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點,六點,六點,大你,喝。”


    沈歡把骰盅往桌上一拍,笑著看向安穀。


    安穀已經喝了不少了,身邊丟了倆酒瓶子,但還是梗著脖子,臉漲紅的把一杯高度白酒一飲而盡後,重重一摔酒杯,罵道:“擦,你小子肯定是作弊了,不然怎麽又贏了?”


    “哥們贏你還用得著作弊?”


    沈歡嘿嘿笑著,把骰盅推了過去。


    安穀卻沒接,而是不耐煩的說:“不玩了,哥們陪你喝的也不少了,不就是離個婚嗎,至於麽?”


    “且,哥們才不在意這段婚姻呢。”


    沈歡罵了句:“就是他麽的,有些不爽。”


    “你不爽,我還不爽呢!”


    安穀撇撇嘴,轉頭看向了窗外,有些傷感的說:“涼城距離安城,多遠?”


    “坐飛機,四個小時吧。”


    沈歡收起嘻嘻哈哈的笑臉:“怎麽,你想家了?”


    “想,又不敢想。”


    “要不要回去看看?哥們陪你去一趟,現在東北應該已經下雪了吧?”


    沈歡緩緩的說。


    安穀喉頭滾動幾下,很想點頭,但最後還是說:“不用了,反正哥們在安城的親人朋友,都死幹淨了。”


    “那就喝酒?”


    “喝酒!”


    秋天的星星,像亮片一樣一片片的掛在天上。


    葉朝歌回家後,還是正常的換洗衣服、做飯吃飯,躺在床上。


    可一直到快淩晨,她都沒睡著。


    倒不是因為在醫院呆夠了,而是一閉上眼,她就會想起昨晚發生的事,接著,又會想起沈歡。


    沈歡在葉家當了兩年廢物,別說廢物了,就算是個寵物,在身邊待兩年突然離開,都會覺得不習慣。


    少了個人,家裏還真空落落的,心裏也空落落的。


    因為她覺得,兩年來她對沈歡的誤解、謾罵,都是無理由的。


    就因為他不上進?


    人家不也在積極擺地攤謀生嗎?


    還是因為不滿他總闖禍?


    可實事求是的來說,他闖禍,都是為了幫她。


    “好煩啊。”


    葉朝歌翻身下床,開門走下樓梯。


    沈歡居住的那間小倉庫門微微開著,裏麵很多東西都已經搬走了,但一些衣服、行李卻都還在。


    坐在沙發上,葉朝歌關上客廳的燈,打開電視消解煩悶。


    綜藝節目,一集又一集的看下去,不知道過了多久,靠在沙發上的葉朝歌眼皮終於越來越沉,最後重重睡去。


    仍舊不知道睡了多久,隨著滴答滴答的水聲不斷落下,也葉朝歌睜開了眼睛。


    電視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關了,別墅裏黑漆漆的,沒有半個人影,也一片寂靜,隻有滴答滴答……


    葉朝歌從沙發上爬起來,試探去摸索開關。


    往日即使客廳關了燈,也該有外麵的光線才對。


    可今天卻黑漆漆的什麽也看不見,客廳,好像變成了一片黑色的空白。


    一股從未有過的心慌,讓葉朝歌加快了腳步。


    距離她最近的燈,就在廚房。葉朝歌對客廳裏的布置很熟悉,很快就摸進入了廚房,又憑著感覺摸到了冰涼的牆壁。


    太黑了,葉朝歌隻好順著牆壁摸過去,就在要打開開關時,卻猛地一顫。


    她突然摸到了些不一樣的東西。


    像是皮膚,卻沒有溫度,還濕濕黏黏的。


    那觸感,就好像……血。


    葉朝歌剛想到這,四周的燈呼的亮了,昏黃中透露著紅色和綠色,像極了小時候看電視裏的恐怖畫麵。


    也就是借著這些燈光,葉朝歌發現廚房中滴滴答答滴落的不是水滴。


    是血。


    慢慢的鮮血,從洗碗的池子裏溢出,裏麵還浸泡著兩具屍體。


    一具沒有腦袋,另一具腦袋跟爛了似,詭異扭曲著耷拉下來。


    可不就是黑人索克嗎?


    葉朝歌的大腦嗡的一響時,眼角餘光掃到了她扶著牆壁的地方:是另一具人頭,謝恩的。


    渾身的雞皮疙瘩,瞬間就冒了出來。


    這兩個刺客,是即使死後也不甘心,要來殺她的惡鬼!


    葉朝歌嚇壞了,猛地尖叫一聲,不顧一切的朝外衝去。


    可兩具屍體的手卻無限延長,抓住了她的手臂,不停的往裏拖拽她。


    而黑暗中,兩個人頭也開始沙啞的笑。


    “不要!”


    葉朝歌心兒都要跳出來,尖叫一聲,猛地睜開了眼,剛剛恐怖的一切,都消失了。


    她還是坐在沙發上,麵前的電視機裏還在演著綜藝。


    “原來,隻、隻是一場夢。”


    葉朝歌大口喘息著時,眼角餘光卻又掃到了一個人影,她嚇得渾身就猛的一僵:“誰?!”


    她真怕,噩夢還沒有醒來,一切還會繼續。


    可並非如此。


    答應她的是個熟悉的聲音:“我。”


    沈歡打了個哈欠說:“我想來拿那點衣服來著,順便把鑰匙給你。”


    葉朝歌這才注意到,沈歡身前大包小包的擺在地上,鼓鼓囊囊的應該就是衣服。


    沈歡走過來,把一串別墅鑰匙拍在茶幾上:“都在這了哈,以後別墅丟東西,可別誣陷我。”


    “誰會誣陷你。”


    葉朝歌下意識反駁了一嘴。


    興許是看到她的一身冷汗了,沈歡笑嘻嘻的問:“咋,做噩夢了?”


    “對啊,昨晚那兩個刺客,死狀太嚇人了。”


    葉朝歌歎了口氣:“你、你之後怎麽跟警察說的?”


    “就如實說唄。”


    沈歡無所謂的聳聳肩時,就聽外麵響起了一個女人的催促聲:“沈歡,還沒好啊?”


    這個聲音很熟悉,葉朝歌一聽就知道是誰了:韓小雪。


    果然,接著韓小雪就出現在了門口,殷勤的幫沈歡提包出門。


    對天發誓,韓小雪的熱情隻是因為沈歡是“山海組的前輩”。


    可看在葉朝歌眼裏味道就不一樣了:一個女人,什麽時候對男人最殷勤?


    這還用問?


    當然是熱戀,起碼是對對方抱有愛意的時候!


    “馬上。”


    沈歡搭了句話,幹咳一聲解釋說:“那啥,我搬到韓特勤樓下了,她不是有車嗎,幫我來拉行李。”


    葉朝歌張了張嘴,突然想明白了些什麽。


    比如為什麽韓小雪會知道沈歡當過兵的事?


    不用問,當然是因為兩人已經“好上了”,所以,沈歡才跟她提出了離婚。


    莫名其妙的,一股醋意湧上了葉朝歌心頭。


    “嗬嗬,剛搬出去就找到了美女同居,你豔福不淺嘛。”


    葉朝歌語氣不善:“恭喜你,和警方的人在一起,以後肯定會安全很多,不像我,麻煩多多。”


    “是啊,咱倆一拍兩散,你情我願,以後你不用嫌我煩,我以後也少點麻煩。”


    沈歡沒反駁,擺擺手轉頭離開,卻沒注意葉朝歌的臉色猛地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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