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歌抬起頭,笑眯眯地打趣。
“別聽你爹胡說,你可不能笑話你舅舅!”淩夫人拍了一下長歌的腦袋,故意道,“都是當娘的人了,怎麽還沒大沒小?”
被母親這麽一說,長歌不自覺就想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寶貝兒子,忍不住念叨:“是啊,說起來,陶大哥也就是這幾日要來冬境城了。”
“哎呀,我外孫都三歲了,我這兩天總夢見他,估計也快了……”淩夫人念叨著。
“是啊,前幾日陶大哥最後一次來信,也說了就這幾日到。”
兩人正說著,就聽院門外阿歡在大喊:“小姑姑,你快出來!我爹娘來了!”
長歌和淩夫人噌的一下全都站了起來,顧不得其他,長歌飛快就撲向大門。
結果,她人剛到門口,大門猛地就打開了,一個小傢夥邁著小短腿頭一個沖了進來,跟長歌撞了個滿懷。
長歌一把將小傢夥抱進懷裏,用力呼吸著屬於小傢夥身上的氣息。
“你是我娘親嗎?”
小傢夥好奇地看著抱住自己的人,眼睛忽閃忽閃的,說話口齒不清,奶聲奶氣。
“嗯!”
長歌笑眯眯地點頭。
“娘親,你真好看!”
小傢夥虎頭虎腦的,十分會拍馬屁,雖然頭一次見,卻是一點也不認生。
“我家小東淩才是最好看的!”
長歌再次將兒子緊緊抱在懷裏,心中感慨萬千,心裏想著,再也不會讓兒子離開自己。
小傢夥被他娘快勒死了,連忙用眼神向長歌身旁的淩夫人求救。
“呦,瞧這小嘴甜的!這就是我們家小東淩嗎?快來讓姥姥瞧瞧!”淩夫人從長歌懷裏接過自己的小金孫,“哎呦,我外孫可真重,姥姥都要抱不動了!”
“陶大哥!大嫂!辛苦你們了,還要你們特地跑一趟把東淩送來!”
長歌連忙上前,將陶歡喜夫妻給領進門,轉頭對阿歡說,“阿歡,你去山上,叫我爹和哥哥馬上就回來!”
“誒!”
阿歡也是碰巧在城門口遇到他爹娘,應了長歌一聲後,就飛奔出去。
“阿喜,快出來!你爹娘來了!今天我親自下廚,給你們接風!”
長歌雖然很想跟兒子繼續黏糊下去,不過要做飯,隻能依依不捨地多看兒子幾眼,然後進屋去做飯,一年前,長歌就已經讓淩沐和阿歡把隔壁的院牆拆了,反正隔壁人也死光了,這樣院子的地界也能大出一倍。
等到淩高海夫婦來了以後,更是帶領淩沐和阿歡一起造了新房子,就是為了防止來人不夠住,不僅如此,就連灶房都是蓋了個獨立的,省的跟住的放在一間屋裏油煙太大。
“爹娘!你們終於來了,我和哥天天念叨!”
阿喜本來在屋裏,聽見她爹娘來了,立刻就沖了出來,見她爹娘看上去都不錯,而且都還胖了不少,阿喜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芸娘剛才見了兒子,如今又見了女兒,心中大定,本來害怕兒子在冬境過得日子苦,沒想到兒子反而麵色紅潤,竄高個了,照這樣子下去,那個頭很快就要趕超他老爹了。
“哎呀,娘,你怎麽胖這麽多啊?”
阿喜等看清她娘的肚子,嚇了一跳。
“你娘不是胖了,是要給你們生弟弟妹妹了!”
陶歡喜嘿嘿一笑,一點當爹的威嚴也沒有,像個十□□的小夥子,一臉驕傲。
“去!要你多嘴!”
芸娘嬌嗔一句,倒像是少女般紅了臉。
“真的嗎?”阿喜開心壞了,“這下我終於不是最小的了!”
“阿喜,你燒點水,讓你爹娘洗漱一下,休息一會,中午你們幾個男人好好喝一頓!”
冬境城沒有酒賣,是長歌用院子裏的葡萄釀的葡萄酒,家裏的男人都特別愛喝,就連女人不時也跟著喝上兩口。
沒一會兒,淩高海和淩沐背著幾隻野兔和野雞回來了,見到陶歡喜夫婦來了,自然開心不已,中午幾個男人都喝不少,喝完全都倒頭大睡,女人們這才得空聊聊天。
“長歌,東淩特別好帶,餓了吃,困了睡,特別懂事聽話,歡喜寨的老人們都特別喜歡他!”
東淩畢竟被芸娘帶了兩年,所以一到午睡的時候,還是記著找芸娘,長歌知道這種事急不得,也就在一旁默默看著芸娘把小傢夥哄睡著。
小傢夥睡著以後,芸娘就跟大家說了不少小傢夥的趣事,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原來,陶歡喜當時按照長歌的示意,去了一處偏僻的小山穀居住,避過了饑荒和瘟疫,結果,歡喜寨的老人們還蠻喜歡那裏的,打算老死在那裏,而且,陶歡喜夫婦也很喜歡那裏,所以,他們這次也隻是跑來送一趟孩子,過完年他們還要趕回去,不放心家裏那些老傢夥。
有了長歌當初給的不少錢,足夠歡喜寨的人們吃喝不愁,陶歡喜一個月出一次山穀,採購所需的東西,指望他們種田啥的還是不行,還是種啥啥死。
阿喜當然要跟她爹娘回去,可是阿歡卻不願意,他也長大了,打算參軍,想做長歌舅舅蕭大將軍那樣的人。
長歌也沒有離開冬境城的打算,這裏跟鄰國接壤,萬一當今皇上哪天看她家人不順眼,她收拾包袱,就能跟著爹娘去投奔她舅舅、舅媽,雖說她舅舅隱姓埋名吃軟飯,可是,知根知底的舅媽卻是一點也不介意。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忘記更新!對不住!
☆、58.再見
春去秋來,一年又一年。
長歌一開始還以為,那個人會在某一天突然出現在她的門前。
可是,歲月流逝,一轉眼,小東淩都到了七八歲懂事的年紀。
那個人,依然沒有出現。
長歌偶爾發呆的時候,會想,那個人,無論前世今生,大概都跟她有緣無分。
外公和舅舅是文武雙全,小東淩倒是省了找先生和師父的錢,不過看到城內一幫整日調皮搗蛋的孩子,淩沐決定開館授課,反正,教東淩一個也是教,多教幾個孩子也是教。
淩沐也不收錢,偶爾收些家長送來點新鮮的瓜果蔬菜。
也因為此舉,淩家在冬境城的威望十分高,誰要是敢說淩家一句不好,會被全城人戳著脊梁骨罵的。
百廢待興,冬境城的原居民大多死光了,這幾年陸陸續續住進來的都是被判流放的朝廷罪臣和家眷。
又過了兩年,淩沐成親了,妻子是個醫女,才貌雙全。
長歌和這位嫂子處的很好,過了兩年,淩沐得了一對龍鳳胎兒女,淩家上下全都笑得合不攏嘴。
這幾年,爹娘和哥哥嫂子,不止一次跟長歌提過她的婚姻大事,長歌不答應也不反對,前前後後也相了幾個,不是爹不滿意,就是娘不滿意,要不就是哥哥不滿意。
長歌常常笑話他們,按照他們的標準,大概她這輩子都別想再嫁了。
不過,最近倒是出現了一個淩家全家上下都滿意的,叫成風,妻子早死,無兒女,比長歌大十歲,是鄰國來的商人,長歌爹娘特地寫信給長歌舅舅,舅舅把成風查了個底朝天,就連挑剔的舅舅都在信裏大嘉讚賞,說是除了年紀,其他都很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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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聽你爹胡說,你可不能笑話你舅舅!”淩夫人拍了一下長歌的腦袋,故意道,“都是當娘的人了,怎麽還沒大沒小?”
被母親這麽一說,長歌不自覺就想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寶貝兒子,忍不住念叨:“是啊,說起來,陶大哥也就是這幾日要來冬境城了。”
“哎呀,我外孫都三歲了,我這兩天總夢見他,估計也快了……”淩夫人念叨著。
“是啊,前幾日陶大哥最後一次來信,也說了就這幾日到。”
兩人正說著,就聽院門外阿歡在大喊:“小姑姑,你快出來!我爹娘來了!”
長歌和淩夫人噌的一下全都站了起來,顧不得其他,長歌飛快就撲向大門。
結果,她人剛到門口,大門猛地就打開了,一個小傢夥邁著小短腿頭一個沖了進來,跟長歌撞了個滿懷。
長歌一把將小傢夥抱進懷裏,用力呼吸著屬於小傢夥身上的氣息。
“你是我娘親嗎?”
小傢夥好奇地看著抱住自己的人,眼睛忽閃忽閃的,說話口齒不清,奶聲奶氣。
“嗯!”
長歌笑眯眯地點頭。
“娘親,你真好看!”
小傢夥虎頭虎腦的,十分會拍馬屁,雖然頭一次見,卻是一點也不認生。
“我家小東淩才是最好看的!”
長歌再次將兒子緊緊抱在懷裏,心中感慨萬千,心裏想著,再也不會讓兒子離開自己。
小傢夥被他娘快勒死了,連忙用眼神向長歌身旁的淩夫人求救。
“呦,瞧這小嘴甜的!這就是我們家小東淩嗎?快來讓姥姥瞧瞧!”淩夫人從長歌懷裏接過自己的小金孫,“哎呦,我外孫可真重,姥姥都要抱不動了!”
“陶大哥!大嫂!辛苦你們了,還要你們特地跑一趟把東淩送來!”
長歌連忙上前,將陶歡喜夫妻給領進門,轉頭對阿歡說,“阿歡,你去山上,叫我爹和哥哥馬上就回來!”
“誒!”
阿歡也是碰巧在城門口遇到他爹娘,應了長歌一聲後,就飛奔出去。
“阿喜,快出來!你爹娘來了!今天我親自下廚,給你們接風!”
長歌雖然很想跟兒子繼續黏糊下去,不過要做飯,隻能依依不捨地多看兒子幾眼,然後進屋去做飯,一年前,長歌就已經讓淩沐和阿歡把隔壁的院牆拆了,反正隔壁人也死光了,這樣院子的地界也能大出一倍。
等到淩高海夫婦來了以後,更是帶領淩沐和阿歡一起造了新房子,就是為了防止來人不夠住,不僅如此,就連灶房都是蓋了個獨立的,省的跟住的放在一間屋裏油煙太大。
“爹娘!你們終於來了,我和哥天天念叨!”
阿喜本來在屋裏,聽見她爹娘來了,立刻就沖了出來,見她爹娘看上去都不錯,而且都還胖了不少,阿喜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芸娘剛才見了兒子,如今又見了女兒,心中大定,本來害怕兒子在冬境過得日子苦,沒想到兒子反而麵色紅潤,竄高個了,照這樣子下去,那個頭很快就要趕超他老爹了。
“哎呀,娘,你怎麽胖這麽多啊?”
阿喜等看清她娘的肚子,嚇了一跳。
“你娘不是胖了,是要給你們生弟弟妹妹了!”
陶歡喜嘿嘿一笑,一點當爹的威嚴也沒有,像個十□□的小夥子,一臉驕傲。
“去!要你多嘴!”
芸娘嬌嗔一句,倒像是少女般紅了臉。
“真的嗎?”阿喜開心壞了,“這下我終於不是最小的了!”
“阿喜,你燒點水,讓你爹娘洗漱一下,休息一會,中午你們幾個男人好好喝一頓!”
冬境城沒有酒賣,是長歌用院子裏的葡萄釀的葡萄酒,家裏的男人都特別愛喝,就連女人不時也跟著喝上兩口。
沒一會兒,淩高海和淩沐背著幾隻野兔和野雞回來了,見到陶歡喜夫婦來了,自然開心不已,中午幾個男人都喝不少,喝完全都倒頭大睡,女人們這才得空聊聊天。
“長歌,東淩特別好帶,餓了吃,困了睡,特別懂事聽話,歡喜寨的老人們都特別喜歡他!”
東淩畢竟被芸娘帶了兩年,所以一到午睡的時候,還是記著找芸娘,長歌知道這種事急不得,也就在一旁默默看著芸娘把小傢夥哄睡著。
小傢夥睡著以後,芸娘就跟大家說了不少小傢夥的趣事,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原來,陶歡喜當時按照長歌的示意,去了一處偏僻的小山穀居住,避過了饑荒和瘟疫,結果,歡喜寨的老人們還蠻喜歡那裏的,打算老死在那裏,而且,陶歡喜夫婦也很喜歡那裏,所以,他們這次也隻是跑來送一趟孩子,過完年他們還要趕回去,不放心家裏那些老傢夥。
有了長歌當初給的不少錢,足夠歡喜寨的人們吃喝不愁,陶歡喜一個月出一次山穀,採購所需的東西,指望他們種田啥的還是不行,還是種啥啥死。
阿喜當然要跟她爹娘回去,可是阿歡卻不願意,他也長大了,打算參軍,想做長歌舅舅蕭大將軍那樣的人。
長歌也沒有離開冬境城的打算,這裏跟鄰國接壤,萬一當今皇上哪天看她家人不順眼,她收拾包袱,就能跟著爹娘去投奔她舅舅、舅媽,雖說她舅舅隱姓埋名吃軟飯,可是,知根知底的舅媽卻是一點也不介意。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忘記更新!對不住!
☆、58.再見
春去秋來,一年又一年。
長歌一開始還以為,那個人會在某一天突然出現在她的門前。
可是,歲月流逝,一轉眼,小東淩都到了七八歲懂事的年紀。
那個人,依然沒有出現。
長歌偶爾發呆的時候,會想,那個人,無論前世今生,大概都跟她有緣無分。
外公和舅舅是文武雙全,小東淩倒是省了找先生和師父的錢,不過看到城內一幫整日調皮搗蛋的孩子,淩沐決定開館授課,反正,教東淩一個也是教,多教幾個孩子也是教。
淩沐也不收錢,偶爾收些家長送來點新鮮的瓜果蔬菜。
也因為此舉,淩家在冬境城的威望十分高,誰要是敢說淩家一句不好,會被全城人戳著脊梁骨罵的。
百廢待興,冬境城的原居民大多死光了,這幾年陸陸續續住進來的都是被判流放的朝廷罪臣和家眷。
又過了兩年,淩沐成親了,妻子是個醫女,才貌雙全。
長歌和這位嫂子處的很好,過了兩年,淩沐得了一對龍鳳胎兒女,淩家上下全都笑得合不攏嘴。
這幾年,爹娘和哥哥嫂子,不止一次跟長歌提過她的婚姻大事,長歌不答應也不反對,前前後後也相了幾個,不是爹不滿意,就是娘不滿意,要不就是哥哥不滿意。
長歌常常笑話他們,按照他們的標準,大概她這輩子都別想再嫁了。
不過,最近倒是出現了一個淩家全家上下都滿意的,叫成風,妻子早死,無兒女,比長歌大十歲,是鄰國來的商人,長歌爹娘特地寫信給長歌舅舅,舅舅把成風查了個底朝天,就連挑剔的舅舅都在信裏大嘉讚賞,說是除了年紀,其他都很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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