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柏洪山帶著軍艦到了獸族的邊境,與獸族也達成了協議,流歌卻生了,生了一個ss級肉食雄蟲。此時的流歌萬分慶幸,自己聽了柏洪山的話,等他帶了軍艦來,否則一個天生的ss級肉食雄蟲,他可護不住。生下來就是ss級肉食雄蟲啊!天生強大,是每一個蟲族國家都想爭取到的高級雄蟲。自己鍛鍊出來的等級和天生等級差距就是這麽大,讓蟲無可奈何。
何毅不喜歡這個孩子,因為他看到了,對方的靈魂和自己一樣,都不是原裝的,也就是說,這隻是一個占了自己孩子肉身的外來者。但是何毅也無法驅逐他,他的實力還做不到驅逐的同時找回自己孩子的魂魄,與其弄得兩敗俱傷倒不如就這樣吧!
於是在所有蟲眼裏,就是何毅不喜歡剛出生的小雄蟲,甚至因此還遷怒了自己的雌君、亞君和亞君的兩個雌蟲孩子。柏洪山雖然疑惑,但是那並不是他的孩子,他說的太多反而不好,流歌卻是因為一心撲在了小雄蟲上,忽略了何毅的態度。何流和何柳一上軍艦,就混到了軍雌中,壓根就沒察覺到,來自雄父的故意忽略。
何毅想走了,這個世界接二連三的有異界之人來此,已經嚴重擾亂了世界因果,再不走他也會被牽連進去的。再軍艦又一次路過黑洞時,何毅咬咬牙,避開巡邏的軍雌,獨自開著一艘小型飛船,駛向了黑洞。
他最後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個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驚訝到不可置信的臉。何毅笑了笑,將光腦連同所有這個星域的東西,都留在了飛船上,若不是為了蔽體,他連衣服都不會留。在距離黑洞還有一點距離的時候,他躍出了飛船,跳進了黑洞。
不知道他會不會變回她,回到修真界她原本的肉身呢?應該會的吧!畢竟這也不是她第一次靈魂出竅,附身到別的世界中的屍身上。
事實證明,何毅想的太甜了,他隻不過是從低等星域到了中等星域而已。想回到修真界?那還有得等呢!
後記:何遺歌也就是占了何毅孩子肉身的那個生靈,他從沒想過有人能識破他的身份,畢竟他是胎穿。可是在那個雄父獨自離開軍艦的時候,他看清了對方的表情,那個雄父的眼裏明明白白的寫了,對方為什麽不喜歡他的原因。
他叫何遺歌,是因為這是嫡雌父取得名字,意為他是雄父留下來的最後一個孩子,所以叫遺,歌取自雌父名字中的一個字,這也是雄父取名的習慣。何遺歌不喜歡那個雄父,他討厭對方太過通透的眼睛,那裏寫滿了他對自己占了他孩子肉身的不滿和厭惡。
他叫何遺歌,生下來就是個ss級肉食雄蟲,和別蟲家裏一堆堆的雌蟲不同,自己家裏隻有少的可憐的幾個雌蟲。據說這是他們何家家裏的傳統,不收罪奴、不納雌奴,娶得每一個雌蟲都要給他們一個孩子。據說這是他雄父定的規矩,他討厭那個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來自別的世界,占了一個蟲族幼蟲的肉身,還被那個幼蟲的雄父發現了。那個雄父為了不泄露他的身份,竟然跳進了黑洞,死無葬身之地,他討厭那個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愛自己的雌蟲孩子,也愛自己的雌父,但他討厭那個不知珍惜自己性命的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有一個秘密,他愛上了一個看穿了他的男人,他是何毅。但他死了,還是因為自己,所以他討厭他。那個男人是自己的雄父。他恨他。
☆、第6章
“這是哪裏?”何毅醒來時看見的不是修真界自己閉關的石室,而是荒蕪的山巒,就知道他沒回去,沒有變回她還是他。他坐起來看,確實是荒蕪的山巒,不,也許這不是山巒,何毅抓了把土,放到眼前撚了撚,是黃土。
站起來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皆是如此,萬千溝壑、一片黃沙、少有綠色,這是黃土高原還是沙漠?應該不是沙漠,但無論是那種,他的情況都不會太好。黑洞把他扔到這裏,四周無人、沒有植被,也就是說他沒有人可以交流,也沒有什麽野果動物供他食用,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爛爛的,慘!
有那麽一瞬間,何毅都想放棄掙紮重新躺回去,假裝自己並沒有醒來,已經是一具屍體。但是摸摸肚子,他嘆氣餓死這個死法對他來說,有些殘忍有些難,他決計接受不了自己這麽死去。那就再掙紮一下?
辨別了一下方向,何毅選擇向東走,東邊的坡下看起來有幾處草叢,必要時草皮也是可以吃的。就這樣,通過搜尋少見的植物、更少見的小動物活了下來。走了幾天,才看見植被漸漸茂盛,可惜大多都是不能吃的針葉樹,不過好在有樹林,就有野兔等小動物,不然作為肉食雄蟲,他那嬌氣的胃,再吃那些草皮樹根,就該得病了。
越走樹林越茂盛,有衍變成叢林的趨勢,不過何毅沒再樹林中繼續行走,因為他找到了村落。通過觀察,何毅知道這是土著人族的村落後,返回昨日睡覺挖出的洞穴,變成蟲爪把吃剩下的皮簡單切割,回憶起那些土著人族的穿著,開始組裝。
這時候就不得不慶幸,這具身體是蟲族了,不然皮子可不好割,尤其是現在這要什麽沒什麽的時候。爪子在皮子上戳出洞,把破爛衣服撕成條,當做繩連起來,最後的成品雖然極為醜陋,但好歹遮羞,要求不能太高了。嘖,自己可真是被蟲族寵壞了,這點小事都做不好,想當年……扯遠了,回來。
抱好用剩下的破爛皮子、何毅踏進了這個村子。很快被人關注,然後被送到到了最大最好的一處窯洞,這應該就是類似於村長、族長、巫醫等類似地位的人的住處了。手裏的破爛已經被人拿走,身上的衣服也被一幫男人剝下,換上了他們自己的服飾,這時候的何毅,看起來就和土著們差不多。
從窯洞裏走出來的一行人,顯然一眼就認出了何毅,也是長得不一樣,何毅可不認為自己那俊美的麵容和土著們的容貌在同一個等級。衣著布料較好的人,不知對旁邊同行的人說了什麽,何毅就被人推到他的麵前去。然後?然後就被轉手了,目測是被當做奴隸賣掉了。
何毅看在手裏那巴掌大、黑乎乎的肉塊上,忍了。走了十幾天,一行三十多人走到一處簡陋的鎮上,真的是簡陋的鎮,連木頭房子都很少見,大多是各式各樣窩棚,醜的讓何毅都沒眼看。在這裏何漪又被轉了一次手,換掉身上已經散發出難聞氣味的衣服,還奢侈的洗了回澡,雖然是幾個人一塊洗的。
這次再上路,不說夥食有了極大改變,至少肉塊變大並且不在黑乎乎的,還每人多了一塊褐色的餅子,一水囊的水。但是沿途可以坐上不知道什麽獸拉的獸車,途中偶爾還能看到小溪,雖然水質不好,但也是個極大的進步,至少能洗洗不是?
一行二十多人,走了兩三個月,途徑幾個鎮,每到一個鎮都會多出幾個人來,吃頓好的、洗會兒澡、換身衣服。不過讓何毅關注的,卻是鎮上的人衣著漸為整齊美觀華麗,木頭房子、人口牲畜漸多,窩棚卻不見減少,反而越來越多。
掩去眼中的沉思,逐漸能聽懂這些土著人的話的何毅,大概明白這裏的人階級分明,不同地位的人差距極大。不過何毅並不擔心,連續食用肉食,就算頓頓沒吃飽,他的身體也恢復的差不多了,ss級肉食雄蟲的戰鬥力可不是這群弱雞能比的。更何況他可不是普通的ss級雄蟲,他的戰鬥力比之雌蟲也不弱,那可是被視為戰鬥兵器的存在。
</br>
何毅不喜歡這個孩子,因為他看到了,對方的靈魂和自己一樣,都不是原裝的,也就是說,這隻是一個占了自己孩子肉身的外來者。但是何毅也無法驅逐他,他的實力還做不到驅逐的同時找回自己孩子的魂魄,與其弄得兩敗俱傷倒不如就這樣吧!
於是在所有蟲眼裏,就是何毅不喜歡剛出生的小雄蟲,甚至因此還遷怒了自己的雌君、亞君和亞君的兩個雌蟲孩子。柏洪山雖然疑惑,但是那並不是他的孩子,他說的太多反而不好,流歌卻是因為一心撲在了小雄蟲上,忽略了何毅的態度。何流和何柳一上軍艦,就混到了軍雌中,壓根就沒察覺到,來自雄父的故意忽略。
何毅想走了,這個世界接二連三的有異界之人來此,已經嚴重擾亂了世界因果,再不走他也會被牽連進去的。再軍艦又一次路過黑洞時,何毅咬咬牙,避開巡邏的軍雌,獨自開著一艘小型飛船,駛向了黑洞。
他最後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個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驚訝到不可置信的臉。何毅笑了笑,將光腦連同所有這個星域的東西,都留在了飛船上,若不是為了蔽體,他連衣服都不會留。在距離黑洞還有一點距離的時候,他躍出了飛船,跳進了黑洞。
不知道他會不會變回她,回到修真界她原本的肉身呢?應該會的吧!畢竟這也不是她第一次靈魂出竅,附身到別的世界中的屍身上。
事實證明,何毅想的太甜了,他隻不過是從低等星域到了中等星域而已。想回到修真界?那還有得等呢!
後記:何遺歌也就是占了何毅孩子肉身的那個生靈,他從沒想過有人能識破他的身份,畢竟他是胎穿。可是在那個雄父獨自離開軍艦的時候,他看清了對方的表情,那個雄父的眼裏明明白白的寫了,對方為什麽不喜歡他的原因。
他叫何遺歌,是因為這是嫡雌父取得名字,意為他是雄父留下來的最後一個孩子,所以叫遺,歌取自雌父名字中的一個字,這也是雄父取名的習慣。何遺歌不喜歡那個雄父,他討厭對方太過通透的眼睛,那裏寫滿了他對自己占了他孩子肉身的不滿和厭惡。
他叫何遺歌,生下來就是個ss級肉食雄蟲,和別蟲家裏一堆堆的雌蟲不同,自己家裏隻有少的可憐的幾個雌蟲。據說這是他們何家家裏的傳統,不收罪奴、不納雌奴,娶得每一個雌蟲都要給他們一個孩子。據說這是他雄父定的規矩,他討厭那個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來自別的世界,占了一個蟲族幼蟲的肉身,還被那個幼蟲的雄父發現了。那個雄父為了不泄露他的身份,竟然跳進了黑洞,死無葬身之地,他討厭那個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愛自己的雌蟲孩子,也愛自己的雌父,但他討厭那個不知珍惜自己性命的雄父。
他叫何遺歌,他有一個秘密,他愛上了一個看穿了他的男人,他是何毅。但他死了,還是因為自己,所以他討厭他。那個男人是自己的雄父。他恨他。
☆、第6章
“這是哪裏?”何毅醒來時看見的不是修真界自己閉關的石室,而是荒蕪的山巒,就知道他沒回去,沒有變回她還是他。他坐起來看,確實是荒蕪的山巒,不,也許這不是山巒,何毅抓了把土,放到眼前撚了撚,是黃土。
站起來放眼望去,目之所及皆是如此,萬千溝壑、一片黃沙、少有綠色,這是黃土高原還是沙漠?應該不是沙漠,但無論是那種,他的情況都不會太好。黑洞把他扔到這裏,四周無人、沒有植被,也就是說他沒有人可以交流,也沒有什麽野果動物供他食用,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爛爛的,慘!
有那麽一瞬間,何毅都想放棄掙紮重新躺回去,假裝自己並沒有醒來,已經是一具屍體。但是摸摸肚子,他嘆氣餓死這個死法對他來說,有些殘忍有些難,他決計接受不了自己這麽死去。那就再掙紮一下?
辨別了一下方向,何毅選擇向東走,東邊的坡下看起來有幾處草叢,必要時草皮也是可以吃的。就這樣,通過搜尋少見的植物、更少見的小動物活了下來。走了幾天,才看見植被漸漸茂盛,可惜大多都是不能吃的針葉樹,不過好在有樹林,就有野兔等小動物,不然作為肉食雄蟲,他那嬌氣的胃,再吃那些草皮樹根,就該得病了。
越走樹林越茂盛,有衍變成叢林的趨勢,不過何毅沒再樹林中繼續行走,因為他找到了村落。通過觀察,何毅知道這是土著人族的村落後,返回昨日睡覺挖出的洞穴,變成蟲爪把吃剩下的皮簡單切割,回憶起那些土著人族的穿著,開始組裝。
這時候就不得不慶幸,這具身體是蟲族了,不然皮子可不好割,尤其是現在這要什麽沒什麽的時候。爪子在皮子上戳出洞,把破爛衣服撕成條,當做繩連起來,最後的成品雖然極為醜陋,但好歹遮羞,要求不能太高了。嘖,自己可真是被蟲族寵壞了,這點小事都做不好,想當年……扯遠了,回來。
抱好用剩下的破爛皮子、何毅踏進了這個村子。很快被人關注,然後被送到到了最大最好的一處窯洞,這應該就是類似於村長、族長、巫醫等類似地位的人的住處了。手裏的破爛已經被人拿走,身上的衣服也被一幫男人剝下,換上了他們自己的服飾,這時候的何毅,看起來就和土著們差不多。
從窯洞裏走出來的一行人,顯然一眼就認出了何毅,也是長得不一樣,何毅可不認為自己那俊美的麵容和土著們的容貌在同一個等級。衣著布料較好的人,不知對旁邊同行的人說了什麽,何毅就被人推到他的麵前去。然後?然後就被轉手了,目測是被當做奴隸賣掉了。
何毅看在手裏那巴掌大、黑乎乎的肉塊上,忍了。走了十幾天,一行三十多人走到一處簡陋的鎮上,真的是簡陋的鎮,連木頭房子都很少見,大多是各式各樣窩棚,醜的讓何毅都沒眼看。在這裏何漪又被轉了一次手,換掉身上已經散發出難聞氣味的衣服,還奢侈的洗了回澡,雖然是幾個人一塊洗的。
這次再上路,不說夥食有了極大改變,至少肉塊變大並且不在黑乎乎的,還每人多了一塊褐色的餅子,一水囊的水。但是沿途可以坐上不知道什麽獸拉的獸車,途中偶爾還能看到小溪,雖然水質不好,但也是個極大的進步,至少能洗洗不是?
一行二十多人,走了兩三個月,途徑幾個鎮,每到一個鎮都會多出幾個人來,吃頓好的、洗會兒澡、換身衣服。不過讓何毅關注的,卻是鎮上的人衣著漸為整齊美觀華麗,木頭房子、人口牲畜漸多,窩棚卻不見減少,反而越來越多。
掩去眼中的沉思,逐漸能聽懂這些土著人的話的何毅,大概明白這裏的人階級分明,不同地位的人差距極大。不過何毅並不擔心,連續食用肉食,就算頓頓沒吃飽,他的身體也恢復的差不多了,ss級肉食雄蟲的戰鬥力可不是這群弱雞能比的。更何況他可不是普通的ss級雄蟲,他的戰鬥力比之雌蟲也不弱,那可是被視為戰鬥兵器的存在。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