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回,馮紫英邀請寶玉和薛蟠到家裏喝酒,陪酒的有妓女雲兒和。


    寶玉說:“前兒所言幸與不幸之事,為晝懸夜想,今日一聞呼喚即至。”這是在前次相遇之後三天,而不是馮紫英說的“多則十日,少則八天”。


    又叫琪官,唱小旦的,“嫵媚溫柔”,“名馳天下”。當時北京城最紅的男旦。


    一夥人喝酒唱曲,玩了一陣,“寶玉出席解手,便隨了出來。”不但主動製造單獨相處的機會,還“將係小衣兒一條大紅汗巾子解了下來與寶玉。”尤其巧的是,這汗巾子是“昨日北靜王給我的”。


    最紅的男旦主動向寶玉示好,如果在南京,並不奇怪。但是這是在北京,又正同北靜王以及忠順親王這級別的人物來往,一見寶玉就交換貼身衣物就有點說不通。


    事情再發展,就到了忠順親王府的長史官找上門,告訴賈政:“我們府裏有一個做小旦的琪官”,“三五日不見回去”,“近日和銜玉的那位令郎相與甚厚”,認定寶玉拐走了琪官,要他交出人來。並且提出物證:“既雲不知此人,那紅汗巾子怎麽到了公子腰裏?”


    傅鼐是胤禛的侍衛,手下,他的兒子富察昌齡也是。富察昌齡對應馮紫英,四皇子胤禛對應忠順親王,是忠順親王府上的戲子,出席其心腹馮紫英的酒宴非常合理。


    但是又帶著北靜王給的汗巾子,所以同北靜王也有關係。身為戲子,同各個派係的勢力都建立聯係是他們的生存之道。但是,第一次見寶玉,身上就帶著北靜王給的汗巾子,太過巧合了,可能是有意的。


    也就是知道寶玉同北靜王的親密關係,帶這汗巾子,就是為了取信寶玉。當然,這也可能是身為戲子的生存技能。但是,忠順王府的長史官也知道這件事,就可以確定,這一場見麵是他同忠順親王做成的圈套。


    “寶玉聽了這話,不覺轟去魂魄,目瞪口呆,心下自思:‘這話他如何得知!他既連這樣機密事都知道了,大約別的瞞他不過……”


    換腰帶這件事,隻有寶玉、、薛蟠知道,三十四回,“那薛蟠都因素日有這個名聲,其實這一次卻不是他幹的。”作者確定告密的不是薛蟠,也就是隻能是。寶玉因為判定告密的是,知道自己中了圈套,所以不肯再替他保密,立刻說出了他的下落。


    但是隻有戲子的事,並不會讓寶玉“轟去魂魄,目瞪口呆”,而是因為這件事還牽扯到死鷹的事。“大約別的瞞他不過”,別的,就是死鷹的事。


    曹甬知道胤禛知道他知道死鷹的事,自知一時疏忽,中了美男計,如今大難臨頭。


    三十三回:“拿大棍,拿索子捆上,把各門都關上,有人傳信往裏頭去,立刻打死。”這不是父親打兒子,是胤禛手下長史官打曹甬,結果是“打的不祥了”,直接打到將死。


    不但被打,而且消息被封鎖。“裏頭”,也許是皇宮裏頭。


    三十四回:“襲人看時,隻見腿上半段青紫,都有四指寬的僵痕高了起來。”


    1714年十一月十九日,康熙看見兩隻死鷹。富察昌齡自這一日趕回北京,到北京已經十二月。馮紫英說:“前兒也就回來了。”寶玉說:“怪道前兒初三四兒,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見你呢。”


    到北京已經十二月初三或者初四,同寶玉喝酒是在初五或初六。馮紫英還席在兩天後,初七初八。長史官找上門來,至少是三五日後,因為琪官“三五日不見回來”。已經是十二月十二。


    曹甬在1715年正月死於天花,距離挨打不過一個月時間。那麽,他是在棒傷養好後,立刻得了天花去世嗎?或者,是死於棒傷,而假托天花。


    後者當然更合理。


    諧音“將玉害”。是他間接害死了曹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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