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本小說,題名,全書六萬多字,十六回。這本書像《紅樓夢》一樣,沒有作者署名,沒有年代,隻能從書前的一篇敘,書後的一篇跋中獲得一點相關信息。


    寫跋的人自稱“寄男方鈺”,他在跋中提到,先生“姓吳氏,諱貽棠”,“與先君為莫逆交”,後來,因為“抱手足恙,每日寂坐小齋,”所以,“編《可是夢》、兩種以為消遣。”


    敘是以第一人稱所做,說:“餘於戊寅冬得痿疾,鎮日獨坐,甚覺岑寂,”所以寫風月佳話,“以供餘之閑情”。同跋中所寫一致。作敘的人應該就是作者,吳貽棠。


    但是,接著敘中又說:“餘之是編,有謂為言之有自者,非也;有謂為言之無自者,亦非也;有謂為在有自無自之間者,更非也。”


    有自,就是書中寫自己的故事,無自,就是書中沒有寫自己的故事,有自無自之間,就是部分寫自己故事,部分寫別人故事。


    這三種情況都不是。


    但是,並不存在此外的第四種情況。怎麽回事?


    是作敘的人在說,我並沒有寫這本書。


    吳貽棠,音“無疑棠”,無疑是棠村。他為作敘,而不是作者。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


    敘與序,同音同意。《風月寶鑒》又被稱為。兩相對照,完全符合。


    像這樣,一麵通過諧音等手法指引相關性,一麵又遮掩模糊,正是《紅樓夢》中常見的手法。這樣寫的原因是,《紅樓夢》嚐試保存真相,記錄政治曆史事件,但是又要避開文字獄。因此,書中自相矛盾不可避免。反過來看,自相矛盾處,就是作者隱去真事的地方。


    跋中提到了另一本書,《可是夢》,沒有見過這本書,但“可是”二字形近繁體的“紅樓”二字右半邊。這是唯一一處指明《紅樓夢》作者的文字,以非常隱晦的方式。


    《紅樓夢》開篇寫:“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增刪,目錄,章回,這些都屬編輯工作,是文稿已經形成後,進一步的修改潤色。這與棠村是作者並不矛盾。


    《紅樓夢》三十七回,眾人起詩社起別號,都是依據住處來起,如李紈住稻香村,叫“稻香老農”,寶釵住蘅蕪苑,叫“蘅蕪君”,黛玉住瀟湘館,叫“瀟湘妃子”。


    賈寶玉的怡紅院中,蕉棠兩植,一邊芭蕉,一邊海棠。棠村名字很可能由此而來。他是怡紅院的主人。


    所以,棠村可能就是賈寶玉,或者,是賈寶玉的兒子,孫子,繼承了寶玉的房產。那就需要是嫡子孫才行。


    這本書,因為是“雪芹舊有”,成書時間相當早,又因為棠村作敘,所以同棠村關係緊密。那麽,書的作者是誰呢?同《紅樓夢》有什麽關係呢?隻能從書中故事中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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