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小隊。
成為刺客後,以沈歡為中心的刺客團隊最初的名字,就是這個。
安穀,就是青龍小隊繼沈歡之後第二個成員。
沈歡曾經和這群兄弟們一起征戰數十次任務,相處時間可能不夠久,但在戰場上能把彼此後背托付的他們,絕對是最好的朋友。
也最信任彼此。
這樣的兄弟們,是什麽時候走散的呢?
大概就是他點頭,同意將南依建議,成立龍淵的那一刻。
身負仇恨的沈歡點頭後,在將南依的領頭下開始擴大小隊規模,什麽人啊鬼啊的都擴充進了隊伍。
隊伍,成了組織。
而組織,必然人魚混雜。
其他的組織還好管理,刺客們,可是世界上最瘋狂的一批人,管理他們,難如登天。
即使將南依殺伐果斷,對每個成員都很嚴格,但想要從根本上征服每個刺客,必須要有一個至高的目標。
比如:成為世界第一刺客組織。
有了目標,的確很容易讓大家心擰成一股繩,可為此必須要做的,就是:不斷的接下刺客任務,擴大龍淵的聲譽。
當時的沈歡,完全就是甩手掌櫃,把管理的事情都交給將南依和顧淩霄了。
畢竟他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幹掉那些坑殺山海組兄弟們的敵人。
等他完成這一目的,回頭再看變成龍淵的青龍小組,熟悉的夥伴已經基本都走光了。
平日最不正經,但和沈歡認識最早的安穀走了。
精通黑客技術,但信奉“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懶人主義的斯蘿絲走了。
曾徒手搏殺河馬,人稱草原霸王龍的帕瓦走了,當初性格最直爽的就是他,在走的前一夜,狠狠跟沈歡打了一架——他輸了。
還有水鬼赤那,他也是來自草原,外蒙高原的羊奶養育了他,鬼知道他是從哪學了一身堪比人魚的水下功夫。
還有精通槍械的伊麗莎白……
這群老朋友,很快就能再見了。
外麵沙塵終於停下,沈歡看著窗外皎潔的天空,歎了口氣。
老友相聚,安穀是來不了了,不過這次沙漠之行的行程,卻都是他安排的。包括找到絡腮胡男人、安排越野車和找到這家店。
至於安穀那種商業大亨,是怎麽能從這種小村莊找到關係的,沈歡不知道,也懶得管。
即使曾經各奔東西,他們也都是兄弟。
兄弟之間,隻需要信任。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吃飽喝足,調整好最好的狀態。
吃了一桶泡麵,有喝了幾杯熱水後,沈歡就躺在床上裹著髒兮兮的被子,快速入睡。
常年在戰場上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快速入睡竅門,就是為了在大戰前夕能保持充足的精力,沈歡睡得也很死。
但在淩晨,他還是醒了過來。
因為隔音效果並不好的隔壁,傳來了女人高亢叫聲。那絕對是做那種事時,才會有的聲音。
叫聲持續了半個小時都沒結束,也不知道隔壁做的有多火熱。
來時也睡了一路的沈歡,聽得耳根子發繭,抬腳下了床。
穿了件大衣後,沈歡叼著根煙下樓,走出了小商鋪。
沙漠的晚上很冷,白天能有三十多度,晚上卻快要降到零度,在這個溫度下,香煙升起的白霧很明顯。
頭頂沒有雲彩遮擋,偌大星空看的清清楚楚。
越空曠,越寂靜。
正是因此,沈歡突然聽到村莊外,綠洲湖泊的方向似乎有人說話的聲音。
閑著也是閑著,沈歡走出村莊看了過去,就見湖邊的樹林中有人點起了篝火,一輛沙地越野車停在旁邊。
這群人大約三四個,有黑有白,都是年輕力壯的漢子。
本來沈歡對他們也沒興趣,就想走時忽的聽一個人猛地叫了聲:“不行,我們必須趕在神使大人前到!”
“你小點聲!”
有人嗬斥了一句,他們立馬就停止議論,四下看來:“別被人看到樂——”
話音一滯,他們都看到了沈歡。
畢竟沈歡就正大光明的站在十幾米的地方,他們單純是以為深夜安全,才沒顧及周圍。
眼見有人,其中一個霍的抬起一把步槍,對準了沈歡:“誰?!”
沈歡也沒想著隱藏自己,把煙頭一吐:“咳,我是村裏人。”
“村裏?村裏會有東洲人?!”
那人冷喝,接著,舉步槍的家夥就從草叢中跳了出來,把槍管懟在了沈歡腦門上,冷喝:“我們的談話,你聽到了多少?”
“沒聽到啥啊,要不你跟我細講講。”
沈歡笑著,緩緩問:“比如神使……是什麽?”
“還敢說你沒聽到,該死的家夥!”
這人大怒,就想狠狠扣下扳機爆掉沈歡的腦袋。但不等扣下扳機,槍聲就響了:砰!
聲音很大,篝火那邊的同伴們紛紛冷笑:“老威朗,別忘了把東洲小子的屍體拖過來——”
話音未落,他們就僵住了。
因為他們看到端著步槍的老威朗竟然直挺挺的倒下了,胸口還多了個大洞。
而本該被幹掉的沈歡,卻還站在那不急不緩的抽著煙。
開槍的根本不是老威朗,而是站在沈歡影子裏的一個女人。她舉著油亮的獵槍,眼睛在夜裏微微發亮,像極了豹子。
吐出口煙霧,沈歡看向女人:“老板,你怎麽出來了?”
“我再不出來,你就該被爆頭了。”
女人正是商鋪老板,她穿著厚厚的棉服,說完這句話後就調轉槍口,朝篝火方向砰的又是一槍。
以獵槍的射程,子彈到了篝火處早就失去了準頭。
但篝火旁那群人還是嚇得快速閃躲,藏到了車和樹後,也都開始嘩啦啦的拿槍。
老板當然也不會傻乎乎站在原地,就地一個翻滾躲在了一塊石頭後,朝沈歡招手:“快躲起來,他們還有槍。”
“不用。”
沈歡吐掉煙頭,忽的動了。
如脫兔,直衝篝火旁。
再接著,慘叫聲響起:“啊!我、我的手!!”
有人受傷了。
噠噠、噠噠!
又有人開槍了,而且槍聲很激烈,老板從石頭後麵探出,就接著篝火的光看到那邊槍火閃爍。
她臉都綠了:這次的客人,絕對是智力有問題,怎麽敢衝槍陣呢?他死了不要緊,老娘的生意怎麽辦?
“不行,他不能死!”
明知道沈歡十有八九活不成了,老板還是抱著獵槍衝了出去,想趁著他們集火沈歡時靠近。
但剛跑到一半,篝火後就再次出現了人影:滿臉血跡的沈歡,拖著一個被砍斷手的白皮膚男人,從草叢中走出來後,像丟破鞋一樣朝沙地一丟。
男人在慘叫,沈歡在笑,蹲在他旁邊問:“來,說說,你們的神使是什麽人?”
成為刺客後,以沈歡為中心的刺客團隊最初的名字,就是這個。
安穀,就是青龍小隊繼沈歡之後第二個成員。
沈歡曾經和這群兄弟們一起征戰數十次任務,相處時間可能不夠久,但在戰場上能把彼此後背托付的他們,絕對是最好的朋友。
也最信任彼此。
這樣的兄弟們,是什麽時候走散的呢?
大概就是他點頭,同意將南依建議,成立龍淵的那一刻。
身負仇恨的沈歡點頭後,在將南依的領頭下開始擴大小隊規模,什麽人啊鬼啊的都擴充進了隊伍。
隊伍,成了組織。
而組織,必然人魚混雜。
其他的組織還好管理,刺客們,可是世界上最瘋狂的一批人,管理他們,難如登天。
即使將南依殺伐果斷,對每個成員都很嚴格,但想要從根本上征服每個刺客,必須要有一個至高的目標。
比如:成為世界第一刺客組織。
有了目標,的確很容易讓大家心擰成一股繩,可為此必須要做的,就是:不斷的接下刺客任務,擴大龍淵的聲譽。
當時的沈歡,完全就是甩手掌櫃,把管理的事情都交給將南依和顧淩霄了。
畢竟他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幹掉那些坑殺山海組兄弟們的敵人。
等他完成這一目的,回頭再看變成龍淵的青龍小組,熟悉的夥伴已經基本都走光了。
平日最不正經,但和沈歡認識最早的安穀走了。
精通黑客技術,但信奉“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懶人主義的斯蘿絲走了。
曾徒手搏殺河馬,人稱草原霸王龍的帕瓦走了,當初性格最直爽的就是他,在走的前一夜,狠狠跟沈歡打了一架——他輸了。
還有水鬼赤那,他也是來自草原,外蒙高原的羊奶養育了他,鬼知道他是從哪學了一身堪比人魚的水下功夫。
還有精通槍械的伊麗莎白……
這群老朋友,很快就能再見了。
外麵沙塵終於停下,沈歡看著窗外皎潔的天空,歎了口氣。
老友相聚,安穀是來不了了,不過這次沙漠之行的行程,卻都是他安排的。包括找到絡腮胡男人、安排越野車和找到這家店。
至於安穀那種商業大亨,是怎麽能從這種小村莊找到關係的,沈歡不知道,也懶得管。
即使曾經各奔東西,他們也都是兄弟。
兄弟之間,隻需要信任。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吃飽喝足,調整好最好的狀態。
吃了一桶泡麵,有喝了幾杯熱水後,沈歡就躺在床上裹著髒兮兮的被子,快速入睡。
常年在戰場上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快速入睡竅門,就是為了在大戰前夕能保持充足的精力,沈歡睡得也很死。
但在淩晨,他還是醒了過來。
因為隔音效果並不好的隔壁,傳來了女人高亢叫聲。那絕對是做那種事時,才會有的聲音。
叫聲持續了半個小時都沒結束,也不知道隔壁做的有多火熱。
來時也睡了一路的沈歡,聽得耳根子發繭,抬腳下了床。
穿了件大衣後,沈歡叼著根煙下樓,走出了小商鋪。
沙漠的晚上很冷,白天能有三十多度,晚上卻快要降到零度,在這個溫度下,香煙升起的白霧很明顯。
頭頂沒有雲彩遮擋,偌大星空看的清清楚楚。
越空曠,越寂靜。
正是因此,沈歡突然聽到村莊外,綠洲湖泊的方向似乎有人說話的聲音。
閑著也是閑著,沈歡走出村莊看了過去,就見湖邊的樹林中有人點起了篝火,一輛沙地越野車停在旁邊。
這群人大約三四個,有黑有白,都是年輕力壯的漢子。
本來沈歡對他們也沒興趣,就想走時忽的聽一個人猛地叫了聲:“不行,我們必須趕在神使大人前到!”
“你小點聲!”
有人嗬斥了一句,他們立馬就停止議論,四下看來:“別被人看到樂——”
話音一滯,他們都看到了沈歡。
畢竟沈歡就正大光明的站在十幾米的地方,他們單純是以為深夜安全,才沒顧及周圍。
眼見有人,其中一個霍的抬起一把步槍,對準了沈歡:“誰?!”
沈歡也沒想著隱藏自己,把煙頭一吐:“咳,我是村裏人。”
“村裏?村裏會有東洲人?!”
那人冷喝,接著,舉步槍的家夥就從草叢中跳了出來,把槍管懟在了沈歡腦門上,冷喝:“我們的談話,你聽到了多少?”
“沒聽到啥啊,要不你跟我細講講。”
沈歡笑著,緩緩問:“比如神使……是什麽?”
“還敢說你沒聽到,該死的家夥!”
這人大怒,就想狠狠扣下扳機爆掉沈歡的腦袋。但不等扣下扳機,槍聲就響了:砰!
聲音很大,篝火那邊的同伴們紛紛冷笑:“老威朗,別忘了把東洲小子的屍體拖過來——”
話音未落,他們就僵住了。
因為他們看到端著步槍的老威朗竟然直挺挺的倒下了,胸口還多了個大洞。
而本該被幹掉的沈歡,卻還站在那不急不緩的抽著煙。
開槍的根本不是老威朗,而是站在沈歡影子裏的一個女人。她舉著油亮的獵槍,眼睛在夜裏微微發亮,像極了豹子。
吐出口煙霧,沈歡看向女人:“老板,你怎麽出來了?”
“我再不出來,你就該被爆頭了。”
女人正是商鋪老板,她穿著厚厚的棉服,說完這句話後就調轉槍口,朝篝火方向砰的又是一槍。
以獵槍的射程,子彈到了篝火處早就失去了準頭。
但篝火旁那群人還是嚇得快速閃躲,藏到了車和樹後,也都開始嘩啦啦的拿槍。
老板當然也不會傻乎乎站在原地,就地一個翻滾躲在了一塊石頭後,朝沈歡招手:“快躲起來,他們還有槍。”
“不用。”
沈歡吐掉煙頭,忽的動了。
如脫兔,直衝篝火旁。
再接著,慘叫聲響起:“啊!我、我的手!!”
有人受傷了。
噠噠、噠噠!
又有人開槍了,而且槍聲很激烈,老板從石頭後麵探出,就接著篝火的光看到那邊槍火閃爍。
她臉都綠了:這次的客人,絕對是智力有問題,怎麽敢衝槍陣呢?他死了不要緊,老娘的生意怎麽辦?
“不行,他不能死!”
明知道沈歡十有八九活不成了,老板還是抱著獵槍衝了出去,想趁著他們集火沈歡時靠近。
但剛跑到一半,篝火後就再次出現了人影:滿臉血跡的沈歡,拖著一個被砍斷手的白皮膚男人,從草叢中走出來後,像丟破鞋一樣朝沙地一丟。
男人在慘叫,沈歡在笑,蹲在他旁邊問:“來,說說,你們的神使是什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