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電視裏那樣,像我們有些鄰居一樣,為什麽?你不是一直看不慣那些事嗎?”
“施密特說了,我也問了會計師和律師,他們都說,以我們現在的條件,是該高調的做些慈善,”
“我才不呢,假的要命,”黃靜萍搖頭,“你看看她們一些慈善項目的主題,從非洲的大象,到太平洋的鯊魚,再到南極的企鵝……,總之就沒什麽正事,花這功夫花這錢,還不如在老家都修幾座橋,多給學校買一些文具,”
他們的出身,決定了他們都很實在,對美國的一些慈善話題,實在提不起興趣。
“到什麽山頭唱什麽歌,沒辦法,美國就興這一套,不這樣做,這裏的人就會對我們有意見,搞不好這兩天報紙上就能看到我的負麵新聞,”
“憑什麽?我們在美國投資這麽多,創造了這麽多就業機會,”
“這邊國情如此吧,而且,看樣子我們以後也得成立一個基金會,成立了基金會之後,你會發現,好處其實也蠻多的,”
這也是為什麽他下午得出了那樣的結論,比爾蓋茨他們,並不真的是高尚到地球都容不下的原因。
他們是向全世界聲明,捐出了全部身家,用來做慈善。
但請注意,他們把自己的全部財富捐獻給慈善事業,並不就等同於這筆財富從此贈予他人,從此不再屬於自己。
大多數是通過把自己的財產放入一個帶有慈善性質的基金會,比如知名的蓋茨和梅琳達基金會,於是,他財富看上去在法律上跟他沒有任何關係,是屬於基金會的。
其實,“裸捐”後的財產,依然受到他們的控製與支配,隻不過具體操作方式,是通過對基金或公司的控股投票來執行。
這一點,美國的民眾和主流媒體其實也都是知道的,不然,裸捐之後的蓋茨和巴菲特,哪能年年都在世界首富榜的前三位晃悠?
後來的小紮同學在這方麵總是更直接一些,他幹脆成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來管理的自己“捐”出去的財產。
不說一向耿直,擺明了就說我非常在乎錢的小紮同學,比爾·蓋茨·梅琳達基金會,實際上就是一個以“慈善”為目的,但通過“類投資行為”,維持長期運營的非盈利性私有基金。
這裏有幾個需要注意的關鍵詞:慈善、投資行為和私有基金,同屬這種性質的知名基金會還包括美國知名的洛克菲勒基金等。
首先,因為掛了慈善的名頭,所以強製性的,至少每年要捐出相當於基金會資產的5%。
其次,這個掛著慈善旗號的基金會,是可以投資的,比如蓋茨基金會,就投資了眾多石油公司、可口可樂、麥當勞等——話說,這看起來和他宣揚的綠色、環保、健康完全是處在對立麵的。
最重要的屬性,就是私有基金,他們滿世界嚷著捐出去的錢,歸根結底,其實還是私有的。
那這些聰明人為什麽要費力巴拉的成立這樣的基金,而我們國內的那些看上去腦袋沒他們靈光的富豪們,偏偏就不費這個事呢?
說來說去,還是為保全自己的財富著想。
美國富豪在保全自己財產這事上,有兩大難關要過,一道是資本得利稅,一道是遺產稅。
所謂資本得利稅,就是靠占有資本獲得的收益,比如賣房子,買股票的收入。
美國的資本得利稅,短期的跟個稅沒有區別。
之前就說過,美國的稅法太複雜,要是能弄明白這事,自己就可以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就馮一平目所在的加州,簡單點說,隻要你年收入超過40萬美元以上,聯邦稅加上州稅,大概講吧,有一半的收入要上交給國家。
也就是短期的資本得利稅,也接近一半。
這真比後來國內網友熱議的“把牛頭上交給國家”更狠。
長期資本性收入,一般是短期的一半,也就是至少超過20%。
但是,美國的稅也經常在調,小布什上台至今,經過了幾輪的減稅,今年長期投資的資本得利稅,在15%左右,短期的得利稅,同樣大幅下降。
至於像他們這樣的私有的慈善基金會呢?雖然按美國法律規定,並不完全享受公共慈善基金的免稅福利,其投資回報依然要繳稅,多少呢?至少要繳納2%的稅款。
2%,這遠比美國的資本得利稅低得多。
至於遺產稅,那也是讓美國的有錢階層痛恨不已的一項稅種。
在很長一段時間,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都很低,比如,4到6萬美元起征,但是稅率一度高達77%!
這應該是美國版的死不起。
當然,從70年代後期起,美國的遺產稅,起征額在提高,稅率在下降,小布什上台到現在,起征額提高到100萬美元以上,稅率為50%。
成立一個帶有私人性質的慈善基金會,同樣規避了這樣的問題。
所以說,美國的這些家夥裸捐,也不排除當錢對他們真的隻是一個數字(並不是不在乎)的時候,真想拿點錢出來做些善事,但同時,附帶的結果,就是避稅。
至於究竟哪樣是主,哪樣是次,這個問題,好像並不重要。
當然,美國政府並不傻,他們對富豪這樣做的目的,心知肚明,但他們是提倡的,因為隻有這樣,那些富豪才會套現——不套現就沒稅可征,套現以後才會投資,而投資,又會帶來稅收……。
馮一平也算是明白,為什麽他們的倡議,在國內得不到響應,因為國內的富豪,完全不用擔心這事。
我們的資產得利稅,隻是象征性的,甚至還沒有個稅高。
隻聽說有人炒股、炒房,成了億萬富翁,沒聽說誰炒股、炒房,交了過億的稅。
那些一套房子賺了上千萬,那些在股市賺了過億的人交的稅,不比苦哈哈的白領一年交的個稅多多少。
同樣,國內有遺產稅這個稅種嗎?要是國內的遺產稅也高達50%,那國內做類似慈善的富豪,絕對比美國還要多。
所以說,一定程度上,這些美國的富豪也是命苦,真要比國內的富人多操好多心。
所以後來報紙上說,有些人費盡心思移民到美國後,後悔了——這看來真是真的。
而且,美國在慈善方麵的一些法律,引導這些富豪們,把資金投入到需要大量投入的生命科學研究、醫藥疾病研究以及環境保護研究等“慈善”領域。
這也迎合了富豪們的願望,我國古代的皇帝求長生,現在的富豪求長壽,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事。
隻不過因為政府的有效引導,和文化基因的緣故,美國的富豪們,舍得在醫療健康領域投入巨資,如何長命百歲,如何杜絕傳染病,如何攻克癌症……。
這些領域,一旦有所突破,那回報,也是巨大的。
應該說,這些富豪打著慈善的旗號,確實研究出了不少前沿科技,這又進一步帶動了美國高科技的發展。
而我們國內的富豪,也想健健康康的長命百歲,把好日子一直延續下去,但是,他們的方向不一樣,他們在故紙堆裏找,在傳統文化裏找,其結果就是江湖時有高人出,“道長”“大師”啥的,各領風騷那麽一兩年,或者三五年。
所以,不得不說,美國政府在一些方麵,確實走在我們前麵。
所以,也不得不說,我們國內的富豪,比美國的富豪,幸福指數真的要高太多。
“這麽多彎彎繞?那還是國內好,”黃靜萍也聽得頭都有點暈。
“你現在已經是美國人,所以,這樣的事要習慣,哪怕覺得假,這樣的事也必須要做。”
“是啊,我是美國人了,”黃靜萍有點小懊惱,“不過,這些事有什麽難的,做就做,”(未完待續。)
“施密特說了,我也問了會計師和律師,他們都說,以我們現在的條件,是該高調的做些慈善,”
“我才不呢,假的要命,”黃靜萍搖頭,“你看看她們一些慈善項目的主題,從非洲的大象,到太平洋的鯊魚,再到南極的企鵝……,總之就沒什麽正事,花這功夫花這錢,還不如在老家都修幾座橋,多給學校買一些文具,”
他們的出身,決定了他們都很實在,對美國的一些慈善話題,實在提不起興趣。
“到什麽山頭唱什麽歌,沒辦法,美國就興這一套,不這樣做,這裏的人就會對我們有意見,搞不好這兩天報紙上就能看到我的負麵新聞,”
“憑什麽?我們在美國投資這麽多,創造了這麽多就業機會,”
“這邊國情如此吧,而且,看樣子我們以後也得成立一個基金會,成立了基金會之後,你會發現,好處其實也蠻多的,”
這也是為什麽他下午得出了那樣的結論,比爾蓋茨他們,並不真的是高尚到地球都容不下的原因。
他們是向全世界聲明,捐出了全部身家,用來做慈善。
但請注意,他們把自己的全部財富捐獻給慈善事業,並不就等同於這筆財富從此贈予他人,從此不再屬於自己。
大多數是通過把自己的財產放入一個帶有慈善性質的基金會,比如知名的蓋茨和梅琳達基金會,於是,他財富看上去在法律上跟他沒有任何關係,是屬於基金會的。
其實,“裸捐”後的財產,依然受到他們的控製與支配,隻不過具體操作方式,是通過對基金或公司的控股投票來執行。
這一點,美國的民眾和主流媒體其實也都是知道的,不然,裸捐之後的蓋茨和巴菲特,哪能年年都在世界首富榜的前三位晃悠?
後來的小紮同學在這方麵總是更直接一些,他幹脆成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來管理的自己“捐”出去的財產。
不說一向耿直,擺明了就說我非常在乎錢的小紮同學,比爾·蓋茨·梅琳達基金會,實際上就是一個以“慈善”為目的,但通過“類投資行為”,維持長期運營的非盈利性私有基金。
這裏有幾個需要注意的關鍵詞:慈善、投資行為和私有基金,同屬這種性質的知名基金會還包括美國知名的洛克菲勒基金等。
首先,因為掛了慈善的名頭,所以強製性的,至少每年要捐出相當於基金會資產的5%。
其次,這個掛著慈善旗號的基金會,是可以投資的,比如蓋茨基金會,就投資了眾多石油公司、可口可樂、麥當勞等——話說,這看起來和他宣揚的綠色、環保、健康完全是處在對立麵的。
最重要的屬性,就是私有基金,他們滿世界嚷著捐出去的錢,歸根結底,其實還是私有的。
那這些聰明人為什麽要費力巴拉的成立這樣的基金,而我們國內的那些看上去腦袋沒他們靈光的富豪們,偏偏就不費這個事呢?
說來說去,還是為保全自己的財富著想。
美國富豪在保全自己財產這事上,有兩大難關要過,一道是資本得利稅,一道是遺產稅。
所謂資本得利稅,就是靠占有資本獲得的收益,比如賣房子,買股票的收入。
美國的資本得利稅,短期的跟個稅沒有區別。
之前就說過,美國的稅法太複雜,要是能弄明白這事,自己就可以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就馮一平目所在的加州,簡單點說,隻要你年收入超過40萬美元以上,聯邦稅加上州稅,大概講吧,有一半的收入要上交給國家。
也就是短期的資本得利稅,也接近一半。
這真比後來國內網友熱議的“把牛頭上交給國家”更狠。
長期資本性收入,一般是短期的一半,也就是至少超過20%。
但是,美國的稅也經常在調,小布什上台至今,經過了幾輪的減稅,今年長期投資的資本得利稅,在15%左右,短期的得利稅,同樣大幅下降。
至於像他們這樣的私有的慈善基金會呢?雖然按美國法律規定,並不完全享受公共慈善基金的免稅福利,其投資回報依然要繳稅,多少呢?至少要繳納2%的稅款。
2%,這遠比美國的資本得利稅低得多。
至於遺產稅,那也是讓美國的有錢階層痛恨不已的一項稅種。
在很長一段時間,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都很低,比如,4到6萬美元起征,但是稅率一度高達77%!
這應該是美國版的死不起。
當然,從70年代後期起,美國的遺產稅,起征額在提高,稅率在下降,小布什上台到現在,起征額提高到100萬美元以上,稅率為50%。
成立一個帶有私人性質的慈善基金會,同樣規避了這樣的問題。
所以說,美國的這些家夥裸捐,也不排除當錢對他們真的隻是一個數字(並不是不在乎)的時候,真想拿點錢出來做些善事,但同時,附帶的結果,就是避稅。
至於究竟哪樣是主,哪樣是次,這個問題,好像並不重要。
當然,美國政府並不傻,他們對富豪這樣做的目的,心知肚明,但他們是提倡的,因為隻有這樣,那些富豪才會套現——不套現就沒稅可征,套現以後才會投資,而投資,又會帶來稅收……。
馮一平也算是明白,為什麽他們的倡議,在國內得不到響應,因為國內的富豪,完全不用擔心這事。
我們的資產得利稅,隻是象征性的,甚至還沒有個稅高。
隻聽說有人炒股、炒房,成了億萬富翁,沒聽說誰炒股、炒房,交了過億的稅。
那些一套房子賺了上千萬,那些在股市賺了過億的人交的稅,不比苦哈哈的白領一年交的個稅多多少。
同樣,國內有遺產稅這個稅種嗎?要是國內的遺產稅也高達50%,那國內做類似慈善的富豪,絕對比美國還要多。
所以說,一定程度上,這些美國的富豪也是命苦,真要比國內的富人多操好多心。
所以後來報紙上說,有些人費盡心思移民到美國後,後悔了——這看來真是真的。
而且,美國在慈善方麵的一些法律,引導這些富豪們,把資金投入到需要大量投入的生命科學研究、醫藥疾病研究以及環境保護研究等“慈善”領域。
這也迎合了富豪們的願望,我國古代的皇帝求長生,現在的富豪求長壽,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事。
隻不過因為政府的有效引導,和文化基因的緣故,美國的富豪們,舍得在醫療健康領域投入巨資,如何長命百歲,如何杜絕傳染病,如何攻克癌症……。
這些領域,一旦有所突破,那回報,也是巨大的。
應該說,這些富豪打著慈善的旗號,確實研究出了不少前沿科技,這又進一步帶動了美國高科技的發展。
而我們國內的富豪,也想健健康康的長命百歲,把好日子一直延續下去,但是,他們的方向不一樣,他們在故紙堆裏找,在傳統文化裏找,其結果就是江湖時有高人出,“道長”“大師”啥的,各領風騷那麽一兩年,或者三五年。
所以,不得不說,美國政府在一些方麵,確實走在我們前麵。
所以,也不得不說,我們國內的富豪,比美國的富豪,幸福指數真的要高太多。
“這麽多彎彎繞?那還是國內好,”黃靜萍也聽得頭都有點暈。
“你現在已經是美國人,所以,這樣的事要習慣,哪怕覺得假,這樣的事也必須要做。”
“是啊,我是美國人了,”黃靜萍有點小懊惱,“不過,這些事有什麽難的,做就做,”(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