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出這個辦法,夏花麵上就複雜了:“我居然沒想到還有這麽一個辦法。”


    夏知秋笑著搖頭:“也不一定能找到,畢竟,早些年的時候,人口是有些混亂的……”到處有回鄉的,或者是考上大學的,人口大普查好像是八二年時候一次,九零年的時候一次,這期間要是有什麽改變,紙質檔案好像是有些不太保險。


    “咱們先去問問,萬一能找到,不就是不用費勁兒了嗎?”夏花說道,於是兩個人分開行動,何家明就是個鬼,他白天也不好出動,就隻能在賓館等著了。


    找了兩天,幾乎問遍了周邊的派出所,她們最後還是失望了,因為沒找到。


    “這人怎麽這麽難找啊,就好像忽然人間蒸發了一樣,對了,何家明,你有沒有什麽特別……”夏知秋一邊吃午飯一邊問道:“不共戴天的生死之仇的仇人?”


    何家明眨眨眼,夏知秋繼續說道:“他不能找你報仇,所以就找你的妻兒下手。”


    何家明猶豫了一下:“不可能吧,我和王艷紅都離婚了,那種不共戴天的仇人,不該是來找我的嗎?”


    夏知秋嘆口氣:“這單生意可能要黃了。”人都找不著,她們去哪兒弄血液去?


    “不黃,就算是沒找到,該給的報酬我還是要給的。”何家明聲音低沉的說道:“你們娘兒倆這樣辛苦的跑來跑去的,我又不是那種沒良心的人,該給的必須要給。”


    “再說了,沒做成,不是你們不出力,是你們也沒辦法,不怪你們。”何家明嘆口氣,神色十分落寞:“也可能是我和寶寶父子緣分不夠,等我回地府了,我就求求鬼差大人,讓我在奈何橋邊上等等,說不定我還能等等寶寶。”


    萬一寶寶早死了呢?這句話到夏知秋嘴邊,又被她給咽回去了。何家明已經找了十幾年了,若是寶寶早已經死了,估計他是要崩潰的吧?


    拐賣孩子的人販子都該處以死刑,夏知秋在心裏比劃了個手槍,又嘆口氣,這種事情還真是不好解決。


    “明天要是還找不到,咱們就去王艷紅的老家看看,隻要她父母的墳還在,或者她的堂兄弟姐妹還在,那就好找了,不過是要多繞幾個彎兒。”原先夏花是覺得麻煩才不用這個辦法的,可現在看來,幹找也是挺麻煩的,還不如用這個辦法呢。


    然而何家明隻記得王艷紅的老家是在一個叫桃花村的地方,哪個省份哪個市區他就不太清楚了。


    兩人一鬼商量了半天,暫時沒個可行性方案,索性就先睡覺了,船到橋頭自然直,說不定睡醒了就有辦法了呢?


    第二天一早,按照劃分好的區域,夏知秋抱著夏小九出發了。大冬天的,她不太喜歡戴手套,就將夏小九抱在懷裏,暖烘烘的肚子正好將她手給壓著,可舒服了。


    走到一個商場門口,夏小九忽然嗚嗚了兩聲,伸著爪子推夏知秋的臉,往商場那邊示意。夏知秋眨眨眼:“小九想要什麽?想買東西嗎?不過,現在可不行,咱們還有別的重要任務呢。”


    平常夏小九好哄的很,但今兒就是嗚嗚著往商場那邊推夏知秋的臉。這麽毛茸茸一個小狐狸,用黑珍珠一樣的眼睛盯著你,帶著期盼和討好,夏知秋也隻撐了三分鍾就繳械投降了:“好好好,咱們進去看看,不過說好了,就半個小時啊。”


    她知道夏小九聰明,索性就順著它爪子的力量走,走到一個珠寶櫃檯才停住,夏小九衝著夏知秋嗚嗚了兩聲,收回爪子。


    “小姐要買首飾嗎?”櫃檯裏有個女人走過來笑著問道,看了看夏知秋懷裏的小狐狸:“這是狐狸犬嗎?看著可真漂亮。”


    夏知秋抬頭,眼神從那女人胸前掃過,然後就頓住了,那名牌上寫著三個字——王艷紅。


    夏知秋心情很是激動,細細打量了一下,看著三十多歲,眉眼清秀,身高……大約一米六多。


    難不成,真是她們要找的王艷紅?那可就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了。


    “嗯,過年嘛,想給我媽買個鐲子,你多大歲數了?看和我媽差的多不多,不多的話就參考一下你的眼光。”夏知秋笑著說道,倚在櫃檯邊不動聲色的問道:“聽你口音,不像是h市本地人吧?”


    “能聽出來?我都在h市生活了幾十年了,沒想到口音還是能被聽出來。”王艷紅詫異的說道,夏知秋笑眯眯的:“我有個同學好像和你是老鄉,說話口音有點兒像。”


    “哦,這樣啊,我今年三十五了。”王艷紅笑著說道,夏知秋她們要找的王艷紅,二十歲生了寶寶,寶寶三歲丟了,何家明找了十二年,加起來,那個王艷紅,也正好是三十五歲。


    “那我媽比你大一歲,眼光應該差不多,你平時喜歡什麽樣的鐲子?對了,這個鐲子,不分胖瘦的吧?你帶上我看看,我媽好像個子比你高點兒,帶這個粗點兒的才好看吧?你多高啊?”


    夏知秋隨手指了一個問道,王艷紅一邊拿出來,一邊說道:“這個得看氣質的,若是你媽媽喜歡文雅點兒的,這個就正好,我一米六多,不算矮。其實這個看高低沒什麽大意義,不如看胖瘦,你媽媽胖嗎?”


    夏知秋抿唇笑,已經有了五成把握了。現下,該叫何家明來親眼見見了。


    第44章


    夏知秋說是要問問媽媽的意見,就先給夏花打了電話:“媽媽來的時候記得帶上何叔叔,何叔叔不是也打算給何阿姨買鐲子嗎?咱們買的多了說不定有折扣,快些啊。”


    那邊夏花聞弦知意,不到一個小時,就帶著何家明一起過來了。何家明是鬼魂,外人自是看不見的,夏花一邊打量王艷紅,一邊笑道:“你何叔叔沒空,他們夫妻的事情,他們自己解決就行了,咱們別瞎摻和,你看中的是這個?”


    夏知秋點點頭,示意夏花伸手,拿著桌子往她手腕上比劃了一下:“我看還挺合適的,要不然就這個吧?”


    飄在半空中的何家明已經開始亂飛了:“是她,就是她,雖然和以前有點兒不一樣了,但基本的相貌還是有的,就是她,你們現在就問她要一點血。”


    “說起來,我看你有些眼熟。”夏花不搭理他,隻笑吟吟的看王艷紅:“你以前是不是在b市生活過?”


    王艷紅愣了一下,搖頭笑道:“沒有,我原先是下鄉知青,後來考上了大學,就直接來了這邊生活,並沒有去過b市。”


    夏花有些詫異,和夏知秋對視了一眼,但隨即想到王艷紅和何家明也算是離婚了的,這年頭,離過婚的女人名聲上是不怎麽好聽的,哪怕過錯方是男人,被議論被貶低的,也還是女人。


    也不是就這會兒世道不公了,哪怕再過十年二十年,有些地方,還是改不了這個想法。甚至,有更嚴重的案件發生的時候,比如,強姦,有些人渣還要說,誰讓你們女孩子穿那麽少出門的,這不就是想勾引人嗎?


    賤種時時有,哪個年代都這樣。


    所以,王艷紅既然是已經離開了b市,不承認自己有過一段婚姻也是正常的。


    “那大約是我看錯了。”夏花笑著說道,同為女人,尤其是她自己一個人將閨女撫養大的女人,夏花是很理解王艷紅的心思的,笑著說道:“其實不瞞大妹子說,我們是從b市過來探親的,可是,這今年h市發展的太快了,我們娘兒倆找了幾天都沒找到正確的地址,現下還在賓館住著呢,看見個眼熟的就想問兩句,您別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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