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難道你不覺得這些衣服穿在身上整個人都會變樣嗎?”
姑娘連飛幾個白眼,在心裏把他鄙視了十遍。
丁尋則暗暗地掐了自己三回,很疼,不是做夢。這些有錢人果然會揮霍錢,刷出去這麽多錢都不帶眨眼的。
他忐忑不安地接過女孩買的衣服。
緊接著,他又被女孩帶進了一家裝修奢華的酒店。
在電梯門口,丁尋死活不願意進去:“姐,姐你聽我說,咱們隻是雇傭關係對不對?您隻是讓我假扮幾天男朋友對不對?”
“對呀,我現在是你的老板,你是我的雇傭男友,怎麽了?難道這一個月之內你不聽你老板的?”
“不不,是應該聽老板的,可是這酒店開房……我可以不上去麽?”
“什麽?你……”女孩恍然大悟,又好氣又好笑。
“看不出來呀,你知道得還不少,知道進酒店就是開房?那你有沒有聽過生意人在酒店談生意的?”
“收起你這小心眼兒,姐姐我還沒饑渴到對個小孩兒下手。”
額……丁尋被搶白得無地自容,沒想到是自己想多了。
誰讓自己在職校聽多了那些混子同學,帶女朋友去賓館開房的事兒呢。
進了一間豪華套房。
女孩把包往沙發一扔,大大咧咧地坐下:“去,那邊是浴室,進去洗一洗,換上新買的衣服讓我瞧瞧。”
“這就……要換呀?”
“那當然,你現在可是上班時間,怎麽?想反悔?”
“沒有沒有,我換,我換。”
畢竟一天五百塊呢,二叔說過,有錢不賺是王八蛋,他現在是最需要掙錢的時候,不然萬一找不到正經工作時,他和母親連生活都成困難。
丁尋抱起裏裏外外全套新衣服,紅著臉逃進浴室……
“喂!你好了沒有?”
“你一大男人,洗個澡怎麽這麽慢呀?”
“你是不是掉馬桶裏去了?”
女孩站在浴室門口各種喊,浴室裏的水聲停了,裏麵傳出抖摟衣服的聲音。
又過了十幾分鍾,浴室的門才慢慢地打開了。
丁尋滿臉尷尬,在女孩的千呼萬喚中走了出來,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穿別人買的衣服,還是個陌生女孩兒。
“哇!好帥呀!”
女孩盯著浴室門口的丁尋,捂著嘴毫不吝惜的驚豔大叫。
“站好,抬頭挺胸,帥氣!”
女孩在他麵前走來走去看,那目光仿佛一位古玩藏家發現了一件稀世珍寶,就差沒發出藍光。
“過來坐,我有些事兒得和你先交待一下。”
丁尋敬業地坐在女孩對麵,認真地看著她。
“咱們正式的互相介紹一下吧,我姓潘,叫瑩瑩,晶瑩的瑩,比你大兩歲,今年二十三,你呢?”
“我……我叫丁尋,尋找的尋。”
“哈!怎麽叫這麽個名字?”
丁尋想起了小時候同學們笑話他名字時,他哭著跑回家,問父親為什麽給自己取個這麽難聽的名字。
父親說,這個尋字好,將來長大了你要記得為你媽尋找親人、找到家。
潘瑩瑩以為他不肯回答,爽快一笑:“行吧,人挺土,名字卻挺別致哈,那咱們就算認識了。”
“明天晚上我爸過生日,會有很多人來跟我爸爸提親,當然,你可能聽到‘提親’會覺得奇怪,但是在墨城大家族之間的商業聯姻很常見。”
“我不喜歡那些富二代,所以,我會帶著你出席生日晚宴,你的工作就是做好我男朋友,讓那些前來提親的知道我名花有主。”
丁尋愣住了。
這不就是要他去給她當擋箭牌麽?
這南方不是比北方開放得早嗎?怎地婚姻觀念還比北方落後?才二十歲出頭就開始談婚論嫁?
而且,更原始的是,還……上門提親?
“就這麽說定了,現在,你陪我去吃午飯,我得教教你如何用餐。”
“姐姐,吃飯就不必了,我媽還在家等著我。”
餐桌禮儀他懂,無論是中餐禮儀還是西餐禮儀,當初陳耀軒建好度假村的時候,從省城請來了最好的禮儀老師教服務生,他也學了。
“喲,還是個媽寶?”
“什麽媽寶?我媽她……她不能煮飯,還等著我回去做飯,不然她就得挨餓了。”
“原來是個大孝子,那行,那就晚上吧,看見沒有?對麵那家酒樓的菜特別精致,我請你在那兒吃,六點半見。”
丁尋無奈,他知道這潘瑩瑩是怕他明晚在宴席上出洋相。
他們縣裏那些有錢人吃飯都特講究,這南方大城市裏的人吃飯,應該比他們小縣城有錢人更講究吧?
出了酒店,潘瑩瑩走向停車場又折回來,從包裏掏出一小遝錢:“給你媽買點好吃的,這個算是預付給你的訂金吧。”
“你不怕我跑了不來?”他沒有接錢。
“你跑一個試試?”
潘瑩瑩得意地甩著手中的小包:“在墨城這個地方,還沒人敢對我這麽做,再說了,誰會傻到為了這幾百塊丟了後麵的薪酬?”
說完,她拎著精致的小包,另一隻手把玩著車鑰匙,優雅的朝一輛紅色跑車走去。
“記住啦,今天晚上在對麵那家酒樓,不見不散!”
潘瑩瑩坐在車裏朝他拋了個飛吻,隨後紅色跑車猶如一團火焰般飛馳而去。
回到城中村,丁尋快步趕回家。
傻娘正坐在窗前看著樓外的世界發呆,聽見門鎖的聲音,立即跑到門口等著。
丁尋一進門,她緊緊地抓著他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著他。
好一會兒,她指著他身上的衣服問:“嘻嘻,小尋好看……小尋買新衣服了?”
聽了母親這話,丁尋忙低頭朝自己身上看:糟了,離開酒店的時候忘記把衣服換回來。
“這是……媽,我找了份工作,給別人當……當保鏢。”他艱難地編著謊話,這是他第一回欺騙母親。
雖說母親神智不清,但是每次有重要的事時,他都是把母親當作正常人來傾訴。
如果告訴母親自己去給人當假男朋友,怕哪天母親意識清醒過來會難過。
當保鏢就不一樣,好歹也是一份正兒八經的工作,母親就算知道了絕不會反對。
“小尋,不去……”傻娘仿佛聽懂了一般,擔憂地對丁尋直搖頭。
“媽,您不必擔心,我從小跟著我爸和二叔在山裏幹活,練出了一身力氣,沒人能欺負咱。”
他相信自己假扮潘瑩瑩的男朋友不會惹來什麽危險,畢竟上流階層間更顧及麵子,不像市井小民一言不合就動手。
“保……鏢?小尋怕怕……”
“不會,其實很輕鬆,就是陪一位有錢人家大小姐,別讓人欺負了她。”
“哦,小尋不怕怕,不怕怕……”
傻娘說完,像是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匆忙起身進屋……
姑娘連飛幾個白眼,在心裏把他鄙視了十遍。
丁尋則暗暗地掐了自己三回,很疼,不是做夢。這些有錢人果然會揮霍錢,刷出去這麽多錢都不帶眨眼的。
他忐忑不安地接過女孩買的衣服。
緊接著,他又被女孩帶進了一家裝修奢華的酒店。
在電梯門口,丁尋死活不願意進去:“姐,姐你聽我說,咱們隻是雇傭關係對不對?您隻是讓我假扮幾天男朋友對不對?”
“對呀,我現在是你的老板,你是我的雇傭男友,怎麽了?難道這一個月之內你不聽你老板的?”
“不不,是應該聽老板的,可是這酒店開房……我可以不上去麽?”
“什麽?你……”女孩恍然大悟,又好氣又好笑。
“看不出來呀,你知道得還不少,知道進酒店就是開房?那你有沒有聽過生意人在酒店談生意的?”
“收起你這小心眼兒,姐姐我還沒饑渴到對個小孩兒下手。”
額……丁尋被搶白得無地自容,沒想到是自己想多了。
誰讓自己在職校聽多了那些混子同學,帶女朋友去賓館開房的事兒呢。
進了一間豪華套房。
女孩把包往沙發一扔,大大咧咧地坐下:“去,那邊是浴室,進去洗一洗,換上新買的衣服讓我瞧瞧。”
“這就……要換呀?”
“那當然,你現在可是上班時間,怎麽?想反悔?”
“沒有沒有,我換,我換。”
畢竟一天五百塊呢,二叔說過,有錢不賺是王八蛋,他現在是最需要掙錢的時候,不然萬一找不到正經工作時,他和母親連生活都成困難。
丁尋抱起裏裏外外全套新衣服,紅著臉逃進浴室……
“喂!你好了沒有?”
“你一大男人,洗個澡怎麽這麽慢呀?”
“你是不是掉馬桶裏去了?”
女孩站在浴室門口各種喊,浴室裏的水聲停了,裏麵傳出抖摟衣服的聲音。
又過了十幾分鍾,浴室的門才慢慢地打開了。
丁尋滿臉尷尬,在女孩的千呼萬喚中走了出來,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穿別人買的衣服,還是個陌生女孩兒。
“哇!好帥呀!”
女孩盯著浴室門口的丁尋,捂著嘴毫不吝惜的驚豔大叫。
“站好,抬頭挺胸,帥氣!”
女孩在他麵前走來走去看,那目光仿佛一位古玩藏家發現了一件稀世珍寶,就差沒發出藍光。
“過來坐,我有些事兒得和你先交待一下。”
丁尋敬業地坐在女孩對麵,認真地看著她。
“咱們正式的互相介紹一下吧,我姓潘,叫瑩瑩,晶瑩的瑩,比你大兩歲,今年二十三,你呢?”
“我……我叫丁尋,尋找的尋。”
“哈!怎麽叫這麽個名字?”
丁尋想起了小時候同學們笑話他名字時,他哭著跑回家,問父親為什麽給自己取個這麽難聽的名字。
父親說,這個尋字好,將來長大了你要記得為你媽尋找親人、找到家。
潘瑩瑩以為他不肯回答,爽快一笑:“行吧,人挺土,名字卻挺別致哈,那咱們就算認識了。”
“明天晚上我爸過生日,會有很多人來跟我爸爸提親,當然,你可能聽到‘提親’會覺得奇怪,但是在墨城大家族之間的商業聯姻很常見。”
“我不喜歡那些富二代,所以,我會帶著你出席生日晚宴,你的工作就是做好我男朋友,讓那些前來提親的知道我名花有主。”
丁尋愣住了。
這不就是要他去給她當擋箭牌麽?
這南方不是比北方開放得早嗎?怎地婚姻觀念還比北方落後?才二十歲出頭就開始談婚論嫁?
而且,更原始的是,還……上門提親?
“就這麽說定了,現在,你陪我去吃午飯,我得教教你如何用餐。”
“姐姐,吃飯就不必了,我媽還在家等著我。”
餐桌禮儀他懂,無論是中餐禮儀還是西餐禮儀,當初陳耀軒建好度假村的時候,從省城請來了最好的禮儀老師教服務生,他也學了。
“喲,還是個媽寶?”
“什麽媽寶?我媽她……她不能煮飯,還等著我回去做飯,不然她就得挨餓了。”
“原來是個大孝子,那行,那就晚上吧,看見沒有?對麵那家酒樓的菜特別精致,我請你在那兒吃,六點半見。”
丁尋無奈,他知道這潘瑩瑩是怕他明晚在宴席上出洋相。
他們縣裏那些有錢人吃飯都特講究,這南方大城市裏的人吃飯,應該比他們小縣城有錢人更講究吧?
出了酒店,潘瑩瑩走向停車場又折回來,從包裏掏出一小遝錢:“給你媽買點好吃的,這個算是預付給你的訂金吧。”
“你不怕我跑了不來?”他沒有接錢。
“你跑一個試試?”
潘瑩瑩得意地甩著手中的小包:“在墨城這個地方,還沒人敢對我這麽做,再說了,誰會傻到為了這幾百塊丟了後麵的薪酬?”
說完,她拎著精致的小包,另一隻手把玩著車鑰匙,優雅的朝一輛紅色跑車走去。
“記住啦,今天晚上在對麵那家酒樓,不見不散!”
潘瑩瑩坐在車裏朝他拋了個飛吻,隨後紅色跑車猶如一團火焰般飛馳而去。
回到城中村,丁尋快步趕回家。
傻娘正坐在窗前看著樓外的世界發呆,聽見門鎖的聲音,立即跑到門口等著。
丁尋一進門,她緊緊地抓著他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著他。
好一會兒,她指著他身上的衣服問:“嘻嘻,小尋好看……小尋買新衣服了?”
聽了母親這話,丁尋忙低頭朝自己身上看:糟了,離開酒店的時候忘記把衣服換回來。
“這是……媽,我找了份工作,給別人當……當保鏢。”他艱難地編著謊話,這是他第一回欺騙母親。
雖說母親神智不清,但是每次有重要的事時,他都是把母親當作正常人來傾訴。
如果告訴母親自己去給人當假男朋友,怕哪天母親意識清醒過來會難過。
當保鏢就不一樣,好歹也是一份正兒八經的工作,母親就算知道了絕不會反對。
“小尋,不去……”傻娘仿佛聽懂了一般,擔憂地對丁尋直搖頭。
“媽,您不必擔心,我從小跟著我爸和二叔在山裏幹活,練出了一身力氣,沒人能欺負咱。”
他相信自己假扮潘瑩瑩的男朋友不會惹來什麽危險,畢竟上流階層間更顧及麵子,不像市井小民一言不合就動手。
“保……鏢?小尋怕怕……”
“不會,其實很輕鬆,就是陪一位有錢人家大小姐,別讓人欺負了她。”
“哦,小尋不怕怕,不怕怕……”
傻娘說完,像是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匆忙起身進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