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嘆了口氣,道:「昨天,我是不是沒把他的感情處理好?」


    係統擅長客觀陳述事實,安慰道:「還行。」


    「我看電視劇裏麵都是那麽演的。」邰笛回憶著喃喃自語,「你很好,可是我拿你當朋友,或者是我把你當哥哥。既然盧巍比我小,應該說我把他當弟弟。」


    係統全程冷漠臉。


    過了半刻鍾,係統突然出聲,提醒道:「來了。」


    邰笛正襟危坐。


    果然,耳邊傳來幾聲挺大的動靜,那是引擎熄火的聲音。


    係統再次冷笑:「顧清溪他開著瑪莎拉蒂來接你了。」


    「……」


    邰笛原先怔了一怔,後眼珠子一亮,興奮異常,道:「我當總裁的時候也沒坐過瑪莎拉蒂呢。」


    係統嗬嗬,對啊,但你坐過保時捷、蘭博基尼和加長林肯。


    顧清溪就快要找到這裏,邰笛突然有些坐立難安,他在猶豫是應該主動迎接顧清溪,還是像現在不動如山地坐著等他。


    不是他不想舒舒服服地坐著。


    而是眼下的情況,實在有點像他們農村老家,新娘子嫁人時的風俗——新娘子好端端地坐在舊房子裏,而新郎官過來迎娶嬌妻。


    好巧不巧地,係統還特別上道地指揮邰笛的坐姿,道:「不行,你背挺得太僵了,一副老年人硬骨頭的模樣,一看就緊張。對,坐得軟一點。」


    邰笛還真聽從了係統這些鬼話,他時不時彎了彎腰,抬了抬腿,意圖擺出最好的姿態。這些舉動在邰笛眼裏純潔的很,可在旁觀者看來,簡直是搔首弄姿。


    顧清溪一進來就看到了這副光景。


    ——邰笛端端正正地坐在單人床上,雙眼低低地垂落,光線虛晃在他的臉上,有種歲月靜好、現世安穩的錯覺。偶爾,他皺了皺眉,扭了下腰,好像坐得不太舒適。


    邰笛這人談不上嬌氣。


    此刻,卻真有點豌豆公主睡在二十層被褥的床上,卻仍感到不舒服的嬌氣感。


    顧清溪隻覺得自己的心都要化開了。


    邰笛失蹤那天。


    顧清溪起先還以為他是害羞,所以跑走了。


    可看到他遺漏在茶幾上的手機,他就知道這件事沒那麽簡單。


    第一天,他一個人,滿大街地找他,找不到,沒到二十四小時,警察也備不了案。


    第二天上午,他低頭向他的父親求助,調動了一些人手,一起幫忙找,很可惜,還是沒找到。


    當天下午,他把很多線索連貫起來,最終把目標鎖定在了盧巍身上,也找到他的住所。在盧巍的家中,他看到了很恐怖的一幕。


    照片,漫天的照片,全是邰笛的。


    盧巍用一整間屋子來裝邰笛的照片,這種瘋狂的、近乎變態的愛戀,讓顧清溪幾乎能夠完全確定,綁架邰笛的人肯定是他。


    隻是可惜,他們搜遍了整間房子,都沒有找到一絲邰笛住過的蹤影。


    顧清溪隻好另闢蹊徑。


    淩晨六點的時候,他還在警察局調查盧巍的檔案,這時卻有陌生人發簡訊過來,告訴他邰笛的所在,並淡淡地警告他隻能一個人過來。


    他是誰?為什麽知道邰笛在哪裏?


    無數問題縈繞在顧清溪的心頭,可他沒有多想,隻身一人來了這裏。


    見到邰笛的那刻,他才知道,原來思念,已經深入骨髓。


    不過是兩天沒見啊……


    顧清溪自嘲地閉了閉眼,你怎麽能喜歡得那麽狼狽?


    喜歡的人近在咫尺,顧清溪卻有了恍如夢境的不踏實感,他亦步亦趨地接近他,伸開手說:「你……過來。」


    邰笛怔怔地看著他。


    顧清溪也不尷尬,他笑了笑,道:「要不,我過去?」


    隻見轉瞬之間。


    邰笛就被男人抱住。緊緊地,毫無fèng隙地抱住。


    這一出太猝不及防,他來不及反應,雙手僵硬地向前伸著,耳邊是顧清溪紊亂的呼吸聲。


    「你不要再離開我了。」


    「我愛你。」


    係統檢測到了好感度的提升,心cháo澎湃,不斷地重複道:「好感度已達到一百,宿主必須離開這個世界,前往下個世界。」


    邰笛終於對顧清溪的擁抱有所反應。


    他慢慢地伸出手臂,臉頰貼在男人寬厚的肩膀處,聞著他獨特的青糙般的清澈味道,以最坦誠的態度回抱住他。


    「謝謝你。」


    謝謝你愛我。但也僅此而已。


    邰笛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他對係統說:「我們走吧,去下個世界。」


    陽光照耀著屋內的塵埃,塵埃飛揚,懷抱的卻是虛無的人影。


    屋內,隻剩一張床,一個人,空蕩蕩的,別無他物。


    顧清溪卻始終保持著擁抱的姿勢沒有變,幾近石化。


    半天後,


    他總算認清現實,緩緩地收回手臂,最終無力地垂落。


    「你不是問我,為什麽要來這裏工作嗎?」顧清溪慘澹地笑了笑,「因為,那是你在的地方啊。」


    他從褲袋裏抽出皮夾,深吸氣,翻到皮夾的背麵。


    ——那背後,夾著一張藍底白邊的一寸照片。照片屬於一個長相清慡的青年,青年留著碎碎的額發,嘴角掛著令人一眼就喜歡的燦爛笑意。


    這是邰笛貼在職工履歷表裏的照片,後來被顧清溪利用太子爺之利,撕下來存在了皮夾裏。


    顧清溪伸出手,撫摸著照片上青年左臉淡淡的酒窩。


    以前不知道一見鍾情是怎麽回事。


    遇到你,好像就懂了呢。


    可是……你從來,都沒有真正地愛過我。


    老屋子的外麵,雜糙堆中,有一黑衣少年,捂著心口蹲在角落裏。他雙眼通紅,哆嗦著嘴唇,似乎不相信自己親眼看到的那一幕。


    小女孩找到他,不解地問道:「大哥哥,你怎麽又哭了?」


    盧巍嘴唇泛白,說不出話來。


    小女孩故作老成地嘆了口氣:「大哥哥,你就是個小哭包。」


    盧巍用力地抹了一下眼睛。


    「我把他……」


    養丟了。


    第24章 梨和蘋果17


    1.


    我是個很冷漠的人。


    我對人永遠客氣,彬彬有禮,不越距,也不疏遠。


    任何人有困難,我都會善意地問他需不需要幫助,麵帶得體的微笑,讓人不自覺就心想:「他真是個好人。」


    留學期間,我認識一個美籍華裔,他誇張地喊道:「,你這個要命的聖母病,你懂得拒絕嗎?」


    聖母病是什麽,我不知道。


    不過聽他諷刺的口氣,這應該含有貶義意味,至少不是個好詞語。


    我有沒有聖母病,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自己是個很冷漠的人。


    我沒有母親,不知道母親是個怎樣的人,不知道她長的什麽樣,是溫柔嫻雅的,還是落落大方的,或者為人婦依然保持著一顆純真的少女心。


    這些我都不知道。


    我隻知道,我的父親是個很嚴厲的人。


    他讓我學鋼琴,學不會。每彈錯一個音節,一個手板。


    他讓我學數學,學不會。每算錯一道題目,罰我一天一夜不吃飯。


    他教我怎麽用餐,不許狼吞虎咽,喝湯不許發出聲音,吃西餐怎麽用叉子。每做錯一點,他就氣得要命。


    他怒目,罵道:「你是我顧臻的兒子,流著我顧家的血,別連吃飯都像個從鄉下出來的毛頭小孩,更別像你媽一樣犯賤倒貼男人!」


    這是我第一次在父親耳裏聽到他對母親的形容。


    那時,他的濃眉緊緊地皺著,深沉的黑眸充斥著鄙夷的、瞧不起的情緒,嘴裏說著對女性最惡毒的言語。


    還有我媽媽真的是這樣的人嗎?


    不,不是的。


    我心目中的母親,她會織毛衣,會烹飪美妙的菜餚,她和藹可親,她的嘴角含著淡淡的笑意。


    她是全天下,最溫柔的母親。


    二十多年,我從未見過母親的樣貌。


    但我卻活成了父親希望的人。


    ——舉止永遠不卑不亢,永遠得體,認識我的大多數人,都會覺得,我是個相處起來,如沐春風的人。


    他們仰望著我,嫉妒我、羨慕我。


    這樣好嗎?


    也許吧。


    可我知道,撕開這層友善的外殼,我的心是冰冷的。


    回國當天,我在人事部的職工履歷表裏,無意間看到了他的照片。


    青年長得很好看。


    他是我見過長得最好看的男人。


    尤其是他左臉那不明顯的小小酒窩。


    見到這張照片的那一刻,我似乎感覺到,我的心。


    活了。


    就像一條奄奄一息的魚,遇到了渴望的水。


    這二十多年,我行屍走肉地過著,仿佛就是為了這一刻。


    遇到他的這一刻。


    2.


    我叫盧巍。


    盧是隨母姓,單字巍。


    可這個世界上,沒有幾個人記住我叫盧巍。


    他們大多都皺著眉叫我怪人,或者是「餵」。連老師上課點名,大多數時候也會自動跳過我。


    沒人記住我和他們一樣,是個有名有姓的人。


    有一天,美術課上學畫素描。老師教我們光和影的變幻手法。


    當2b鉛筆,重重地塗在那張雪白的紙上時,我突然領悟到,多像啊,我和那一大片的黑影,多像啊。


    黑影漆黑一片,從未有人注意到它。


    我也是。


    從小到大,我都沒有任何存在感。


    我長相路人,可以和很多人撞臉,也可以和所有人都不像,見過我一兩麵的人,從來都不記得見過我。


    我覺得很奇怪。


    因為,有時候,我自己照鏡子。


    也會想,這是誰?


    這是我嗎?


    我到底……是個什麽樣的怪物。


    我沒有父親,母親說我父親死了。


    我不相信,我覺得這是她騙我的。


    我父親不是死了。


    我父親拋棄了她。


    我母親是個ji。女,她初中文憑,大字不識兩個,以前是個不良少女,後來經鄉下一個遠房親戚介紹,走了這條出賣身體的不歸路。


    我六七歲的時候,年紀尚小,她還不怎麽放心我,上班也不可能帶著我,就把我扔給鄰居照看。


    鄰居是個很平凡的年長女性,她經常穿著保守的黑色套裙,素著一張臉,鬆鬆地挽著發,眼角依稀有些皺紋。


    她和我的母親很不一樣。


    我的母親,是個很標誌的美人,她的衣櫃裏掛著款式多樣、顏色亮麗的吊帶連衣裙,梳妝檯上擺放著各式各樣的化妝品。她瓜子臉,尖下巴,一對桃花眼顧盼神飛,眼角還有一點迷人的淚痣。


    後來我聽說這淚痣雖然好看,但也寓意著一個人不幸福的一生。


    註定今生多淚,坎坷無依。


    不過我母親實在是太粗心了。


    鄰居自己也有個小女兒,小女兒才剛出生,三個月大而已。她顧自己孩子都來不及,怎麽可能顧得上我?


    小時候我走路容易磕磕絆絆,摔跤是家常便飯,偶爾還會不小心把頭磕到門。大多時候,我都是忍著的,因為我深知沒人心疼我,沒人在乎我,哭隻能惹人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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