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林可媛
末世:從收留鄰妻開始 作者:森下統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咣。”房門被猛地推開。
霎時間,從外麵跌跌撞撞地,湧進來好幾個人。
“這……”
羅仁的身份是假冒的,隨著臥室裏的人數驟然增加,他開始本能地感到局促不安。
除了之前打過照麵兒的花臂男,這回還多了倆黃毛小弟,每人都緊緊地抓著一男一女的胳膊。
瞧那架勢,他很容易就能判斷出,被擒住的一男一女大概是林勤的階下囚,就是不知道雙方究竟有什麽仇怨了。
“放開我,你,你弄疼我了!”
居於左側的少婦,容貌清麗,半偏著腦袋衝身後挾持自己的黃毛喊道。
花臂男聞言,怒哄哄地指向少婦的鼻子,冷聲嗬斥:
“閉嘴!你個死丫頭敢打傷我們老大的眼睛,現在就嚷嚷著疼?等會兒有你好受的!”
哦?原來林勤的熊貓眼,竟是被一個女人家打傷的嗎?
羅仁老神在在地端坐在床墊上,沉默不語,打算讓這夥人多暴露一些信息。
說到底,他隻不過是披著“太子”睡衣的“狸貓”而已,若是沒弄清楚便發言,很可能會遭人懷疑。
“小比崽子,你管誰叫丫頭呢?老娘今年都30了,你放尊重點兒!”
美貌少婦個頭不大,脾氣卻不小,硬懟花臂男。
要知道,林勤的小弟都是吃青春飯的打手,所謂拳怕少壯嘛!
因此他召集的手下,也都是十幾、二十幾歲的小年輕。
花臂男看起來,至多不超過二十七八的年紀,按理來說,確實得叫美婦一聲“姐”的。
然而……
嘭!
作為林家村首席打手,村裏最會打架的男人,花臂男可不慣著她,直接走上去朝美婦平坦的肚子給了一記上勾拳!
那清麗美婦隻發出了一聲短促的慘叫,身子便佝僂下去,彎腰捂著腹部的地方,短時間內連站都站不起來了。
“嘶~好狠的小弟啊!”
羅仁默不作聲,詫異地瞧了一眼花臂男。
此人出手時有明顯的格鬥痕跡,應該也是個練家子,臂膀上的左青龍右白虎,終究不是平白紋的嘞!
與此同時,趁著眾人總算安靜下來,他則細細打量,借偵察術這個神技,很快就知道麵前沒有一人是覺醒者。
而帶過來的男女裏,右首的男人一直耷拉著頭,神色黯然,目光慌張畏縮,像是隻受驚的小兔子。
男人身材高瘦,穿著廉價的夾克衫和牛仔褲,五官平平,談不上帥,唯一的特長就是臉特別長——馬臉。
他的外形,跟小兔子比起來相去甚遠,與其說是兔子,不如說是一匹擔驚受怕的馬!
羅仁從他衣服和指甲裏汙垢,猜測這位大哥,應該是個經常幹髒活累活的人。
但其實吧,馬臉男的臉再長,對羅仁的吸引力也相當有限。
男人都愛看美女,羅仁亦不例外,他百分之八九十的目光,全都貢獻給了馬臉男身旁的少婦。
隻見那少婦,留著幹淨利落的齊耳短發,妝容淡雅,眉眼如畫,相貌上竟和林莉莉有幾分相似。
羅仁心想,一方水土養一方人,興許是因為都是林家村裏長大的吧。
短發少婦穿著一件天藍色闊袖薄衫,配一條黑色長裙,僅露出瑩白皓腕,與兩截嫩藕白細膩的小腿。
她腳踩一雙輕巧玲瓏的繡花鞋,吃痛而單膝跪地時,緊致的衣料堪堪包裹住好身材。
洶湧波濤隨著呼吸的節奏,上下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別看她露得不多,可如此複古的打扮,令她渾身都散發著民國時期女學生的氣韻,頗有一種獨特的美感!
並且,羅仁還發現少婦不說話的時候,格外貌美……
誰能想到,長相這般清純靚麗的女子,竟然張口就是“老娘”呢?
“老大,林可媛和她老公已經帶來了,您看怎麽處置?”
花臂男轉而望向羅仁,畢恭畢敬。
嗯,態度不錯,做事也挺認真,倒是條好狗。
但是你問老子咋辦,老子又該問誰呢?
羅仁不動聲色地瞟了一眼大衣櫃的位置,估計這個時候,林勤正躲在箱子裏暗中觀察,盼著他早點兒露餡吧?
“當個臥底真踏馬難啊!讓我捋一捋……”
現在,他已經知道少婦叫林可媛,曾打傷過自己的眼睛,原因不明。
至於馬臉男跟自己,哦不,跟林勤那王捌蛋有什麽新仇舊恨,他更是一概不知!
如今想要把這場狸貓換太子的戲,繼續唱下去,唯有祭出自己的殺手鐧——裝逼!
咳咳。
羅仁幹咳了兩聲,使勁兒壓了壓嗓子,確保嗓音足夠低沉沙啞,與林勤的烏鴉嗓一般無二:
“老弟啊,不要有個什麽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拿來問我!”
“你得多動動腦子,明白嗎?”
啊?
花臂男聽到這話,瞬間就懵了。
真正的林勤,從來沒拿手下當人看,因此也沒叫過他一聲“老弟”。
他此時竟有些感動了,心說老大這是要提拔自己做心腹嗎?
“額,我認為……”
花臂男急迫地撓了撓後腦勺,拿出了比上學時考試答卷子的勁兒。
猶豫糾結的小眼神,在林可媛和馬臉之間左右橫跳。
思忖片刻後,他的麵容漸漸變得猙獰起來,惡狠狠地指著馬臉說道:
“林可媛的老公剛才跑去廚房,意圖偷吃饅頭,被我們的人抓了個正著。”
“但好在是損失不大,那塊兒饅頭隻讓他啃了一口,還被我們打得吐了出來!”
“要我說,他雖然沒犯什麽大錯,可為了殺雞儆猴,不如就把他拖到地下室,當著其他人的麵兒打個半死!”
臥槽,好狠的主意,原來你是這樣的花臂男啊!
羅仁隔著半張麵罩,意味深長地看了“老弟”一眼。
從前,他喜歡以貌取人,瞧這小夥子左青龍右白虎的,便覺得此人是個肌肉發達,頭腦簡單的傻缺。
但剛才花臂男給他出的主意,堪稱毒辣!
明明馬臉僅僅隻是偷了個饅頭,何況還沒偷成,可就因為是第一個偷吃的人,槍打出頭鳥,確實應當重罰。
區區一個打手,竟懂得殺雞儆猴的道理!
若自己真的站在林勤那廝的位子上,恐怕也做不出更好的決策了!
霎時間,從外麵跌跌撞撞地,湧進來好幾個人。
“這……”
羅仁的身份是假冒的,隨著臥室裏的人數驟然增加,他開始本能地感到局促不安。
除了之前打過照麵兒的花臂男,這回還多了倆黃毛小弟,每人都緊緊地抓著一男一女的胳膊。
瞧那架勢,他很容易就能判斷出,被擒住的一男一女大概是林勤的階下囚,就是不知道雙方究竟有什麽仇怨了。
“放開我,你,你弄疼我了!”
居於左側的少婦,容貌清麗,半偏著腦袋衝身後挾持自己的黃毛喊道。
花臂男聞言,怒哄哄地指向少婦的鼻子,冷聲嗬斥:
“閉嘴!你個死丫頭敢打傷我們老大的眼睛,現在就嚷嚷著疼?等會兒有你好受的!”
哦?原來林勤的熊貓眼,竟是被一個女人家打傷的嗎?
羅仁老神在在地端坐在床墊上,沉默不語,打算讓這夥人多暴露一些信息。
說到底,他隻不過是披著“太子”睡衣的“狸貓”而已,若是沒弄清楚便發言,很可能會遭人懷疑。
“小比崽子,你管誰叫丫頭呢?老娘今年都30了,你放尊重點兒!”
美貌少婦個頭不大,脾氣卻不小,硬懟花臂男。
要知道,林勤的小弟都是吃青春飯的打手,所謂拳怕少壯嘛!
因此他召集的手下,也都是十幾、二十幾歲的小年輕。
花臂男看起來,至多不超過二十七八的年紀,按理來說,確實得叫美婦一聲“姐”的。
然而……
嘭!
作為林家村首席打手,村裏最會打架的男人,花臂男可不慣著她,直接走上去朝美婦平坦的肚子給了一記上勾拳!
那清麗美婦隻發出了一聲短促的慘叫,身子便佝僂下去,彎腰捂著腹部的地方,短時間內連站都站不起來了。
“嘶~好狠的小弟啊!”
羅仁默不作聲,詫異地瞧了一眼花臂男。
此人出手時有明顯的格鬥痕跡,應該也是個練家子,臂膀上的左青龍右白虎,終究不是平白紋的嘞!
與此同時,趁著眾人總算安靜下來,他則細細打量,借偵察術這個神技,很快就知道麵前沒有一人是覺醒者。
而帶過來的男女裏,右首的男人一直耷拉著頭,神色黯然,目光慌張畏縮,像是隻受驚的小兔子。
男人身材高瘦,穿著廉價的夾克衫和牛仔褲,五官平平,談不上帥,唯一的特長就是臉特別長——馬臉。
他的外形,跟小兔子比起來相去甚遠,與其說是兔子,不如說是一匹擔驚受怕的馬!
羅仁從他衣服和指甲裏汙垢,猜測這位大哥,應該是個經常幹髒活累活的人。
但其實吧,馬臉男的臉再長,對羅仁的吸引力也相當有限。
男人都愛看美女,羅仁亦不例外,他百分之八九十的目光,全都貢獻給了馬臉男身旁的少婦。
隻見那少婦,留著幹淨利落的齊耳短發,妝容淡雅,眉眼如畫,相貌上竟和林莉莉有幾分相似。
羅仁心想,一方水土養一方人,興許是因為都是林家村裏長大的吧。
短發少婦穿著一件天藍色闊袖薄衫,配一條黑色長裙,僅露出瑩白皓腕,與兩截嫩藕白細膩的小腿。
她腳踩一雙輕巧玲瓏的繡花鞋,吃痛而單膝跪地時,緊致的衣料堪堪包裹住好身材。
洶湧波濤隨著呼吸的節奏,上下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別看她露得不多,可如此複古的打扮,令她渾身都散發著民國時期女學生的氣韻,頗有一種獨特的美感!
並且,羅仁還發現少婦不說話的時候,格外貌美……
誰能想到,長相這般清純靚麗的女子,竟然張口就是“老娘”呢?
“老大,林可媛和她老公已經帶來了,您看怎麽處置?”
花臂男轉而望向羅仁,畢恭畢敬。
嗯,態度不錯,做事也挺認真,倒是條好狗。
但是你問老子咋辦,老子又該問誰呢?
羅仁不動聲色地瞟了一眼大衣櫃的位置,估計這個時候,林勤正躲在箱子裏暗中觀察,盼著他早點兒露餡吧?
“當個臥底真踏馬難啊!讓我捋一捋……”
現在,他已經知道少婦叫林可媛,曾打傷過自己的眼睛,原因不明。
至於馬臉男跟自己,哦不,跟林勤那王捌蛋有什麽新仇舊恨,他更是一概不知!
如今想要把這場狸貓換太子的戲,繼續唱下去,唯有祭出自己的殺手鐧——裝逼!
咳咳。
羅仁幹咳了兩聲,使勁兒壓了壓嗓子,確保嗓音足夠低沉沙啞,與林勤的烏鴉嗓一般無二:
“老弟啊,不要有個什麽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拿來問我!”
“你得多動動腦子,明白嗎?”
啊?
花臂男聽到這話,瞬間就懵了。
真正的林勤,從來沒拿手下當人看,因此也沒叫過他一聲“老弟”。
他此時竟有些感動了,心說老大這是要提拔自己做心腹嗎?
“額,我認為……”
花臂男急迫地撓了撓後腦勺,拿出了比上學時考試答卷子的勁兒。
猶豫糾結的小眼神,在林可媛和馬臉之間左右橫跳。
思忖片刻後,他的麵容漸漸變得猙獰起來,惡狠狠地指著馬臉說道:
“林可媛的老公剛才跑去廚房,意圖偷吃饅頭,被我們的人抓了個正著。”
“但好在是損失不大,那塊兒饅頭隻讓他啃了一口,還被我們打得吐了出來!”
“要我說,他雖然沒犯什麽大錯,可為了殺雞儆猴,不如就把他拖到地下室,當著其他人的麵兒打個半死!”
臥槽,好狠的主意,原來你是這樣的花臂男啊!
羅仁隔著半張麵罩,意味深長地看了“老弟”一眼。
從前,他喜歡以貌取人,瞧這小夥子左青龍右白虎的,便覺得此人是個肌肉發達,頭腦簡單的傻缺。
但剛才花臂男給他出的主意,堪稱毒辣!
明明馬臉僅僅隻是偷了個饅頭,何況還沒偷成,可就因為是第一個偷吃的人,槍打出頭鳥,確實應當重罰。
區區一個打手,竟懂得殺雞儆猴的道理!
若自己真的站在林勤那廝的位子上,恐怕也做不出更好的決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