師禮恭敬對待胡適,不是因為他言之有理,也不是因為他占據了道德高地,更不是因為他本人修德懷遠,以德服人。


    真正的原因是他在當時的文學界,乃至整個文化界扛山拔鼎般的重要地位。徐氏作為文化界的一分子,一位後生晚輩,不過是忍氣吞聲,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那場婚禮現場有不少名氣與徐氏相當的青年才俊。這些人無一不是當時的精英,無一不是能把名字寫進文化曆史的俊傑。其中就包括晚清聞人梁啟超的兒子,民國名媛林徽因的丈夫,我國著名古建築學家梁思成。


    胡適知道這倆人的婚姻敗壞了社會風氣,玷汙了徐陸兩家門風,給本應如琉璃般幹淨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嗎?


    當然是知道的。


    為什麽沒人站出來,像胡適一樣來一篇可流傳百年的正義痛斥呢?


    是他們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風流,沒法出口成章嗎?


    當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會屬性而言,胡適是一個形容偉岸的大丈夫,他們都和徐氏夫婦一樣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兒。


    但是,胡適移居美國的那幾年,喪失了在中國所有的優勢。他在遠離二戰戰場的美國遇到了大麻煩。當時的美國人並不熟知這位東方的文學家。也就是說,他在美國丟失原有的部分社會屬性,不再是那個眾人眼中的文化巨匠,隻是一個普通的外來戶兒老頭。


    用胡適自己對在美國討生活經曆的評價,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異國他鄉“插標賣首”。


    這是一個很年輕的成語,特別是相對於hd學步這種有兩千年以上曆史的老成語而言。


    這句成語最著名的出處是《三國演義》裏關羽評價顏良。於是很多人誤會這句話從漢末就有了。


    實際上,這句話產生自宋末。說的是當時的元軍會任意給路上的行人頭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賣的牲口一樣跪在路邊。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軍士兵當騾馬賣給別人,或者是因賣不出去被殺。總之,毫無做人的尊嚴可言。


    胡適還是那個胡適,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毫無變化,頂多比去美國之前老了幾歲。


    為什麽同一個人,在這一國是備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國就形同螻蟻了呢?


    道理很簡單,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會屬性文學大師這一身份喪失了,導致在異國作為一個人的社會屬性不完整。於是,他國人士也不可能給與他原有的同等對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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