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娘從小喜歡和女孩子一起玩,常興買了兩個丫頭陪他。後來,鄭氏又買了兩個。


    《紅樓夢》中,寶玉也有四個大丫頭。大概是襲人、麝月、晴雯、秋紋。四個人分成兩夥,一夥同王夫人近,七十七回,寶玉說襲人:“怎麽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單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紋來?”另一夥的晴雯尤其不被王夫人喜歡,王夫人“很看不上那狂樣子。”


    曹甬本來同曹宣一家一起生活,和姐妹們一起,住在大花園裏。母親一心喜愛曹頔,不大會見到曹甬的丫鬟,見到了也不會留心。


    直到曹頔去世。


    曹甬作為順位繼承人重新出現在父母視線中。但是,彼此之間親情淡漠,母親想要控製兒子,隻能嚐試從兒子身邊的丫鬟下手。


    丫鬟是買來的,是女奴。女奴是有主人的,屬私人財產。常興買的,就是常興的私人財產,鄭氏買的,就是鄭氏的私人財產。雖然服侍嫣娘,但隻是給嫣娘用,所有權不變。


    常興對應曹宣,鄭氏對應祖母孫氏。


    七十四回,晴雯說:“我原是跟老太太的,”“撥了我去外間屋裏上夜,不過看屋子,”“我閑了還要去做老太太屋裏的針線。”言下之意,我是老太太的人,你沒有處置權,能拿我怎麽樣。是挑釁。


    但是,王夫人趁她生病,說她懶,得了女兒癆,先斬後奏,先趕出去,再回明賈母。賈母也不可能為一個丫鬟同兒媳婦翻臉。


    襲人完全不同,她“服侍賈母時心中眼中隻有一個賈母,如今服侍寶玉,心中眼中又隻有一個寶玉。”也就是,服侍寶玉時,就已經不念舊主,所以才會投靠了王夫人。


    三十四回,“太太叫一個跟二爺的人呢”,襲人“想了一想”,跟著婆子來至上房,對王夫人說:“怎麽變個法兒,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


    之前住在花園裏,同曹宣一家生活在一起,搬出來,就是搬到曹寅府裏,王夫人身邊。理由是:“如今二爺也大了,裏頭姑娘們也大了”,“君子防不然”。襲人出了一個好主意。


    對此,王夫人表示感謝,從月錢裏分二兩銀子給她。


    七十八回,王夫人告訴賈母,已經把晴雯趕了出去,並且收了襲人做姨娘。


    賈母表示讚同,但是說寶玉:“別的淘氣都是應該的,隻他這種和丫頭們好卻是難懂。我為此也耽心,每每冷眼查看他。隻和丫頭們鬧,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愛親近他們。既細細查試,究竟不是為此。豈不奇怪。想必原是個丫頭錯投了胎不成。”


    這番話,完美反駁了襲人的話。從教育的角度看,王夫人始終要控製兒子,而賈母努力嚐試了解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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