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章親哥王四


    “啥事兒糟了?”


    丁尋詫異地問道。


    洪國華沒有回答,而是快速起身。


    “丁尋,你和姚瑤幫我陪梅鳳聊天,我有事要去辦!”


    “辦啥事兒這麽著急?”


    丁尋也跟著站起來。


    “我約了人,差點兒忘記了。”


    “約啥人?


    要不要我一塊兒去?”


    “不用了一點小事,要是我回來得遲,你們不用等我吃飯啊。”


    洪國華撒腿就跑,院子裏坐著的幾個人不明所以地看著他跑出去。


    丁尋追出院子的時候,他已經拐進了小巷子,朝度假村的方向跑去。


    梅鳳在他身後叫住他:“丁尋,你別追他了,他這個人就是這樣一驚一乍的。”


    “梅鳳,他這是去幹啥?”


    “別管他,有時候一件事兒忘記了,突然想起立馬就要去辦,攔不住的。”


    丁尋也沒想攔他,隻是見他那麽著急,本來想追上去開車送他。


    沒想到他跑得比兔子還快。


    丁尋隻得回到院子裏,和嶽父母、姚瑤坐在一塊兒。


    他們幾個人正在閑聊一些女孩兒們喜歡的八卦。


    丁尋坐在大竹椅上,看著嶽父嶽母融入兩個女孩的聊天陣營中。


    他感覺這樣的畫麵,才是他和瑤瑤一心向往的生活。


    房前屋後有山有水有院子。


    可以種花草、可以在這棵棗樹下攙著孩子學走路、看著棗子落下來……


    這些,都是他和瑤瑤一直憧憬的生活。


    他想著等餘家窠工業園區所有的項目都完工,正式投入使用後,這樣的日子就要到來。


    “你想啥呢丁尋?”


    梅鳳在叫他。


    “我們在聊天你也不插話。”


    丁尋回過神來笑道:“我能插啥話呀,你們聊的都是娛樂圈的八卦,我哪有時間去關注明星?”


    “行了,知道你是大忙人一個,姚瑤咱倆和叔叔阿姨聊。”


    這邊幾個人聊得熱火朝天。


    洪國華一路小跑進了度假村,他開上自己的車就朝縣城飛馳而去。


    昨天他和王四發過信息,今天王四陪他一起去工商部門把最後一些手續全辦了。


    這樣他的工廠,就可以擇吉日開業。


    縣城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裏。


    王四和律師已經談妥了該談的事兒。


    他起身告別,律師把他送到門口:“王先生,請你回去讓丁總放心,這件事我一定辦好。”


    “好,一定又要按照法律程序、遵照法律條款來辦,這就是我們丁總想要的,不夾雜任何的個人恩怨。”


    王四正色道。


    “是是,我明白,放心好了。”


    律師心領神會。


    巫山村苧麻的這件案子,確實按照法律程序來辦的。


    不需要徇情枉法,律師沒有任何的心理負擔。


    要說有,那就是王四連“威嚇”帶“要挾”,要他盯著不能讓別人捷足先登收買了方華。


    免得方華到時候在法庭上翻供。


    王四是個走江湖的人,跟龍炫闖蕩江湖那麽久,深諳處世之道。


    有些事兒哪怕證據再足、事實依據多麽清楚。


    也難免被對手買通嫌疑犯或者相關人員做手腳,使得案情難以真相大白,甚至得不到公正的結果。


    他不讓丁尋前來和律師見麵,就是因為丁尋這小子太過於正直。


    有些彎彎繞那小子死活不肯繞。


    所以他才決定自己前來把事情處理好。


    雖然,他知道方華這件案子無需對律師多交代些什麽。


    更無需他來搞這些小動作。


    到時候法庭對方華該判則判,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


    法律已經為她量身定做好了判罰她的條款。


    但是王四覺得不放心,因此他才找的這位縣城第一大律師。


    盡管這兒的律師比不上趙一凡,但是這種小案子哪裏用得著趙大律師親自出馬?


    何況他遠在墨城,王四也不想新南這邊有一點點風吹草動,就傳到墨城去。


    那樣隻會讓葉老爺子和葉雅欣擔心。


    尤其是不能讓唐伍小瞧了他們四大金剛的能力。


    王四走下台階。


    就看到洪國華的車停在律師事務所的大門外。


    “洪總,你就到了。”


    “是啊,看到你的消息我就來了,怎樣?


    你這兒的事辦好了?”


    “辦好了,走吧。”


    “老王,上我的車吧?”


    “好,也行。”


    王四看了一眼自己停在街邊的車。


    倆人都開著各自的車則不方便談話。


    於是他鑽進洪國華的車裏,為他指路。


    憑著王素這兩年在新南各界混成了熟麵孔,他領著洪國華到了工商局,把該辦的事全都辦好了。


    從工商局走出來後。


    王四有些不滿地吐槽道:“真想不明白,堂堂洪總,這麽點兒事你手下那些部門經理是幹什麽吃的?


    需要你親自出馬?”


    “老王,這你就不懂了,你瞧人家丁尋,到新南這個貧困的縣城來創業,什麽事都親力親為。”


    “我如今來到這兒,就也當是初次創業吧,我也想親力親為,這樣才有成就感。”


    王四白了他一眼:“你這是自找苦吃。”


    “那丁尋呢?”


    “他不一樣。”


    “怎麽就不一樣了?”


    洪國華笑了,他很羨慕丁尋有這麽多人才協助。


    特別是王四,簡直就跟那小子的親哥似的。


    “他不一樣,因為他有你們這些得力幹將。”


    “錯了!很多事都是他自己去做的。”


    “真的?”


    王四淺笑:“那當然,那小子韌性可大了,都要親曆親為。”


    “隻有他忙不過來的,我們才替他分擔。


    隻要是他能忙得過來的,他都是帶頭衝鋒陷陣。”


    洪國華震驚了。


    “了不起啊,一個山裏長大的孩子,真了不起!”


    洪國華讚不絕口。


    “洪總,我陪你把事兒辦清楚了,你也陪我去一個地方。”


    “去哪兒?”


    “去警署。”


    “老王,你要去警署辦什麽事兒?”


    “對,你去了就知道了。”


    “你是去打聽方華的案子吧?”


    “對。”


    “你是不放心?”


    “不是我不放心,我想去見見那姑娘。”


    “你可真是丁尋的親哥。”


    洪國華嘟囔了一句,還不忘轉頭看了王四一眼。


    “開你的車,別看我!”


    王四不滿。


    “不是,我好像聽梅鳳說,你對那個叫方華的姑娘並沒有任何好感。”


    既然沒有好感,那去看她做什麽?


    “說得不錯,豈止是沒有好感,簡直是反感之極。”


    “我這人眼睛毒,第一眼沒有好感的人絕對不是個好東西。”


    王四冷著臉。


    他說得沒錯,他看人就沒有看走眼過。


    洪國華聽了,在內心翻說了個字“切”。


    但還是忍不住問出來:“既然你看人準,那為什麽當初不提醒丁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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