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回,因為寶玉調戲彩霞,賈環不高興,要用燈油燙瞎寶玉。燙傷寶玉後,由於王熙鳳挑撥,趙姨娘遭王夫人罵了一陣,結果,趙姨娘同馬道婆商量作法害死寶玉和王熙鳳。


    這是《紅樓夢》中最奇怪的情節。因為作法的結果是寶玉和鳳姐兒兩個人因此失去理智,“寶玉將身一縱,離地跳有三四尺高,口內亂嚷亂叫,說起胡話來了。”“益發拿刀弄杖,尋死覓活的,鬧得天翻地覆。”鳳姐則“手持一把明晃晃鋼刀砍進園來,見雞殺雞,見狗殺狗,見人就要殺人。”


    這一回回目是:魘魔法姐弟逢五鬼。明確說,這失去理智的反常行為是因為魘魔法。


    作法不可能有效,作者也不可能相信作法有效。那麽他通過這樣的描寫,是要表達什麽呢?


    二人失去心智後,第二天,“他叔嫂二人愈發糊塗,不省人事,睡在床上,渾身火炭一般,口內無般不說。”


    “他叔嫂二人……睡在床上,渾身火炭一般,口內無般不說。”單看後半句,是色情描寫。


    “把他二人都抬到王夫人的上房內。”


    和尚道士來了之後,要求“將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內”,“三十三日之後,包管身安病退。”


    “少不得依言將他二人安放在王夫人臥室之內。”


    即,兩個人同床三十三天。


    和尚還念了一首詩:粉漬脂痕汙寶光,綺櫳晝夜困鴛鴦。沉酣一夢終須醒,冤孽償清好散場。


    第一句,說賈珠因為好色,所以性靈被汙。第二句,綺櫳,是指華麗的屋子。就這一回內容,鴛鴦隻能是賈珠與鳳姐兒。


    三四句,冤孽償清,賈珠同李紈的情債,同鳳姐的情債,都完結了。一死了之。


    由此再往前推,寫寶玉鳳姐兒發狂發瘋,兩個人都拿了刀,推測他們要尋死自殺,殉情。


    “看看三日光陰,那鳳姐和寶玉躺在床上,亦發連氣都將沒了。”而且衣履棺材也都準備好了。


    第四天早晨,寶玉說:“從今以後,我可不在你家了!”


    這是臨終之言。和尚來了念幾句話不可能治病,所以,這兩個人死了。


    “爬灰的爬灰,養小叔的養小叔”,這些女人男人都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書中寫賈蓉見王熙鳳借炕屏時,是“十七八的少年”,再發展到殉情,也還需要點時間,死時不上二十歲,同賈珠一致。


    也就是1704年前後。


    1704年,曹寅家中上演全本《長生殿》。1705年,曹寅去揚州刻書,可以理解為“名利之心大灰”,灰心,是不是因為最疼愛的兒子去世?


    另一麵,因為曹寅刻印《全唐詩》,“這年賈政又點了學差”,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大觀園裏,女詩人們結社作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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