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薩常年炎熱,小鎮外更是時常刮起炎熱的風。


    即使是這樣的環境,南北線上也總是有冒險者和商人。這兩類人倒是很好區分,從載具馬匹到裝備衣著一目了然。


    商人希望通過華麗的馬車展現自己的實力,浮誇的貴族都喜歡這類商人,而打劫的強盜都會好好掂量自己的實力。


    冒險者卻是一副瀟灑的姿態,世界上富有的冒險者隻是少數,而那些強大的浪客往往都是窮鬼,所以強盜很少去惹他們的麻煩。


    泰斯和博肯列載著糧草運往北境,兩人的樣子看起來就有些不倫不類。


    商會的錢幣“標識”已經被撕掉,運糧草的精致車廂變成了四輪板車,兩個人換上了靈活的皮革衣物,腰上掛著長刀。


    兩人看起來都是幹練的冒險者打扮,一匹瘦弱的駱駝拖著板車,一路晃蕩著朝著北方前行。


    ……


    “我說泰斯,那麽好的東西為啥都賣了?”


    博肯列坐在貨物上。


    原本新做的木箱子都換成了破破爛爛的舊木箱,路上顛簸起來還會發出難聽的聲響,幾張野狼皮蓋在箱子上,硬皮毛讓人坐著並不舒服。


    “這是他們的建議,你看我們這一路不是沒人來打擾。”


    這匹換來的駱駝十分瘦弱,完全無法馱著人拉貨,泰斯隻好和駱駝並行走著。


    某些時候,泰斯還要潑點水到它身上,甚至在難爬的上坡拉拽這個懶鬼駱駝。


    “我還是覺得你被騙了,那換來的駱駝根本不值這點錢。”


    博肯列家裏養了不少駱駝,他一眼就看出這駱駝不值得這個價錢,不過拗不過泰斯。


    在博肯列看來,他們至少花了兩倍的價格,這一路上遭受的辛苦差不多也是兩倍。


    泰斯看著身旁的懶家夥,隻能歎了口氣。


    吉薩鎮的店主都是老熟人,商會給他們的車廂和駱駝也是品質上乘,兩人拆賣完馬車和賣掉駱駝後,留下了不少錢。


    原本博肯列還幻想著去北方的城市享受一番,不過在選駱駝的路上卻被人賴上了。


    富人區的駱駝都是高大健康,要選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老駱駝隻能去貧民區。


    這裏魚龍混雜,攜帶巨款的泰斯二人很快就被人盯上。


    一位牽著駱駝的老頭故意撞上了博肯列,老頭的孩子大聲招呼著窮人圍觀,老頭繪聲繪色地表演無辜,貧民區的圍觀者攔住了泰斯,讓他們給予補償。


    博肯列一開始還想著找守衛擺平他們,泰斯發現那老頭的孩子已經失去了一條腿,反而提出買下駱駝作為賠償,正因為泰斯的善良,這件事最後沒有發展成打鬥。


    原本博肯列還以為自己看走了眼。在出發的時候,這瘦弱的駱駝展現出異常的體力,拖著板車馱不到半日就走出了吉薩的範圍。


    不過在它跨出小鎮範圍的那一刻,這匹瘦弱的駱駝馬上現出原形,立刻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那個時候,無論泰斯如何鞭打這駱駝,它都不曾挪挪屁股。


    “我們已經到這了,再回去又要花一天的時間。而且這駱駝這麽瘦,我看連野獸都不願意吃了它。”


    “還不是因為你太弱了,打不過路上的強盜。”


    博肯列玩笑般說道。


    不過他也明白,就算遇到普通的強盜,敵人的數量多起來,他和泰斯也沒辦法帶著貨物全身而退。更別說如果遇到“名人”之類的頭子,那樣的話,他們隻能立刻投降。


    泰斯沉默了一會,緩緩開口道。


    “我最近感覺自己好像變強了一些。”


    “什麽?”


    博肯列轉過身子,仔細看了看泰斯的胳膊。


    “沒覺得你長了幾塊肉,要不我們倆打一場?”


    博肯列說著就跳下了板車,赤手空拳跑到了駱駝旁。


    “行啊。”


    泰斯拉了拉韁繩,拍了拍駱駝的脖子,示意它停下來休息。


    ……


    兩人走到數十步外,這裏地勢平坦全是沙地,用腳畫了一圈五十步的範圍作為界限,兩人走到圓圈邊界,麵對麵,舉著拳頭擺好架勢。


    “老規矩。三,二,一。”


    博肯列喊完“一”,立刻握拳衝向泰斯,泰斯的動作慢了一拍,但也及時衝了出去。


    兩人跑起來的時候塵土飛揚,一旁休息的駱駝也被腳步驚擾,瞪大了眼睛看著突然打起來的兩位主人。


    兩人都是守衛出身,沒了武器之後,拳頭就是唯一的工具。他們的招式都是同一位教官教的,所以奔跑的距離和速度決定了第一擊的力量。


    在這個距離下,多跑一段距離,手中的拳頭打得就越狠。而徒手戰鬥中,主動進攻的一方絕對能更有優勢。


    “我贏定了。”


    博肯列自信自己能先出手,再加上博肯列原本就要高出泰斯一頭,進入肉搏戰後,力量的優勢將被無限放大。


    雖然說博肯列的技巧不如泰斯,但現在他們已經出發了大半天,兩人都沒有多少精力周旋起來,角力加上打擊是製勝關鍵。


    兩人距離不超過五步時,博肯列已經開始蓄力,腳下墊步,彈出半個身體,跳起的身軀已經擺好角度,不留給泰斯閃躲的可能。


    再加上,博肯列奔跑的速度要快過泰斯。


    雖然這一拳下去,泰斯至少得休息一會,不過已經在勢頭上,博肯列並不想放水。


    拳在弦上一觸即發。


    在五步的時候,泰斯也立刻做出應對。


    他采用了和博肯列相反的戰術,泰斯立刻停住了勢頭,原地將拳頭揮了出去。


    “直拳?這個距離的直拳打出去就沒了力量吧?”


    正和博肯列想的那樣,這一拳打得太快,還沒有等博肯列身體飛近他的拳頭,五步的距離讓泰斯連博肯列的衣服都沒有摸到。


    泰斯一拳下去什麽都沒有打中,但正好將整個臉暴露在外。


    他直拳的手臂已經無法收回來,而隻剩下一隻手,是絕無可能擋下博肯列的這擊重擊。


    “不好。”


    博肯列也沒預料泰斯竟然發揮如此失常,這一拳下去要是打到臉上可會出人命的。


    博肯列的半個身子懸在空中,整個手臂已經伸直,向前的力量是沒辦法收回來了,博肯列隻能控製肩膀讓拳頭打偏一些。


    預料之外的事情突然發生,泰斯張開手指,手指中彈出數個黃色小球。


    博肯列的手臂被小球擊中,狠狠地甩向外側,他勢在必得的第一擊已經落空。


    剩下小球撞在博肯列的臉上,直接炸開散成一堆黃沙,失去視野的博肯列也沒辦法揮出第二拳,而泰斯將他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


    泰斯彎腰躲過博肯列胡亂的第二波攻擊,隨後,用一技樸實無華的左勾拳打在了博肯列腹部。吃了這一擊後,被黃沙糊臉的博肯列立刻舉手投降。


    “不打了,我認輸,你哪學來的這個招數?”


    無法睜眼的博肯列一邊用手擦著臉,一邊問道。


    “我不知道,好像是那場戰鬥後學會的。”


    泰斯扶著博肯列回到駱駝旁,取下水袋,洗掉粘在他臉上的沙土。


    “不過這也沒什麽大用,這沙球除了打著有點痛,可能還不如路邊撿起的石頭。”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泰斯立刻向空放處發射了一顆沙球。


    而這黃色小球也確實如他所說,飛了不到十步便掉在了地上,看起來這攻擊除了方便,確實就和小孩子丟沙球一樣。


    博肯列的臉已經被洗幹淨,看到這一幕的他若有所思。


    “雖然這沙球看起來並不太實用,但憑空射出沙球真的很帥。”


    博肯列糾纏了泰斯一會讓他教教自己,但泰斯確實不清楚如何做到,博肯列的裝帥計劃最後隻能作罷。


    看著失去興趣的博肯列走回了板車,泰斯拉起休息許久的駱駝,再次向北前行。


    紅日提醒著旅人已是黃昏,北麵是一片荒野,從遠處望去,紅日下隻能看見他們一行的黑色剪影,隨著時間流逝,影子不斷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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