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這個人,後世都把他罵得是個“十惡不赦”的,然而他實在是個“社會革命家”。


    要曉得王莽是個怎樣人,先要曉得西漢的社會是個怎樣的社會。我不說大地主、豪商、擅山澤之利的,是當時社會上的富豪階級嗎?要曉得當時的情形如何,我且引兩個人的話來作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裏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並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漢書·食貨誌》晁錯說文帝令民入粟拜爵)。


    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又顓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製,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裏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或耕豪民之田,見稅十五(師古曰:……十分之中,以各輸本田主也)。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古井田法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去奴婢,除專殺之威(服虔曰:不得專殺奴婢也。《漢書·食貨誌》董仲舒說武帝)。


    此外類乎此的話還多,一時也征引不盡。《史記·平準書》說:文景極盛之後,“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並”。似乎兼並之禍,是起於武帝以後的。然而其實不然。試看晁錯的話,當文帝時,農民的困苦業已如此,再看荀悅說:


    古者什一而稅,以為天下之中正也。今漢氏或百一而稅,可謂鮮矣。然豪強人占田逾侈,輸其賦大半。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暴,酷於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於豪強也。文帝不正其本,而務除租稅,適足以資豪強也(據《文獻通考》引)。


    可見第三章所引《漢書·食貨誌》所述的盛況,隻是社會的總富頗有增加,並沒有普及於眾人。不過這時候,承大亂之後,人心容易饜足,再加以當時政令的寬簡,也就暫時相安罷了。這種貧富的階級,從東周以後逐漸發生成長,根深蒂固,區區秦漢之際幾年的戰亂,如何就得破除?那麽,如何會從武帝之後才發生呢?所以漢朝的儒者,沒一個不謳歌頌禱井田的(退一步,便是“限民名田”。哀帝初,師丹、孔光等輔政,曾擬有實行的辦法,給豪貴反對而罷。也見《漢書·食貨誌》)。後世的人,都笑他們迂闊,安知道在當時實在是時勢所要求?在這種情勢之下,要想什麽“限民名田”等平和緩進的方法,和富豪商量,請他們讓步,畢竟是無望的。所以王莽即位之後,就取斷然的處置。下令道: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


    這種辦法,還承認奴婢是私屬,總還算和平。然而到底不能實行,三年之後,就下詔“諸食王田及私屬,皆得賣買”。


    “田曰王田”,是所以剝奪大地主的權利,他當時又立了五均、司市、泉府。司市以四時仲月,定出一個物價的標準來。商人的東西,有賣不掉的,五均按平價買進。有要借錢的,泉府可以出借,按月取息百分之三。這個大約是所以救濟小資本家和勞力的人,摧抑重利盤剝的。又設六筦之令,官賣酒、鹽、鐵器,鑄錢,稅“采取名山大澤各物”的人。


    他所行的事,最不可解的,是廢掉漢朝的五銖錢,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錢貨六品,銀貨二品,龜寶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黃金另為一品,在外)。大概當時的人,有一種思想,以為貨幣是富豪所用以兼並貧民的,所以務求滅殺它的效力。晁錯說:“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其為物,輕微易臧,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而亡逃者得輕資也。”就是這一種思想的代表。王莽大約也是抱這種思想的人。


    王莽的立心,雖然是為民請命,然而他所行的政策,實在是悖於經濟原理的。所以弄得“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漢書·王莽傳》上的話)。他更有一誤點,就是過於“迷信法治”,不管目前的形勢。《漢書·王莽傳》說:


    莽意以為製定則天下自平,故銳思於地理,製禮作樂,講合六經之說,公卿旦入暮出,議論連年不解決,不暇省獄訟冤結、民之急務。縣宰缺者數年,守兼一切,貪殘彌甚。


    再加以種種迂闊的行為(如大改州郡名及官名等),自然要土崩瓦解了。


    然而王莽所以失敗,還有一個大原因,原來古代的治法,是從極小的地方做起的。所謂國家,起初都是個小部落。君主和人民,本不十分懸隔;而政治上的機關,卻極完備,所以一切事務易於推行,而且也易於監察,難於有弊。到後世,就大不然了。縣的地方,甚或大於古代的一國,何況天子。而所設的機關,卻極其疏闊。就有良法美意,也無從推行。而且專製政體的官吏,都是對於君主一個人而負責任的;君主監察所不及,就無論什麽事情,都做得出來的(固然也有好的官吏,然而政治上不能隻憑希望)。那麽,更有什麽事情能辦得好;不但辦不好,而且總是有弊,倒不如一事不做,還好希望苟且偷安,“漢文式”政治所以成功,其原因就在乎此;“反漢文式”政治的所以失敗,其理由也在乎此。王莽也是其中的一個人(所以中國一切事情的停滯不進,和君主專製政體是有很深的關係的)。


    然而王莽這個人,他的道德,他的人格,畢竟是很可景仰的。《漢書·王莽傳》說他初起的時候道:


    莽群兄弟,皆將軍五侯子,乘時侈靡,以輿馬聲色佚遊相高。莽獨孤貧,因折節為恭儉,受禮經,師事沛郡陳參,勤身博學,被服如儒生。


    ……爵位益尊,節操愈謙。散輿馬衣裘,振施賓客,家無所餘。收贍名士,交結將相卿大夫甚眾。


    莽既拔出同列,繼四父而輔政……遂克己不倦。聘諸賢良,以為掾史。賞賜邑錢,悉以享士。愈為儉約,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童使,問知其夫人,皆驚。


    這許多事情,後人都把個“偽”字一筆抹殺了。我要請問,何以見得他一定是偽的呢?人家一定說:他後來做了皇帝,所以見得他起初都是偽的。我要請問,在從前那種政體之下,一個人有了非常的抱負,要行非常的改革,不做君主,是否能始終貫徹。為了貫徹自己主張的緣故,事勢上皇帝又可以取得到手,是否可以取來做一做,以實行自己的主張?還是應該謹守君臣之義,專做一姓一家的奴隸,聽憑天下的事情,一切敗壞決裂?人家又要說:他所做的事情,一件都沒有成功。然而我沒聽過用成功失敗,判決人的好壞。


    他當時,為了實行自己的主張的緣故,把兒子都殺掉,是何等廓然大公。比第一篇第三章第三節所述的“堯殺長子”何如?他為了辦理天下事務之故,至於“常禦燈火,猶弗能勝”,是何等勤力。到後來敗亡的時候,火都要燒到身上了,他還說“天生德於予,漢兵其如予何”,是何等自信力。


    咳!王莽這種人,在政治上雖然失敗,他的道德,他的人格,畢竟是深可景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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