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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基大典完畢後,趙琢又當眾宣布,封收複江南的首要功臣嶽雲為大將軍,上殿可不跪拜,並啟用新的官製。
新官製中,並沒有設宰相職位。嶽雲提出宰相這個職務權力過重,如果讓秦檜那樣的奸臣竊居此位,對朝政的影響太大,所以應該取消。
而他在此基礎上提出設立一個首相職位。首相是由九部尚書中的一人擔任,由議會提名,並經皇帝同意而確立。雖然表麵上,首相的地位和其他各部尚書是一樣的,均為正二品的官員。但實際上,首相卻可以組織召開內閣會議,商討國家大事。並發布命令。
雖然表麵上,內閣的所有決策都需經皇帝蓋章同意才能產生效力,但趙琢的性命還捏在嶽雲手中,他敢不同意嗎?
原本這個首相職位是留給趙鼎的,嶽雲並不想這麽快就自己居於前台,成為眾目睽睽的人物。
但是讓眾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就在兩天前,趙鼎竟然去世了。而嶽雲這時才回想起,在原來的曆史時空,趙鼎貌似也是1147年去世的。這隻能說和曆史巧合了而已。
於是,這個幾乎可稱得上是總攬朝中大權的職位自然而然地就落到了嶽雲頭上。除了趙鼎之外,能夠得到大部分官員和百姓擁護的隻有嶽飛和嶽雲兩父子了,但嶽飛卻是鄭重表態不會出任相位。因此,嶽雲隻好自己親自出馬擔任此要職了。
雖然有主和派官員認為嶽雲年紀如此之輕,竟然就位居這樣的高位未免會處事輕浮。但無奈形勢比人強。眼下臨安城內的軍隊全在嶽雲掌控之下,且百姓們也對嶽雲十分擁護,加上趙琢亦表態讚同。因此,首相一職還是順利地落到了嶽雲頭上。
在首相之下,則設有九部,即原來的工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之外,增加了軍部、監察部和情報部。嶽雲也擔心一下子變得太多。讓反對的人過多,而且也讓才歸附自己的官員無法適應。
不過九部的職責卻是作了一下調整。工部目前主管兵器製造及研究,全國水利城池、防禦設施修建。由劉一寧擔任工部尚書、陳規為工部侍郎。
而吏部尚書則由王居正擔任,主要負責官吏的選拔任用,官員職位設置,以及官員俸祿核定。而吏部侍郎則由薜源擔任。
戶部主要負責全國稅賦征收,以及財政預算。全國戶籍人口登記等。戶部尚書由薜弼擔任,戶部侍郎則由李雨柔擔任。不過眾人皆心知肚明。李雨柔雖然隻是戶部的二把手,但實權卻是掌握在李雨柔手中,因為按之前約定的戶部內分工,薜弼分管戶籍人口登記,而李雨柔分管財政預算。同樣,在稅賦征收上,薜弼分管對國內的稅賦征收。李雨柔分管海外貿易的稅賦征收。這樣一來,眾人皆看出李雨柔所掌握的權力遠遠大於薜弼。
而禮部則主要負責全國教育和外交兩項事務。禮部尚書由範同擔任,而禮部侍郎則由朱鬆和李清照擔任,三人的分工為:範同主管外交,朱鬆主管祭祀,李清照主管教育。嶽雲為此專門拔出了款項,用於在已占領地區修建學堂,要求適齡兒童必須入校學習,在臨安更是成立了一座臨安學院,作為全國的最高級學府。而在教育上。也完全摒棄了隻重詩詞古文的教學。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曆史、地理等具有近代意義的課目進行學習。而教材則套用兩年前由嶽雲主持編纂的台灣教學課本。
兵部尚書則是由嶽雲自己擔任,但兵部侍郎卻換成了李若虛,現在的兵部其實更象是軍隊的人事後勤部,它負責對全**隊的軍銜核定,官職任命,糧餉發放,武器裝備發放更新,新兵招募和退伍老兵安置。
刑部尚書則落到了原清流中的人物。前兵部尚書劉子羽身上,而刑部侍郎則是由原大理寺卿萬俟卨擔任,這讓許多人都大吃一驚。因為人人都知道萬俟卨以前和嶽雲幾乎可以說是勢不兩立的。兩人一直處於敵對狀態。但嶽雲竟然能不計前嫌,用此人為刑部尚書。可說很多人都大吃一驚。
隻不過刑部的職責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但主管全國刑事、民事案件的偵察,還要負責對全國衙役進行業務指導、考核。應該說它更象是後世的警察局了。所以,它原有的審理案件的權利被剝奪了。所有的案子都必須交由新成立的法院進行審理。
而新成立的兩個部在外人看來職權也不小。軍部主管全**隊的訓練、作戰,以及開辦軍校,進行軍事技能培訓,同時要針對周邊國家和地區擬定作戰計劃。軍部的尚書則毫無懸念地落到了張憲身上。軍部侍郎則為虞允文,下麵又分為陸軍部和海軍部。部長分由陸文龍和楊月擔任。
從軍部和兵部的區別上看,軍部的主要官職由武將擔任,兵部則由文官擔任。避免文官不懂軍事,卻對訓練和作戰瞎指揮。同時,軍隊的新兵招募、武器糧餉發放、退伍軍人安置卻又掌握在文官手裏,避免武將將國家的軍隊變成了自己的私軍,以至於後來成為藩鎮的可能性。
情報部則負責國內外情報的收集、刺探,同時對國外的間諜和潛伏在國內的奸細有權予以逮捕,但判刑則仍需交由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部長依舊由鞏月漓擔任,但副部長卻換成了陸遊,而非鞏義和鞏勇,這讓眾人不禁有些猜測。
監察部則主要負責對全國官員的檢查、偵察及瀆職行為查辦。部長由清流中的著名人物,前禦史中丞何鑄擔任,副部長則由王童擔任。監察部類似於過去的大理寺和禦史,但監察部依然不能自己審理案件,隻有起訴權。他們查獲的案件也隻能交由法院統一審理。
除了這九個部之外,還設有法院和議會兩個機構。法院自不必說,就是負責全國所有案件的審理,不管是民眾告的民事官司,還是行政官司、軍事官司、商事糾紛,官員貪腐等等都必須由法院進行審理,並采用兩審終審製。最高法院院長則由原海外都護府的法院院長張擇端擔任。他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幹了兩年多了,對於案件的審理和程序算是得心應手了。而各地州府縣的法院院長則由當地通判兼任。
而議會則是個讓很多人都感到無比新鮮的事物。除了台灣係的官員對此有些了解外,其他官員和民眾皆不知這是個什麽機構。而聽嶽雲解釋後才明白過來。這就相當於一個民間代議組織。就象當年許多太學生公車上書給皇帝一樣。為這類事情的發生設置了一個常設場所。民間百姓對朝政有什麽建議都可以在議會裏向議員提出,再由議員向朝廷各部轉達,而朝廷各部必須在規定時限內給當事人作答複,不然將被監察部追究瀆職罪。
議會的議員由各省民眾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五年。目前朝廷控製的省份暫時劃分為江南省(含蘇南和浙江)、福建省、台灣省(含台灣、呂宋、琉球、紅河)、廣東省和廣西省。議席分配則是按各省人口比例而來,暫定總數為一百人。以後等朝廷控製區域增加了,再增加議席。而議會的議長則由議員選舉產生,超過半數即能擔任,負責主持議會工作。有五分之一的議員提出,便可產生罷免議長的提案,超過半數議員同意,則可罷免現任議長,進行改選。
雖然現在看來,這個議會沒有什麽實權,但嶽雲卻是想通過議會的設置,在中國曆來的**土壤中,種下一粒民主的種子,以後如果真的有那個機會,在中國實行民主製度,也未嚐不可。
這一係列官職的分配,都是商量了三天三夜才討論出來的結果。其中不少清流對於嶽雲的三個老婆都在朝中擔任要職甚為不滿,但他們的人數畢竟沒有台灣係的官員多。而且嶽雲現在手握兵權,李雨柔、鞏月漓和楊月又都有以前的工作成績擺在那裏,他們最後也不得不同意。
但為了求同存異,嶽雲也被迫讓出了幾個部的尚書職位,李雨柔、薜源、虞允文、王童等最後也隻擔任了侍郎,沒有擔任尚書。
新成立的德昭朝廷,除了對原有的中央和地方製度實行了一係列的改革措施。又將原有的督察院、禦史、大理寺等機構全部撤消,並將言官、監察官等全部納入議會的範疇,稱要進言直接去議會即可。而所有案件全部由法院進行審理,避免了以往各州縣府,刑部、大理寺、禦史均有權審理案子,造成多頭管理,冗員臃腫的情況。
這樣一來,極大的精簡了政府機構,提高了政府的運作效率。由此也使得政府官員的職責變得更加的明確。在地方上,則將行政區劃分為省、州、縣三級。各級都設有政府、法院和議會三個機構。
而這方麵的改革在宋朝較其他朝代更為容易,因為宋朝的地方政府本來就設有知府和通判兩個職位,一個主行政,一個主司法,所以推行起來沒有什麽阻力。同時因為有了議會這個機構,減少了百姓動不動就到衙門反映問題,使官員疲於應付的情況。讓各地官員還是較為擁護的……!~!
登基大典完畢後,趙琢又當眾宣布,封收複江南的首要功臣嶽雲為大將軍,上殿可不跪拜,並啟用新的官製。
新官製中,並沒有設宰相職位。嶽雲提出宰相這個職務權力過重,如果讓秦檜那樣的奸臣竊居此位,對朝政的影響太大,所以應該取消。
而他在此基礎上提出設立一個首相職位。首相是由九部尚書中的一人擔任,由議會提名,並經皇帝同意而確立。雖然表麵上,首相的地位和其他各部尚書是一樣的,均為正二品的官員。但實際上,首相卻可以組織召開內閣會議,商討國家大事。並發布命令。
雖然表麵上,內閣的所有決策都需經皇帝蓋章同意才能產生效力,但趙琢的性命還捏在嶽雲手中,他敢不同意嗎?
原本這個首相職位是留給趙鼎的,嶽雲並不想這麽快就自己居於前台,成為眾目睽睽的人物。
但是讓眾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就在兩天前,趙鼎竟然去世了。而嶽雲這時才回想起,在原來的曆史時空,趙鼎貌似也是1147年去世的。這隻能說和曆史巧合了而已。
於是,這個幾乎可稱得上是總攬朝中大權的職位自然而然地就落到了嶽雲頭上。除了趙鼎之外,能夠得到大部分官員和百姓擁護的隻有嶽飛和嶽雲兩父子了,但嶽飛卻是鄭重表態不會出任相位。因此,嶽雲隻好自己親自出馬擔任此要職了。
雖然有主和派官員認為嶽雲年紀如此之輕,竟然就位居這樣的高位未免會處事輕浮。但無奈形勢比人強。眼下臨安城內的軍隊全在嶽雲掌控之下,且百姓們也對嶽雲十分擁護,加上趙琢亦表態讚同。因此,首相一職還是順利地落到了嶽雲頭上。
在首相之下,則設有九部,即原來的工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之外,增加了軍部、監察部和情報部。嶽雲也擔心一下子變得太多。讓反對的人過多,而且也讓才歸附自己的官員無法適應。
不過九部的職責卻是作了一下調整。工部目前主管兵器製造及研究,全國水利城池、防禦設施修建。由劉一寧擔任工部尚書、陳規為工部侍郎。
而吏部尚書則由王居正擔任,主要負責官吏的選拔任用,官員職位設置,以及官員俸祿核定。而吏部侍郎則由薜源擔任。
戶部主要負責全國稅賦征收,以及財政預算。全國戶籍人口登記等。戶部尚書由薜弼擔任,戶部侍郎則由李雨柔擔任。不過眾人皆心知肚明。李雨柔雖然隻是戶部的二把手,但實權卻是掌握在李雨柔手中,因為按之前約定的戶部內分工,薜弼分管戶籍人口登記,而李雨柔分管財政預算。同樣,在稅賦征收上,薜弼分管對國內的稅賦征收。李雨柔分管海外貿易的稅賦征收。這樣一來,眾人皆看出李雨柔所掌握的權力遠遠大於薜弼。
而禮部則主要負責全國教育和外交兩項事務。禮部尚書由範同擔任,而禮部侍郎則由朱鬆和李清照擔任,三人的分工為:範同主管外交,朱鬆主管祭祀,李清照主管教育。嶽雲為此專門拔出了款項,用於在已占領地區修建學堂,要求適齡兒童必須入校學習,在臨安更是成立了一座臨安學院,作為全國的最高級學府。而在教育上。也完全摒棄了隻重詩詞古文的教學。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曆史、地理等具有近代意義的課目進行學習。而教材則套用兩年前由嶽雲主持編纂的台灣教學課本。
兵部尚書則是由嶽雲自己擔任,但兵部侍郎卻換成了李若虛,現在的兵部其實更象是軍隊的人事後勤部,它負責對全**隊的軍銜核定,官職任命,糧餉發放,武器裝備發放更新,新兵招募和退伍老兵安置。
刑部尚書則落到了原清流中的人物。前兵部尚書劉子羽身上,而刑部侍郎則是由原大理寺卿萬俟卨擔任,這讓許多人都大吃一驚。因為人人都知道萬俟卨以前和嶽雲幾乎可以說是勢不兩立的。兩人一直處於敵對狀態。但嶽雲竟然能不計前嫌,用此人為刑部尚書。可說很多人都大吃一驚。
隻不過刑部的職責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但主管全國刑事、民事案件的偵察,還要負責對全國衙役進行業務指導、考核。應該說它更象是後世的警察局了。所以,它原有的審理案件的權利被剝奪了。所有的案子都必須交由新成立的法院進行審理。
而新成立的兩個部在外人看來職權也不小。軍部主管全**隊的訓練、作戰,以及開辦軍校,進行軍事技能培訓,同時要針對周邊國家和地區擬定作戰計劃。軍部的尚書則毫無懸念地落到了張憲身上。軍部侍郎則為虞允文,下麵又分為陸軍部和海軍部。部長分由陸文龍和楊月擔任。
從軍部和兵部的區別上看,軍部的主要官職由武將擔任,兵部則由文官擔任。避免文官不懂軍事,卻對訓練和作戰瞎指揮。同時,軍隊的新兵招募、武器糧餉發放、退伍軍人安置卻又掌握在文官手裏,避免武將將國家的軍隊變成了自己的私軍,以至於後來成為藩鎮的可能性。
情報部則負責國內外情報的收集、刺探,同時對國外的間諜和潛伏在國內的奸細有權予以逮捕,但判刑則仍需交由法院進行不公開審理。部長依舊由鞏月漓擔任,但副部長卻換成了陸遊,而非鞏義和鞏勇,這讓眾人不禁有些猜測。
監察部則主要負責對全國官員的檢查、偵察及瀆職行為查辦。部長由清流中的著名人物,前禦史中丞何鑄擔任,副部長則由王童擔任。監察部類似於過去的大理寺和禦史,但監察部依然不能自己審理案件,隻有起訴權。他們查獲的案件也隻能交由法院統一審理。
除了這九個部之外,還設有法院和議會兩個機構。法院自不必說,就是負責全國所有案件的審理,不管是民眾告的民事官司,還是行政官司、軍事官司、商事糾紛,官員貪腐等等都必須由法院進行審理,並采用兩審終審製。最高法院院長則由原海外都護府的法院院長張擇端擔任。他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幹了兩年多了,對於案件的審理和程序算是得心應手了。而各地州府縣的法院院長則由當地通判兼任。
而議會則是個讓很多人都感到無比新鮮的事物。除了台灣係的官員對此有些了解外,其他官員和民眾皆不知這是個什麽機構。而聽嶽雲解釋後才明白過來。這就相當於一個民間代議組織。就象當年許多太學生公車上書給皇帝一樣。為這類事情的發生設置了一個常設場所。民間百姓對朝政有什麽建議都可以在議會裏向議員提出,再由議員向朝廷各部轉達,而朝廷各部必須在規定時限內給當事人作答複,不然將被監察部追究瀆職罪。
議會的議員由各省民眾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五年。目前朝廷控製的省份暫時劃分為江南省(含蘇南和浙江)、福建省、台灣省(含台灣、呂宋、琉球、紅河)、廣東省和廣西省。議席分配則是按各省人口比例而來,暫定總數為一百人。以後等朝廷控製區域增加了,再增加議席。而議會的議長則由議員選舉產生,超過半數即能擔任,負責主持議會工作。有五分之一的議員提出,便可產生罷免議長的提案,超過半數議員同意,則可罷免現任議長,進行改選。
雖然現在看來,這個議會沒有什麽實權,但嶽雲卻是想通過議會的設置,在中國曆來的**土壤中,種下一粒民主的種子,以後如果真的有那個機會,在中國實行民主製度,也未嚐不可。
這一係列官職的分配,都是商量了三天三夜才討論出來的結果。其中不少清流對於嶽雲的三個老婆都在朝中擔任要職甚為不滿,但他們的人數畢竟沒有台灣係的官員多。而且嶽雲現在手握兵權,李雨柔、鞏月漓和楊月又都有以前的工作成績擺在那裏,他們最後也不得不同意。
但為了求同存異,嶽雲也被迫讓出了幾個部的尚書職位,李雨柔、薜源、虞允文、王童等最後也隻擔任了侍郎,沒有擔任尚書。
新成立的德昭朝廷,除了對原有的中央和地方製度實行了一係列的改革措施。又將原有的督察院、禦史、大理寺等機構全部撤消,並將言官、監察官等全部納入議會的範疇,稱要進言直接去議會即可。而所有案件全部由法院進行審理,避免了以往各州縣府,刑部、大理寺、禦史均有權審理案子,造成多頭管理,冗員臃腫的情況。
這樣一來,極大的精簡了政府機構,提高了政府的運作效率。由此也使得政府官員的職責變得更加的明確。在地方上,則將行政區劃分為省、州、縣三級。各級都設有政府、法院和議會三個機構。
而這方麵的改革在宋朝較其他朝代更為容易,因為宋朝的地方政府本來就設有知府和通判兩個職位,一個主行政,一個主司法,所以推行起來沒有什麽阻力。同時因為有了議會這個機構,減少了百姓動不動就到衙門反映問題,使官員疲於應付的情況。讓各地官員還是較為擁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