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戈壁灘持續著殺戮時,直升機,已經呼嘯著降落在哈茲鎮外。


    這讓不少哈茲鎮的罪犯,心驚膽戰的以為自己是不是要被圍剿了。


    不過很愉快的是,直升機隻是來接走傷員的。


    等到下午時分時,三十多名人質,在直升機的護送下,離開了哈茲鎮。


    同樣是這個下午,赤那被緊急送去了華龍集團的醫療研究所中。


    根據雪莉的消息,要讓赤那恢複肢體,已經不可能了,而且他也需要幾周的治療,才能徹底脫離危險。


    送走他是,赤那表現的很沉默。


    兄弟身手重傷,即使一切都解決了,沈歡心牆也好不起來。


    但不管多差,下午時分他們還是,在疲怠中坐船回到了東洲,並在第二天晚上,帶著斯蘿絲和帕瓦來到了南疆國際長途汽車站。


    帕瓦是去早安穀的,斯蘿絲為啥跟上來,沈歡不問,她也不說。


    實際上他問了,斯蘿絲也跟個啞巴似的一言不發。


    而且在進入境內後,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所以最後還和沈歡通行的,也就隻剩帕瓦一個人了。


    南疆車站,即使是下午太陽快落山了,氣溫還是很高。


    他們要坐的列車,得到晚上九點鍾才通行。


    兩人也不著急,吃喝拉撒趕緊解決了下,沈歡也從周圍商場購置了一塊新手機,正擺弄著朝帕瓦走去呢,突然聽到不遠處傳來一個人男人的吼聲:“幫幫忙,攔住那個小偷!”


    車站大廳裏人可不少,隨著男人一聲吼,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過來。


    沈歡也抬頭看向那邊時,就見一個身穿保安製服的男人,正從候機大廳門口那邊飛奔而來,指著前麵一個矮小的身影。


    是個小女孩。


    沈歡乍一眼看上去有點麵熟,卻又想不起來。女孩穿著亂糟糟的衣服,正急匆匆的向人群中鑽。


    追來的保安身後,還跟著一個三十歲上下的年輕人,穿著浮誇,看起來像是哪個礦場出來的土老板。


    很明顯,在前麵跑的那個孩子,好像是偷了什麽東西被發現了。


    大家還是挺熱心的,見有小偷,立馬有幾個人抬手出來幫忙攔在了前麵。


    小女孩一看此路不通,轉身就朝另一個方向跑去。


    巧了,正是沈歡的方向。


    隻是她跑的太急了,一個沒拐過彎來,就撞在了沈歡懷裏,然後噗通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


    小女孩嚇壞了,慌忙逃走了。


    沈歡轉頭,正要一把抓住那小女孩呢,卻聽後麵的保安說:“哎,別追了,東西在他哪呢。”


    啥東西?


    沈歡回過頭來時,就見那保安眨了眨眼看著沈歡褲腰帶:“不好意思,這個錢包是這位先生,能還給他嗎?”


    錢包?


    沈歡伸手摸了摸,好家夥,他背後因為綁滿了繃帶,所以沒察覺到小女孩逃走的時候,竟然在他腰帶了掛了個零錢包。


    零錢包顧名思義,就是裝零錢的。


    沈歡也不在乎,抬手就要還回去時,保安後麵那家夥卻突然喊:“等等,直接給我就好了!嘿嘿,小兄弟,那是我的零錢包,能給我不?”


    沈歡眉頭一揚,捏了把零錢包,麵露冷笑,但也沒說什麽。


    但這個笑容在西裝男眼裏就有些變味了,他臉色微變,接種用近乎狂躁的態度,狠狠一拽:“趕緊拿過來吧你!”


    本來不想惹事的,畢竟他還等著坐車呢。


    可西裝男的態度卻讓沈歡很受傷,他笑眯眯的歎了口氣:“老兄,這玩意對身體不好。”


    西裝男猛地一顫。


    趕緊轉過頭去,撒腿就跑。


    保安也覺得西裝男挺沒禮貌的,苦笑著解釋:“不好意思,他是我們當地龍頭企業黃家的公子,平常為人有些……”


    “紈絝嘛,我懂。”


    沈歡聳聳肩,不再說什麽。


    零錢袋裏,可不是啥好東西,而是在南疆很很泛濫的:毒。


    遞還給黃公子的時候,沈歡就從縫隙中看到了。


    怪不得他那麽著急:要是被爆出南疆龍頭企業的大少染上了毒,那後果——


    打了個哈欠,沈歡坐在候車廳的椅子上,和帕瓦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著。


    “那些錢,你真的一點都不留?”


    聽說沈歡從喬治手裏敲詐來了一大筆資金時,帕瓦也很吃驚。


    當聽到沈歡一分不留的全部送給赤那治療時,帕瓦就更吃驚了。好家夥,那可是幾十億,聽說沈歡還要靠安穀接濟做生意呢。


    現在有機會一躍成為有錢人,他卻全給了赤那,而且真就全給了,一分都沒剩下。


    “本來那筆錢,我就打算接濟給赤那的家人。”


    沈歡懶洋洋的說:“現在赤那沒死,給他本人不是更好嗎?”


    帕瓦沉默了。


    如果他有這麽大一筆錢,肯定也不會忘了兄弟們。


    可真要他全部捐出,說真舍得,也不現實。


    這次出境,沈歡也落下了一身的傷。捫心自問,是因為兩年的蟄伏,身手變差了?不見得。


    但他確實在拚命廝殺時,多了很多顧忌。


    因為以前,他出任務都是殺人。


    而這次,他是為了救人。


    時間消磨,倆人坐了半個多小時的時候,就見候車廳門口,十幾個穿著牛仔外套,發型花裏胡哨的家夥,出現在了前麵。


    但是這麽一夥人,就夠惹人注意了。


    關鍵是他們手裏一個個還都拿著鋼管啊,撬棍啥的。


    擺明了是來找事的!


    就算此地地緣偏僻,也不見的有l氓混混、囂張到在車站這種大型公共場所打砸搶吧?就連涼城的混混們,還知道躲著點路人呢。


    候機廳附近的,看到他們也是嚇得拔腿就跑,停也不停的。


    這些混混也不在乎路人眼光,四下看看,瞄準沈歡,徑直走來。


    帕瓦挑了挑眉,笑嗬嗬的說:“唉,你說他們是來做什麽的?”


    “可能是看不慣你這個老外,所以來找你麻煩的。”


    沈歡撇撇嘴隨口說,話音剛落,混混頭子就停在了他麵前,掂了掂手裏的鋼管:“小子,跟我們走一趟!”


    沈歡聳聳鼻尖,笑嗬嗬的問:“敢問幾位是警廳,還是法院?”


    混混愣了下:“不是,咋了?”


    “警廳是執法的,法院是司法的,他們要是傳呼,我等守法公民當然聽話。”


    沈歡很淡定的說:“你們都不是,我憑什麽跟你們走?”


    “讓你走就走!”


    混混不講理了,抬手就來抓沈歡的衣領……沒抓著。


    沈歡微微一側身就躲開了他的手,慢悠悠的掏出根煙來點上:“你要是那位黃大少派來的,勸你趕緊滾,別等麻煩惹到自己頭上甩都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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