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此還是要感謝一直支持到最後的讀者,前兩天還有人給我投月票,真是受寵若驚、受之有愧。
其實這本書從上架之後的第二個月就沒再寫了,硬是靠著存稿吃了兩個月全勤。
本想著有點起色的話,就繼續寫下去,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差。
這是作者正是發表的第三本書。
第一本30萬,沒簽約。
第二本50萬,0訂閱。
這本也好不到哪去,但至少有讀者了。
《我能竊取他人命格》題材是作者的靈光一閃,但世界觀、劇情、人設以及節奏可以說是一塌糊塗。
不信的可以翻一翻討論區。
剛開始還刪了,怕影響吸引讀者,後來索性不管了。
作者沒事就上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罵我、罵主角,也算給自己一個鞭策。
畢竟自己寫的不好,挨罵也是正常的。
這本書,或者說這個題材,作者寫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主角這種金手指,就不能在和平的修仙世界,隻有在妖魔橫行、黑暗自私的世界觀中,才能不讓讀者反感。
另外,金手指也存在很大問題。
後期雖然騙自己,想辦法去圓,但命格就是命格,不應該像技能一樣,隨用隨取,還立即生效。
這些都是毒點,是勸退讀者的地方。
還有個問題,就是沒有大綱。
後期為了掩飾上麵提到的尷尬,因此加快了節奏,本來200萬字的內容,50萬就結束了。
導致所有的角色,包括主角都是個紙片人。
讓讀者很難帶入。
所以說,這本書撲街是應該的。
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也會構思竊命格這樣的題材應該怎麽寫。
心中也有了一個大概。
如果再寫的話應該會是這樣:
首先題目是《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
世界觀處處充斥著“吃人”二字。
妖魔吃人、修道者養蠱,人族看似強大,鎮壓四方,但天資聰穎之輩皆是鼎爐。
強者恒強,底層修道者永無出頭之日。
而這些人,走的越遠,越接近世界真相,就離被獻祭越近。
隻有在這樣絕望的、相互算計的世界中,出現竊命者,才不影響讀者的感官。
否則,雙標必然存在。
另外金手指也得改一下。
不能是具現化後,直接摘取,那樣還是遊戲,不是命格。
而主角的金手指是簽訂契約,凡是與他簽訂契約的,主角就可以獲得對方的一段命運。
但有個限製條件,我叫它:“欲竊其命運,先還其罪債。”
舉個例子。
開篇修道者張三不堪命運的苦惱,想要自殺,但主角救了他,對方生無可戀,將自己的命運賣與主角。
從此,主角成為張三,成功修道。
成為了他,自然要替他還罪孽、還債務。
直到下一個人願意與主角簽訂契約,那主角又成了下一個人,同時張三從命運長河中回來,但所有記憶回到簽訂契約之前。
主角成為下一個人後,保留部分實力(具體多少,寫的時候再考慮)。
而他強就強在,他的天資、根骨、氣運等等是會疊加的。
隻要竊取的命運越多,實力也會越強!
這應該才是竊命吧?
當然,這隻是想法,所以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寫的時候自然會構思完整。
不過呢,這應該是下下一本書,因為作者在得知這本書沒救之後,就又開了兩本。
第一本,數據太差直接切了。
現在這本12萬字,數據還行,毒點什麽的基本上已經沒有。
不過不是仙俠題材了。
作者也想好好寫一本,直到2300萬字,可作者也要吃飯。
家中拮據,也不允許我為愛發電。
所以隻好將成績差的書切了。
還請讀者們見諒。
羅裏吧嗦說了這麽一大堆,其實就是想表達,自己也想做個能吃得上飯的網文作者。
想說自己其實一直都在進步。
想說下一本會更好。
至於《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這本書,我會在那本完結之後再開。
到時候是在那個作家號,還是這個作家號,就看成績了。
哦對了,現在寫的那本書叫《末世直播,粉絲隻想票死我》。
讀者大大可以去看看,作者是不是真的有進步。
如果有,留個言。
沒有的話,罵兩句死太監也好。
哈哈哈。
再見!
其實這本書從上架之後的第二個月就沒再寫了,硬是靠著存稿吃了兩個月全勤。
本想著有點起色的話,就繼續寫下去,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差。
這是作者正是發表的第三本書。
第一本30萬,沒簽約。
第二本50萬,0訂閱。
這本也好不到哪去,但至少有讀者了。
《我能竊取他人命格》題材是作者的靈光一閃,但世界觀、劇情、人設以及節奏可以說是一塌糊塗。
不信的可以翻一翻討論區。
剛開始還刪了,怕影響吸引讀者,後來索性不管了。
作者沒事就上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罵我、罵主角,也算給自己一個鞭策。
畢竟自己寫的不好,挨罵也是正常的。
這本書,或者說這個題材,作者寫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主角這種金手指,就不能在和平的修仙世界,隻有在妖魔橫行、黑暗自私的世界觀中,才能不讓讀者反感。
另外,金手指也存在很大問題。
後期雖然騙自己,想辦法去圓,但命格就是命格,不應該像技能一樣,隨用隨取,還立即生效。
這些都是毒點,是勸退讀者的地方。
還有個問題,就是沒有大綱。
後期為了掩飾上麵提到的尷尬,因此加快了節奏,本來200萬字的內容,50萬就結束了。
導致所有的角色,包括主角都是個紙片人。
讓讀者很難帶入。
所以說,這本書撲街是應該的。
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也會構思竊命格這樣的題材應該怎麽寫。
心中也有了一個大概。
如果再寫的話應該會是這樣:
首先題目是《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
世界觀處處充斥著“吃人”二字。
妖魔吃人、修道者養蠱,人族看似強大,鎮壓四方,但天資聰穎之輩皆是鼎爐。
強者恒強,底層修道者永無出頭之日。
而這些人,走的越遠,越接近世界真相,就離被獻祭越近。
隻有在這樣絕望的、相互算計的世界中,出現竊命者,才不影響讀者的感官。
否則,雙標必然存在。
另外金手指也得改一下。
不能是具現化後,直接摘取,那樣還是遊戲,不是命格。
而主角的金手指是簽訂契約,凡是與他簽訂契約的,主角就可以獲得對方的一段命運。
但有個限製條件,我叫它:“欲竊其命運,先還其罪債。”
舉個例子。
開篇修道者張三不堪命運的苦惱,想要自殺,但主角救了他,對方生無可戀,將自己的命運賣與主角。
從此,主角成為張三,成功修道。
成為了他,自然要替他還罪孽、還債務。
直到下一個人願意與主角簽訂契約,那主角又成了下一個人,同時張三從命運長河中回來,但所有記憶回到簽訂契約之前。
主角成為下一個人後,保留部分實力(具體多少,寫的時候再考慮)。
而他強就強在,他的天資、根骨、氣運等等是會疊加的。
隻要竊取的命運越多,實力也會越強!
這應該才是竊命吧?
當然,這隻是想法,所以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寫的時候自然會構思完整。
不過呢,這應該是下下一本書,因為作者在得知這本書沒救之後,就又開了兩本。
第一本,數據太差直接切了。
現在這本12萬字,數據還行,毒點什麽的基本上已經沒有。
不過不是仙俠題材了。
作者也想好好寫一本,直到2300萬字,可作者也要吃飯。
家中拮據,也不允許我為愛發電。
所以隻好將成績差的書切了。
還請讀者們見諒。
羅裏吧嗦說了這麽一大堆,其實就是想表達,自己也想做個能吃得上飯的網文作者。
想說自己其實一直都在進步。
想說下一本會更好。
至於《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這本書,我會在那本完結之後再開。
到時候是在那個作家號,還是這個作家號,就看成績了。
哦對了,現在寫的那本書叫《末世直播,粉絲隻想票死我》。
讀者大大可以去看看,作者是不是真的有進步。
如果有,留個言。
沒有的話,罵兩句死太監也好。
哈哈哈。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