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一個清脆的聲響。


    阿喜的兩指輕輕將劍身一夾,削鐵如泥的劍立刻斷成兩截,啪嗒一聲掉了地。


    阿喜手持半截劍頭,一下子就刺進殺手的咽喉,快準狠,不留餘地。


    殺手還沒搞清楚狀況,就倒在了血泊了……


    “啊!”長歌從驚嚇變驚喜,衝上去抱住阿喜,“哇!阿喜,你怎麽這麽厲害?”


    阿喜不應該是紮著小辮,天真無邪,笑容靦腆的小姑娘麽?


    “小姑姑,我不算厲害,你應該看看我哥和我爹,還有四叔他們,我就學了皮毛……”


    小姑娘阿喜十分謙虛,臉上一點驕傲的表情都沒有。


    長歌:“……”


    他奶奶的,歡喜寨的都不是人吧?


    果然,等長歌和阿喜開門出來查看的時候,夜色下,院子裏已經躺了十幾具屍體,中間站著一個血人,個子不高,還在長身體中。


    “哎呀,阿歡,你沒事吧?”


    長歌嚇壞了,衝上去就要查看阿歡傷勢。


    誰知,阿歡嘿嘿一笑,“小姑姑,沒事,都是他們的血。”


    阿歡擦掉臉上的血,齜著一口大白牙,笑嘻嘻地看著長歌。


    “臭小子,嚇死了我!”


    長歌提起的心終於又落了下去,狠拍了一下阿歡。


    “嘿嘿……我還是太弱了,我爹和四叔他們說,殺人不要濺得自己一身血,我總是控製不了……”說完,這小子還有點小鬱悶。


    長歌:“……”


    自打長歌展現她的賣東西神技能後,再加上去訛人的演技,阿歡和阿喜,以及歡喜寨這幫不會賺錢的人,紛紛都對長歌敬佩到不行,就如此刻,長歌對歡喜寨的人的感受——突然發現自己撈到一塊世間珍寶,這塊寶,貌不驚人,窮途末路,差點就錯過了……


    等長歌看到,那個天天蹲在牆根曬太陽,隻會笑眯眯的沒牙大娘,都滅了兩個殺手後,她的新世界都被打開了。


    這哪是累贅啊?這是寶藏啊!


    長歌和歡喜寨雙方,今天都註定驚喜,覺得彼此就是天生一對,我會殺人,你會賺錢,我們好合拍!


    不到一個時辰,殺手傷亡數,全滅;歡喜寨傷亡數,零。


    陶歡喜找來時,看了一地死人,又看看滿身是血的兒子,嫌棄地搖搖頭。


    “阿歡,看到了吧?我平時沒說錯吧?真打起來,你會弄得一身血,多髒!”


    阿歡終於不再嘴硬,點頭稱是。


    “爹,我錯了,我會勤加練習。”


    陶歡喜轉頭問長歌:“妹子,我看了,這些殺手不像官府派來的,是衝著你來的吧?”


    長歌以前跟陶歡喜說過一些她被追殺的事。


    長歌沉默了一會兒,直接做出決斷:“嗯,我們帶上所有東西,每天一早就走!”


    “啊?”


    陶家父子三人皆是一驚。


    “第一波死了,後麵估計還會有……此地不宜久留。”


    長歌對這裏沒有感情,自然說走就走。


    歡喜寨的人不一樣,他們對這裏有感情,本打算死都要死在這的。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看的人不多,但是老熟人們幾乎都留言了,所以一大早我就更新了,愛你們。


    ☆、39.生子


    長歌的地址隻有那份信裏說了,長歌自然不敢再留下來了,也不敢再給江心齋去信,她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但是她不敢再相信別人,打算靠自己一路去京城尋親,順便再看看能不能找到哥哥的下落。


    第二天一大早,長歌先喬裝打扮去了城裏,打算買一架驢車,馬車是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結果,就算用光所有積蓄,也買不起一架驢車。


    長歌垂頭喪氣地回來,芸娘知道錢不夠後,拿出了一個玉鐲這是陶歡喜和芸娘的定情信物。寨子裏的幾位老人也紛紛掏出自己的棺材本,長歌很是感動。


    芸娘的爹娘,一直疾病纏身,還有那個沒了牙的老太太,兩個老光棍,一共四個老人,然後就是四叔,六叔和八叔。


    長歌百般推辭,最終還是收下了,眼下最要緊的是快點離開,否則,連累山寨裏的人就糟了。


    說白了,老人們都一把老骨頭了,在哪死不是死?還不都是為了阿歡和阿喜,他們是老寨主的血脈,未來的希望,現在山寨慘澹,等他們死了,又有誰能看顧好這些孩子?


    所以,見識了長歌的賺錢能力後,他們也打算賭一把。


    不光那個鐲子,還有山寨所有可以典當的東西,外加十幾隻雞,長歌讓阿歡和阿喜全帶下了山寨,三人怕被認出,全部喬裝打扮,就這樣,幾乎花光了所有的錢,終於買了兩架驢車,然後,大家火速了離開了歡喜寨,朝著蘇城進發。


    好在上次在黑心商那裏訛了不少吃的,不怕路上會餓死。


    話不多說,一路顛簸,其辛苦不言而喻。


    因為距離最近的城市,也需要大半個月的路程,所以途徑的都是荒郊野外,又因為是商道,地勢險要,所以途徑不少山寨。


    不用說,這些山寨都是山賊的聚居地。


    當第一次被山賊劫道的時候,大家還覺得有點小新鮮,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第一批山賊是歡歡喜喜地


    ☆、40.得知


    “哥,給我抱一下!”


    “不行,我還沒抱夠呢!”


    “兩個都不許抱,我要抱小開心去吃奶了。”


    小東淩超級好養,不是吃,就是睡,不愛哭,鬧人也就是哼哼兩下,滿足需求後立刻就睡著。


    陶阿歡給小東淩起了名字叫開心,長歌沒有異議,大家也就都這樣叫了,反正,有了這個孩子之後,所有人的笑聲比以前多出一倍都不止,叫開心很貼切。


    自打小東淩出生後,那就成了歡喜寨等人的頭等紅人,阿歡和阿喜的地位直線下降,再也沒把他們兩當成最小的小孩子寵愛了。


    當然,因為孩子是阿歡和阿喜盼著出生的緣故,那是超級溺愛的。


    長歌老老實實在芸娘的照顧下做足了月子,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共同的錯覺,生了孩子後的長歌越發美艷了。


    等大家熱熱鬧鬧給小開心過完一百天後,就準備著離開蘇城了,這會兒他們已經賺了不少錢了,別說一架馬車,就是十架馬車都隨便買著玩。


    “小姑姑,我們就這樣離開了,把生意丟了,好可惜啊!”


    陶阿歡有點惋惜地數著麵前的金子。


    “那你留下來賺錢,我們走。”


    長歌笑話他。


    “別別別,我可不行,我都是聽指揮,你讓我幹啥我就幹啥,真讓我負責那麽大個攤子,小姑姑,你還是殺了我吧!”


    陶阿歡舞刀弄劍還行,讓他跟商人比腦子,比他用腳吃飯還費勁。


    長歌此刻帶人帶錢趕快走,心中並不可惜,其實,經過這快一年的時間,已經很有人多看到他們賺錢眼紅了,再繼續下去,官府啊同行啊都會下手搞他們了,他們沒有官背景,又是外地來了,到時候很容易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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