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2 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肉
四大名捕:少年無情正傳 作者:溫瑞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回12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肉
回12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肉如果你有日殺了人,且不管你是蓄意殺人、謀殺、刺殺、還是失手殺人,誤殺、傷殺、意外殺害,你要是不打算去自首認罪,第一件收拾殘局的要事,就是:一,逃離現場。
二,毀屍滅跡。
假設殺的不止於一人,你又選擇了埋屍掩人耳目,而且又處身於古代,可就更不易辦了。
若在現代,那還好一些,假定你不是太狠心,一氣過殺的人不算很多,自己在家裏殺人,又有部車子,又擁個院子,那可以把你一不小心或一心致之於死地的人,設法搬到車箱裏,開車、載走,荒山野嶺、沙漠泥淖、臭水溝護城河上海灘賽西湖那兒一扔,拍拍手,夠道義的還下來用鏟子掘個坑,順便把哪個家夥沒寫完的長篇小說一並兒埋下去,就不再苦候著他生他世魂誇歸來了。
不夠意思的,才不管它曝死荒郊、田野或下水道等等,開車就走,留下一屁煙當燒了次奠祭的鏹冥。
不過,要是開車運屍之際,你想速戰速決,搞定了就可以上夜總會當你尋歡或是回家做宅男打機上網看老婆,可是,突然,車子後迅亮起了射燈,還響起了警號,許是你超車了還是行李箱劇透了,警車找你麻煩了。
那時,你該停車還是跟警方的車手比鬥“挪移”?
通常,還是停車好。
一對一的事,可以做。
但所謂警方,有時候是電影裏打打殺殺了一切或定局後才姍姍來遲的隊伍,要不然,就是萬一一對一開槍打不過你,或者一對一追車追不上你,就會用對講機還是通話器招兵買馬搬人運車過來堵你,俗稱圍剿。
十對一的事,還是不要做的好。
一個打十個,趴下叫哥哥。
你不是葉問哥,而且更不是電影裏的葉問師傅最好不要把一代宗師強裝成一代失蹤。
可是,你刹了車後,警察按著槍袋,步步為營,且一直跟通話機說話,才到了你車邊,先用電筒照得你睜不開眼——好像警匪電影的鏡頭一樣,你該怎麽辦?
他叫你拿駕駛執照看看,你給不給?
然後,該死的,他還叫你打開車後箱,你開不開?
幸好,這是現代人的做法。
現在記述的是古代的事。
不過,殺人的事,今古都有。
運屍的事,也是古今不例外。
運送屍首途中,給人逮著、揭破,就像那部車尾箱有死人的車子一樣,給警察截住了,在古代可有沒有呢?
此際,就有一樁。
隻不過,攔車的,似乎不是警察。
不,那時候叫\捕快,或是皂快、衙吏。
至少,不像是。
因為沒有在刑部做事的人,那麽髒,那麽落拓,而又有的老病有的太幹瘦有的太臃腫肥胖。
以上是溫書者語,不愛看的,可以略去不理。
但所提到的,卻與全文及故事有關。
包涵了。
以後有需要參與介說、解釋或換個敘事評述的時候,溫書者言還是會出來喋喋、嘮叨一下,尾時依然要請俠友諸君不隻包涵一兩下鳥。
孟丁知道馬車裏邊載的是一車的死人。
其中有魯跑殺的馬成,還有他親手殺死的羊郎和朱虎。
殺害這兩個人,盡管是該死的家夥,他還是感到刻骨銘心的痛苦。
很多人把刻骨銘心總是形容在情愛上,但對他而言,你害,還有殺害以及造成人無法彌補的傷亡,也是一種刻骨銘心的感受。
何況,他遵劍劍,即飛姑娘之令,混入嚴瓊瓊身邊,設計逐走原先的侍從牛四,然後一直苦候良機,到今天裏應外合,他先殺了朱虎、羊郎,魯跑也撲殺了馬成,然後,他索性把馬車開進翠亭瓊花樓的中庭,緊接天香閣,然後,透過芳芳、薇薇和佳佳的協助,把弄得一身酒氣的三個死人,裝成爛醉如泥,一一“扶”上繡鏽華麗的車箱內,然後由他開出翠宇瓊花樓。
可是,他殺害兩個曾跟他一起共事多時的羊郎和朱虎,在駕轡時仍浮現出殺戮的情境,讓他心裏很不舒服。
是的,這兩個人該死……
如果是不相識的人,江湖仇殺,殺了就殺了,沒有交往,心裏也不會難受。
可是,畢竟,他跟這兩個他認為不上道的人,還喝過酒、吃過肉、分過錢、嫖過女人!
他把氈帽壓低,依照“劍劍姑娘”的指示:馬車離開了傳字胡同,特意繞到衙前路,他還舉著壇子直灌幾口,佯作與車內的人吆喝喊唱,灑了些酒在道上,還砸碎了酒壇,在衙吏幹涉之前,已轉入左角鍔鼓樓,故意在馬車疾過時還用手拍響了鼓二下,在大家注目下直入蒼井大道,但藉密林掩映,轉入小澤馬利驛站,然後策馬入林,取曲徑,兩子灣終於在望。
可是,就是在他出驛站之時,在驛站裏原有三個人,在那又老又病的蒼頭手一揚下,攔住了去路。
孟丁心知不妙,但還是停了下來。
因為攔路的人很胖,看去還很臃腫,但一動身居然很輕巧靈活。
他就攔在馬前,看來,除非馬從他頭上踏下去,這胖子是不準備讓路的。
同時間,另一個彪型大漢已到了車後,看似隻要馬車一有異動,他就會搶入車內,自後頭夾擊自己。
他當然不能讓對方竄入車內。
他不能冒這個險。
更不能予對方有這個藉口。
他心知肚明:馬車裏有一車死人。
所以他裝得很不耐煩(其實他也真的很不耐煩)的說:“你是誰?
攔著老子作啥!?”
那胖子用手左右盡伸,笑說:“老哥勿躁!我們不是強梁,隻是有一件事,要向老哥請教。”
孟丁見這又胖又邋遢的家夥,說話講理而且有禮,當下也不敢怠慢,道:“爺要趕路!你有話就放明說了就是了。”
胖子說:“我就聽大佬說,你老哥車裏邊的血腥味怎麽這麽濃烈?”
孟丁心中一悚,但臉色一沉,怒叱:“血腥?
那是酒味!客人的酒喝多了!你這胖不死,鼻子放血多了不成!盡聞到的是腥味!讓開一邊去,否則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臘肉!”
那胖子也不生氣,攤攤手卻不讓位,笑嘻嘻的道:“那可也不是。
我姓朱,江湖人稱朱財貓,這血味兒不是我嗅出來的,我大佬鼻子可靈光得很,人人都叫他花甲大佬李老味。”
回12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肉如果你有日殺了人,且不管你是蓄意殺人、謀殺、刺殺、還是失手殺人,誤殺、傷殺、意外殺害,你要是不打算去自首認罪,第一件收拾殘局的要事,就是:一,逃離現場。
二,毀屍滅跡。
假設殺的不止於一人,你又選擇了埋屍掩人耳目,而且又處身於古代,可就更不易辦了。
若在現代,那還好一些,假定你不是太狠心,一氣過殺的人不算很多,自己在家裏殺人,又有部車子,又擁個院子,那可以把你一不小心或一心致之於死地的人,設法搬到車箱裏,開車、載走,荒山野嶺、沙漠泥淖、臭水溝護城河上海灘賽西湖那兒一扔,拍拍手,夠道義的還下來用鏟子掘個坑,順便把哪個家夥沒寫完的長篇小說一並兒埋下去,就不再苦候著他生他世魂誇歸來了。
不夠意思的,才不管它曝死荒郊、田野或下水道等等,開車就走,留下一屁煙當燒了次奠祭的鏹冥。
不過,要是開車運屍之際,你想速戰速決,搞定了就可以上夜總會當你尋歡或是回家做宅男打機上網看老婆,可是,突然,車子後迅亮起了射燈,還響起了警號,許是你超車了還是行李箱劇透了,警車找你麻煩了。
那時,你該停車還是跟警方的車手比鬥“挪移”?
通常,還是停車好。
一對一的事,可以做。
但所謂警方,有時候是電影裏打打殺殺了一切或定局後才姍姍來遲的隊伍,要不然,就是萬一一對一開槍打不過你,或者一對一追車追不上你,就會用對講機還是通話器招兵買馬搬人運車過來堵你,俗稱圍剿。
十對一的事,還是不要做的好。
一個打十個,趴下叫哥哥。
你不是葉問哥,而且更不是電影裏的葉問師傅最好不要把一代宗師強裝成一代失蹤。
可是,你刹了車後,警察按著槍袋,步步為營,且一直跟通話機說話,才到了你車邊,先用電筒照得你睜不開眼——好像警匪電影的鏡頭一樣,你該怎麽辦?
他叫你拿駕駛執照看看,你給不給?
然後,該死的,他還叫你打開車後箱,你開不開?
幸好,這是現代人的做法。
現在記述的是古代的事。
不過,殺人的事,今古都有。
運屍的事,也是古今不例外。
運送屍首途中,給人逮著、揭破,就像那部車尾箱有死人的車子一樣,給警察截住了,在古代可有沒有呢?
此際,就有一樁。
隻不過,攔車的,似乎不是警察。
不,那時候叫\捕快,或是皂快、衙吏。
至少,不像是。
因為沒有在刑部做事的人,那麽髒,那麽落拓,而又有的老病有的太幹瘦有的太臃腫肥胖。
以上是溫書者語,不愛看的,可以略去不理。
但所提到的,卻與全文及故事有關。
包涵了。
以後有需要參與介說、解釋或換個敘事評述的時候,溫書者言還是會出來喋喋、嘮叨一下,尾時依然要請俠友諸君不隻包涵一兩下鳥。
孟丁知道馬車裏邊載的是一車的死人。
其中有魯跑殺的馬成,還有他親手殺死的羊郎和朱虎。
殺害這兩個人,盡管是該死的家夥,他還是感到刻骨銘心的痛苦。
很多人把刻骨銘心總是形容在情愛上,但對他而言,你害,還有殺害以及造成人無法彌補的傷亡,也是一種刻骨銘心的感受。
何況,他遵劍劍,即飛姑娘之令,混入嚴瓊瓊身邊,設計逐走原先的侍從牛四,然後一直苦候良機,到今天裏應外合,他先殺了朱虎、羊郎,魯跑也撲殺了馬成,然後,他索性把馬車開進翠亭瓊花樓的中庭,緊接天香閣,然後,透過芳芳、薇薇和佳佳的協助,把弄得一身酒氣的三個死人,裝成爛醉如泥,一一“扶”上繡鏽華麗的車箱內,然後由他開出翠宇瓊花樓。
可是,他殺害兩個曾跟他一起共事多時的羊郎和朱虎,在駕轡時仍浮現出殺戮的情境,讓他心裏很不舒服。
是的,這兩個人該死……
如果是不相識的人,江湖仇殺,殺了就殺了,沒有交往,心裏也不會難受。
可是,畢竟,他跟這兩個他認為不上道的人,還喝過酒、吃過肉、分過錢、嫖過女人!
他把氈帽壓低,依照“劍劍姑娘”的指示:馬車離開了傳字胡同,特意繞到衙前路,他還舉著壇子直灌幾口,佯作與車內的人吆喝喊唱,灑了些酒在道上,還砸碎了酒壇,在衙吏幹涉之前,已轉入左角鍔鼓樓,故意在馬車疾過時還用手拍響了鼓二下,在大家注目下直入蒼井大道,但藉密林掩映,轉入小澤馬利驛站,然後策馬入林,取曲徑,兩子灣終於在望。
可是,就是在他出驛站之時,在驛站裏原有三個人,在那又老又病的蒼頭手一揚下,攔住了去路。
孟丁心知不妙,但還是停了下來。
因為攔路的人很胖,看去還很臃腫,但一動身居然很輕巧靈活。
他就攔在馬前,看來,除非馬從他頭上踏下去,這胖子是不準備讓路的。
同時間,另一個彪型大漢已到了車後,看似隻要馬車一有異動,他就會搶入車內,自後頭夾擊自己。
他當然不能讓對方竄入車內。
他不能冒這個險。
更不能予對方有這個藉口。
他心知肚明:馬車裏有一車死人。
所以他裝得很不耐煩(其實他也真的很不耐煩)的說:“你是誰?
攔著老子作啥!?”
那胖子用手左右盡伸,笑說:“老哥勿躁!我們不是強梁,隻是有一件事,要向老哥請教。”
孟丁見這又胖又邋遢的家夥,說話講理而且有禮,當下也不敢怠慢,道:“爺要趕路!你有話就放明說了就是了。”
胖子說:“我就聽大佬說,你老哥車裏邊的血腥味怎麽這麽濃烈?”
孟丁心中一悚,但臉色一沉,怒叱:“血腥?
那是酒味!客人的酒喝多了!你這胖不死,鼻子放血多了不成!盡聞到的是腥味!讓開一邊去,否則輾平了地上多塊肥臘肉!”
那胖子也不生氣,攤攤手卻不讓位,笑嘻嘻的道:“那可也不是。
我姓朱,江湖人稱朱財貓,這血味兒不是我嗅出來的,我大佬鼻子可靈光得很,人人都叫他花甲大佬李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