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無妙挑挑眉道:“順便要了人五萬八千?”
李秀蘭一聽他連數字都說的精確,連忙又補充道:“小姑娘傷了身子,反正這個孩子是不要了,自然要點錢來補貼一下,我隻是個中介,雖說能拿上那麽一點錢。可那都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真不是什麽傷天害理的勾當。”
李秀蘭做事頗有章法,一看便不像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小山村裏又哪來那麽多自己生了男娃不想要的未婚姑娘?方無妙並不信她的胡咧咧,也不願多聽,對吳越道:“你來審,我下車走走。”
說完便抱著孩子下車了。
“喂,我算半個公務人員,不好濫用私刑的!”
隻見方無妙頭也不回地走遠了,吳越看了眼麵色微微發白的李秀蘭,心中嘀咕,沒義氣的丫頭。
李秀蘭雖說人還算機靈,但這些年來富貴後就沒怎麽吃過苦,套話還好說,若是要讓她吃苦頭,她是受不住的。
等方無妙回來的時候,李秀蘭的嘴已經被撬開了,方無妙一看她毫髮無損卻又大汗淋漓唇色蒼白的樣子,就知道吳越多半是挑些讓人疼痛難忍的穴位下手。
李秀蘭開口說了個地點,接著便再也不肯開口了。吳越倒是還能撬撬,但他到底還記得自己這半個警務人員的身份,況且有具體的地點接下來就好辦了。他倒是不怕那邊是對方的老本營,往好裏想,那就可以一鍋端了。吳越沒有意識到,自從認識了方無妙,他的做事方式就跟著方無妙一起簡單粗暴起來。
也不知是不是為了讓他們放鬆警惕,李秀蘭自從能開口說話了,就時不時地開口說些什麽。明明手腳還被人綁著,麵上卻一派自如,仿佛隻是一場誤會一樣,時不時還打些感情牌。
方無妙聽煩了,他向來對這些背後的故事不感興趣,問道:“你都賣過什麽樣的孩子?”
李秀蘭懵了一下,迴避了這個話題,她不覺得親口說出自己的罪行是一件令人放心的事。
方無妙也不惱,一個個道:“一定是男孩子賣的比較多吧?但女孩子應該也有不少,能賣給真正想養的人家的沒幾個,有許多就被你賣給了那些看著就不是正經的地方去吧。”
在說到那些女孩的去向時,方無妙發現李秀蘭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卻又沒有反駁,他心裏一動,問道:“你有個女兒?”
李秀蘭眼睛一垂,道:“我無兒無女。”
吳越道:“也是,有兒女的人,要做出這樣的事也不容易。”
方無妙看了看李秀蘭,發現她雖然皮膚黝黑,五官卻很耐看,道:“你如果有女兒的話,應當長得很好看。好在你沒有,不然若是碰上像你這樣的人,她該怎麽辦?”
一直表現得毫無攻擊力的李秀蘭猛地往前撲,要拿腦袋撞方無妙的嘴,方無妙心知剛剛的話惹惱了她,他一隻手製住了李秀蘭,問道:“你這麽激動,看來你不止有個女兒,你女兒還出事了,也是被人拐走了?”
李秀蘭眼睛都紅了,愣是沒有說一個字,後半程便一直安靜了下去。
方無妙和吳越對視了一眼,都覺得這件事可做文章。
第四十五章
孩子餓的直哭, 方無妙和吳越怕李秀蘭隨身帶著的東西有安眠的藥物,不敢給孩子吃,隻好盡快往城鎮裏趕。好不容易孩子哭累了,昏睡過去,方無妙也沒再去和李秀蘭說話,卻和吳越不緊不慢地聊著天。
說的內容也簡單, 不過是這一次都救了什麽人, 他們受了什麽樣的苦, 父母又苦尋了多久。這其中不誇大任何一點苦難, 說的平實無比, 可一樁樁都是觸目驚心。便是尋常人聽了也要動容, 聽在李秀蘭耳朵裏, 卻是把她的傷疤都戳爛了。
李秀蘭原本是個小學老師,她和丈夫隻有一個獨生女, 生的白淨勻稱。這麽個小姑娘說是她的眼珠子也不為過, 成天打扮的漂漂亮亮, 乖巧地在她手心裏長大。別人家的孩子迎來了青春期, 又是鬧騰又是早戀不愛學習,可她的女兒還是那麽聽她的話, 又體貼父母,眼見著前途光明。
女兒沒有照常回來的那一天, 她的心便狂跳著,打遍了所有女兒朋友的電話,也沒能得知女兒的一點下落。那一天本該是她爸去接她放學, 可她爸酒喝多了,沒有去,女兒自己回家了,在路上,就這麽丟了。
她報了警,和丈夫撕破了臉。一天,兩天,還有親戚安慰著她,日子久了以後,旁人也不願來了,她和丈夫也離了婚,父母都不能理解她。她丟了工作,自己租了個廉租房,成天到警局裏問有沒有女兒的下落。
這一切是什麽時候變的呢?大概是在她發現丈夫另結新歡,新歡肚裏還有個娃的時候吧。她盯著新歡圓圓的肚子,心裏那個惡毒的想法突然就壓都壓不下去:女兒明明是因為丈夫才丟的,他的生活卻能夠繼續,那如果現在這個也丟了呢?他還會這樣平靜嗎?
李秀蘭的生活重心變了,她不再成天到警察局去,而是找了份超市收銀的工作維持生計,算著日子,等丈夫的新孩子出世。她從不出現在丈夫和新歡麵前,就好像忘掉了這兩個人的存在一樣,直到新歡生了。
那是她拐走的第一個孩子,她慌張又興奮,她將孩子賣掉了,是個男孩,很好賣。李秀蘭得了一大筆錢,可這錢給她帶來的興趣寥寥,還不如品味丈夫的痛苦來的有意思。可看多了,她又在想,失去了女兒的時候不見他像她一樣崩潰,現在卻表現的這麽痛快,難道隻因為這是個男孩?
李秀蘭不痛快了,而她也發現了,要彌補這種缺失的痛,便要看其他人和她一起在痛苦裏沉淪。
她變成一個精於此道的夫人,過去文雅的麵容也曬得黝黑,看起來是個再樸實不過的農村婦人,麵上帶著甜蜜的微笑,卻能用最簡單的手段拐走別人的孩子,將他們賣到偏僻的村莊裏去吃苦。
被方無妙和吳越兩人這麽刺激著,她才恍然想起,最初,她隻是想要她的女兒回來而已。李秀蘭在後座突然嗚咽出聲,起先這哭泣是壓抑的,在寂靜的車廂裏卻又發酵成毫無掩飾的大哭。
方無妙捂住了懷中小孩的耳朵,用真氣安撫著孩子的氣,怕他受了驚擾又哭鬧起來。但兩人都沒有再說什麽刺激李秀蘭的話,反而是等著她慢慢緩過來。
待李秀蘭緩過來,她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們可以幫我找女兒嗎?我什麽都可以幫你們做。”
她沒有再掩飾自己的罪行,也沒有用線索來換任何減刑,她隻想找到那個丟了很久的,乖乖巧巧的女兒。想知道她在哪裏,想知道她受了多少苦,想聽她再叫她一聲媽媽。
為表誠意,李秀蘭做的第一件事是坦誠了自己的真名和其他信息。李秀蘭,原名李文竹,j省姚城人。吳越打了個電話,請人幫忙查了下信息,確實有這麽人,細看長相也是對得上的。最重要的是,李文竹確實報過案,十六歲少女劉霽月的走失案,至今未能破獲。
李秀蘭將她還記得的曾經做過的拐賣人口的事都說了出來,算是提供了很多線索,有了這些線索,要將人找到,送回原來的地方就會輕鬆很多。
</br>
李秀蘭一聽他連數字都說的精確,連忙又補充道:“小姑娘傷了身子,反正這個孩子是不要了,自然要點錢來補貼一下,我隻是個中介,雖說能拿上那麽一點錢。可那都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真不是什麽傷天害理的勾當。”
李秀蘭做事頗有章法,一看便不像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小山村裏又哪來那麽多自己生了男娃不想要的未婚姑娘?方無妙並不信她的胡咧咧,也不願多聽,對吳越道:“你來審,我下車走走。”
說完便抱著孩子下車了。
“喂,我算半個公務人員,不好濫用私刑的!”
隻見方無妙頭也不回地走遠了,吳越看了眼麵色微微發白的李秀蘭,心中嘀咕,沒義氣的丫頭。
李秀蘭雖說人還算機靈,但這些年來富貴後就沒怎麽吃過苦,套話還好說,若是要讓她吃苦頭,她是受不住的。
等方無妙回來的時候,李秀蘭的嘴已經被撬開了,方無妙一看她毫髮無損卻又大汗淋漓唇色蒼白的樣子,就知道吳越多半是挑些讓人疼痛難忍的穴位下手。
李秀蘭開口說了個地點,接著便再也不肯開口了。吳越倒是還能撬撬,但他到底還記得自己這半個警務人員的身份,況且有具體的地點接下來就好辦了。他倒是不怕那邊是對方的老本營,往好裏想,那就可以一鍋端了。吳越沒有意識到,自從認識了方無妙,他的做事方式就跟著方無妙一起簡單粗暴起來。
也不知是不是為了讓他們放鬆警惕,李秀蘭自從能開口說話了,就時不時地開口說些什麽。明明手腳還被人綁著,麵上卻一派自如,仿佛隻是一場誤會一樣,時不時還打些感情牌。
方無妙聽煩了,他向來對這些背後的故事不感興趣,問道:“你都賣過什麽樣的孩子?”
李秀蘭懵了一下,迴避了這個話題,她不覺得親口說出自己的罪行是一件令人放心的事。
方無妙也不惱,一個個道:“一定是男孩子賣的比較多吧?但女孩子應該也有不少,能賣給真正想養的人家的沒幾個,有許多就被你賣給了那些看著就不是正經的地方去吧。”
在說到那些女孩的去向時,方無妙發現李秀蘭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卻又沒有反駁,他心裏一動,問道:“你有個女兒?”
李秀蘭眼睛一垂,道:“我無兒無女。”
吳越道:“也是,有兒女的人,要做出這樣的事也不容易。”
方無妙看了看李秀蘭,發現她雖然皮膚黝黑,五官卻很耐看,道:“你如果有女兒的話,應當長得很好看。好在你沒有,不然若是碰上像你這樣的人,她該怎麽辦?”
一直表現得毫無攻擊力的李秀蘭猛地往前撲,要拿腦袋撞方無妙的嘴,方無妙心知剛剛的話惹惱了她,他一隻手製住了李秀蘭,問道:“你這麽激動,看來你不止有個女兒,你女兒還出事了,也是被人拐走了?”
李秀蘭眼睛都紅了,愣是沒有說一個字,後半程便一直安靜了下去。
方無妙和吳越對視了一眼,都覺得這件事可做文章。
第四十五章
孩子餓的直哭, 方無妙和吳越怕李秀蘭隨身帶著的東西有安眠的藥物,不敢給孩子吃,隻好盡快往城鎮裏趕。好不容易孩子哭累了,昏睡過去,方無妙也沒再去和李秀蘭說話,卻和吳越不緊不慢地聊著天。
說的內容也簡單, 不過是這一次都救了什麽人, 他們受了什麽樣的苦, 父母又苦尋了多久。這其中不誇大任何一點苦難, 說的平實無比, 可一樁樁都是觸目驚心。便是尋常人聽了也要動容, 聽在李秀蘭耳朵裏, 卻是把她的傷疤都戳爛了。
李秀蘭原本是個小學老師,她和丈夫隻有一個獨生女, 生的白淨勻稱。這麽個小姑娘說是她的眼珠子也不為過, 成天打扮的漂漂亮亮, 乖巧地在她手心裏長大。別人家的孩子迎來了青春期, 又是鬧騰又是早戀不愛學習,可她的女兒還是那麽聽她的話, 又體貼父母,眼見著前途光明。
女兒沒有照常回來的那一天, 她的心便狂跳著,打遍了所有女兒朋友的電話,也沒能得知女兒的一點下落。那一天本該是她爸去接她放學, 可她爸酒喝多了,沒有去,女兒自己回家了,在路上,就這麽丟了。
她報了警,和丈夫撕破了臉。一天,兩天,還有親戚安慰著她,日子久了以後,旁人也不願來了,她和丈夫也離了婚,父母都不能理解她。她丟了工作,自己租了個廉租房,成天到警局裏問有沒有女兒的下落。
這一切是什麽時候變的呢?大概是在她發現丈夫另結新歡,新歡肚裏還有個娃的時候吧。她盯著新歡圓圓的肚子,心裏那個惡毒的想法突然就壓都壓不下去:女兒明明是因為丈夫才丟的,他的生活卻能夠繼續,那如果現在這個也丟了呢?他還會這樣平靜嗎?
李秀蘭的生活重心變了,她不再成天到警察局去,而是找了份超市收銀的工作維持生計,算著日子,等丈夫的新孩子出世。她從不出現在丈夫和新歡麵前,就好像忘掉了這兩個人的存在一樣,直到新歡生了。
那是她拐走的第一個孩子,她慌張又興奮,她將孩子賣掉了,是個男孩,很好賣。李秀蘭得了一大筆錢,可這錢給她帶來的興趣寥寥,還不如品味丈夫的痛苦來的有意思。可看多了,她又在想,失去了女兒的時候不見他像她一樣崩潰,現在卻表現的這麽痛快,難道隻因為這是個男孩?
李秀蘭不痛快了,而她也發現了,要彌補這種缺失的痛,便要看其他人和她一起在痛苦裏沉淪。
她變成一個精於此道的夫人,過去文雅的麵容也曬得黝黑,看起來是個再樸實不過的農村婦人,麵上帶著甜蜜的微笑,卻能用最簡單的手段拐走別人的孩子,將他們賣到偏僻的村莊裏去吃苦。
被方無妙和吳越兩人這麽刺激著,她才恍然想起,最初,她隻是想要她的女兒回來而已。李秀蘭在後座突然嗚咽出聲,起先這哭泣是壓抑的,在寂靜的車廂裏卻又發酵成毫無掩飾的大哭。
方無妙捂住了懷中小孩的耳朵,用真氣安撫著孩子的氣,怕他受了驚擾又哭鬧起來。但兩人都沒有再說什麽刺激李秀蘭的話,反而是等著她慢慢緩過來。
待李秀蘭緩過來,她的第一句話便是:“你們可以幫我找女兒嗎?我什麽都可以幫你們做。”
她沒有再掩飾自己的罪行,也沒有用線索來換任何減刑,她隻想找到那個丟了很久的,乖乖巧巧的女兒。想知道她在哪裏,想知道她受了多少苦,想聽她再叫她一聲媽媽。
為表誠意,李秀蘭做的第一件事是坦誠了自己的真名和其他信息。李秀蘭,原名李文竹,j省姚城人。吳越打了個電話,請人幫忙查了下信息,確實有這麽人,細看長相也是對得上的。最重要的是,李文竹確實報過案,十六歲少女劉霽月的走失案,至今未能破獲。
李秀蘭將她還記得的曾經做過的拐賣人口的事都說了出來,算是提供了很多線索,有了這些線索,要將人找到,送回原來的地方就會輕鬆很多。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