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多久?”
老板的酒店房間裏,沈歡皺眉問斯蘿絲。
兩個小時前,他們就在這個房間裏吃過了晚餐,那時起,斯蘿絲就在對著筆記本電腦忙活。
可直到現在,她也沒攻克巨蝰組織的情報網絡。
“他們網絡的保護傘很複雜,就算達不到國家的標準,也相差不多。”
斯蘿絲端起手邊的烈酒,仰頭喝了一口,讚歎:“沈歡,我太喜歡你們國家的酒了,這叫什麽?”
“自己釀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歡,特地帶給你的。”
沈歡隨口說著,盡量讓語氣很平靜。
但斯蘿絲卻能聽出他的焦急,承諾到:“再給我三個小時。”
“好。”
沈歡點點頭,看向房間裏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間裏,估計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務生了。萊薇在和伊麗莎白閑談,赤那則靠在沙發上,獨自打著盹。
啪啪。
沈歡拍了兩下手掌,對眾人說:“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間休息吧,我在這等消息,如果情況真的很危機,我們可能要連夜動身。”
赤那和伊麗莎白都點了點頭,站起來要各自回房。
倒是萊薇還坐在那。
沈歡皺眉說:“萊薇,如果對方已經去往弗雷姆綠洲,那你把我們送去通往綠洲的路上後,就可以回去了。報酬,給你翻倍。”
萊薇卻沉默了會後,反問:“你們究竟是什麽人?探險家?賞金獵人?還是哪個國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歡聳聳肩說:“他們都是刺客。”
“你呢?”
“哥們已經金盆洗手了。”
沈歡淡淡的說:“我現在,隻是個普通人。”
“你不會是的。”
盯著沈歡的眼睛,萊薇一字一頓:“你的心已經留在戰場上了。”
沈歡愣了下時,萊薇已經轉頭走向門口了,一邊還快速說:“這次行動我不要酬勞,但我要跟你們一塊行動。”
“什麽?”
沈歡真沒想到萊薇會要求一起行動,忍不住皺眉說:“我們這次行動可能會深入危險分子的大本營,很危險。”
“我最喜歡的就是危險了。”
萊薇緩緩的說:“而且我也自信,不會給你們拖後腿的。”
萊薇身手不錯,應該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從昨晚的突發情況就能看出。
沈歡歎了口氣,還想勸什麽,萊薇又說:“我之所以從故鄉阿爾泰草原來到這裏,是因為這裏是我丈夫的故鄉,但我嫁過來才八個月,他就失蹤在了大漠中。”
走到門口的伊麗莎白和赤那停住腳步,轉頭看來。
萊薇繼續說:“快十年來,我已經把附近的沙漠找了個遍,始終沒有找到任何蹤跡,如果非要說還有一個地方沒找,那就是巨蝰組織。我懷疑,他可能進了那個危險組織。
她會這麽懷疑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早在她丈夫失蹤前,她就幾次夜裏見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見麵。
“靠,你腦洞倒是很大。”
沈歡無語的罵了聲:“就不能往好處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沒死。”
萊薇搖搖頭:“我能感覺到,他就在某處秘密看著我。”
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歡心裏歎了口氣:“你跟著可以,但一定要聽指揮,不能隨意行動。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為激動破壞我們的行動。”
“我保證。”
萊薇點頭,這次站起來走到伊麗莎白旁邊:“而且我也覺得你們需要一個對沙漠熟悉的向導,我一定能勝任這個工作。”
說完,她才跟在伊麗莎白後麵離開房間。
砰。
不太嚴絲合縫的房門關上後,沈歡點上根煙坐在了沙發上。
戴著藍光眼鏡的斯蘿絲,一直在劈裏啪啦的敲打著鍵盤,頭也不抬。
倆人誰也不說話,直到沈歡抽完最後一根煙,斯蘿絲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鏡,往桌麵上一拍,隨即疲怠的揉搓著眼眶。
外麵,已經繁星大作。
“還不到三小時,你成功了?”
沈歡走過去問,就見黑漆漆的屏幕上閃爍著一根進度條,進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蘿絲懶洋洋的摟住沈歡的腰,腦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說:“進度條讀完,就ok了。沈歡,我好累,陪我睡。”
青龍刺客小隊最初的這幾人中,沈歡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蘿絲。
這家夥就是個小孩心性,喜歡對沈歡撒嬌,放在普通環境裏那就是個鄰家女孩。
可親眼見識過她一人一刀,幹掉一整隻雇傭兵隊的沈歡,卻知道這丫頭除了黑客技術出眾,殺人也是好手。
最難能可貴的時,幾年前身患認識她的時候,斯蘿絲就長了一張少女的臉蛋。
幾年過去了,她一點變老的痕跡都沒有。
沈歡捏了把她的臉蛋,問:“進度條多久能讀完?”
“估計得一個半小時。”
斯蘿絲含糊的說到這時,忽然好想想起了什麽,咯咯笑著說:“沈歡,我給你講個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綠洲,為什麽叫這個名字嗎?”
“弗雷姆在鷹語裏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歡冷靜下來思考了會說:“意思是不是綠洲像火焰一樣?”
“狗屁不通。”
斯蘿絲哼哼兩聲。
沙漠炙熱,還能和火焰有點關係,綠洲可是沙漠中罕見的清涼,跟火焰八竿子打不著邊才對。
沈歡聳聳肩:“那你說為什麽?”
“因為在南米洲的某些古老語言中,弗雷姆的發音近似於神話中的聖靈殿堂。”
斯蘿絲笑嗬嗬的說:“北州巨蝰組織選擇在這裏祭祀,可能其中別有深意哦。”
“哼,裝神弄鬼而已。”
沈歡抬手撫摸了下眼皮:“沒有葉家,我已經死了。所以葉朝歌,我一定會救出來。”
“如果她已經死了呢?”
斯蘿絲反問。
沈歡眼角一抽。
其實按照邏輯,體內已經有亞巴頓病毒的葉朝歌,大概率已經死在病毒中了。
沈歡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絲忒在逃亡途中沒來得及給葉朝歌服用亞巴頓病度。或者幹脆她就沒帶,隻能回弗雷姆綠洲後再服用。
那樣,沈歡才有機會就回活的葉朝歌,如果她已經死了——
“那就帶回她的屍體。”
沈歡眸中殺機閃爍:“然後要整個巨蝰組織,給她陪葬!”
老板的酒店房間裏,沈歡皺眉問斯蘿絲。
兩個小時前,他們就在這個房間裏吃過了晚餐,那時起,斯蘿絲就在對著筆記本電腦忙活。
可直到現在,她也沒攻克巨蝰組織的情報網絡。
“他們網絡的保護傘很複雜,就算達不到國家的標準,也相差不多。”
斯蘿絲端起手邊的烈酒,仰頭喝了一口,讚歎:“沈歡,我太喜歡你們國家的酒了,這叫什麽?”
“自己釀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歡,特地帶給你的。”
沈歡隨口說著,盡量讓語氣很平靜。
但斯蘿絲卻能聽出他的焦急,承諾到:“再給我三個小時。”
“好。”
沈歡點點頭,看向房間裏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間裏,估計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務生了。萊薇在和伊麗莎白閑談,赤那則靠在沙發上,獨自打著盹。
啪啪。
沈歡拍了兩下手掌,對眾人說:“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間休息吧,我在這等消息,如果情況真的很危機,我們可能要連夜動身。”
赤那和伊麗莎白都點了點頭,站起來要各自回房。
倒是萊薇還坐在那。
沈歡皺眉說:“萊薇,如果對方已經去往弗雷姆綠洲,那你把我們送去通往綠洲的路上後,就可以回去了。報酬,給你翻倍。”
萊薇卻沉默了會後,反問:“你們究竟是什麽人?探險家?賞金獵人?還是哪個國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歡聳聳肩說:“他們都是刺客。”
“你呢?”
“哥們已經金盆洗手了。”
沈歡淡淡的說:“我現在,隻是個普通人。”
“你不會是的。”
盯著沈歡的眼睛,萊薇一字一頓:“你的心已經留在戰場上了。”
沈歡愣了下時,萊薇已經轉頭走向門口了,一邊還快速說:“這次行動我不要酬勞,但我要跟你們一塊行動。”
“什麽?”
沈歡真沒想到萊薇會要求一起行動,忍不住皺眉說:“我們這次行動可能會深入危險分子的大本營,很危險。”
“我最喜歡的就是危險了。”
萊薇緩緩的說:“而且我也自信,不會給你們拖後腿的。”
萊薇身手不錯,應該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從昨晚的突發情況就能看出。
沈歡歎了口氣,還想勸什麽,萊薇又說:“我之所以從故鄉阿爾泰草原來到這裏,是因為這裏是我丈夫的故鄉,但我嫁過來才八個月,他就失蹤在了大漠中。”
走到門口的伊麗莎白和赤那停住腳步,轉頭看來。
萊薇繼續說:“快十年來,我已經把附近的沙漠找了個遍,始終沒有找到任何蹤跡,如果非要說還有一個地方沒找,那就是巨蝰組織。我懷疑,他可能進了那個危險組織。
她會這麽懷疑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早在她丈夫失蹤前,她就幾次夜裏見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見麵。
“靠,你腦洞倒是很大。”
沈歡無語的罵了聲:“就不能往好處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沒死。”
萊薇搖搖頭:“我能感覺到,他就在某處秘密看著我。”
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歡心裏歎了口氣:“你跟著可以,但一定要聽指揮,不能隨意行動。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為激動破壞我們的行動。”
“我保證。”
萊薇點頭,這次站起來走到伊麗莎白旁邊:“而且我也覺得你們需要一個對沙漠熟悉的向導,我一定能勝任這個工作。”
說完,她才跟在伊麗莎白後麵離開房間。
砰。
不太嚴絲合縫的房門關上後,沈歡點上根煙坐在了沙發上。
戴著藍光眼鏡的斯蘿絲,一直在劈裏啪啦的敲打著鍵盤,頭也不抬。
倆人誰也不說話,直到沈歡抽完最後一根煙,斯蘿絲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鏡,往桌麵上一拍,隨即疲怠的揉搓著眼眶。
外麵,已經繁星大作。
“還不到三小時,你成功了?”
沈歡走過去問,就見黑漆漆的屏幕上閃爍著一根進度條,進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蘿絲懶洋洋的摟住沈歡的腰,腦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說:“進度條讀完,就ok了。沈歡,我好累,陪我睡。”
青龍刺客小隊最初的這幾人中,沈歡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蘿絲。
這家夥就是個小孩心性,喜歡對沈歡撒嬌,放在普通環境裏那就是個鄰家女孩。
可親眼見識過她一人一刀,幹掉一整隻雇傭兵隊的沈歡,卻知道這丫頭除了黑客技術出眾,殺人也是好手。
最難能可貴的時,幾年前身患認識她的時候,斯蘿絲就長了一張少女的臉蛋。
幾年過去了,她一點變老的痕跡都沒有。
沈歡捏了把她的臉蛋,問:“進度條多久能讀完?”
“估計得一個半小時。”
斯蘿絲含糊的說到這時,忽然好想想起了什麽,咯咯笑著說:“沈歡,我給你講個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綠洲,為什麽叫這個名字嗎?”
“弗雷姆在鷹語裏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歡冷靜下來思考了會說:“意思是不是綠洲像火焰一樣?”
“狗屁不通。”
斯蘿絲哼哼兩聲。
沙漠炙熱,還能和火焰有點關係,綠洲可是沙漠中罕見的清涼,跟火焰八竿子打不著邊才對。
沈歡聳聳肩:“那你說為什麽?”
“因為在南米洲的某些古老語言中,弗雷姆的發音近似於神話中的聖靈殿堂。”
斯蘿絲笑嗬嗬的說:“北州巨蝰組織選擇在這裏祭祀,可能其中別有深意哦。”
“哼,裝神弄鬼而已。”
沈歡抬手撫摸了下眼皮:“沒有葉家,我已經死了。所以葉朝歌,我一定會救出來。”
“如果她已經死了呢?”
斯蘿絲反問。
沈歡眼角一抽。
其實按照邏輯,體內已經有亞巴頓病毒的葉朝歌,大概率已經死在病毒中了。
沈歡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絲忒在逃亡途中沒來得及給葉朝歌服用亞巴頓病度。或者幹脆她就沒帶,隻能回弗雷姆綠洲後再服用。
那樣,沈歡才有機會就回活的葉朝歌,如果她已經死了——
“那就帶回她的屍體。”
沈歡眸中殺機閃爍:“然後要整個巨蝰組織,給她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