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大少氣得咬牙,他實在摸不清這東臨秋心裏在打什麽算盤,做個跟班有意思嗎?難不成他喜歡王簡成?王簡成雖然皮相不錯,可是……


    江家大少終於安靜下來了,因為,他正在仔細打量閉目養神的東臨秋,思考他喜歡男人的可能性為多少。


    良久,江家大少也閉目養神,手指輕叩紙扇,故作深沉道:“如果你還有別的想法,我勸你放棄吧,王簡成喜歡女人,妥妥的!”


    東臨秋:“……”


    ————————我是雲城分割線————————


    淩高海和他夫人自打知道了女兒的消息,那是馬不停蹄地往雲城趕,可是,等他們趕到時,當日寫信給他們提供消息的人,卻突然失足落水死了。


    寫信人當時在信裏說,他們的女兒是被人特意帶走的,並不是一般的拐子,否則也不會動用淩家那麽多勢力,都找不到孩子。


    信上還說,當日那女兒被送來了雲城一戶人家撫養,幕後之人給了那戶人家很大一筆封口費,而且,除了寫信人和收養人,中間牽扯到的人,全都在這些年間,一一死去,寫信人怕自己也命不久矣,躊躇再三,還是選擇了告訴淩家,讓淩家可以對他提供庇護。


    沒想到,他還是沒等來淩家人就被滅口了。


    淩高海看完屍體,一再確定此人已死後,隻得一臉灰敗地回了馬車。


    “怎麽樣?”


    淩夫人緊張地問道。


    淩高海搖搖頭,不願多說,可是淩夫人卻明白了丈夫的意思,女兒的線索怕是又斷了。


    這時,馬車外一個聲音響起。


    “淩老爺,我是雲城捕頭趙懷仁,剛才有了人自稱死者死前留下了口訊,跑去府衙,知府大人讓我把他送來見您,讓您親自審問。”


    淩高海在女兒失蹤那年,就跟皇上辭了官,但是淩家子孫眾多,本家旁係,做官的一大堆,淩高海的同胞弟弟現在已經官至尚書,要不是辭官,淩高海早就能做到這個位置了。


    所以,即便已經不再當官,但是,淩高海走到哪裏,都很受敬重。


    “好,我馬上出來!”


    車外捕頭的一句話,令淩高海的心猛地就提了起來,他顧不得其他,連忙伸手拍了拍夫人的後背,安撫兩句,然後轉身下了馬車。


    趙懷仁趁著淩高海審問的間隙,偷偷打量了一下,暗暗心驚,幸虧他把大女兒送去了鄉下,這血緣就是騙不了人,長歌跟他家誰都不像,可是,跟這位淩高海卻有幾分相似。


    淩高海年輕那會兒,那鍾情他的小姑娘可不少,那街上走一遭,滿地都是小姑娘不小心掉的帕子,踩都踩不過來。


    淩高海專心與捕頭帶來的人問話,倒是壓根沒在意這位捕頭。


    “死者死前給你留過話?”


    “是的。”


    “他說什麽?”


    “他說,其實那個女孩早就生病死了,但是幕後之人怕查到自己,所以還是要把當年所有的知情者滅口,他之所以騙你來,也是為了讓你保護他。”


    “還說了什麽?”


    “他死前讓我跟你說對不起,其他沒有了。”


    “他有沒有說幕後之人是誰?”


    “沒有。”


    “你說的可都是實話?沒有半句虛言?”


    “小人不敢,絕無虛言!”


    趙懷仁插嘴道:“這小子膽兒特別小,應該不敢說假話。”


    淩高海無奈地揮了揮手,示意他們走吧。


    “好的,那我就告辭了!”


    趙懷仁說完,拉著那人走遠……


    淩高海站在馬車外麵,遲遲不願進去,他真不想再令妻子失望,他甚至不知道該說什麽?


    “老爺,進來吧,我們回京!”


    淩夫人在車內已經聽到了對話,此時,她掀起一截簾子,輕聲說著,聲音聽不出悲喜。


    走吧,如果女兒真是死在雲城,他們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


    或許,也該放棄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兩張都寫男主和家人去了,下張女主出來了。


    坐等大家鼓勵,來來來,不要客氣!


    ☆、16.英雄救美


    長歌並不知道,有人以為她死了,也不知道,有人正趕著來見她一麵,她隻知道,此時此刻,上門給大春說親的媒婆,搖晃著她肥大的脾氣,冷哼一聲,氣呼呼地走了。


    毫無疑問,媒婆是老劉頭家請來的,說的正是劉二舍。媒婆覺得,安大春連劉二舍都看不上,活該嫁不出去。


    安大春,長歌和安趙氏統一戰線,壓製住了安貴仁的意見。


    安貴仁望著遠去的媒婆,長長地嘆息一聲。


    身為一位耽誤女兒婚事的父親,安貴仁有一顆少女般恨嫁的心,在他看來,現在隻要有個不錯的男人肯娶女兒都不錯了,又不是什麽歪瓜裂棗,那就開開心心地嫁了不好嗎?怎的說些如果逼她嫁給劉二舍,就跳河自殺的話?怪嚇人的。


    因為上次村長的原因,安貴仁這陣子有點蔫了吧唧的,偶爾隻去田裏看看,結果女兒拒婚,令他的腦袋耷拉得更低了,扛著鋤頭,他再次出門了,他決定跟田裏的土豆好好傾訴一番。


    安貴仁的情緒感染了家裏的每一個人。


    安趙氏有點不忍;


    大春打定了主意,自己選的路,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


    長歌心裏悶悶的,她在想,女人真的要嫁人,要依附於男人才能在這世道活下去嗎?可是,上輩子,她不就是一次次選擇依附男人嗎?結果一次次眼瞎,所託非人,最後連自己的舌頭都被人拔了……


    幾天後,跟蛋糕鋪約好的期限已經到了,長歌叫大春陪她去鎮上,結果,在坐牛車的地方,老劉頭一瞧見這姐妹倆走過來,揮起鞭子,就先出發了,這意思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


    大春臉色當時就不好了。


    長歌雖然也不慡,但是總不能那麽遠的路走過去吧,她雖然現在鍛鍊得比以前強些,可是,肚子裏畢竟有一個,她不敢硬撐。


    得,拉著大春追吧。


    “人家不想帶我們,幹嘛還要追?”


    “你以為我想追啊?我這不是身體不給力麽?你忘了我啥情況啦?放心吧,回來我就買頭小毛驢,堅決不坐他的破車!”


    長歌其實更想買一架馬車,可是這年頭馬車不但招搖,普通人家也買不起,都是富貴人家才有馬車,再說了,大春也不可能會伺候馬。


    長歌和大春最終還是上了車,大春紅著臉,不過不是害羞,是生氣。老劉頭雖然不慡,但是也不願當麵撕破臉,說出去難聽,因為兒子被拒婚,就欺負兩個小丫頭。


    哎,大家一路無話。


    等到了鎮上,大春給完錢,就拉著長歌急匆匆地走了,如果是以前,她一定阻止長歌買頭小毛驢,但是今天,她恨不得立刻買一頭小毛驢,反正她走多久都沒問題,隻要長歌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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