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青山心裏一想到這向玫瑰如今的日子過得紅紅火火不說,還和藍楓在了一起,藍楓曾經是他的女婿,當初他可是眼巴巴的想要將藍楓家的那個會發光的石頭弄到手,可是不僅沒有弄到手不說,自己的女兒還和藍楓離婚了,他越想越氣,越想是越不甘心呐!


    “佳好爸呀!那是個啥樣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誰知她的那些錢是哪裏來的,那有啥還稀奇的,林帆不是說,咱們家裏的東西都是好東西麽?依我看,佳好爸!咱們是不是應該將這些東西轉移個地方啊!上次林帆那東西就被向玫瑰給截走了!”


    覃二蓮的話讓向青山一驚,他猛的停住了腳步:“對對,佳好媽,你這話說的太對了,我們是得轉移,以防萬一,萬一那個死丫頭找到了啥蛛絲馬跡,找人到家裏來搜,那就麻煩大了!”


    向青山說著,便著急起來,這大大小小的有十幾二十件東西,這到底放在哪裏好呢?


    覃二蓮看著向青山來來回回的跺著步子,她想了想便說道:“佳好爸!我們去後院裏挖個大坑,然後埋起來,你說怎麽樣?”


    向青山聽了覃二蓮的建議,連忙搖頭:“不行,不行,那樣隻要下雨,雨水就會浸壞木箱子,而且長期放地下,搞不好連東西都會壞掉的,絕對不行!現在也不能賣,既然她上次截走了林帆手裏的東西,雖然這林帆沒有扯到我們,但她肯定會起疑心的,所以我們現在要謹慎行事,最近千萬不能再賣這東西,就算有人來買也不賣!”


    向青山說完後,手背在後麵,接著跺步子。


    突然向青山停下了步子,嘴角露出了一絲笑意,轉身看著覃二蓮說:“佳好媽,我想到一個地方了!”


    “啥地方啊?”覃二蓮看著向青山的樣子,心想一定是想到一個安全的地方了吧!


    “我們把那間柴房挖下去,挖成地下室,然後把地下室全部用水泥弄好,這樣不僅安全,還防潮。地麵上一樣的放柴草,準看不出來。”


    覃二蓮聽後,也覺得這個主意不錯,柴房裏麵看起來是堆柴的,誰也不知道下麵還藏著寶貝呢!


    “行,佳好爸!就聽你的吧!我覺得我們應該抓緊時間,不怕一萬怕萬一!我這幾天,眼皮總跳,所以我心裏也一直在尋思著這事情!”


    向青山聽了覃二蓮的話後,便回應道:“嗯,說幹就幹!我去找兩個遠處的人來幫忙挖!”


    向青山之所以找外地人來幫挖地下室,別人幹完活收了錢就走路了,也不會亂說什麽,這樣才安全,要是被鄰居知道了自己挖地下室肯定會懷疑的。


    向青山第二天就去找了兩個外地人來幫忙挖地下室,他跟別人說,自己家挖來是準備放紅薯的。


    向佳好和林帆之間,從那個古董杯子之後,向佳好覺得被林帆知道了自己家偷拿了向玫瑰父親的東西,很沒有麵子,而林帆的心裏,對向佳好這一家人更是沒有了好印象。


    所以在信用社上班的時候,林帆大部分是在辦公室裏,他就算有事找向佳好,也不會叫她來辦公室了,而是自己親自去到她的辦公台前直接交代工作,向佳好也是一樣,就算是有什麽事情也不去辦公室找他了,而是等他出來的時候才問他。


    兩個人的關係短短的時間裏就生疏了很多,而向佳好也不再奢望什麽林帆離婚後,跟她結婚的事情了。


    想起這林帆不能和自己結婚,向佳好就想起了和藍楓在一起的日子來,雖然藍楓連碰都不碰她,可在藍楓家的時候,藍楓的父母,特別是藍楓的媽媽,對她那真的是沒得說了,而這一切,變成今天的這個樣子,在向佳好看來,那就是因為有向玫瑰的存在,要是沒有向玫瑰,藍楓不會和她結婚了,還不願意碰她。


    想起向玫瑰,向佳好的身體裏,似乎五髒六腑都冒著熊熊大火,恨不得向玫瑰瞬間就被大火燒成灰燼。


    要是可以,向佳好恨不得狠狠的親手扇她幾個耳光,也好解解心裏的憤恨和努力,可是她不能這麽做,也不敢這麽做,現在的她就是輸家,不,隻是暫時的輸家。


    又是一個周六了,信用社周六下班的時間較早,就隻上上午幾個小時的班,向佳好下班後,心想家裏沒有什麽零食了,而父母最近又在忙著家裏挖地下室的事情,所以打算多買些零食帶回去給星星吃,有零食孩子乖,父母也好忙事情。


    向佳好走到了蛋糕店裏,打算給星星買些蛋糕。


    “老板娘,我買半斤新鮮的蛋糕!”


    “好的,佳好啊,今天下班這麽早!”老板娘一邊稱蛋糕,一邊問向佳好。


    “是啊!那個,老板娘啊,聽說你們的這裏的店麵換了房東是吧?”向佳好已經聽說了向玫瑰買下了這房子的事情,可是卻又覺得不敢相信,所以便想和這個蛋糕店的老板娘證實一下!”


    “是啊,現在的新房東換成了你堂姐向玫瑰了,向玫瑰可是個很能幹的人呐,年紀輕輕的,自己還帶著一個孩子,你看現在在我們這鎮上誰能趕上她呀!好多人都說,她可是咱們富貴鎮的女富婆啊!聽說她不止是在這富貴鎮買了這房子哦,在縣城裏還買了店麵,還有,你看她還買了車,在我們這富貴鎮上女人買車的她可是頭一個啊!”


    向佳好聽著老板娘的話,心裏就像被針紮一般的難受,當初向玫瑰考上了好大學,自己的父母硬是沒有給錢讓向玫瑰上大學,而當時的自己更是不願意向玫瑰去上大學。


    因為向玫瑰不僅學習比自己好,人還長得比自己好看,在學校裏是絕對的受歡迎的人,而自己呢!在向玫瑰的麵前簡直就是一個毫不起眼的人。


    本以為自己上了大學了,有了正式工作了,可以將向玫瑰遠遠的甩在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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