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街頭,熟悉的身影。
葉朝歌懵了。
沈歡不是已經死了嗎,怎麽會出現在這兒了?
呆呆望著那個人影,葉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過去時才發現,他身邊還跟著個男人。
男人身材筆挺,戴著帽子。
他亦趨亦步的跟在沈歡背後,很快就走過了路口,消失在了葉朝歌視野中。
說實在的,沈歡和那個男人總共在葉朝歌視線中存在也不超過一分鍾。但她卻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衝出了餐館,直朝路口追去。
外麵秋風很涼,行人有不少。
葉朝歌追過那個路口後,就來到了一片寬闊的大路上。
兩邊沒多少行人,店麵大都是商品店,此時沒幾個開門的了。
大路也很長,沒有供人藏身的小巷,按理說葉朝歌追過來的這麽短時間內,沈歡除非有獵豹的速度,不然她一定能在街上看到他。
可事實時,等葉朝歌追過去,街上根本沒有沈歡的影子。
倒是在路燈下,見到了跟在沈歡後麵那個戴帽子的男人。
帽子男前麵也站著一個男人,但卻不是沈歡,而是個普通中年人。
葉朝歌一下茫然了。
難道我剛剛看到隻是幻覺?
我隻是把普通中年人看成了沈歡?
可我,什麽時候對沈歡那麽戀戀不舍了?
葉朝歌又走進了幾步,就能隱約聽到帽子男和另一個男人對話說些跑碼頭啊、水產養殖之類的事。
看來他們隻是普通的生意人,她的確出幻覺了。
傻傻的看著大路上,過了很久葉朝歌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搖了搖頭:“他怎麽可能是沈歡呢,我肯定眼花了,畢竟,他已經死了啊。”
輕輕的歎了口氣後,葉朝歌忽然有了從沒有過的低落,轉頭重新朝餐館走去,開車回家了。
葉朝歌卻不知道,她走後沒多久,一家關著等的商鋪門就拉開了,店老板一邊把沈歡轟出來,一邊氣呼呼的說:“哄人呢,沒錢盤什麽店麵,當我好欺負呢!王亮,回來!”
店老板一招手,路燈下和帽子男聊天的中年男人,就應和一聲小跑回來。
店老板一把把他拉進店裏後,砰的關上了房門。
吐出口煙霧,沈歡轉頭看向路燈下的帽子哥們,撇嘴說:“這家沒意思,不就是講講價嗎,怎麽還轟哥們出來了。老張,再幫我找一個。”
沈歡有個不大的夢想。
就是能普普通通的過完這一輩子。
尤其是陳千嬌的麻煩被董屠夫帶走後,他更覺得平凡來之不易。
不過要實現夢想,前提是他要找一份普通穩定的工作。
沈歡也沒什麽手藝,頂多會點擺地攤的做菜技巧,思來想去也隻想到了一樣工作:開飯館。
他手裏本錢不多,隻能從小店麵開始幹起,於是找來當地小路子很廣的老張,給他介紹店鋪。
就是這一家。
見沈歡被店主趕出來,老張也有點納悶:“不對啊,他們家的確是要出租店鋪啊。你看門上不是寫著呢麽,每月兩千,一年起租,不算水電……你怎麽跟人家說的?”
“我說每月一千我就租。”
沈歡聳聳鼻子:“我手裏就那麽多錢。”
“有你那麽還價的嗎!”
老張沒好氣的瞪眼:“老沈,我看你根本不是真想做生意,時候不早了,我可不伺候你了。”
說完,老張轉頭走了。
沈歡撓撓頭,有些心煩。
他想做生意嗎?
想。
不過在沈歡看來,做生意並不難。
可真坐起來,他才發現還要考慮租房啊,地段啊,等等亂七八糟的事。
和開著小吃車擺地攤,根本不是一個難度的事。
最起碼,他手裏的資金就挺不富裕,上次在明珠賭牌倒是贏了五十萬,但轉頭就為了給葉朝歌找場子,全推出去了。
事後他沒問葉小妞要票子,沒想到葉朝歌也一點都沒有獻上五十萬的自覺。
現在沈歡滿打滿算也就萬把塊錢,吃吃喝喝是夠了,開店差得遠呢。
咋辦?
問雪莉要點?
相信隻要他開口,雪莉二話不說就會把幫他打造涼城最頂級的餐廳。
可沈歡既然想過普通人的生活,就必須少和她們扯上關係。
此前葉家有麻煩,沈歡利用雪莉幫忙,是因為龍淵欠他的。
可他不能一直利用龍淵的力量,這樣隻會讓沈歡永遠脫離不了這個泥潭。
“看來還得在葉朝歌家吃幾年白飯,攢點本錢啊。”
沈歡歎了口氣,也沒打車回家睡覺,而是找個了賓館住下了。
他都能猜到,回去後葉朝歌一定會拉著他問東問西,讓他沒時間好好休息。
涼城的秋夜很長。
早上六點半,天才剛剛亮,霧氣正濃。
葉朝歌準時醒來,刷牙洗臉。
從今天開始她就要恢複正常生活了,畢竟公司可不管老板有什麽苦痛,一天不運作,就會出現巨大的損失。
“加油葉朝歌,生活還要繼續。”
給自己鼓了鼓氣,葉朝歌踩著高跟鞋噠噠的下樓。
就在她走到客廳時,她的耳邊突然傳來了外麵淅淅瀝瀝的聲音。
很熟悉。
她身子猛地一頓,猛地朝大廳門口看去。
然後她就看到一個一個穿著襯衣,套著休閑運動服的男人,正在刷他的小吃車。
葉朝歌懵了。
徹底懵了,渾身精僵硬,大睜的雙眸中全是不信,和見了鬼的恐懼!
沈歡!
她竟然看到了沈歡!
他沒死?
他竟然安然無恙的出現了!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的感覺提醒她,這兩天的經曆,並不是做夢!
可醫生明明已經告訴他,沈歡沒救了,那麽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
一瞬間,葉朝歌仿若雕像。
沈歡懶洋洋的打了個哈欠:“早上好啊。”
葉朝歌吃吃的說:“你、你怎麽會……”
“我怎麽會活著,對不對?”
沈歡撇撇嘴:“是不是那些醫生告訴你,我活不到晚上了?而且,全身都會被亞巴頓病菌覆蓋,對不對?”
葉朝歌點點頭。
沈歡嘿嘿一笑:“沒想到那群警察搞得和真的一樣,投了這麽大精力,我那就是簡單的感冒發燒。不過是警察為了抓捕凶手布置的圈套而已。”
“圈套?”
好像做夢一般,葉朝歌喃喃重複。
“對,圈套。”
沈歡拿出一顆煙叼在嘴上:“不然,我會這麽快就康複了?
葉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死死盯著沈歡身下說,過了好半晌,才道:“沈歡,你、你能不能從樹蔭下出來?”
“你不會以為我是鬼,沒有一個影子吧?”
沈歡笑著站起來,攤手聳了聳肩,無奈的走出房門,來到樹影外。當灰色的影子清晰的在沈歡身下出現時,他笑了一聲:“這下你總該相信,我沒死了吧?”
葉朝歌懵了。
沈歡不是已經死了嗎,怎麽會出現在這兒了?
呆呆望著那個人影,葉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過去時才發現,他身邊還跟著個男人。
男人身材筆挺,戴著帽子。
他亦趨亦步的跟在沈歡背後,很快就走過了路口,消失在了葉朝歌視野中。
說實在的,沈歡和那個男人總共在葉朝歌視線中存在也不超過一分鍾。但她卻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衝出了餐館,直朝路口追去。
外麵秋風很涼,行人有不少。
葉朝歌追過那個路口後,就來到了一片寬闊的大路上。
兩邊沒多少行人,店麵大都是商品店,此時沒幾個開門的了。
大路也很長,沒有供人藏身的小巷,按理說葉朝歌追過來的這麽短時間內,沈歡除非有獵豹的速度,不然她一定能在街上看到他。
可事實時,等葉朝歌追過去,街上根本沒有沈歡的影子。
倒是在路燈下,見到了跟在沈歡後麵那個戴帽子的男人。
帽子男前麵也站著一個男人,但卻不是沈歡,而是個普通中年人。
葉朝歌一下茫然了。
難道我剛剛看到隻是幻覺?
我隻是把普通中年人看成了沈歡?
可我,什麽時候對沈歡那麽戀戀不舍了?
葉朝歌又走進了幾步,就能隱約聽到帽子男和另一個男人對話說些跑碼頭啊、水產養殖之類的事。
看來他們隻是普通的生意人,她的確出幻覺了。
傻傻的看著大路上,過了很久葉朝歌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搖了搖頭:“他怎麽可能是沈歡呢,我肯定眼花了,畢竟,他已經死了啊。”
輕輕的歎了口氣後,葉朝歌忽然有了從沒有過的低落,轉頭重新朝餐館走去,開車回家了。
葉朝歌卻不知道,她走後沒多久,一家關著等的商鋪門就拉開了,店老板一邊把沈歡轟出來,一邊氣呼呼的說:“哄人呢,沒錢盤什麽店麵,當我好欺負呢!王亮,回來!”
店老板一招手,路燈下和帽子男聊天的中年男人,就應和一聲小跑回來。
店老板一把把他拉進店裏後,砰的關上了房門。
吐出口煙霧,沈歡轉頭看向路燈下的帽子哥們,撇嘴說:“這家沒意思,不就是講講價嗎,怎麽還轟哥們出來了。老張,再幫我找一個。”
沈歡有個不大的夢想。
就是能普普通通的過完這一輩子。
尤其是陳千嬌的麻煩被董屠夫帶走後,他更覺得平凡來之不易。
不過要實現夢想,前提是他要找一份普通穩定的工作。
沈歡也沒什麽手藝,頂多會點擺地攤的做菜技巧,思來想去也隻想到了一樣工作:開飯館。
他手裏本錢不多,隻能從小店麵開始幹起,於是找來當地小路子很廣的老張,給他介紹店鋪。
就是這一家。
見沈歡被店主趕出來,老張也有點納悶:“不對啊,他們家的確是要出租店鋪啊。你看門上不是寫著呢麽,每月兩千,一年起租,不算水電……你怎麽跟人家說的?”
“我說每月一千我就租。”
沈歡聳聳鼻子:“我手裏就那麽多錢。”
“有你那麽還價的嗎!”
老張沒好氣的瞪眼:“老沈,我看你根本不是真想做生意,時候不早了,我可不伺候你了。”
說完,老張轉頭走了。
沈歡撓撓頭,有些心煩。
他想做生意嗎?
想。
不過在沈歡看來,做生意並不難。
可真坐起來,他才發現還要考慮租房啊,地段啊,等等亂七八糟的事。
和開著小吃車擺地攤,根本不是一個難度的事。
最起碼,他手裏的資金就挺不富裕,上次在明珠賭牌倒是贏了五十萬,但轉頭就為了給葉朝歌找場子,全推出去了。
事後他沒問葉小妞要票子,沒想到葉朝歌也一點都沒有獻上五十萬的自覺。
現在沈歡滿打滿算也就萬把塊錢,吃吃喝喝是夠了,開店差得遠呢。
咋辦?
問雪莉要點?
相信隻要他開口,雪莉二話不說就會把幫他打造涼城最頂級的餐廳。
可沈歡既然想過普通人的生活,就必須少和她們扯上關係。
此前葉家有麻煩,沈歡利用雪莉幫忙,是因為龍淵欠他的。
可他不能一直利用龍淵的力量,這樣隻會讓沈歡永遠脫離不了這個泥潭。
“看來還得在葉朝歌家吃幾年白飯,攢點本錢啊。”
沈歡歎了口氣,也沒打車回家睡覺,而是找個了賓館住下了。
他都能猜到,回去後葉朝歌一定會拉著他問東問西,讓他沒時間好好休息。
涼城的秋夜很長。
早上六點半,天才剛剛亮,霧氣正濃。
葉朝歌準時醒來,刷牙洗臉。
從今天開始她就要恢複正常生活了,畢竟公司可不管老板有什麽苦痛,一天不運作,就會出現巨大的損失。
“加油葉朝歌,生活還要繼續。”
給自己鼓了鼓氣,葉朝歌踩著高跟鞋噠噠的下樓。
就在她走到客廳時,她的耳邊突然傳來了外麵淅淅瀝瀝的聲音。
很熟悉。
她身子猛地一頓,猛地朝大廳門口看去。
然後她就看到一個一個穿著襯衣,套著休閑運動服的男人,正在刷他的小吃車。
葉朝歌懵了。
徹底懵了,渾身精僵硬,大睜的雙眸中全是不信,和見了鬼的恐懼!
沈歡!
她竟然看到了沈歡!
他沒死?
他竟然安然無恙的出現了!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的感覺提醒她,這兩天的經曆,並不是做夢!
可醫生明明已經告訴他,沈歡沒救了,那麽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
一瞬間,葉朝歌仿若雕像。
沈歡懶洋洋的打了個哈欠:“早上好啊。”
葉朝歌吃吃的說:“你、你怎麽會……”
“我怎麽會活著,對不對?”
沈歡撇撇嘴:“是不是那些醫生告訴你,我活不到晚上了?而且,全身都會被亞巴頓病菌覆蓋,對不對?”
葉朝歌點點頭。
沈歡嘿嘿一笑:“沒想到那群警察搞得和真的一樣,投了這麽大精力,我那就是簡單的感冒發燒。不過是警察為了抓捕凶手布置的圈套而已。”
“圈套?”
好像做夢一般,葉朝歌喃喃重複。
“對,圈套。”
沈歡拿出一顆煙叼在嘴上:“不然,我會這麽快就康複了?
葉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死死盯著沈歡身下說,過了好半晌,才道:“沈歡,你、你能不能從樹蔭下出來?”
“你不會以為我是鬼,沒有一個影子吧?”
沈歡笑著站起來,攤手聳了聳肩,無奈的走出房門,來到樹影外。當灰色的影子清晰的在沈歡身下出現時,他笑了一聲:“這下你總該相信,我沒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