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萍的文章馬上被社會關注。失憶的人算不算完整人格?某些事情是按失憶人格意願為準?還是按原主意願為準?綠萍有些了便小文章。我現在是失憶狀態。但不是傻子。我不想喜歡楚濂。但現在我身邊所有人都告訴我因該嫁給他。難道因為我失憶身邊有人指著一位流浪漢說那是我丈夫我就該和他在一起。太瘋狂了。還有我查了我的資料。我是個舞蹈家。雖然啊沒什麽記憶。但我腿斷了作為正常人是不是應該收到補償?可現在我身邊的人沒人說過一分錢的事。我打算告楚濂。哪怕我回複記憶在把錢還給他。那就是另一個人的事了。最後我失憶前是有經濟能力的。但現在我失憶了能不能動用拿筆錢?我既然不能接受失憶前人格的感情。那失憶前的資金我是否有使用的權利?。難道還給按照繼承法申請失憶前的遺產?。綠萍的文章有時詞不達意但很吸引眼球。同一身體的兩個記憶是不是算一個人。英美德日四國報紙都有轉載這些文章。那些精神類醫師也把這次定為綠萍事件。今年許多座談會都引用了綠萍的文章。


    因為引來了社會關注楚濂稍微收斂了一些。沒那麽急迫的逼婚。是的。在外人眼裏在失憶的綠萍在截肢住院的情況下被迫談論婚嫁問題就是在逼婚。無數記者來采訪綠萍。記者:綠萍女士以後怎麽對待婚姻問題。綠萍:我現在是失憶。醫生說我這是暫時的。但作為一個正常人的思維我和原來的綠萍屬於兩個人。我可能隻是暫時暫用這個身體。所以我打算不結婚。等哪天她回來了把選擇權交給她。我不想給原身找麻煩。記者:綠萍女士您出院後有什麽打算。綠萍:打算嗎?我想辦理新的身份證。最少證明,這個世界我來過。台灣現在熱論的是。給自己證明,這個世界我來過。這成為熱門話題。然而綠萍的身份證被拒。那綠萍打算出國。這樣就有身份證了。有的人給綠萍請願辦理新身份。綠萍打算去日本。因為現在是96年。炒股什麽的大陸還真沒有呢。綠萍事件被追蹤報道。不想給原身找麻煩就不談戀愛。想給世界留下自己來過的印記。失憶後被仇人逼婚。這就現實是悲情女主角啊。日本記者:綠萍小姐你到日本想做什麽?綠萍:上學啊。完美的人生離不開校園。記者:然後呢?綠萍:賺錢吧?我想好了。現在我用的錢算是向原身借的。等賺錢了還給她。記者:那您想好怎麽賺錢了嗎?綠萍:可能繼承原身的影響。我很喜歡跳舞。也很喜歡打籃球。我就算坐在輪椅上也會跳出美麗的舞蹈。然後有人推出一把特殊的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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