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寞,原本是沈歡以為自己永遠不會品嚐到的一種感情。
就算兩年多前被眾叛親離,他也沒有體會到這種感受。
因為他能很好的控製情緒,就算被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也能快速冷靜。
但現在,他卻因為王雪曼短短的一句話,失去了冷靜。
走。
沈歡現在根本沒有心情幹別的,隻能漫無目的的往前走去。
擦著一個又一個的行人肩膀過去,麵對一張張陌生的臉。
以前沈歡從沒覺得路人的臉竟然能這樣冷漠,讓他感受不到一丁點活在世上的實感。
他的心很亂,哪怕是當年是在槍林彈雨中,他也沒有這樣亂過。畢竟做了這麽多年的孤兒,他早就習慣沒有親人的事實了。
但王芙的一句沈驚弦卻讓他猛地回憶起了往事。
而王雪曼的告知,又讓他知道了自己有一個親生母親。
如果僅僅隻是知道這些,那懷抱著希望過日子,也挺好的,但王雪曼偏偏又說了,他還有個弟弟。
父母,和孩子。
是一個家庭最基本的組成單位。
而這個家庭裏,似乎沒有了沈歡的位置。
沈歡很清楚這叫什麽:私生子。
他的心,徹底亂了。
甚至,竟然生出了自從七歲那年生出過一次後,就再也沒生氣過的念頭:她為什麽要把我遺棄?為什麽把我生下來,卻又不養我?
他很多餘。
天很冷,前麵街頭的小商鋪裏,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和他的妻子、兒子手拉著手,逛街。
小兒子看起來也就五六歲,看到街頭櫃子裏展品的冰激淩就走不動了了,哭著喊鬧:“爸爸,我就要吃那個,不嘛,我要!”
男孩的父親語氣很嚴肅:“現在天氣這麽冷,吃了拉肚子怎麽辦?”
“嗚嗚,我就要,求你了爸爸。”
小男孩開始撒嬌,見爸爸怎麽也說不動後,可憐巴巴的看向了媽媽。
男孩的媽媽模樣很普通,因為生過孩子身材也有些走樣,但笑容卻很溫柔,笑道:“那吃多了拉肚子,怎麽辦?”
小男孩愣了下,咬著手指說:“那我少吃一點嘛,我、我吃一半就不會拉肚子了。”
“那剩下的一半怎麽辦呢?媽媽在家不是教過你,不能浪費嗎?”
媽媽適時教育。
小男孩隻好又可憐巴巴的看向了爸爸,這次爸爸臉上終於有了笑容:“那這樣好了,剩下的一半爸爸來吃。”
“耶!”
小男孩的歡呼聲,在沈歡耳中聽來是那樣刺耳。
這樣的畫麵,在大街上太普通了。沈歡小時候去鄉鎮“集市”上趕集時,就曾看過無數次。
那時,他隻會在心裏不屑的吐槽一句:小孩真幼稚。
可現在,他卻隻有失落。
無比的,用再多的煙草也填補不滿的,失落。
“我的親生父母,和我的弟弟們,生活應該也像這樣幸福吧?”
沈歡喃喃想著:那現在的我,何必再去打擾他們呢?
人家過的那樣幸福,他要是冒然湊上去,就算表麵上不說,說不定背地裏也會很討厭的。
深深的吸了口氣,沈歡閉上了眼睛,輕聲自言自語:“忘了吧,你是個孤兒,更是個刺客,沒有親情的羈絆,才是最好的刺客,不是嗎?”
沈歡突然覺得自己很累,想找個地方喝酒。
隻要他知會一聲,安穀和帕瓦肯定能陪他大醉三天三夜。
但他卻不想叫別人,隻想自己喝一點悶酒。
抬頭看了下街道,發現自己已經來到市中心附近了,而且前麵不遠處就是一家酒吧後,他毫不猶豫的走了進去。
大醉一場,再說其他!
沈歡相當急促的走進酒吧後,隨便找了個位置鑽進去後,又點了一打香檳。
現在這個時間段,酒吧裏幾乎沒什麽人。
沈歡也正想要這種喝悶酒的效果,咕嘟嘟喝幹一杯後,打了個酒嗝罵道:“沈歡啊沈歡,虧你還號稱刺客之王。你手上沾的血,也就比殺豬的少。因為你造成的妻離子散,更是數不勝數。怎麽到你自己身上,就想不開了呢?”
就跟和自己較勁一樣,沈歡再次仰頭,咕嘟嘟又喝下一杯酒:你現在有兄弟,有女人,更不用在江湖飄蕩,完全能最愜意的過完下半生,還想那些有的沒的,有用嗎?
咕嘟嘟,咕嘟嘟。
隨著幾瓶香檳不要命似的灌下肚子裏,沈歡心情終於恢複了不少。
靠在椅背上,欣賞著對麵皮褲妞的修長長腿,沈歡隨意拿出了手機。
看到qq圖標時,心裏一動,典籍打開了qq聊天界麵。
沈歡的qq界麵很簡單,好友成員也不多。
畢竟他那些好友都是國外的,基本很少用qq,至於國內的,基本也就葉朝歌一個。
相處這麽久,他也知道些葉朝歌的生活習慣,平常工作交流,她基本都是用郵箱短信,不怎麽用qq的。
但現在半晌不夜的點,葉朝歌竟然手機qq在線。
“剛剛無視那妞,估計她氣得不行吧?”
沈歡心裏嗬嗬一笑,點開了了空間,發了一條動態:在酒吧喝酒,有沒有人來陪?
他想看看,這妞是不是真的對是龍首很上心。
沒想到才過了幾分鍾,葉朝歌還真的發消息來了:“你在涼城酒吧嗎?為什麽大白天的去喝酒?”
靠,這妞真的喜歡上龍首了。
沈歡心裏罵了句,但隨後就升起一股戲謔:“是啊,心情不好,你在幹嘛呢?”
我在幹嘛?我在停車。
葉朝歌哼哼兩聲,把車停在車庫後,腦海中又浮現了沈歡的模樣,咬牙罵道:“那個臭家夥,竟然敢無視我,今晚他回來,我、我一定……”
我一定能怎麽著他呢?
不讓他進門?
奶奶回罵的。
不讓他吃飯?也不行。想要欺負、不,報複回來,隻能在奶奶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臥室……對了,本小姐可以不讓他上床——
剛想到這,葉朝歌自己俏臉都紅了。
我怎麽現在的思維方式,好像真把沈歡當成丈夫一樣?
難道,我對他也有好感了?
就因為他不像以前那樣,對我百依百順,變得有了個性?
可要論起個性,龍首不比沈歡強多了?而且人家還救過她。
想到這,葉朝歌看向手機屏幕,發現龍首回複說心情不好後,她眨了眨眼:“沈歡好像也心情不好……晦氣,我想他幹嘛。”
嘟囔了一句,葉朝歌關上車庫門後,回複道:“我剛去了公司,剛回家呢,真巧,我在路上也遇到個心情不好的朋友。”
“朋友?男人還是女人?”
就算兩年多前被眾叛親離,他也沒有體會到這種感受。
因為他能很好的控製情緒,就算被最信任的女人背叛,也能快速冷靜。
但現在,他卻因為王雪曼短短的一句話,失去了冷靜。
走。
沈歡現在根本沒有心情幹別的,隻能漫無目的的往前走去。
擦著一個又一個的行人肩膀過去,麵對一張張陌生的臉。
以前沈歡從沒覺得路人的臉竟然能這樣冷漠,讓他感受不到一丁點活在世上的實感。
他的心很亂,哪怕是當年是在槍林彈雨中,他也沒有這樣亂過。畢竟做了這麽多年的孤兒,他早就習慣沒有親人的事實了。
但王芙的一句沈驚弦卻讓他猛地回憶起了往事。
而王雪曼的告知,又讓他知道了自己有一個親生母親。
如果僅僅隻是知道這些,那懷抱著希望過日子,也挺好的,但王雪曼偏偏又說了,他還有個弟弟。
父母,和孩子。
是一個家庭最基本的組成單位。
而這個家庭裏,似乎沒有了沈歡的位置。
沈歡很清楚這叫什麽:私生子。
他的心,徹底亂了。
甚至,竟然生出了自從七歲那年生出過一次後,就再也沒生氣過的念頭:她為什麽要把我遺棄?為什麽把我生下來,卻又不養我?
他很多餘。
天很冷,前麵街頭的小商鋪裏,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和他的妻子、兒子手拉著手,逛街。
小兒子看起來也就五六歲,看到街頭櫃子裏展品的冰激淩就走不動了了,哭著喊鬧:“爸爸,我就要吃那個,不嘛,我要!”
男孩的父親語氣很嚴肅:“現在天氣這麽冷,吃了拉肚子怎麽辦?”
“嗚嗚,我就要,求你了爸爸。”
小男孩開始撒嬌,見爸爸怎麽也說不動後,可憐巴巴的看向了媽媽。
男孩的媽媽模樣很普通,因為生過孩子身材也有些走樣,但笑容卻很溫柔,笑道:“那吃多了拉肚子,怎麽辦?”
小男孩愣了下,咬著手指說:“那我少吃一點嘛,我、我吃一半就不會拉肚子了。”
“那剩下的一半怎麽辦呢?媽媽在家不是教過你,不能浪費嗎?”
媽媽適時教育。
小男孩隻好又可憐巴巴的看向了爸爸,這次爸爸臉上終於有了笑容:“那這樣好了,剩下的一半爸爸來吃。”
“耶!”
小男孩的歡呼聲,在沈歡耳中聽來是那樣刺耳。
這樣的畫麵,在大街上太普通了。沈歡小時候去鄉鎮“集市”上趕集時,就曾看過無數次。
那時,他隻會在心裏不屑的吐槽一句:小孩真幼稚。
可現在,他卻隻有失落。
無比的,用再多的煙草也填補不滿的,失落。
“我的親生父母,和我的弟弟們,生活應該也像這樣幸福吧?”
沈歡喃喃想著:那現在的我,何必再去打擾他們呢?
人家過的那樣幸福,他要是冒然湊上去,就算表麵上不說,說不定背地裏也會很討厭的。
深深的吸了口氣,沈歡閉上了眼睛,輕聲自言自語:“忘了吧,你是個孤兒,更是個刺客,沒有親情的羈絆,才是最好的刺客,不是嗎?”
沈歡突然覺得自己很累,想找個地方喝酒。
隻要他知會一聲,安穀和帕瓦肯定能陪他大醉三天三夜。
但他卻不想叫別人,隻想自己喝一點悶酒。
抬頭看了下街道,發現自己已經來到市中心附近了,而且前麵不遠處就是一家酒吧後,他毫不猶豫的走了進去。
大醉一場,再說其他!
沈歡相當急促的走進酒吧後,隨便找了個位置鑽進去後,又點了一打香檳。
現在這個時間段,酒吧裏幾乎沒什麽人。
沈歡也正想要這種喝悶酒的效果,咕嘟嘟喝幹一杯後,打了個酒嗝罵道:“沈歡啊沈歡,虧你還號稱刺客之王。你手上沾的血,也就比殺豬的少。因為你造成的妻離子散,更是數不勝數。怎麽到你自己身上,就想不開了呢?”
就跟和自己較勁一樣,沈歡再次仰頭,咕嘟嘟又喝下一杯酒:你現在有兄弟,有女人,更不用在江湖飄蕩,完全能最愜意的過完下半生,還想那些有的沒的,有用嗎?
咕嘟嘟,咕嘟嘟。
隨著幾瓶香檳不要命似的灌下肚子裏,沈歡心情終於恢複了不少。
靠在椅背上,欣賞著對麵皮褲妞的修長長腿,沈歡隨意拿出了手機。
看到qq圖標時,心裏一動,典籍打開了qq聊天界麵。
沈歡的qq界麵很簡單,好友成員也不多。
畢竟他那些好友都是國外的,基本很少用qq,至於國內的,基本也就葉朝歌一個。
相處這麽久,他也知道些葉朝歌的生活習慣,平常工作交流,她基本都是用郵箱短信,不怎麽用qq的。
但現在半晌不夜的點,葉朝歌竟然手機qq在線。
“剛剛無視那妞,估計她氣得不行吧?”
沈歡心裏嗬嗬一笑,點開了了空間,發了一條動態:在酒吧喝酒,有沒有人來陪?
他想看看,這妞是不是真的對是龍首很上心。
沒想到才過了幾分鍾,葉朝歌還真的發消息來了:“你在涼城酒吧嗎?為什麽大白天的去喝酒?”
靠,這妞真的喜歡上龍首了。
沈歡心裏罵了句,但隨後就升起一股戲謔:“是啊,心情不好,你在幹嘛呢?”
我在幹嘛?我在停車。
葉朝歌哼哼兩聲,把車停在車庫後,腦海中又浮現了沈歡的模樣,咬牙罵道:“那個臭家夥,竟然敢無視我,今晚他回來,我、我一定……”
我一定能怎麽著他呢?
不讓他進門?
奶奶回罵的。
不讓他吃飯?也不行。想要欺負、不,報複回來,隻能在奶奶看不到的地方,也就是臥室……對了,本小姐可以不讓他上床——
剛想到這,葉朝歌自己俏臉都紅了。
我怎麽現在的思維方式,好像真把沈歡當成丈夫一樣?
難道,我對他也有好感了?
就因為他不像以前那樣,對我百依百順,變得有了個性?
可要論起個性,龍首不比沈歡強多了?而且人家還救過她。
想到這,葉朝歌看向手機屏幕,發現龍首回複說心情不好後,她眨了眨眼:“沈歡好像也心情不好……晦氣,我想他幹嘛。”
嘟囔了一句,葉朝歌關上車庫門後,回複道:“我剛去了公司,剛回家呢,真巧,我在路上也遇到個心情不好的朋友。”
“朋友?男人還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