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濤很快就寫好了,雙方約定的條款。


    兩件東西一起,三萬塊整。


    事後不得反悔,否則反悔的一方,需要賠償一萬倍。


    攤主隻以為,王小濤這是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怕了,害怕給完三萬塊錢後,又繼續多要,這才會在上麵,寫下這麽一個條款。


    怎麽可能!


    加在一起總價值不過二百塊的東西,訛詐出去了三萬塊錢,腦子有包才會反悔!


    合同簽訂完成,雙方簽字畫押。


    人手一份。


    王小濤滿意的收起合同,將金蟾直接摔了個稀巴爛,隻留下口中的銅錢。


    接著,將從攤主那裏買來的掛件也給摔了個稀巴爛,然後將掛著掛件的一串珠子拆開,隻留下其中一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這是什麽意思?”


    “你剛才是故意把東西摔爛的,目地就是為了讓我訛詐你,然後你好趁機把銅錢和這塊黃色的東西搞到手?”


    “這兩樣東西,是寶貝,值錢的古董!”


    攤主又不是傻子,看到現在哪裏還不明白真正的情況。


    什麽被他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到,一切都是眼前這個年輕人故意裝出來的罷了,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得到用這樣的方法,得到他那三足金蟾口中的銅錢,還與掛件串上的這顆黃色石頭一樣的東西。


    “沒錯。”


    王小濤肯定的點了點頭。


    “這兩件東西,到底什麽來曆?”


    “銅錢為鹹豐通寶,背麵寶泉當五百,然後這顆你眼中的黃色石頭,則是一顆黃水晶,而且還是品相最好的那種。”


    “你就直接告訴我,價值多少錢?”


    攤主著急的問起了價錢。


    “六年前拍賣過一枚相同的銅錢,當時的成交價突破了五百萬,然後這塊黃水晶的話,粗略估計,賣個三百萬沒有任何問題。”


    王小濤直截了當的回道。


    “五百萬,三百萬,加在一起就是八百萬。老天爺,你居然隻用三萬,買走了我價值八百萬的東西,不行,我不賣了!”


    攤主立馬就要反悔。


    不僅如此,更是還惡人先告狀,大喊大叫了起來。


    “大家夥都過來瞧一瞧,這家夥強買我的東西,我這兩件寶貝,加在一起那可是價值將近千萬的古董,他隻給我三萬,就要拿走。”


    “我不同意,他就強買,然後還威脅我說,他是有關係的,家裏有做大官的,有做大老板的,弄死我一個在潘家園擺地攤的,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那麽簡單!”


    不得不說,這位攤主還是個語言人才。


    知道怎麽裝可憐,才能引起人們的共鳴。


    這一番話不要緊,立馬就把附近那些聞聲的擺攤人,情緒全部都調動了起來。


    “操,潘家園擺攤怎麽了,我們這也是靠勞動吃飯。”


    “看不起我們這些擺地攤的,你有什麽了不起的,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


    “還家裏有當大官的,有做大老板的,那又怎樣,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是你有權有錢說的就算!”


    紛紛響起的憤怒聲中,附近的攤主更是有不少人,向前湊近。


    不僅如此,就連一些前來潘家園玩的人群中,也有人向前湊近了過去,這部分人一邊氣衝衝的贏上去,一邊還怒不可遏的指責個不停。


    “我雖然不是在潘家園擺攤,但也是擺攤的!”


    “天底下的擺攤人,多了去了,賣什麽的都有!”


    “有權有錢了不起啊,如果沒有我們這些擺攤的,何來如今一片天下繁榮的景象!”


    “國家層麵也說過,地攤經濟,那就是社會的活力,要大力發展地攤經濟!”


    這個時候,攤主繼續添油加醋:“大家夥,你們就別摻和我的事情了,這為官二代還是富二代的,說的卻是沒錯。咱們這些普通人啊,在他們這些權貴麵前,屁都不是,什麽是法律,就是專門幫助他們這些權貴,管理我們這些普通人的!”


    “夥計,不用怕,現在網絡多發達,是輿論社會,權貴又如何,甭管他是官二代還是富二代,都休想隻手遮天。”


    “咱們大家,一起把這件事情,發到網絡上曝光,肯定能夠達到熱度,到時候就不愁相關部門,不介入調查。”


    “對,必須要曝光這個家夥,好讓政府好好查一查這家夥的背景,還家裏有當大官的,有做大生意的,小的就這麽張揚跋扈,大的鐵定也每一個好東西。”


    “說的沒錯,當官的是貪官,做生意的是奸商!”


    老百姓的情緒就是這樣,最容易被調動,因此也京城成為一些有心之人,利用的對象。


    眾人激動的情緒愈發高漲,一個個心頭的怒火,也隨之飆升到了一個新高度。


    憤怒的言語聲中,一個個更是拿出手機,紛紛就要拍照錄像。


    這是真把王小濤,當成仗勢欺人的官二代富二代,要全網曝光,討要說法。


    “諸位別激動,我們之間的交易,可沒有強買,是簽訂了合同的。”


    王小濤說著,拿出合同,展示給眾人看。


    合同內容上,清清楚楚的寫著,雙方約定的了兩件東西,以三萬的價格達成交易,然後還有買賣雙方的簽字畫押。


    “真的有合同。”


    “搞了半天,是咱們誤會了。”


    “你說你這人,是怎麽回事,明明簽訂的有合同,怎麽能說人家強買呢?”


    “還有,你說人家威脅你,如果不賣的話,就整死你個擺攤的,這話又從何說起?”


    “我們知道了,一定是東西賣虧了,你又想反悔,對不對?”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敞開門做生意的,隻要價格談攏,吃虧占便宜都不能再去反悔。占到便宜了,那是你運氣好,吃虧了怪自己運氣不行,門牙打落肚裏吞!”


    情緒激動的眾人,隻是先入為主的站在弱者的立場,再加上一部分人,本身就是弱者,才會在聽到攤販一番話後,表現的那麽激動。


    不過這些人的情緒,表現得越激動,就說明內心越善良,弄清楚情況後,一個個立馬就開始把矛頭,轉向了攤販,紛紛指責道。


    “我……”


    攤主著急的想要說些什麽做辯解,可越是著急,越是不知道該怎麽詭辯。


    “諸位,其實事情的真相,是我不小心摔壞了他的東西,然後被他訛詐。”


    “被他訛詐的時候,我早就算到,等到他知道東西真正的價值後,肯定會反悔,所以就在合同上,提前約定了一條。


    王小指著上麵白紙黑字的條款,一字一頓道:“看清楚了,如果某一方反悔,賠償約定價格的一萬倍。”


    “三萬塊錢的一萬倍,那就是三個億,不賣可以,隻要你把三個億拿來,這兩樣東西,立馬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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