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體力很重要
NBA:開局打破曆史記錄 作者:就愛小不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25章體力很重要
更衣室也是圍得水泄不通。
湖人隊雖然戰績一般,人氣依然很旺,哪怕在客場。
孟華故意洗了很久,衝完澡出來,依然有記者等著要采訪他。
他們是采訪其他球員的,但是現在,他們想順便采訪下他。
孟華全都拒絕了,包括一個華夏記者。
華夏記者沒想到同胞如此無情,不肯幹休,大聲說道:“孟華,我叫閃電貂,在短視頻裏有很多粉絲,他們都很喜歡你。這場是你的神作,你能和國內球迷說幾句嗎?”
他的表達言簡意賅,邏輯清晰,還不卑不亢。
我可是有很多粉絲,你接受我的采訪,那是雙贏。
孟華搖搖頭,表示不接受采訪。
閃電貂隻好憒憒退出更衣室。
詹姆斯不解道:“華,他是你們國家的記者,你幹麽不接受他的采訪啊?姚明可不是這樣的,你要向他學習,懂得處理和記者的關係。”
孟華苦笑:“有多少人愛,就有多少人恨,短時間愛上你,也可能會在更短的時間恨上你。”
詹姆斯點點頭,其實他根本沒聽明白孟華想表達的意思。
他高中時就是天之驕子,2003年一進聯盟就是狀元,外號小皇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他又怎能體會,苦苦掙紮才有球打的孟華。
孟華雖然年輕,也有過眾星捧月的時候,那也是在高中。
在學校的他,攻防一體,進攻防守一把抓。
進攻中,他打誰都是錯位。
防守中,他的臂展、力量、速度和技術都是對位者的夢魘。
高中畢業後,他到了鎂國,向nba發起衝刺。
在這裏,他曾經的優勢都變成了劣勢,而且他不到190的身高,也是硬傷。
他覺得自己的籃球智商很高,能彌補這一切,可是總得有機會展示自己啊。
兩年多來,他始終得不到機會,昔日的玫瑰早已凋謝,隻有那些刺還熠熠生輝。
正是嚐過這些人情冷暖,正是經曆過世態炎涼,所以他更加懂得,實力才決定一切,鮮花和掌聲都是虛的。
國外的很多記者是不懷好意的,為了追求流量,經常會問刁鑽的問題。
國內記者,他相信大部分會喜歡他,畢竟也算為國爭光。
可是當你喜歡一個人,往往很容易變成腦殘粉,無故將他拔高,從而引來很多黑子。
他自認沒有強大的內心抵抗黑子的嘲諷,所以當湖人給他合同,他就下定決心,好好打球,不上網看別人的評價。
我怎麽樣,我的教練和隊友最清楚!
孟華剛收拾完,手機響了,是死黨劉鋒。
“孟華,恭喜啊,你小子不得了,居然投中絕殺球。”
“你看比賽了?”孟華微微有點詫異,劉鋒對籃球壓根不感興趣,現在都知道絕殺球了。
“沒有,聽人說的。”劉鋒有點不好意思。
“靠,那你找我幹麽?”
“是這樣的,有人想采訪你,可是被你無情拒絕了,他們就找到我。”
“這對我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我想心無旁篤的打球。”
孟華沒有直接拒絕,而是先說出自己的想法。
華夏是人情社會,辦事情習慣找熟人。
他對這些倒也不排斥,相反,他覺得挺好的,不過現在他隻想安靜地打球。
但劉鋒不是別人,如果他堅持要他接受采訪,他絕對沒二話,不然還叫死黨嗎?
像劉鋒這麽聰明的人,當然也聽得出他的言外之意,如果這人跟他關係一般,那他就不會再要求他。
劉鋒果然沒再提這事,讓他好好努力,為自己也為國爭光,說完就掛了電話。
電話那頭,他的聲音一直都很歡快,聽得出他是真心替兄弟高興。
上高中時,劉鋒也是學校風雲人物,像他一樣。
兩人一文一武,本來不會有交集,卻因羨慕對方而走到一起。
偶爾場邊美女多時,劉鋒這個偽球迷也會跑過來看他比賽。
有一次,他還跟一個美女學妹炫耀:“看到場上那個打得最好的嗎?他叫孟華,我兄弟,你要他的簽名嗎?”
美女厭惡地罵道:“你有病啊,華仔在場下休息呢。”
到了鎂國,因為忙於學業,劉鋒便隻問他結果,不問過程。
其實他也一樣,他也僅知道劉鋒在號稱加州最好的大學讀書,至於他到底讀什麽,他哪裏懂?
明天要背靠背打獨行俠,大夥搭乘球隊專機前往達拉斯。
湖人財大氣粗,球隊的後勤也是做到極致,客艙裝修得極為奢華。
別看球員身高體長,每個位置都非常寬敞,座椅幾乎可以全部放平。
孟華的位置在座艙倒數第二排,和裏弗斯一起。
裏弗斯是落選新秀,先是簽的雙向合同,隨後轉為正式合同。
賽季初他曾獲得不少上場時間,可惜一直沒打出來,最近的狀態也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成為這樣的醬油球員,就是孟華的夢想。
不想現在,他在隊內,已經有壓製裏弗斯的趨勢,成為球隊的寵兒。
前排的詹姆斯嘻嘻哈哈,和隊友大聲說笑著。
球隊剛剛一分險勝,戰勝的還是聯盟領頭羊,大家的心情都非常不錯。
這是種強烈的心理暗示,我們球隊以前大的爛,是因為沒磨合好,一旦度過這段時期,我們是無敵的。
nba的賽程,緊張而殘酷,作為帶頭大哥,必須懂得合理利用時間,調節隊內氣氛,讓隊友輕鬆上陣。
孟華本來想躺平睡覺,最後一節他打滿12分鍾,還瘋狗般和敵人撕咬,體力消耗巨大。
可是見老大要唱歌,他情商再低也不敢躺,身體前傾,假裝聽得津津有味。
一曲終了,他自然是猛烈鼓掌,哪怕詹姆斯的歌喉很一般。
這成功吸引到了詹姆斯。
“華,你也來一首。”
“對,我們想聽聽漢語歌。”濃眉附和道。
鎂國人都愛在公開場合表現自己,這方麵是孟華的弱項。
可他不敢不唱,他必須融入這種氣氛,想了想,他引吭高歌,唱了首《亞洲雄風》。
一曲唱罷,詹姆斯帶頭鼓掌,其他隊友也跟著鼓掌。
孟華稍稍鬆了口氣,能以如此粗糙渾厚的歌喉獲得掌聲,說明隊友挺喜歡他。
下了飛機,又坐半小時的大巴才到酒店。
光是路上就要消耗很多心神,孟華暗暗決定,一定要練好體力。
打一場好球遠遠不夠,常規賽一般都是82場比賽。
如果進入季後賽乃至總決賽,比賽場次基本破百,沒有體力支撐怎麽行?
(本章完)
更衣室也是圍得水泄不通。
湖人隊雖然戰績一般,人氣依然很旺,哪怕在客場。
孟華故意洗了很久,衝完澡出來,依然有記者等著要采訪他。
他們是采訪其他球員的,但是現在,他們想順便采訪下他。
孟華全都拒絕了,包括一個華夏記者。
華夏記者沒想到同胞如此無情,不肯幹休,大聲說道:“孟華,我叫閃電貂,在短視頻裏有很多粉絲,他們都很喜歡你。這場是你的神作,你能和國內球迷說幾句嗎?”
他的表達言簡意賅,邏輯清晰,還不卑不亢。
我可是有很多粉絲,你接受我的采訪,那是雙贏。
孟華搖搖頭,表示不接受采訪。
閃電貂隻好憒憒退出更衣室。
詹姆斯不解道:“華,他是你們國家的記者,你幹麽不接受他的采訪啊?姚明可不是這樣的,你要向他學習,懂得處理和記者的關係。”
孟華苦笑:“有多少人愛,就有多少人恨,短時間愛上你,也可能會在更短的時間恨上你。”
詹姆斯點點頭,其實他根本沒聽明白孟華想表達的意思。
他高中時就是天之驕子,2003年一進聯盟就是狀元,外號小皇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他又怎能體會,苦苦掙紮才有球打的孟華。
孟華雖然年輕,也有過眾星捧月的時候,那也是在高中。
在學校的他,攻防一體,進攻防守一把抓。
進攻中,他打誰都是錯位。
防守中,他的臂展、力量、速度和技術都是對位者的夢魘。
高中畢業後,他到了鎂國,向nba發起衝刺。
在這裏,他曾經的優勢都變成了劣勢,而且他不到190的身高,也是硬傷。
他覺得自己的籃球智商很高,能彌補這一切,可是總得有機會展示自己啊。
兩年多來,他始終得不到機會,昔日的玫瑰早已凋謝,隻有那些刺還熠熠生輝。
正是嚐過這些人情冷暖,正是經曆過世態炎涼,所以他更加懂得,實力才決定一切,鮮花和掌聲都是虛的。
國外的很多記者是不懷好意的,為了追求流量,經常會問刁鑽的問題。
國內記者,他相信大部分會喜歡他,畢竟也算為國爭光。
可是當你喜歡一個人,往往很容易變成腦殘粉,無故將他拔高,從而引來很多黑子。
他自認沒有強大的內心抵抗黑子的嘲諷,所以當湖人給他合同,他就下定決心,好好打球,不上網看別人的評價。
我怎麽樣,我的教練和隊友最清楚!
孟華剛收拾完,手機響了,是死黨劉鋒。
“孟華,恭喜啊,你小子不得了,居然投中絕殺球。”
“你看比賽了?”孟華微微有點詫異,劉鋒對籃球壓根不感興趣,現在都知道絕殺球了。
“沒有,聽人說的。”劉鋒有點不好意思。
“靠,那你找我幹麽?”
“是這樣的,有人想采訪你,可是被你無情拒絕了,他們就找到我。”
“這對我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我想心無旁篤的打球。”
孟華沒有直接拒絕,而是先說出自己的想法。
華夏是人情社會,辦事情習慣找熟人。
他對這些倒也不排斥,相反,他覺得挺好的,不過現在他隻想安靜地打球。
但劉鋒不是別人,如果他堅持要他接受采訪,他絕對沒二話,不然還叫死黨嗎?
像劉鋒這麽聰明的人,當然也聽得出他的言外之意,如果這人跟他關係一般,那他就不會再要求他。
劉鋒果然沒再提這事,讓他好好努力,為自己也為國爭光,說完就掛了電話。
電話那頭,他的聲音一直都很歡快,聽得出他是真心替兄弟高興。
上高中時,劉鋒也是學校風雲人物,像他一樣。
兩人一文一武,本來不會有交集,卻因羨慕對方而走到一起。
偶爾場邊美女多時,劉鋒這個偽球迷也會跑過來看他比賽。
有一次,他還跟一個美女學妹炫耀:“看到場上那個打得最好的嗎?他叫孟華,我兄弟,你要他的簽名嗎?”
美女厭惡地罵道:“你有病啊,華仔在場下休息呢。”
到了鎂國,因為忙於學業,劉鋒便隻問他結果,不問過程。
其實他也一樣,他也僅知道劉鋒在號稱加州最好的大學讀書,至於他到底讀什麽,他哪裏懂?
明天要背靠背打獨行俠,大夥搭乘球隊專機前往達拉斯。
湖人財大氣粗,球隊的後勤也是做到極致,客艙裝修得極為奢華。
別看球員身高體長,每個位置都非常寬敞,座椅幾乎可以全部放平。
孟華的位置在座艙倒數第二排,和裏弗斯一起。
裏弗斯是落選新秀,先是簽的雙向合同,隨後轉為正式合同。
賽季初他曾獲得不少上場時間,可惜一直沒打出來,最近的狀態也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成為這樣的醬油球員,就是孟華的夢想。
不想現在,他在隊內,已經有壓製裏弗斯的趨勢,成為球隊的寵兒。
前排的詹姆斯嘻嘻哈哈,和隊友大聲說笑著。
球隊剛剛一分險勝,戰勝的還是聯盟領頭羊,大家的心情都非常不錯。
這是種強烈的心理暗示,我們球隊以前大的爛,是因為沒磨合好,一旦度過這段時期,我們是無敵的。
nba的賽程,緊張而殘酷,作為帶頭大哥,必須懂得合理利用時間,調節隊內氣氛,讓隊友輕鬆上陣。
孟華本來想躺平睡覺,最後一節他打滿12分鍾,還瘋狗般和敵人撕咬,體力消耗巨大。
可是見老大要唱歌,他情商再低也不敢躺,身體前傾,假裝聽得津津有味。
一曲終了,他自然是猛烈鼓掌,哪怕詹姆斯的歌喉很一般。
這成功吸引到了詹姆斯。
“華,你也來一首。”
“對,我們想聽聽漢語歌。”濃眉附和道。
鎂國人都愛在公開場合表現自己,這方麵是孟華的弱項。
可他不敢不唱,他必須融入這種氣氛,想了想,他引吭高歌,唱了首《亞洲雄風》。
一曲唱罷,詹姆斯帶頭鼓掌,其他隊友也跟著鼓掌。
孟華稍稍鬆了口氣,能以如此粗糙渾厚的歌喉獲得掌聲,說明隊友挺喜歡他。
下了飛機,又坐半小時的大巴才到酒店。
光是路上就要消耗很多心神,孟華暗暗決定,一定要練好體力。
打一場好球遠遠不夠,常規賽一般都是82場比賽。
如果進入季後賽乃至總決賽,比賽場次基本破百,沒有體力支撐怎麽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