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小蟲子從心髒裏爬出,瞬間爬滿了全身那樣,鄭初的心神一下就被恐懼占滿了!


    我明明拚命逃跑了!


    我明明甩掉了他!


    可他,什麽時候進了後座?


    鄭初艱難的轉動脖子,看向後麵,就見沈歡正滿臉笑意的看著他——笑容竟然還很和善!


    真是見鬼了!


    鄭初疼痛的右手再也握不住方向盤了,猛地一個大擺撞向路邊。哈茲鎮年久失修,路邊根本就沒有防護欄,全是斷壁殘垣。


    路段旁,更是堆滿了沙子。


    車子一頭紮進去,車輪就懸了空,怎麽都轉不動了。


    事實上鄭初也沒了踩油門的心思,他就被定了身似的,整個人半站在那一動不動。


    “行了,停車吧。”


    沈歡慢悠悠的說:“逃了這麽久,不累嗎?”


    這句話說完,鄭初也是渾身一顫:“你、你還記得我?”


    沈歡聳聳肩:“你是我放走過為數不多的獵物。”


    多年的記憶在此刻交織,鄭初臉色變換了好一陣,右手已經開始凝結的傷口,因為他用力攥緊方向盤,出血量更大了,滴答滴答的落在表盤上。


    過了不知道多久,鄭初才咬著牙關說,冷笑著說:“我上次能逃掉,這次一樣能。你一定很納悶,我那次是怎麽逃出你們布下的天羅地網吧?”


    “逃掉?”


    沈歡冷笑:“上次你能逃走,是因為我不想跳化糞池。不過後來知道你是個連環殺人犯後,我還是有點後悔的,當時應該朝化糞池裏丟顆手雷,可惜,當時我怕淋我一頭大便。”


    “你、你都知道。”


    鄭初眼角猛地一抽。


    因為知道葉朝歌還活著這個好消息,沈歡心情不錯,挺有耐心的解釋道:“上次我們的任務目標本來就不是你,是那些個境外分子成員。所以你才有逃走的機會,不過這次不一樣了,我的目標就是你們,你跑不了的。”


    說著,沈歡開門下車,繞過車頭坐在了副駕駛上。


    鄭初不會放棄任何希望,在他下車時就快速擺動方向盤想啟動車子。


    可車輪陷在沙子裏,根本轉不動。


    他隻好去摸索前麵抽屜裏的備用手槍,這是鄭初最後的武器:一把威力巨大的沙漠之鷹。


    鄭初也知道,這是最後的機會了。


    沈歡以為吃定他了,而且還得意的告訴他上次放跑他的真相。


    殊不知,你的這份得意,會葬送你自己!


    鄭初心裏怒吼著,在沈歡開門上車的瞬間拉開槍的包廂,狠狠扣下了扳機:砰!


    隨著一聲大響,巨大的後坐力震顫的鄭初渾身猛顫,握著槍的右手更是傷口複發皮開肉綻,鮮血開花,濺在他眼皮上,遮住他的安靜,也讓他疼得要命。


    但鄭初也興奮的要命:我打中他了,他上車時沒有閃躲,必死無疑!


    畢竟,他們距離那麽近。


    除非沈歡是大羅金仙,不然吃了這顆子彈,必死無疑!


    可興奮,蒙蔽了鄭初的神經,讓他沒發現自己右手皮開肉綻不是因為後坐力,而是因為手槍炸膛了。


    炸出血花,是因為他炸傷太嚴重,他兩隻手都已經廢了。


    可鄭初還沒察覺到,正因為又一次逃出生天而得以狂笑呢:“哈哈哈,我說過,我能逃走一次,就能逃走兩次!龍國製裁不了我,我、我會自由的活下去,誰也別再想成為我的噩夢!”


    說著鄭初還要鞭屍,即使血霧還沒散去,他也憑著記憶朝沈歡屍體啪啪開槍。


    可這時他才發現:手指,扣不動扳機。


    準確的說是:他好像察覺不到自己的手了。


    抬起胳膊,擦了下眼前的血霧,鄭初終於借著月光看見了眼前的一切:他的手,和炸爛的槍,黏在了一起。


    槍口裏,還塞著一根鋼筋。


    鋼筋粗壯堅硬,把槍管都撐開了,開槍時子彈衝不出去,就炸膛了。


    而炸膛的代價,就是他兩隻手,都廢了!


    右手,整個都血肉模糊,手指不知掉了幾根,和槍黏在了一起。


    左手,中指和拇指也扭曲變形,手掌上還崩掉了一大塊肉。


    沈歡呢,卻還很完好的坐在那,一動不動好像沒事人一樣,不過看鄭初的表情,充滿了憐憫。


    “我、我的手……”


    哆嗦著,鄭初喃喃說出這幾個字,疼痛終於壓過興奮,傳進了他的大腦皮層:“啊!!”


    慘叫,比撒哈拉胡狼的叫聲還要淒厲。


    鄭初真的疼傻了,兩隻爛乎乎的手亂甩著,血塊四濺。


    他再怎麽可惡,此時也是個可憐人——沈歡心裏嘖了一聲,搶在又一片血汙砸在他臉上前下車關上了門。


    從門外,就能見到窗戶一片片被血鋪滿,猙獰可怕。


    慘叫也持續不斷。


    哈茲鎮平常就群魔亂舞,殺人事件時有發生。


    但如此淒厲的慘叫,恐怕也是頭一次在這地方響起,就在不遠處就有一家亮著燈的民宅,沈歡能看到住在那裏麵的人聽到慘叫後出門看了過來。


    但沒勇氣過來問問發生了啥。


    在哈茲鎮,別惹麻煩。


    慢悠悠的點起一根煙,抽到尾巴時,鄭初的慘叫終於結束了,沈歡拉開門,把失血過多臉色慘白的鄭初提了出來,往沙地上一丟。


    噗通!


    濺起一對灰塵時,鄭初哆嗦了下,耷拉的眼皮抬起,看沈歡的眼神全是恐懼。


    沈歡蹲下點了根煙,塞到他嘴裏,淡淡的說:“抽口煙,冷靜下。”


    疼成這樣了鄭初還沒昏迷過去,足以證明他是個狠人。


    能一而再的逃過龍國的追殺,也相當有本事。


    可惜,他遇到了沈歡。


    看他冷靜了些後,沈歡拽掉他嘴裏的煙頭,問:“說說吧,你是巨蝰組織的什麽人。”


    “線人,負責聯係北州的客戶。”


    鄭初哆哆嗦嗦的說:“還有向龍國出售一部分毒的生意,也是我在做。”


    他很乖了。


    沈歡很滿意,又問:“那你知不知道,你們巨蝰組織抓祭品去弗雷姆綠洲,是為了什麽?庫庫爾坎,又是個什麽鳥東西?”


    “庫庫爾坎,是我們的神靈。”


    鄭初神智開始茫然,隻能下意識的回答沈歡的問題:“但他已經沉睡了一千年,需要天選祭品的血,才能複活……”


    越說,鄭初聲音越小,好像沒了力氣一般。


    “怎麽個複活法?”


    問道關鍵地方,沈歡忙湊近了些。


    可就在這時,奄奄一息的鄭初眼睛忽的亮了,然後突兀的說:“去死吧!”


    接著,他狠狠一咬牙,似乎咬在了某顆特殊牙齒上,然後:砰!


    腦袋炸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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