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
為了搭配柔美旗袍而第一次套上高跟鞋的李莎莎幾個踉蹌,本就躡手躡腳的他險些栽倒。王楓一句爆威力之大,實屬驚人。
“鬼叫什麽?沒見過這麽水靈的美女嗎?”李莎莎盛氣淩人地走到王楓麵前,擺動腰肢,模樣格外勾魂。
“呃,你確定……你是李莎莎?”王楓摸著下巴,眼珠子轉了轉,暗忖:“想不到啊……一向假小子打扮的李大小姐居然也有這麽女人味的一麵。看來我這雙毒辣似火的眼睛還有待提高。”
“老娘是沙莎李!”
王楓指指點點,從腦袋評論到腳丫子,圍著李莎莎轉了幾圈,嘖嘖有聲道:“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想不到什麽呢?”李莎莎端坐沙發上,捧起一杯咖啡淺嚐一口,笑眯眯地問道。
“太醜了。真沒想到。最能展現女人知性美一麵的旗袍穿在你身上,竟會是這麽拙的效果。嚇了我的狗眼啊!”
見李莎莎臉色刹那變為絳紫色,王楓哈哈大笑,被結賬完畢的李莎莎追了三條街才落敗。
兩人尋覓一間火鍋店,這是王楓要求的。
“喂。幹嘛要吃火鍋?奔來打算請你吃西餐的。”李莎莎緊繃著笑臉,瞥了幾眼四周的汙穢,忍不住皺了皺眉。
“哎。作為中國人。為啥要崇洋媚外?火鍋不好吃嗎?這麽一大鍋,才幾十塊錢,既省錢又好吃。真不明白你們為什麽喜歡吃西餐。又少又吃不飽。”王楓抽出一雙筷子,待得鍋底上來,夾了幾筷子羊肉進入。
滾燙的湯汁沸騰著,一陣陣熱氣直往外噴,王楓斟滿一杯啤酒,一口氣喝完,夾出一片羊肉放進李莎莎碗中。剛要自顧著吃。卻發現李莎莎一動不動,頗為含糊的盯著自己。不禁古怪道:“我的筷子沒吃過。你不會嫌我髒吧?”
李莎莎回過神,嘿嘿笑道:“反正艾滋也不會通過口水傳染,我勉為其難了。”
王楓比了個中指,兩人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李莎莎作為青龍幫千金小姐。可從未在這種地方吃過東西。不但人多嘴雜。環境也很邋遢。隻是見王楓吃的這麽帶勁。她也隻能盡量讓自己融入進來。但這樣的環境。李莎莎的心態可不會像韓劇那麽狗血,真喜歡這樣的地方。這麽大一個火鍋。百分之九十都是王楓吃掉的。李莎莎隻吃了一點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嗯。這個火鍋吃的太爽了。莎莎,接下來我們幹什麽去?”王楓賊眉鼠眼地笑道。
“我怎麽知道。平時這個時候我才起床。”李莎莎撇嘴道:“要不是為你拉攏這些人物,我才不會浪費美容時間。”
“……”
吃完午餐,倆人在大街上壓了一下午的馬路。直到下午六點。才換好禮服上了李莎莎的轎車朝中環最大的酒店,中南皇家酒店而去。
……
沈若雨驅車來到中南黃酒酒店,冰冷的俏臉上掛著生人勿近。跟她有生意上來往的人都知道這位沈家的大小姐最近脾氣不好。而且很臭。動不動就發怒。更是喜怒無常,令人難以捉摸。
進入酒店大廳,與沈若雨熟悉的男士小姐們給她打招呼。她也隻是冷淡地回應一聲,目光飄忽不定。不知在想什麽。
“小姐。看你的心情似乎很不好?”
一個略顯滄桑的聲音從側麵響起,沈若雨黛眉微皺,以她的頭腦。可以清楚地判斷這個聲音是自己第一次聽見。回過頭,見到的是一張白皙略帶一絲病態的臉龐。他穿著一套褶皺的西裝。至於是什麽牌子,沈若雨沒看出來。頭發雜亂不堪,卻難以遮蓋那雙深邃的眼眸。
見沈若雨迷惑地盯著自己,男子尷尬地莞爾一笑,“你可能不認識我。我叫王傻蛋。嗯。不要驚訝的看著我。這個名字的確很狗屎。但沒辦法,小時候一出生就是這個名字。村裏的老大爺們也覺得這名字夠拉風。哦,不好意思。光顧著說我了。這位小姐,我看你臉色難看,是否有什麽心事?不妨說給我聽聽。以前在村裏的時候,那些大姨大媽有心事都會找我解決的。所以我號稱婦女之友。”
哪怕心情再沉重的沈若雨在聽到最後一個詞語的時候,也有點忍俊不禁,俏臉上浮現一抹淡淡的笑意,“你也是來參加今晚這個晚會的?”
“你說的太對了!”男子整理了一下衣領,又揉了揉淩亂不堪的頭發,略顯佝僂的背微微直了直,認真道:“但沒人邀請我。所以我打算一會兒蒙混進去。找點吃的。”
“你多久沒吃東西了?”沈若雨幾乎是下意識問的這句話。她也不知道,為什麽對這個男人。她居然生不出一絲厭惡。按理說。一個陌生男人上前打擾自己,而且長的也並不是那麽惹人喜歡。不到二十歲的年紀。沒多少男人味。但也不知道是心靈的悸動還是鬼使神差,他居然覺得眼前的男人,竟有點像……王楓?
“三天。今天剛到中海。從鄉下帶的幹糧三天前吃完了。”男子很直白的笑了笑。
三天沒吃東西了……
沈若雨黛眉微蹙,升起的一絲好感慢慢冷卻,“我從不喜歡說謊的人。而且還是睜眼說瞎話。”
“這位小姐,我用不著騙你吧?”王傻蛋再次笑了笑,笑的很幹淨,也很純真。“我的確三天沒吃了。餓的時候就喝點自來水。”
“你家在哪?我想你就算橫穿整個祖國,做客車也隻需要一兩天吧?”沈若雨冷漠地質問。
“我家鄉在犁牛村,我沒錢坐車。是走來的。”王傻蛋憨厚地笑了笑,主動找她,是因為這個女人的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王傻蛋想……跟著眼前這個女人,應該能找到他吧?
這個長相不出眾,身高也不出眾,連氣質也不出眾的男人。
就這麽在沈若雨無比震撼的心情下,帶進了電梯。沈若雨相信王傻蛋,是因為他那雙布鞋已經磨破地板和邊緣了。腳丫子都露了出來。搭配這套皺巴巴的西裝。沈若雨不禁多打量了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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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搭配柔美旗袍而第一次套上高跟鞋的李莎莎幾個踉蹌,本就躡手躡腳的他險些栽倒。王楓一句爆威力之大,實屬驚人。
“鬼叫什麽?沒見過這麽水靈的美女嗎?”李莎莎盛氣淩人地走到王楓麵前,擺動腰肢,模樣格外勾魂。
“呃,你確定……你是李莎莎?”王楓摸著下巴,眼珠子轉了轉,暗忖:“想不到啊……一向假小子打扮的李大小姐居然也有這麽女人味的一麵。看來我這雙毒辣似火的眼睛還有待提高。”
“老娘是沙莎李!”
王楓指指點點,從腦袋評論到腳丫子,圍著李莎莎轉了幾圈,嘖嘖有聲道:“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想不到什麽呢?”李莎莎端坐沙發上,捧起一杯咖啡淺嚐一口,笑眯眯地問道。
“太醜了。真沒想到。最能展現女人知性美一麵的旗袍穿在你身上,竟會是這麽拙的效果。嚇了我的狗眼啊!”
見李莎莎臉色刹那變為絳紫色,王楓哈哈大笑,被結賬完畢的李莎莎追了三條街才落敗。
兩人尋覓一間火鍋店,這是王楓要求的。
“喂。幹嘛要吃火鍋?奔來打算請你吃西餐的。”李莎莎緊繃著笑臉,瞥了幾眼四周的汙穢,忍不住皺了皺眉。
“哎。作為中國人。為啥要崇洋媚外?火鍋不好吃嗎?這麽一大鍋,才幾十塊錢,既省錢又好吃。真不明白你們為什麽喜歡吃西餐。又少又吃不飽。”王楓抽出一雙筷子,待得鍋底上來,夾了幾筷子羊肉進入。
滾燙的湯汁沸騰著,一陣陣熱氣直往外噴,王楓斟滿一杯啤酒,一口氣喝完,夾出一片羊肉放進李莎莎碗中。剛要自顧著吃。卻發現李莎莎一動不動,頗為含糊的盯著自己。不禁古怪道:“我的筷子沒吃過。你不會嫌我髒吧?”
李莎莎回過神,嘿嘿笑道:“反正艾滋也不會通過口水傳染,我勉為其難了。”
王楓比了個中指,兩人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李莎莎作為青龍幫千金小姐。可從未在這種地方吃過東西。不但人多嘴雜。環境也很邋遢。隻是見王楓吃的這麽帶勁。她也隻能盡量讓自己融入進來。但這樣的環境。李莎莎的心態可不會像韓劇那麽狗血,真喜歡這樣的地方。這麽大一個火鍋。百分之九十都是王楓吃掉的。李莎莎隻吃了一點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嗯。這個火鍋吃的太爽了。莎莎,接下來我們幹什麽去?”王楓賊眉鼠眼地笑道。
“我怎麽知道。平時這個時候我才起床。”李莎莎撇嘴道:“要不是為你拉攏這些人物,我才不會浪費美容時間。”
“……”
吃完午餐,倆人在大街上壓了一下午的馬路。直到下午六點。才換好禮服上了李莎莎的轎車朝中環最大的酒店,中南皇家酒店而去。
……
沈若雨驅車來到中南黃酒酒店,冰冷的俏臉上掛著生人勿近。跟她有生意上來往的人都知道這位沈家的大小姐最近脾氣不好。而且很臭。動不動就發怒。更是喜怒無常,令人難以捉摸。
進入酒店大廳,與沈若雨熟悉的男士小姐們給她打招呼。她也隻是冷淡地回應一聲,目光飄忽不定。不知在想什麽。
“小姐。看你的心情似乎很不好?”
一個略顯滄桑的聲音從側麵響起,沈若雨黛眉微皺,以她的頭腦。可以清楚地判斷這個聲音是自己第一次聽見。回過頭,見到的是一張白皙略帶一絲病態的臉龐。他穿著一套褶皺的西裝。至於是什麽牌子,沈若雨沒看出來。頭發雜亂不堪,卻難以遮蓋那雙深邃的眼眸。
見沈若雨迷惑地盯著自己,男子尷尬地莞爾一笑,“你可能不認識我。我叫王傻蛋。嗯。不要驚訝的看著我。這個名字的確很狗屎。但沒辦法,小時候一出生就是這個名字。村裏的老大爺們也覺得這名字夠拉風。哦,不好意思。光顧著說我了。這位小姐,我看你臉色難看,是否有什麽心事?不妨說給我聽聽。以前在村裏的時候,那些大姨大媽有心事都會找我解決的。所以我號稱婦女之友。”
哪怕心情再沉重的沈若雨在聽到最後一個詞語的時候,也有點忍俊不禁,俏臉上浮現一抹淡淡的笑意,“你也是來參加今晚這個晚會的?”
“你說的太對了!”男子整理了一下衣領,又揉了揉淩亂不堪的頭發,略顯佝僂的背微微直了直,認真道:“但沒人邀請我。所以我打算一會兒蒙混進去。找點吃的。”
“你多久沒吃東西了?”沈若雨幾乎是下意識問的這句話。她也不知道,為什麽對這個男人。她居然生不出一絲厭惡。按理說。一個陌生男人上前打擾自己,而且長的也並不是那麽惹人喜歡。不到二十歲的年紀。沒多少男人味。但也不知道是心靈的悸動還是鬼使神差,他居然覺得眼前的男人,竟有點像……王楓?
“三天。今天剛到中海。從鄉下帶的幹糧三天前吃完了。”男子很直白的笑了笑。
三天沒吃東西了……
沈若雨黛眉微蹙,升起的一絲好感慢慢冷卻,“我從不喜歡說謊的人。而且還是睜眼說瞎話。”
“這位小姐,我用不著騙你吧?”王傻蛋再次笑了笑,笑的很幹淨,也很純真。“我的確三天沒吃了。餓的時候就喝點自來水。”
“你家在哪?我想你就算橫穿整個祖國,做客車也隻需要一兩天吧?”沈若雨冷漠地質問。
“我家鄉在犁牛村,我沒錢坐車。是走來的。”王傻蛋憨厚地笑了笑,主動找她,是因為這個女人的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王傻蛋想……跟著眼前這個女人,應該能找到他吧?
這個長相不出眾,身高也不出眾,連氣質也不出眾的男人。
就這麽在沈若雨無比震撼的心情下,帶進了電梯。沈若雨相信王傻蛋,是因為他那雙布鞋已經磨破地板和邊緣了。腳丫子都露了出來。搭配這套皺巴巴的西裝。沈若雨不禁多打量了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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