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沒必要這樣看著我吧?”
一邊輕踩油門,沈歡一邊語氣古怪的問:“是我臉上有花?”
因為開車回家的路上,葉朝歌一直盯著他的側臉看,那副眼神,就好像要給沈歡扒下一層皮來。
“是有花,臭屁花!”
副駕駛上的葉朝歌語氣不善,氣呼呼的說:“沈歡,我警告你,以後不準再做這麽危險的事!”
沈歡一副很費解的樣子:“危險的又不是你,你那麽生氣幹嘛。打住,你不會是因為我脫掉外套幫你遮雨,就喜歡上我了吧?”
“呸,誰稀罕你的外套!”
葉朝歌真覺得沈歡嘴巴越來越賤了。
以前怎麽沒發現呢?
把劈在背上的外套丟在車座上,葉朝歌深吸口氣,很嚴肅的問:“沈歡,你這次能打贏持槍歹徒,純粹就是撞了狗屎運,如果再出現一次同樣的情況,你再會打架,能擋住子彈嗎?”
剛剛在防護林裏,葉朝歌和韓小雪都質問過沈歡:你是怎麽打贏的刺客?
沈歡則一臉好怕怕的語氣解釋:不是他打贏了,是那個刺客太蠢,踩在青苔石頭上滑到了,所以沈歡才有機會踹掉他的槍,把他揍暈。
沈歡編的這種鬼話,也就騙騙葉朝歌了。
此時又顫聲說:“其實看到他掏槍的時候,我也嚇了一跳。”
“你還知道害怕槍?!”
葉朝歌喝問:“你如果真有個三長兩短,奶奶受得了嗎?你怎麽就這麽——”
不識大體。
葉朝歌想了半天,想到了這個詞。
沈歡就是不識大體,隻知道頭腦一熱就去做想做的事,卻從不思考後果。
嫁給這樣一個男人,我真是倒了八輩子黴!
葉朝歌越想越氣,又要張開她的櫻桃小嘴時,就聽沈歡倏地抬頭:阿嚏!
狠狠打了個噴嚏。
方向盤,也因為一下沒控製住,倏地一轉,不過立馬就歸正了。
車頭隻是猛地一擺,倒沒有發生其他意外。
葉朝歌卻嚇得臉色一白,剛想質問沈某人是怎麽開車的,就見他隻穿著背心,渾身濕漉漉的樣子。
沈歡恐怕就是因為把外套脫給她擋雨,才著涼的。
聳了聳小鼻子,葉朝歌不自然的關懷:“你沒事吧?”
“應該沒事,就是有點受涼,你別感冒就好。”
“哼,誰稀罕你關心。”
葉朝歌哼了聲,想把外套還給他,卻發現早就淋透了。就算沈歡再穿上,也隻會更加劇他受涼。
不管沈歡再葉朝歌也不好意思再追問他了,閉嘴靠在車窗上,看著後視鏡。
他們車後還跟著兩輛車,韓小雪和趙雅麗的車都在後麵。
劫匪也被韓小雪捆結實放在她的車上了。
沒想到沈歡一時莽撞,竟然還抓住了真凶。
葉朝歌喃喃想著,就見車子已經來到了菲爾斯的小區。巧了,穿著一身西裝的菲爾斯,就站在小區門口的公交站牌下,左右張望。
葉朝歌看了眼時間,距離她追上沈歡又回來,已經過去了四個多小時。
菲爾斯不會一直在外麵等吧?
剛升起這個念頭,葉朝歌就猛地晃了晃腦袋:我一定是和沈歡接觸太久了,被他一根筋的思維影響了。
菲爾斯腦子又沒問題,咋可能傻乎乎的在外麵等?
正想著呢,就見一輛公交停在站牌前,菲爾斯衝開門的公交師傅問了些什麽,隨後公交車就又關門開走了。
菲爾斯則很鬱悶的樣子,繼續左顧右盼。
看來他是想出門,不過初來乍到不知道怎麽做公交。
都是老同學,葉朝歌當然能幫就幫,衝沈歡說:“前麵靠路邊停下。”
沈歡向來沒啥家庭地位,乖乖點頭停下,葉朝歌搖下車窗問:“菲爾斯,你是要去什麽地方嗎?順路我可以帶你一程。”
菲爾斯一副撿了錢的驚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麽坐車。”
“正好順路,我送你過去。”
葉朝歌可不會吝嗇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歡的胳膊。
沈歡會意,正想打開後車座的門,緊跟在後麵韓小雪的車也追上來了,在路邊戛然停下。
韓小雪探出頭來,皺眉問:“你們做什麽?”
“接個人。”
沈歡搖下車窗指了指菲爾斯先生。
菲爾斯可是個帥小夥,平日裏很多女生看到後,都走不動道。
但韓小雪卻隻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當回事了,說了句“別耽誤做筆錄”後,就重新啟動了車子。
菲爾斯坐在後駕駛座山,有些奇怪的問:“朝歌,剛剛那位是警察嗎?為什麽說要做筆錄啊?”
葉朝歌聳聳鼻尖,也沒當回事的,隨手指了指沈歡:“他瞎貓碰上死耗子,抓了個罪犯。警方需要我們去做筆錄。”
菲爾斯很吃驚:“我的上帝,怎麽會有刺客呢?他是什麽人?”
“誰知道是什麽人。”
葉朝歌很無語的說:“刺客昏迷了,警方還沒審訊呢。”
看得出來,葉朝歌不是很想提這件事。
菲爾斯也很識趣的沒再追問,目光,卻若有所思的通過後視鏡看向了沈歡。
按理說,沈歡作為司機,開車的時候應該專心致誌的看著前麵才對。
可菲爾斯看後視鏡時,卻和沈歡的目光正好對上。
沈歡的眼神,很犀利。
菲爾斯有種對上了一把刀的感覺,臉上卻不動聲色的致以溫和的微笑。
沈歡也沒再繼續看他,專心開車去了。
菲爾斯卻沒放鬆下來,心裏升起一抹殺意:幾個小時前,葉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來時,就帶了個罪犯回來。
那這個罪犯是何許人也,菲爾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隻要成功逃進防護林,順著無人居住區一路西井,就能到陰條嶺自然保護區。
那裏是真正的無人區,冬熊一旦進去,警方就永遠別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卻失敗了,還被沈歡抓回來了。
盡管早就從組織那聽說沈歡不是一般人,可菲爾斯隻當他背景強大,沒想到武力也這麽厲害。
車速很快。
十幾分鍾就來到了江嶺科技大廈前,菲爾斯下車笑著和葉朝歌告別後,就緩緩走到無人角落,撥通了一個號碼:“灰狼,情況有變,冬熊被抓了。”
那邊的灰狼立馬驚詫尖叫:“怎麽可能?!涼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銳?!”
菲爾斯深吸口氣,緩緩的說:“動手的是沈歡,不過好在,冬熊被抓時就昏迷了,這麽短的時間內,他應該還沒有被審訊。”
這下,灰狼為難了:“那我們怎麽辦?冬熊知道我們很多秘密,包括組織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問下交代了這些,麻煩就大了。”
菲爾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個辦法,讓他永遠閉嘴!”
一邊輕踩油門,沈歡一邊語氣古怪的問:“是我臉上有花?”
因為開車回家的路上,葉朝歌一直盯著他的側臉看,那副眼神,就好像要給沈歡扒下一層皮來。
“是有花,臭屁花!”
副駕駛上的葉朝歌語氣不善,氣呼呼的說:“沈歡,我警告你,以後不準再做這麽危險的事!”
沈歡一副很費解的樣子:“危險的又不是你,你那麽生氣幹嘛。打住,你不會是因為我脫掉外套幫你遮雨,就喜歡上我了吧?”
“呸,誰稀罕你的外套!”
葉朝歌真覺得沈歡嘴巴越來越賤了。
以前怎麽沒發現呢?
把劈在背上的外套丟在車座上,葉朝歌深吸口氣,很嚴肅的問:“沈歡,你這次能打贏持槍歹徒,純粹就是撞了狗屎運,如果再出現一次同樣的情況,你再會打架,能擋住子彈嗎?”
剛剛在防護林裏,葉朝歌和韓小雪都質問過沈歡:你是怎麽打贏的刺客?
沈歡則一臉好怕怕的語氣解釋:不是他打贏了,是那個刺客太蠢,踩在青苔石頭上滑到了,所以沈歡才有機會踹掉他的槍,把他揍暈。
沈歡編的這種鬼話,也就騙騙葉朝歌了。
此時又顫聲說:“其實看到他掏槍的時候,我也嚇了一跳。”
“你還知道害怕槍?!”
葉朝歌喝問:“你如果真有個三長兩短,奶奶受得了嗎?你怎麽就這麽——”
不識大體。
葉朝歌想了半天,想到了這個詞。
沈歡就是不識大體,隻知道頭腦一熱就去做想做的事,卻從不思考後果。
嫁給這樣一個男人,我真是倒了八輩子黴!
葉朝歌越想越氣,又要張開她的櫻桃小嘴時,就聽沈歡倏地抬頭:阿嚏!
狠狠打了個噴嚏。
方向盤,也因為一下沒控製住,倏地一轉,不過立馬就歸正了。
車頭隻是猛地一擺,倒沒有發生其他意外。
葉朝歌卻嚇得臉色一白,剛想質問沈某人是怎麽開車的,就見他隻穿著背心,渾身濕漉漉的樣子。
沈歡恐怕就是因為把外套脫給她擋雨,才著涼的。
聳了聳小鼻子,葉朝歌不自然的關懷:“你沒事吧?”
“應該沒事,就是有點受涼,你別感冒就好。”
“哼,誰稀罕你關心。”
葉朝歌哼了聲,想把外套還給他,卻發現早就淋透了。就算沈歡再穿上,也隻會更加劇他受涼。
不管沈歡再葉朝歌也不好意思再追問他了,閉嘴靠在車窗上,看著後視鏡。
他們車後還跟著兩輛車,韓小雪和趙雅麗的車都在後麵。
劫匪也被韓小雪捆結實放在她的車上了。
沒想到沈歡一時莽撞,竟然還抓住了真凶。
葉朝歌喃喃想著,就見車子已經來到了菲爾斯的小區。巧了,穿著一身西裝的菲爾斯,就站在小區門口的公交站牌下,左右張望。
葉朝歌看了眼時間,距離她追上沈歡又回來,已經過去了四個多小時。
菲爾斯不會一直在外麵等吧?
剛升起這個念頭,葉朝歌就猛地晃了晃腦袋:我一定是和沈歡接觸太久了,被他一根筋的思維影響了。
菲爾斯腦子又沒問題,咋可能傻乎乎的在外麵等?
正想著呢,就見一輛公交停在站牌前,菲爾斯衝開門的公交師傅問了些什麽,隨後公交車就又關門開走了。
菲爾斯則很鬱悶的樣子,繼續左顧右盼。
看來他是想出門,不過初來乍到不知道怎麽做公交。
都是老同學,葉朝歌當然能幫就幫,衝沈歡說:“前麵靠路邊停下。”
沈歡向來沒啥家庭地位,乖乖點頭停下,葉朝歌搖下車窗問:“菲爾斯,你是要去什麽地方嗎?順路我可以帶你一程。”
菲爾斯一副撿了錢的驚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麽坐車。”
“正好順路,我送你過去。”
葉朝歌可不會吝嗇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歡的胳膊。
沈歡會意,正想打開後車座的門,緊跟在後麵韓小雪的車也追上來了,在路邊戛然停下。
韓小雪探出頭來,皺眉問:“你們做什麽?”
“接個人。”
沈歡搖下車窗指了指菲爾斯先生。
菲爾斯可是個帥小夥,平日裏很多女生看到後,都走不動道。
但韓小雪卻隻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當回事了,說了句“別耽誤做筆錄”後,就重新啟動了車子。
菲爾斯坐在後駕駛座山,有些奇怪的問:“朝歌,剛剛那位是警察嗎?為什麽說要做筆錄啊?”
葉朝歌聳聳鼻尖,也沒當回事的,隨手指了指沈歡:“他瞎貓碰上死耗子,抓了個罪犯。警方需要我們去做筆錄。”
菲爾斯很吃驚:“我的上帝,怎麽會有刺客呢?他是什麽人?”
“誰知道是什麽人。”
葉朝歌很無語的說:“刺客昏迷了,警方還沒審訊呢。”
看得出來,葉朝歌不是很想提這件事。
菲爾斯也很識趣的沒再追問,目光,卻若有所思的通過後視鏡看向了沈歡。
按理說,沈歡作為司機,開車的時候應該專心致誌的看著前麵才對。
可菲爾斯看後視鏡時,卻和沈歡的目光正好對上。
沈歡的眼神,很犀利。
菲爾斯有種對上了一把刀的感覺,臉上卻不動聲色的致以溫和的微笑。
沈歡也沒再繼續看他,專心開車去了。
菲爾斯卻沒放鬆下來,心裏升起一抹殺意:幾個小時前,葉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來時,就帶了個罪犯回來。
那這個罪犯是何許人也,菲爾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隻要成功逃進防護林,順著無人居住區一路西井,就能到陰條嶺自然保護區。
那裏是真正的無人區,冬熊一旦進去,警方就永遠別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卻失敗了,還被沈歡抓回來了。
盡管早就從組織那聽說沈歡不是一般人,可菲爾斯隻當他背景強大,沒想到武力也這麽厲害。
車速很快。
十幾分鍾就來到了江嶺科技大廈前,菲爾斯下車笑著和葉朝歌告別後,就緩緩走到無人角落,撥通了一個號碼:“灰狼,情況有變,冬熊被抓了。”
那邊的灰狼立馬驚詫尖叫:“怎麽可能?!涼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銳?!”
菲爾斯深吸口氣,緩緩的說:“動手的是沈歡,不過好在,冬熊被抓時就昏迷了,這麽短的時間內,他應該還沒有被審訊。”
這下,灰狼為難了:“那我們怎麽辦?冬熊知道我們很多秘密,包括組織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問下交代了這些,麻煩就大了。”
菲爾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個辦法,讓他永遠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