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咕咕咕......”


    林鳥唱晚,古木參天。


    夕陽將群山騰起的霧氣染成絢麗的緋紅,和山坳處小湖邊上的桃花林相映成趣。


    可是位於山坳邊緣的李易,卻無瑕欣賞這絕美的景色。


    他此時正扶著一顆參天的老樹,不斷的喘著粗氣。


    看著樹下那座被枯藤纏繞著,上書“神仙落”的石碑,目光裏滿是絕望。


    這是他今天第六十四次看到這塊石碑了。


    李易發誓;他寧可現在回到公司去看老板那張油膩的胖臉,心甘情願的當個996的社畜,每天被公司裏那些垂涎自己美貌的小姐姐們騷擾調戲,被那些羨慕嫉妒恨的男同事針對打壓,也不想再呆在這處處詭異的破地方!


    他穿越了。


    幾天之前,喜歡美食又熱衷於收集舊書的他在一個書攤買了本名為《食單》的老食譜。那食譜怪異的很,明明看起來頗有年頭,但是整本書卻除了封皮上的書名之外一個字都沒有。


    抱著那麽一內內的獵奇心理,以及“是不是泡泡水,用火燒一下”就會顯現出內容的中二想法,他給書攤老板開出了二百塊錢的價格。


    眾所周知:不怕物件年份老,就怕物件文字少。


    特別是對於古籍來說,一本沒有字的書,絲毫沒得價值。


    就這麽,在書攤老板假裝不滿的抱怨中,李易將那本紙張脆化的古書帶回了家。


    可是回到家剛一打開那本書,他整個人就沒了意識。


    再醒來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已經泡在這片飄滿了桃花的小湖裏。


    更要命的是,這具身體......不是他自己的!


    通過搜索原主的記憶得知,這身體的前主人是個傻子,沒有固定的住處見天的瘋跑。前幾天追著蝴蝶誤入這片深山,失足掉進這片湖中淹死了。


    好在李易會遊泳,在穿越到這幅身子之後,才不至於二次溺亡落地成盒。


    但是這並不代表李易現在有多安全。


    通過搜索原主瘋瘋癲癲斷斷續續的記憶,他發現這個世界並非是自己認知中的任何一個朝代。而是一個類似曆史上的唐朝,卻有妖魔鬼怪存在的世界!


    在傻子淩亂的記憶中,就存有兩次正兒八經的詭異事件;一次是傻子去葬禮上蹭飯的時候遭遇起屍,一次是偷吃墳頭祭品的時候目睹墳頭老鬼。


    或許是因為神識有缺,又或者是傻人有傻福,傻子才沒有被鬼怪害死。


    可是傻子的好運氣,並沒有被隨著身體被李易一同繼承下來。


    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他現在確信自己被鬼打牆迷住了。


    從湖邊蘇醒到現在,他已經試著走出這片桃花林六十多次。不管他朝著哪個方向走,不管他用什麽姿勢,最後都會轉回到麵前這方石碑之前。


    這片桃花林就像是有生命一樣,在故意戲耍著他,不讓他離開。


    夕陽已經漸漸沉下,眼看就要墜下西方的山頭。


    嫋嫋霧氣從湖麵上蒸騰而起,夾雜著桃花香味的晚風吹過,讓滿身汗水的李易不禁打了個哆嗦,也讓他混亂的思維清晰了一些。


    “按照傻子的記憶,這一代都是人跡罕至,傳說有妖怪出沒的區域。我現在身上沒有可供防身的武器,連個火種也沒有。莫不說這山裏有沒有妖魔鬼怪,天黑之前要是走不出去,到了晚上林子裏的野獸,都能收了我的小命。”


    一想到自己呆在這裏,很有可能在明天變成一坨獸糞,李易不敢再耽擱。


    他趕緊站起身,相當唯心的對著那塊石碑拜了拜。


    “小子初到貴寶地不懂規矩,要是哪裏冒犯了還請寬恕則個。這個世界既然有妖魔鬼怪,大概率也是能修仙的。不管是哪位施法,小子真誠的求放過。若是小子日後得了機緣登天入道,屆時一定拜你為大哥,天材地寶的孝敬!”


    “嗷嗚!”


    石碑冷漠無聲,回應他的是一聲悠長的狼嗥。


    “我日你奶奶!別特麽讓老子以後成了仙!要是讓我知道今天是誰在搞我,老子特麽的第一個就把你挫骨揚灰!he~tui!”


    被不遠處的一聲狼嚎嚇了一哆嗦,李易一口粘痰就吐在了石碑之上。


    然後,便慌忙的向湖邊跑去。


    相比於樹木茂密,已經隨著黃昏降臨而變得晦暗不明的山坳,相對開闊又有大片桃樹可以攀爬躲避猛獸的湖邊,更讓他有安全感。


    可是就在李易向湖邊狂奔之際,幾道在黃昏中顯得如同鬼魅的影子,緩緩的出現在了前方。


    看著那幾雙泛著幽幽綠光的眼睛,李易心下一涼。


    臥槽,狼!


    一,二,三......足足七隻。


    ......


    嗚嚕嚕嚕。


    七隻毛色灰白的惡狼明顯就是奔著李易來的。


    看著慌張的李易,群狼在發出了一陣威懾性質的低吼後,一字排開堵住了李易去路。


    距離他最近的兩隻狼身子低俯,目光凶狠的呲起森森獸牙,做出了攻擊姿態。


    兩三米的距離,李易甚至能夠聞到狼嘴裏發出的陣陣腥臭!


    巨大的危機感催發著他身上的每一個毛孔,冰涼的汗液將皮膚和破爛的衣衫黏在一起,說不出的難受。


    腎上腺素飆升,李易的頭腦並沒有因為恐懼而短路,反而異常的清晰。


    他去過動物園,大致了解狼這種動物的特點和習性。


    這種凶猛的犬科動物智商高度發達,可以通過氣味、叫聲、肢體動作進行溝通,有著很好的群體協作能力。


    作為群居動物,它們的個體能力也相當強。


    首先狼奔跑速度極快,平平常常可達每小時五十公裏左右的速度。其次是耐力很好,可以用這個速度連續奔跑二十公裏。


    跑,肯定是跑不過的。


    心思急轉下,李易決定還是按照此前的想法向桃林方向轉移,尋找機會爬樹躲避。


    電光火石間打定主意,李易輕輕的俯下身子,正視著麵前的幾隻野狼,緩慢後退。


    “咕嚕嚕嚕......”


    “嗚汪!”


    看到李易動了,距離他最近的兩隻灰狼立刻狂吠起來。


    似乎對李易這個大型的生物還心存忌憚,又或者是別的什麽原因,群狼並沒有立刻撲上來。而是隨著李易後退,緩緩向前逼近。


    盡量不讓自己露怯,李易強壓著牙顫,緩緩調整著角度向桃林方向退去。


    此時此刻,他隻覺得時間都仿佛變得粘稠,每一分鍾都仿佛有一個世紀那麽長。


    似乎是兩分鍾的功夫,李易終於將自己調整到了背對桃林的方向。


    就在它想要按照這個節奏繼續退往桃林的時候,距離他最近的一匹灰狼似乎是察覺到了他的意圖。


    “嗷!!”


    隨著那灰狼一聲狂吠,隊列邊上的三隻灰狼突然動作,向李易的後方包抄過去。


    我尼瑪,這是什麽智商?


    看到那標準的鉗形攻勢,李易心中暗叫不妙。


    清楚一旦被狼群合圍,今天怕是十死無生,李易當下立斷。直接放棄正麵對峙,轉身便撒丫子向桃林跑去。


    “嗷!”


    果然他逃跑的姿態,立刻將狼群的忌憚全部抹除!


    隨著一陣凶狠的咆哮,李易就感覺到身後幾道黑影像離弦之箭般向自己竄來。


    而此前已經包抄過來的那三隻灰狼,也同時發起了攻擊。


    “媽了個巴子!”


    爆發出身體極限潛力,向桃林狂奔的李易再也忍不住,大罵了一聲。


    開局就給野狼送外賣,這特麽是什麽穿越姿勢!


    敢情那本詭異的食譜,是給這個世界送食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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