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常嚴重!”丁尋感覺有戲。
攤販看了看距離自己一米遠的隔壁攤子,朝丁尋連使幾個眼色。
雖然丁尋看不懂他是什麽意思,但也知道不能讓其他人聽見,於是也小聲問:“你知道些啥?”
問完又故意拿起一個蘋果大聲說:“這看著就酸,不能再便宜點麽?”
“便宜點可以,你要多少?我家倉庫有貨。”
攤販說到“我家倉庫有貨”的時候,故意側過身,背對著隔壁小攤,朝丁尋拚命眨眼。
丁尋會意。
“我要一百斤你有沒有?”
“哦,原來你是幫廠裏買吧?那走吧,到我家裏去拉。”
攤販臨走時朝隔壁小攤喊:“小陝西,幫我瞅著點攤兒啊,我帶顧客去拿貨!”
他跟著攤販走到遠離巷口的拐彎處,攤販停了下來,認真地看著他:“真……真有獎金啊?”
“有……”其實,這件事兒上肯定沒有。
丁尋想著,隻要能把母親找回來,獎勵他出。
反正也沒說是多少獎勵,他會盡自己能力範圍內給這攤販獎金。
“這條巷子一直進去,有十幾家工廠,裏麵全是出租屋,住的都是外來打工者和工地上的農民工。”
“有一幫人租下了一部分出租屋改造成了……總之是不好的場所,經常看到那輛麵包車載著一些自甘出賣清白的女子進去。”
攤販才說了一半,丁尋已經害怕得不敢再繼續聽下去。
他也不願聽下去!
“多謝大哥!我這就去警署喊警察來!”
攤販一把揪住他:“什麽?你你……你小子不是警察?”
“我沒說我是警察呀。”
“對……你是沒說你是警察,怪我……”
“大哥,您是好人,我謝謝您!等我媽找到了,獎金我絕不會少您的!”
“你媽?你媽多大年紀了?”那攤販忘了計較他是不是警察的事,關注起他母親的年紀來。
“快四十歲了,不過看著像三十歲。”
“哦,那就難怪了,他們隻要二三十歲的女子,太大不要,小了也不要。”
“大哥,您一會兒回你攤位去,就說我已經拉走了蘋果,我不能連累您,我這就去喊警察。”
“等等!”攤販又叫住他。
丁尋隻得又回頭:“大哥還有啥事兒?”
“你就是喊警察來也沒用,看到沒有,巷口那幾個根本沒有生意的小攤是他們的流動哨,專門通風報信的。”
“無論警察穿製服還是便服,他們都會發信息報信。”
丁尋不解:“他們還能看出是不是警察來?”
“準確一點是他們能認出是不是住在這巷子裏的人,陌生人進出他們都會警惕。”
“原來是這樣,那……”
“你去和警察商量,想個好的辦法進去,絕對不能就這麽直接進去,否則警察還沒找到他們的窩,人家就已經轉移了。”
“多謝大哥提醒!謝謝謝謝!”丁尋感激不盡地握住他的手。
“你走吧,你們再來時你可千萬別再走到我攤邊來了,我是靠這水果攤養家的。”
“大哥,我明白!”
丁尋一進警署,警長就讓人把他架住了。
他不知道又發生了啥事,內心緊張起來:“警……警長,我沒……我沒犯法呀。”
“你小子,你要是犯法了倒好了,把你往拘留所一關,省事多了!”
“那這……”
“這什麽這?誰讓你去打草驚蛇的?”
“打草?還驚蛇?”
丁尋大悟:“警長你們都知道了?”
“你以為我們警察是吃素的?你一去那巷口我就知道了!”
“那我……”丁尋頓時尷尬起來。
自己和那攤販躲到拐彎處說話的事也被他們全都知道了?可他卻被蒙在鼓裏,還以為自己幹了件大事兒呢。
“不過,你這麽一來也好,至少證明他們那群眼線沒有察覺我們警方已有動作。”
“警長,那我媽……”
“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把你媽救出來,不光是你媽,近兩個月來時外來妹失蹤,都與那條巷子有關。”
雖然警長這麽說了,但是丁尋的內心依舊滿是自責和擔心。
攤販和警長都沒有明說那條巷子裏的那夥人是做什麽的,把母親劫走又是做什麽,但他心中明白沒有好事兒。
無論是電視還是小說,他都知道拐賣婦女無非是兩種結果,一種是賣到偏遠貧窮的山區給老光棍當媳婦兒;一種是強迫她們為犯罪團夥掙男人的錢。
這兩種無論是哪一種,都令丁尋心痛悔恨不已。
他被警長安排在警署附近的一個小賓館住,住宿費是警長個人掏的錢,說這小賓館是他小舅子開的,能便宜一半兒。
這一宿,丁尋度秒如年。
一整夜都在床上輾轉反側,無論他心裏提醒自己多少遍該睡了,睡醒才有精神去解救母親。
可是他依然失眠了,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瞪著眼睛到天亮。
天一亮,他到賓館的小餐廳胡亂地吃了點兒粥,便立即跑到警署門口等候開門。
快到上班時間,警長提前來了。
“丁尋?你沒有在賓館住?”一看到丁尋站在大門口,警長以為他一晚上都站在這兒等。
“有,起了個大早,反正也無處可去我就走過來等您上班。”
“進去吧。”
不一會兒,警察們全都到了,警長讓丁尋坐在他辦公室等他,自己則去召集警察開會去了。
半個小時候後,警長進來,把手中的一個資料袋鎖進抽屜,戴上帽子:“丁尋,走。”
“警長,去哪兒?”
他巴不得是去昨天那條巷子。
“問那麽多廢話幹嘛?跟我走就是了!”警長大步在前麵走,丁尋也緊跟上。
上了警車,聽到車上的警察說到要去的地點上四,丁尋本該高興才對,但是他卻愣住了。
“警長,咱們就……就這麽的去嗎?”
“你小子又不是警察,你能說出個四五六來,我就允許你繼續開口。”警長的臉沒有昨天那麽嚴肅。
“警長,我的意思是,咱們就坐著警車去?”
不應該像電影中的警匪片一樣,穿著便衣,開著借來的普通車去嗎?
就這麽大張旗鼓地開著警車去,這目標也太大了!
“不坐警車去走路去?”一名警察反問。
“不不,我的意思是警車不是容易讓巷口那些人通風報信麽?”
“哈哈!這小子腦瓜子還挺靈光的,放心吧小子誒,你所能想到的,我全都想了一遍!”
“……”丁尋頓覺臉上熱了起來。
真是出糗出大發了,指點警察破案,這簡直就是班門弄斧嘛。
“到前麵的路口右轉!”警察對開車的司機說了一句。
丁尋一聽,驚愕地看著車內的警察們。
“警長,您剛才不是說去我昨天去過的那條巷子嗎?為何又朝相反的方向走?”
攤販看了看距離自己一米遠的隔壁攤子,朝丁尋連使幾個眼色。
雖然丁尋看不懂他是什麽意思,但也知道不能讓其他人聽見,於是也小聲問:“你知道些啥?”
問完又故意拿起一個蘋果大聲說:“這看著就酸,不能再便宜點麽?”
“便宜點可以,你要多少?我家倉庫有貨。”
攤販說到“我家倉庫有貨”的時候,故意側過身,背對著隔壁小攤,朝丁尋拚命眨眼。
丁尋會意。
“我要一百斤你有沒有?”
“哦,原來你是幫廠裏買吧?那走吧,到我家裏去拉。”
攤販臨走時朝隔壁小攤喊:“小陝西,幫我瞅著點攤兒啊,我帶顧客去拿貨!”
他跟著攤販走到遠離巷口的拐彎處,攤販停了下來,認真地看著他:“真……真有獎金啊?”
“有……”其實,這件事兒上肯定沒有。
丁尋想著,隻要能把母親找回來,獎勵他出。
反正也沒說是多少獎勵,他會盡自己能力範圍內給這攤販獎金。
“這條巷子一直進去,有十幾家工廠,裏麵全是出租屋,住的都是外來打工者和工地上的農民工。”
“有一幫人租下了一部分出租屋改造成了……總之是不好的場所,經常看到那輛麵包車載著一些自甘出賣清白的女子進去。”
攤販才說了一半,丁尋已經害怕得不敢再繼續聽下去。
他也不願聽下去!
“多謝大哥!我這就去警署喊警察來!”
攤販一把揪住他:“什麽?你你……你小子不是警察?”
“我沒說我是警察呀。”
“對……你是沒說你是警察,怪我……”
“大哥,您是好人,我謝謝您!等我媽找到了,獎金我絕不會少您的!”
“你媽?你媽多大年紀了?”那攤販忘了計較他是不是警察的事,關注起他母親的年紀來。
“快四十歲了,不過看著像三十歲。”
“哦,那就難怪了,他們隻要二三十歲的女子,太大不要,小了也不要。”
“大哥,您一會兒回你攤位去,就說我已經拉走了蘋果,我不能連累您,我這就去喊警察。”
“等等!”攤販又叫住他。
丁尋隻得又回頭:“大哥還有啥事兒?”
“你就是喊警察來也沒用,看到沒有,巷口那幾個根本沒有生意的小攤是他們的流動哨,專門通風報信的。”
“無論警察穿製服還是便服,他們都會發信息報信。”
丁尋不解:“他們還能看出是不是警察來?”
“準確一點是他們能認出是不是住在這巷子裏的人,陌生人進出他們都會警惕。”
“原來是這樣,那……”
“你去和警察商量,想個好的辦法進去,絕對不能就這麽直接進去,否則警察還沒找到他們的窩,人家就已經轉移了。”
“多謝大哥提醒!謝謝謝謝!”丁尋感激不盡地握住他的手。
“你走吧,你們再來時你可千萬別再走到我攤邊來了,我是靠這水果攤養家的。”
“大哥,我明白!”
丁尋一進警署,警長就讓人把他架住了。
他不知道又發生了啥事,內心緊張起來:“警……警長,我沒……我沒犯法呀。”
“你小子,你要是犯法了倒好了,把你往拘留所一關,省事多了!”
“那這……”
“這什麽這?誰讓你去打草驚蛇的?”
“打草?還驚蛇?”
丁尋大悟:“警長你們都知道了?”
“你以為我們警察是吃素的?你一去那巷口我就知道了!”
“那我……”丁尋頓時尷尬起來。
自己和那攤販躲到拐彎處說話的事也被他們全都知道了?可他卻被蒙在鼓裏,還以為自己幹了件大事兒呢。
“不過,你這麽一來也好,至少證明他們那群眼線沒有察覺我們警方已有動作。”
“警長,那我媽……”
“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把你媽救出來,不光是你媽,近兩個月來時外來妹失蹤,都與那條巷子有關。”
雖然警長這麽說了,但是丁尋的內心依舊滿是自責和擔心。
攤販和警長都沒有明說那條巷子裏的那夥人是做什麽的,把母親劫走又是做什麽,但他心中明白沒有好事兒。
無論是電視還是小說,他都知道拐賣婦女無非是兩種結果,一種是賣到偏遠貧窮的山區給老光棍當媳婦兒;一種是強迫她們為犯罪團夥掙男人的錢。
這兩種無論是哪一種,都令丁尋心痛悔恨不已。
他被警長安排在警署附近的一個小賓館住,住宿費是警長個人掏的錢,說這小賓館是他小舅子開的,能便宜一半兒。
這一宿,丁尋度秒如年。
一整夜都在床上輾轉反側,無論他心裏提醒自己多少遍該睡了,睡醒才有精神去解救母親。
可是他依然失眠了,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瞪著眼睛到天亮。
天一亮,他到賓館的小餐廳胡亂地吃了點兒粥,便立即跑到警署門口等候開門。
快到上班時間,警長提前來了。
“丁尋?你沒有在賓館住?”一看到丁尋站在大門口,警長以為他一晚上都站在這兒等。
“有,起了個大早,反正也無處可去我就走過來等您上班。”
“進去吧。”
不一會兒,警察們全都到了,警長讓丁尋坐在他辦公室等他,自己則去召集警察開會去了。
半個小時候後,警長進來,把手中的一個資料袋鎖進抽屜,戴上帽子:“丁尋,走。”
“警長,去哪兒?”
他巴不得是去昨天那條巷子。
“問那麽多廢話幹嘛?跟我走就是了!”警長大步在前麵走,丁尋也緊跟上。
上了警車,聽到車上的警察說到要去的地點上四,丁尋本該高興才對,但是他卻愣住了。
“警長,咱們就……就這麽的去嗎?”
“你小子又不是警察,你能說出個四五六來,我就允許你繼續開口。”警長的臉沒有昨天那麽嚴肅。
“警長,我的意思是,咱們就坐著警車去?”
不應該像電影中的警匪片一樣,穿著便衣,開著借來的普通車去嗎?
就這麽大張旗鼓地開著警車去,這目標也太大了!
“不坐警車去走路去?”一名警察反問。
“不不,我的意思是警車不是容易讓巷口那些人通風報信麽?”
“哈哈!這小子腦瓜子還挺靈光的,放心吧小子誒,你所能想到的,我全都想了一遍!”
“……”丁尋頓覺臉上熱了起來。
真是出糗出大發了,指點警察破案,這簡直就是班門弄斧嘛。
“到前麵的路口右轉!”警察對開車的司機說了一句。
丁尋一聽,驚愕地看著車內的警察們。
“警長,您剛才不是說去我昨天去過的那條巷子嗎?為何又朝相反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