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終章不久,就在每章說裏看到了留言,“……大結局?”“……完本?”前麵的定語,都是“竟然”。


    聽起來,都是非常如釋重負的樣子。


    霎時,我的那個心啊,真是哇涼哇涼的啊。


    攝氏37度,沒有電扇沒有空調,我卻瞬間成了雪人……心,痛得無法呼吸,找不到昨日留下的痕跡……


    不是應該我才是最辛苦的那個人好伐!


    我才是這幾年來,無論工作還是節日,白天還是深夜,每天都在堅持碼字,就連春節都不曾停歇的那個人好嗎?


    我才辛苦好嗎?


    不說做彼此的天使,但不是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嗎,我們一起陪伴了這麽幾年,乃們,就這樣對我?


    蒼天啊大地哦,還有沒有天理喲!


    嗯,男人,不哭,嗯,不能低頭,不然……會讓人看到你沒有頭發的頭頂。


    嗬嗬,實際上,那個,我其實吧,也是那啥,如釋重負,嘿嘿,相當的如釋重負!


    說起來,當初一時心血來潮,決定碼些字上傳,和很多人是一樣的,也是因為喜歡在網上看,然後,怎麽說呢,書雖然多,但應該是因為自己口味怪吧,想找一本適合自己口味的,好像還真不太容易。


    好些書都很好,但動輒就是“嬌顏”“玉容”“俊臉”的……不是不好,就像現在影視劇裏的男主,很多都是千篇一律的泰山、喜馬拉雅山崩於前,都麵不改色的那種,當然不是不好,但不是我喜歡的那掛。


    那幾年流行的,反正又都是各種套路,總是有人會看上主角帶在身邊的女人;就是出去隨便吃個飯,也總是會打上一架;來調查的警察,總是會偏袒壞蛋那一方;到派出所之後,一定會是一級級的大佬輪番打電話過問,我們最可愛的人都會出動,把派出所包圍起來……


    動輒就這個家族,那個家族,各種父慈子孝,或者是各種豬頭蠢物的親戚;不論出身,不論受教育程度,隨便一個朋友,都能洋洋灑灑的跟你講一大番關於人生關於追求的大道理……


    隨便出去逛逛,碰到的一個穿布鞋的老人家,就是大隱隱於市的大人物;隨便碰到一個走失的小孩子,他們的父母,就一定身居高位……


    當然不是不好,是很吸引人,但你看,不是連某王、某陳導演,居然都把天仙妻子放在家裏,去找其它的庸脂俗粉……看得多了,還是有些想看看不一樣的。


    我又是那種小的時候挺乖,到了現在有點年紀了,反倒有點叛逆的那種人,或者說,叛逆,說不上,就有些反潮流。


    一個接一個的衝突,我就不寫!——所以說,真的,能有這麽多人,沒有隻看了開頭就棄,我真的很欣慰。


    當然,之所以花了那麽多篇幅去寫初中生活,那是因為,我曾經非常認真的思考過,也就是多次讓上帝發笑過——如果真能重生,我會怎麽做?


    就是賺錢?


    應該不是,或者,至少大部分人都不會是。


    如果真能重生,做頂級的富豪,還是有很大難度,但實現財務自由,絕沒有任何問題——哪怕是最弱的人。


    好好享受當年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青少年時光,才是我們願意去做的——所有不是青少年的家夥,誰不會懷念那段時光?


    那才是多少錢都買不回來的珍寶。


    當然,如果是馮一平家那麽差的條件,同步改善,也是必要的。


    類似的思考,也奠定了我碼的這些字的基調,如果真能重生,卻隻想著為自己積累財富,那未免有些格局不大。


    真有那樣的機會,應該都會想著能做些影響到更多人的事,至少在有了足夠的資本以後,多少都會有這樣的想法。


    這也是書中馮一平沒有去做那些熱門產業的原因。


    至於也沒有一開始就投資bat,一重生,就一定要把bat的那三位收來當小弟,或者一重生就要做圍脖威信,而且是一做就火……還是那句話,我是一個有些不識時務的反潮流的家夥,大家都寫?我就偏不!


    我就偏到國外去造,我去對穀歌臉書蘋果亞馬遜下手——當然還有奈飛。


    好些書友都說,就收購一個奈飛,你就好幾百章,你自來水公司的?


    收購奈飛,時間跨度是有些長,但那幾百章,又哪是全寫奈飛的事?


    要收購那樣一家公司,當然不是那麽簡單,但寫收購奈飛的不容易以後,再對其它公司下手,不用贅述,也能讓大家覺得可信。


    ——說到這裏,我想小小的自誇一句,馮一平能成功的在矽穀進而在美國站住腳並成為頂級大佬,應該交代得很充分很合理,在此之後,類似的小說,要寫得讓人更信服更合理,可能真有一定難度。


    還不隻是這些方麵難。


    在上傳以前,對我個人來說,不分先後,最大的幾個謊言是下麵這四個。


    ***,“我想在22歲生日之前,告別處級的身份!”


    地產商,“我們真的沒錢賺!”


    銀行行長,“我們銀行也是弱勢群體!”


    美軍,“我們是愛好和平的!”


    在15年4月中旬之後,我才發現,雖然我已經不算年輕,卻還是好傻好天真。


    世界上最大的謊言,明明應該是“網文讀者,對網文作品要求低”才對。


    我覺得,喜歡看商業的書友,有兩種,一種是覺得隻要主角能明白,就是自己公司的錢,也不能隨便往自己口袋裏裝,那就很不錯了。


    再一種,就是我的書友。


    這麽說吧,都說總局對各種影視作品的要求高,但就我個人的經曆而言,我的書友對網文的要求,比總局對影視作品的要求,還要高得多得多。


    如果按這些書友的標準來,現在電視上熱播的那些劇,不進行傷筋動骨的大改,應該都沒有播出的機會。


    印象深刻的有好多,比如有一次,我把“工業總產值”,等同於gdp,一溜書友馬上就指出來,“這不對!”


    再比如,我寫facebook哪一年的收入,馬上會有書友去查相關的數據,比較之後說,哎,你都折騰了這麽久,怎麽和facebook原本同期的收入,增長得不是太多?


    最近也有,說梅耶爾和馮一平的兒子馬修繼承了他老媽的藍眼睛,然後馬上有書友用我不明覺厲的一大段話,來論證這實際上是一件幾率非常非常小,實際很難發生的事……


    我說,既然從書名上看,這應該是本和商業有關的書,所以大家對經濟方麵都有相當的“造紙”是正常,那麽,為什麽你們還如此精通生物學(弱弱的問一句,這是生物學的範疇嗎?)……


    你們能不能不要這麽優秀啊喂!


    給條活路可好啊各位大佬!


    在屢屢被書友指出錯誤之後,我現在認真到什麽程度?但凡書中有明確日期的,我一定要查一查,那天究竟是星期幾,總不好明明是周末的時候,還寫成大家都在上班。


    提到了一家酒店,也一定會想辦法去查證,在那個時候,那家酒店究竟有沒有開業。


    提到一款電子產品,也一定會再三確認,它上市的具體時間。


    提到那些我不了解的城市,比如紐約啊,慕尼黑啊,總要去查查那兒冬天怎麽樣,春天又怎麽樣。


    更別說那些我們具體一點都不熟的穀歌facebook奈飛這些公司的事和數據……


    要知道,我連翻牆都不會的,要找到一些資料,真的不容易。


    但是,為了不讓大家教育,為了能讓寫到的那些事,盡量合理,我覺得,這樣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然並卵,大部分的書友,就和公司老板是一個德性,你做得好,是應該的,別想著表揚,做錯了,哼,就別想逃過批評!


    所以有時候,我暗戳戳的等大家的表揚,我寫得那麽合理那麽真實,總該有表揚……嗚嗚,並沒有!


    寶寶心裏苦,寶寶不哭。


    嗬嗬,玩笑啦,因為,也正是這樣高要求又高冷的書友,才和我的風格投契,才這幾年都追了下來。


    說起來,都是緣分啊各位親!


    不過,能不能打個商量,在以後,你們依然高要求,我讚成——畢竟,我就是不讚成,又能怎麽的呢?各位親才是甲方老大!


    但能不能不隻批評,也偶爾的,或者經常的,表揚表揚呢?


    我們是和諧社會,既然是和諧社會,所以,要平衡嘛!——玩笑啦,大家能繼續支持就好,哪怕是嚴厲的支持。


    說回碼的這些字,我碼的這些字的基調,在於把重生當成真的前提下,盡量真實,所以讓一些書友不喜歡的感情這方麵,那也是因為,我代入想過,如果真有馮一平的成就,我真做不到隻談一次戀愛隻跟一個人廝守終生。


    關於馮一平,我想寫的是一個有缺點,一般不是太有脾氣,有時候還有些慫,有時候有些摳,希望有朋友,不懂紅酒不懂奢侈品的有些土,賺了大錢也會高興得打滾……簡單點說,就是一個有“人味”的人。


    這同樣是我反潮流的表現之一,太多各種高冷的霸道總裁,我就想寫個不一樣的。


    如果大家看了之後,覺得馮一平是這樣一個人,覺得他不隻是為自己,而是為很多人切實的做了一些事,而且這個過程,還有一些吸引,那我覺得,我就成功了。


    雖然寫了這麽多,在情節上,並不是沒有遺憾,原本就有伏筆,我是希望在最後,馮一平能把facebook和穀歌合並,這樣一來,他的成就真的很難有人超越,但囿於篇幅,這部分最後隻能是伏筆。


    總之,到此結束,我個人還是滿意的,在虛構的基礎上,盡量合理,在合理的同時,還盡量有可看性……


    這些年,章家敦之流,一直在孜孜不倦的說我們會崩潰,這些年,也有很多人,一直在說,你會寫崩,我們沒有崩潰,我也沒有寫崩。


    再回到開頭,真的,能這麽些年對我這樣特意反潮流的風格還堅持下來的書友,也真的挺難的,是真愛無疑了。


    秋之神光和sidneyliu兩位,必須有姓名,這些年,在訂閱之餘,他們還一直堅持每天打賞,我的這張老臉,好些日子,就是靠他們倆給顧著的。


    謝謝所有訂閱、打賞、關注……我碼的這些字的書友!


    謝謝維妮大大,是她安排的推薦位,才讓更多的書友關注到了我。


    我可能還不是千裏馬,但維妮大大,確定無疑的就是伯樂。


    謝謝大家陪著我這些年,陪著我從默默無聞,到漸漸有些人喜歡。


    我愛你們,很愛很愛你們,我感激能有這樣的緣分,更感謝你們這麽些年的陪伴(幾次把陪伴打成陪綁,有時想想,好像也真沒毛病)!


    我期待著,能把這樣的緣分繼續,能把這份愛繼續。


    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訴大家,下一個故事,絕對能讓大家更喜歡!


    我會盡快和大家相見。


    落梅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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