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雪莉那裏回來後,老太太不知臉上皺紋少了,心態也明顯年輕了。
可葉朝歌心態崩了呀。
端著杯子,葉朝歌試探式的重複問:“奶奶,你說什麽?”
正在廚房忙活的沈歡,動作也明顯有了瞬間的停頓。
葉朝歌漂亮嗎?
答案是肯定的。
剛相處的時候,他也肯定對這位漂亮姑娘動過心思,但葉朝歌對他明顯表現出過反感後,那點心思也就斷了。
如今沈歡是龍首的消息,在國外某些渠道秘密傳開,讓他更不想和葉朝歌過多牽連。
老太太從兩人的反應中想到了什麽,忙改了話鋒:“沒、沒什麽,感情是你們兩個的事,你們慢慢來。”
雖然說這話時,老太太還是笑眯眯的。但無論是語氣,還是神情,都有些低落。
“我去坐一會兒。”
說完,老太太就步履緩慢的朝沙發走去。
明明老太太步伐和之前沒多大區別,葉朝歌卻看著總有點心裏不是滋味。
咬了下嘴唇,葉朝歌快速跟上,挽住了奶奶的胳膊。
扶著她坐下後,葉朝歌挽了下袖子,朝廚房走去:“奶奶,我去幫沈歡。”
“好好。”
老太太依舊笑眯眯的,就好像能和孫女在一塊,就是天底下頂幸福的事。
廚房裏,範姐正在嗆嗆的炒菜,熱火朝天的樣子。
沈歡正在拾掇一條鱸魚,他刀子使得非常流利,魚鱗在他手中就跟豆腐皮似的,如雪花般大片大片的落在垃圾桶中。
仔細看還會發現,沒有一條魚鱗落在外麵。
如果專業大廚在,一眼就會讚歎:好刀法。
葉朝歌可不是啥大廚,她長這麽大就會炒一道西紅柿,還總把雞蛋炒散。理所當然的,她也關注不到沈某人的精湛刀法,隻是走過來後,就低聲問:“你是怎麽想的?”
“你說了算。”
沈歡把魚丟在盤子裏,抬頭瞥了眼葉朝歌。
葉總此時小臉都皺巴在了起來,抿著嘴唇好半天才說:“今晚,你先別走了。”
“那我睡沙發?”
沈歡聳聳肩說:“還是讓我在倉庫房裏打地鋪?”
“我的意思是,今、今晚我們一塊睡。”
“啥?!”
沈歡臉色一下就變了,見過地鐵老人看手機的圖麽,就那副表情,一複活見了鬼、要多無語有多無語的表情。
混蛋,我還沒嫌棄你呢!
葉朝歌跺了跺腳,聲音壓得很低:“你沒見奶奶剛剛那麽失落嗎。”
“那明天咋辦?”
沈歡皺著眉,老大不情願的樣子:“總不能奶奶想讓我和你一塊睡,咱們就一直睡在一塊吧?萬一你擦槍走火了,我名節不保怎麽辦?”
“誰會對你擦槍——”
葉朝歌剛想罵人,想到老太太就在沙發上後,強壓火氣說:“就一晚,給奶奶演場戲,讓她相信我和你已經……那啥了,明天你再借口忙酒店去外麵睡,不就沒事了?”
沈歡把菜刀放在案板上,慢悠悠的點上了一根煙,歎氣說:“行吧。”
要不是看在奶奶的麵子上,就憑沈歡這副勉為其難的語氣,葉朝歌都該脫下高跟鞋,狠狠給他兩耳光:跟本總裁睡,有那麽為難嗎?!
“那說好了!”
葉朝歌氣呼呼的撂下這四個字,又走出了廚房。
還騙奶奶來幫忙做飯呢,手指頭連水都沒沾著……沈歡衝虛偽的葉總翻了個白眼,抓起鱸魚開始清洗。
不一會,廚房裏就鑽出了幽幽香氣。
坐在沙發,陪著老太太看電視的葉朝歌,忍不住咽了口口水,驚詫的朝廚房看了眼。
過去兩年,家中四人,三人都做過飯,但卻基本不做他的飯,偶爾老爸做飯,好心給沈歡也做一份時,就會得到楚妍無情的批判。
慢慢的,沈歡就成了葉家飯桌上的邊緣人物。
葉朝歌也見過沈歡自己做飯吃,但都是簡簡單單沒啥出眾的。但此時廚房裏傳出來的香味,卻讓她咋也忍不住的咽口水。
意外下,探頭看去時,就見沈歡正在處理一盤紅彤彤的櫻桃。
做果盤?
葉朝歌也沒太當回事,就是口水又忍不住咽了口,扭過頭來時,就見老太太正好整以暇的看著她,笑道:“歡娃兒做菜有模有樣的,你在公司忙,有他幫你持家,也挺好的。”
“我才不用他呢,哼。”
葉朝歌撅了撅嘴。
老太太含笑也不言語。
廚房裏的沈歡倒是沒停下忙活,直等到快一點鍾,葉朝歌都餓的肚子咕咕作響,忍不住去廚房催促了,才見沈歡端著熱鍋出來。
範姐也端著兩盤菜,笑吟吟的走了出來,見到葉朝歌後笑道:“小姐,姑爺做菜可有一手了,你以後啊,可有口福了。”
“有那麽好嗎?”
葉總深表懷疑,沈歡才不理她,招呼道:“奶奶,吃飯了,嚐嚐我的手藝。”
很快,一道菜就擺在了餐桌上。
加上範姐四個人,也隻炒了四道菜,外加一份湯。
其中的炒筍幹和炒油菜兩道素菜,是範姐做得,其他兩道肉菜,一份湯,都是沈歡的傑作。
香煎鱸魚,紅燒排骨,香味誘人。
自己在家的葉總,早上就沒怎麽吃早餐,這時早就餓了,剛坐下隻聞著香味,就咽了好幾下口水,同時心裏也莫名有些不忿:沈歡這麽會做飯,以前怎麽不見他給我做過呢?
虧我們還白白養了他兩年呢!
心裏不忿,嘴下可不留情,動起筷子後,她連吃幾塊排骨。
香。
縱使葉朝歌吃過不少五星大廚的菜,也沒法否認,沈歡做菜絕對是一流。
尤其是那碗湯,濃白湯底不油不膩,翠綠的是筍尖,通紅的是櫻桃。櫻桃核被挖掉了,代替的是鴿子肉粒。
一口咬下,爽滑鮮嫩。
葉朝歌差點沒把舌頭吞下去。一連吃了好幾勺子,才猛地一僵,剛注意到似乎餐桌上每個人都在看著她。
她這才注意到,自己吃的太急了,人家沈歡都把盛好的飯遞在她麵前大半分鍾了,她都沒接。
“咳,不好意思啊。”
葉總頭一次麵對沈歡時有些愧疚,接過米飯。
“你吃的開心,證明我做的好,也開心呢。”
沈歡淡淡的說起。
老太太突然問:“娃兒,這道菜叫什麽啊?跟誰學的?”
“筍尖櫻桃湯。”
沈歡很隨意的說:“以前跟人家學的。”
這道菜曾出現在金庸的武俠小說中,是黃蓉給洪七公做過的一道菜,對廚子的刀工要求極高,就算放在頂級宴會上,這也是足夠壓軸的好菜。
盯著這碗湯,老太太足足愣了一分鍾後,才輕輕歎了口氣:“哎,娃兒,虧你一個男孩子,能做出這樣的菜,我都覺得朝歌配你,委屈了你了。”
一旁剛扒了口飯的葉朝歌,差點沒又一口噴出來:我,堂堂江嶺科技葉總,會配不上沈歡?
老人家眼裏的世界太荒謬了!
可葉朝歌心態崩了呀。
端著杯子,葉朝歌試探式的重複問:“奶奶,你說什麽?”
正在廚房忙活的沈歡,動作也明顯有了瞬間的停頓。
葉朝歌漂亮嗎?
答案是肯定的。
剛相處的時候,他也肯定對這位漂亮姑娘動過心思,但葉朝歌對他明顯表現出過反感後,那點心思也就斷了。
如今沈歡是龍首的消息,在國外某些渠道秘密傳開,讓他更不想和葉朝歌過多牽連。
老太太從兩人的反應中想到了什麽,忙改了話鋒:“沒、沒什麽,感情是你們兩個的事,你們慢慢來。”
雖然說這話時,老太太還是笑眯眯的。但無論是語氣,還是神情,都有些低落。
“我去坐一會兒。”
說完,老太太就步履緩慢的朝沙發走去。
明明老太太步伐和之前沒多大區別,葉朝歌卻看著總有點心裏不是滋味。
咬了下嘴唇,葉朝歌快速跟上,挽住了奶奶的胳膊。
扶著她坐下後,葉朝歌挽了下袖子,朝廚房走去:“奶奶,我去幫沈歡。”
“好好。”
老太太依舊笑眯眯的,就好像能和孫女在一塊,就是天底下頂幸福的事。
廚房裏,範姐正在嗆嗆的炒菜,熱火朝天的樣子。
沈歡正在拾掇一條鱸魚,他刀子使得非常流利,魚鱗在他手中就跟豆腐皮似的,如雪花般大片大片的落在垃圾桶中。
仔細看還會發現,沒有一條魚鱗落在外麵。
如果專業大廚在,一眼就會讚歎:好刀法。
葉朝歌可不是啥大廚,她長這麽大就會炒一道西紅柿,還總把雞蛋炒散。理所當然的,她也關注不到沈某人的精湛刀法,隻是走過來後,就低聲問:“你是怎麽想的?”
“你說了算。”
沈歡把魚丟在盤子裏,抬頭瞥了眼葉朝歌。
葉總此時小臉都皺巴在了起來,抿著嘴唇好半天才說:“今晚,你先別走了。”
“那我睡沙發?”
沈歡聳聳肩說:“還是讓我在倉庫房裏打地鋪?”
“我的意思是,今、今晚我們一塊睡。”
“啥?!”
沈歡臉色一下就變了,見過地鐵老人看手機的圖麽,就那副表情,一複活見了鬼、要多無語有多無語的表情。
混蛋,我還沒嫌棄你呢!
葉朝歌跺了跺腳,聲音壓得很低:“你沒見奶奶剛剛那麽失落嗎。”
“那明天咋辦?”
沈歡皺著眉,老大不情願的樣子:“總不能奶奶想讓我和你一塊睡,咱們就一直睡在一塊吧?萬一你擦槍走火了,我名節不保怎麽辦?”
“誰會對你擦槍——”
葉朝歌剛想罵人,想到老太太就在沙發上後,強壓火氣說:“就一晚,給奶奶演場戲,讓她相信我和你已經……那啥了,明天你再借口忙酒店去外麵睡,不就沒事了?”
沈歡把菜刀放在案板上,慢悠悠的點上了一根煙,歎氣說:“行吧。”
要不是看在奶奶的麵子上,就憑沈歡這副勉為其難的語氣,葉朝歌都該脫下高跟鞋,狠狠給他兩耳光:跟本總裁睡,有那麽為難嗎?!
“那說好了!”
葉朝歌氣呼呼的撂下這四個字,又走出了廚房。
還騙奶奶來幫忙做飯呢,手指頭連水都沒沾著……沈歡衝虛偽的葉總翻了個白眼,抓起鱸魚開始清洗。
不一會,廚房裏就鑽出了幽幽香氣。
坐在沙發,陪著老太太看電視的葉朝歌,忍不住咽了口口水,驚詫的朝廚房看了眼。
過去兩年,家中四人,三人都做過飯,但卻基本不做他的飯,偶爾老爸做飯,好心給沈歡也做一份時,就會得到楚妍無情的批判。
慢慢的,沈歡就成了葉家飯桌上的邊緣人物。
葉朝歌也見過沈歡自己做飯吃,但都是簡簡單單沒啥出眾的。但此時廚房裏傳出來的香味,卻讓她咋也忍不住的咽口水。
意外下,探頭看去時,就見沈歡正在處理一盤紅彤彤的櫻桃。
做果盤?
葉朝歌也沒太當回事,就是口水又忍不住咽了口,扭過頭來時,就見老太太正好整以暇的看著她,笑道:“歡娃兒做菜有模有樣的,你在公司忙,有他幫你持家,也挺好的。”
“我才不用他呢,哼。”
葉朝歌撅了撅嘴。
老太太含笑也不言語。
廚房裏的沈歡倒是沒停下忙活,直等到快一點鍾,葉朝歌都餓的肚子咕咕作響,忍不住去廚房催促了,才見沈歡端著熱鍋出來。
範姐也端著兩盤菜,笑吟吟的走了出來,見到葉朝歌後笑道:“小姐,姑爺做菜可有一手了,你以後啊,可有口福了。”
“有那麽好嗎?”
葉總深表懷疑,沈歡才不理她,招呼道:“奶奶,吃飯了,嚐嚐我的手藝。”
很快,一道菜就擺在了餐桌上。
加上範姐四個人,也隻炒了四道菜,外加一份湯。
其中的炒筍幹和炒油菜兩道素菜,是範姐做得,其他兩道肉菜,一份湯,都是沈歡的傑作。
香煎鱸魚,紅燒排骨,香味誘人。
自己在家的葉總,早上就沒怎麽吃早餐,這時早就餓了,剛坐下隻聞著香味,就咽了好幾下口水,同時心裏也莫名有些不忿:沈歡這麽會做飯,以前怎麽不見他給我做過呢?
虧我們還白白養了他兩年呢!
心裏不忿,嘴下可不留情,動起筷子後,她連吃幾塊排骨。
香。
縱使葉朝歌吃過不少五星大廚的菜,也沒法否認,沈歡做菜絕對是一流。
尤其是那碗湯,濃白湯底不油不膩,翠綠的是筍尖,通紅的是櫻桃。櫻桃核被挖掉了,代替的是鴿子肉粒。
一口咬下,爽滑鮮嫩。
葉朝歌差點沒把舌頭吞下去。一連吃了好幾勺子,才猛地一僵,剛注意到似乎餐桌上每個人都在看著她。
她這才注意到,自己吃的太急了,人家沈歡都把盛好的飯遞在她麵前大半分鍾了,她都沒接。
“咳,不好意思啊。”
葉總頭一次麵對沈歡時有些愧疚,接過米飯。
“你吃的開心,證明我做的好,也開心呢。”
沈歡淡淡的說起。
老太太突然問:“娃兒,這道菜叫什麽啊?跟誰學的?”
“筍尖櫻桃湯。”
沈歡很隨意的說:“以前跟人家學的。”
這道菜曾出現在金庸的武俠小說中,是黃蓉給洪七公做過的一道菜,對廚子的刀工要求極高,就算放在頂級宴會上,這也是足夠壓軸的好菜。
盯著這碗湯,老太太足足愣了一分鍾後,才輕輕歎了口氣:“哎,娃兒,虧你一個男孩子,能做出這樣的菜,我都覺得朝歌配你,委屈了你了。”
一旁剛扒了口飯的葉朝歌,差點沒又一口噴出來:我,堂堂江嶺科技葉總,會配不上沈歡?
老人家眼裏的世界太荒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