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一聲哀歎,打破了清晨的寂靜。
蒲逸仙起身,環顧四周,入眼的是從未見過的原始森林,高聳入雲的大山,以及衣不蔽體、不知廉恥的光著身子的人!
不過這個場景,蒲逸仙已經習以為常了,看著周圍漸漸忙碌起來的族人,他也得開始為今日的狩獵做起準備了。
近乎兩米的身高,渾身腱子肉,數百斤的巨石,可以輕輕鬆鬆的拎起來,這要是放在前世,蒲逸仙一定十分高興。
但是在這個先天靈氣充裕,靈物遍地的上古洪荒!有鴻鈞道祖、有女媧娘娘、有盤古三清、有西方二聖的洪荒世界!他卻不論如何都高興不起來了。
更別說現在的洪荒,可是巫妖兩族稱霸的上古時代!
要知道,如今除了女媧娘娘在不久前造人成聖之外,其餘五聖還沒有證道,這幾位天定聖人都在忌憚巫妖兩族勢大,不得不避其鋒芒,躲在自家道場中,不敢輕易下山行走!
他一個連人仙都不是的小小人族,生活在這麽危險恐怖的洪荒世界,哪裏高興的起來?
至於學習某些前輩,去各處仙山靈地拜師學藝,蒲逸仙倒是想,但他這個弱小的身軀,有什麽能耐可以從周山山下,跋山涉水,橫跨億萬裏,一路上平平安安,拜入那些仙人門下呢?
而且就算女媧娘娘發了庇護人族千年的道誓,但這也僅限於那些各族修士。
可是洪荒中,除了各類修士之外,還有無數野獸啊!光是這些野獸,都足以讓他身死無數次了。
“為什麽那些洪荒小說中,主角不是先天跟腳,敢與聖人爭鋒,就是能隨隨便便拜入聖人門下,成為聖人弟子!可他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族。”蒲逸仙心中悲憤的咆哮著。
但不論他心情如何,最後都隻能老老實實的跟隨大部隊,去到荒野獵殺野獸,為部族弄來食物。
辛辛苦苦的忙活了大半天,蒲逸仙隨著眾人弄來了幾隻野獸,可以讓數百位族人不用餓肚子。
等到金烏即將落下的時候,一眾族人聚集在一起,撕碎野獸的屍體,將這些生肉分給眾人,有的族人還會拿起骨頭做的盛具,喝著裏麵的獸血。
吃生肉,喝獸血,蒲逸仙來到洪荒後,過得都是這種淒慘的日子。
但沒辦法,誰讓燧人氏還沒有發現火焰呢?
消化了女媧娘娘傳授的知識,以及從後世知曉的情況,在這個危險的洪荒世界中,蒲逸仙可不敢亂來,隻能老老實實的,等著燧人氏發明鑽木取火,弄出火焰來。
吃完生猛卻已經習慣了的一頓晚飯後,蒲逸仙裹了裹獸皮,開始考慮起自己要如何才能在洪荒世界中活下來。
這麽多天以來,他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如今也算是有些一些初步的想法。
首先,鍛煉肉身,讓自己的實力變得強大一些,而這一點在無法修煉之前,是蒲逸仙能夠想到的壯大自己,增加活下去的可能的唯一辦法!
其次就是賺取功德!功德這種萬金油,哪怕他現在無法修煉,但要是有很多功德的話,旁的不說,最起碼能夠逢凶化吉,盡可能的提高自己的存活率。
再次,就是等老子明悟證道之機,行走人族,傳道人族時,看看有沒有可能拜入老子門下!
其實這一點,蒲逸仙自己都覺得不太可能,因為從後世傳說來看,老子就收了玄都一人。
所以老子極有可能看不上自己,但自己死皮賴臉求上去,從他老人家手中,求得一門修煉功法也是好的。
最後的辦法,那就是趁著女媧娘娘的道誓還沒有消失,他離開人族,冒險行走在洪荒大地,去拜其他的修士為師!
不論是不是聖人門下,隻要能夠讓他修煉,都要去嚐試!
“不過話又說回來,鍛煉肉身,照搬後世那些軍訓的經驗應該有用,但賺取功德,這該怎麽賺取呢?”蒲逸仙愁眉苦臉的想到。
蒲逸仙不停地抓自己的頭發,全然不顧被自己扯斷了不少的頭發,隻希望能夠想出一個不引起天道注意,又能獲取功德的法子。
可是不管他怎麽想,都想不出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辦法。
鑽木取火,他不會,但是他知道啊!可是他敢嗎?他不敢,因為這是燧人氏的功績。
搭建簡易的木屋,用樹葉、毛皮編織衣物,他都知道有莫大功德,但是他都不敢去做!
“唉。”星空下,蒲逸仙又默默地歎了口氣。
他想要獲取功德,隻能從一些小地方入手,而且還得等燧人氏三祖都奠定地位後,他才能夠想辦法獲取功德。
“罷了罷了,想來那三位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天命,到時候自己再謀劃功德算了。”想著想著,蒲逸仙居然趴在地上睡著了。
…………
時光匆匆,蒲逸仙已經在洪荒中,待了三年了。
從一開始不習慣吃生肉,到後來習慣了;從一開始討厭赤裸著身子,到後麵的無所謂;從一開始的格格不入,到現在深受人族歡迎。
所有的一切,在時間的消磨下,蒲逸仙都已經適應了,甚至他都快要忘記自己是穿越者這件事了。
在這三年裏,燧人氏發明了鑽木取火,教會了人族食用熟食,並且利用火焰驅逐野獸,為人族帶來溫暖。
有巢氏模仿飛禽築巢,將人族帶出了山洞,為人族遮風擋雨,並且能夠在夜晚抵擋野獸的襲擊。
緇衣氏教會人族以獸皮禦寒,用樹葉蔽體,使人族擺脫了裸體的習俗,而且獸皮堅韌,為人族在獵殺野獸時,還可以提供了一層防禦。
三年了!自己終於可以開始動手謀劃功德了!蒲逸仙激動地差點流出眼淚,緊緊地握著手中的石頭。
“哢嚓——哢嚓——”
蒲逸仙不斷地打擦著石頭,直到看見一點火星後,懸著的心才放下。
看到麵前這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蒲逸仙大聲的喊道:“我用石頭摩擦生火,為人族創造了新的生火方式!”
周圍所有的族人都圍了過來,看到蒲逸仙麵前這團熊熊燃燒的烈火,每個人臉上都露出了一絲舒服的微笑。
火焰,對人族而言,很重要!
因為火焰不僅可以讓食物變得美味,還能帶給他們溫暖,為他們驅趕野獸,保證他們的安全。
現在蒲逸仙創造了一種新的生火方式,這是值得所有的人族尊敬的事情!
“逸!逸!逸!”所有人族大喊著,慶祝著,歡呼著,用這種簡單狂暴的方式,表達自己對於蒲逸仙的崇拜。
逸,正是蒲逸仙為自己取的名字。
逸者,超凡脫俗,卓爾不群也,這是蒲逸仙對自己的期望,希望自己日後能夠超脫三界,不在五行,成就大羅果位。
“逸,你很好!我和有巢氏、緇衣氏商量了,一起推舉你成為人族第四位首領,一起帶領人族發展。”燧人氏大馬金刀的走了過來,拍著逸的肩膀,十分鄭重的說道。
逸創造了一種新的生火方法,在平平無奇的萬千族人中,就顯得十分突出了,而為了展現燧人氏三人的公平,也為了人族可以更好地發展,所以他們才會推舉逸成為第四位首領。
“逸定不負三位首領所望!”逸已經完全融入了人族之中,雖然心中求仙問道的執念沒變。
但在此之前,他會竭盡可能的幫助人族,為人族的發展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蒲逸仙起身,環顧四周,入眼的是從未見過的原始森林,高聳入雲的大山,以及衣不蔽體、不知廉恥的光著身子的人!
不過這個場景,蒲逸仙已經習以為常了,看著周圍漸漸忙碌起來的族人,他也得開始為今日的狩獵做起準備了。
近乎兩米的身高,渾身腱子肉,數百斤的巨石,可以輕輕鬆鬆的拎起來,這要是放在前世,蒲逸仙一定十分高興。
但是在這個先天靈氣充裕,靈物遍地的上古洪荒!有鴻鈞道祖、有女媧娘娘、有盤古三清、有西方二聖的洪荒世界!他卻不論如何都高興不起來了。
更別說現在的洪荒,可是巫妖兩族稱霸的上古時代!
要知道,如今除了女媧娘娘在不久前造人成聖之外,其餘五聖還沒有證道,這幾位天定聖人都在忌憚巫妖兩族勢大,不得不避其鋒芒,躲在自家道場中,不敢輕易下山行走!
他一個連人仙都不是的小小人族,生活在這麽危險恐怖的洪荒世界,哪裏高興的起來?
至於學習某些前輩,去各處仙山靈地拜師學藝,蒲逸仙倒是想,但他這個弱小的身軀,有什麽能耐可以從周山山下,跋山涉水,橫跨億萬裏,一路上平平安安,拜入那些仙人門下呢?
而且就算女媧娘娘發了庇護人族千年的道誓,但這也僅限於那些各族修士。
可是洪荒中,除了各類修士之外,還有無數野獸啊!光是這些野獸,都足以讓他身死無數次了。
“為什麽那些洪荒小說中,主角不是先天跟腳,敢與聖人爭鋒,就是能隨隨便便拜入聖人門下,成為聖人弟子!可他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族。”蒲逸仙心中悲憤的咆哮著。
但不論他心情如何,最後都隻能老老實實的跟隨大部隊,去到荒野獵殺野獸,為部族弄來食物。
辛辛苦苦的忙活了大半天,蒲逸仙隨著眾人弄來了幾隻野獸,可以讓數百位族人不用餓肚子。
等到金烏即將落下的時候,一眾族人聚集在一起,撕碎野獸的屍體,將這些生肉分給眾人,有的族人還會拿起骨頭做的盛具,喝著裏麵的獸血。
吃生肉,喝獸血,蒲逸仙來到洪荒後,過得都是這種淒慘的日子。
但沒辦法,誰讓燧人氏還沒有發現火焰呢?
消化了女媧娘娘傳授的知識,以及從後世知曉的情況,在這個危險的洪荒世界中,蒲逸仙可不敢亂來,隻能老老實實的,等著燧人氏發明鑽木取火,弄出火焰來。
吃完生猛卻已經習慣了的一頓晚飯後,蒲逸仙裹了裹獸皮,開始考慮起自己要如何才能在洪荒世界中活下來。
這麽多天以來,他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如今也算是有些一些初步的想法。
首先,鍛煉肉身,讓自己的實力變得強大一些,而這一點在無法修煉之前,是蒲逸仙能夠想到的壯大自己,增加活下去的可能的唯一辦法!
其次就是賺取功德!功德這種萬金油,哪怕他現在無法修煉,但要是有很多功德的話,旁的不說,最起碼能夠逢凶化吉,盡可能的提高自己的存活率。
再次,就是等老子明悟證道之機,行走人族,傳道人族時,看看有沒有可能拜入老子門下!
其實這一點,蒲逸仙自己都覺得不太可能,因為從後世傳說來看,老子就收了玄都一人。
所以老子極有可能看不上自己,但自己死皮賴臉求上去,從他老人家手中,求得一門修煉功法也是好的。
最後的辦法,那就是趁著女媧娘娘的道誓還沒有消失,他離開人族,冒險行走在洪荒大地,去拜其他的修士為師!
不論是不是聖人門下,隻要能夠讓他修煉,都要去嚐試!
“不過話又說回來,鍛煉肉身,照搬後世那些軍訓的經驗應該有用,但賺取功德,這該怎麽賺取呢?”蒲逸仙愁眉苦臉的想到。
蒲逸仙不停地抓自己的頭發,全然不顧被自己扯斷了不少的頭發,隻希望能夠想出一個不引起天道注意,又能獲取功德的法子。
可是不管他怎麽想,都想不出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辦法。
鑽木取火,他不會,但是他知道啊!可是他敢嗎?他不敢,因為這是燧人氏的功績。
搭建簡易的木屋,用樹葉、毛皮編織衣物,他都知道有莫大功德,但是他都不敢去做!
“唉。”星空下,蒲逸仙又默默地歎了口氣。
他想要獲取功德,隻能從一些小地方入手,而且還得等燧人氏三祖都奠定地位後,他才能夠想辦法獲取功德。
“罷了罷了,想來那三位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天命,到時候自己再謀劃功德算了。”想著想著,蒲逸仙居然趴在地上睡著了。
…………
時光匆匆,蒲逸仙已經在洪荒中,待了三年了。
從一開始不習慣吃生肉,到後來習慣了;從一開始討厭赤裸著身子,到後麵的無所謂;從一開始的格格不入,到現在深受人族歡迎。
所有的一切,在時間的消磨下,蒲逸仙都已經適應了,甚至他都快要忘記自己是穿越者這件事了。
在這三年裏,燧人氏發明了鑽木取火,教會了人族食用熟食,並且利用火焰驅逐野獸,為人族帶來溫暖。
有巢氏模仿飛禽築巢,將人族帶出了山洞,為人族遮風擋雨,並且能夠在夜晚抵擋野獸的襲擊。
緇衣氏教會人族以獸皮禦寒,用樹葉蔽體,使人族擺脫了裸體的習俗,而且獸皮堅韌,為人族在獵殺野獸時,還可以提供了一層防禦。
三年了!自己終於可以開始動手謀劃功德了!蒲逸仙激動地差點流出眼淚,緊緊地握著手中的石頭。
“哢嚓——哢嚓——”
蒲逸仙不斷地打擦著石頭,直到看見一點火星後,懸著的心才放下。
看到麵前這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蒲逸仙大聲的喊道:“我用石頭摩擦生火,為人族創造了新的生火方式!”
周圍所有的族人都圍了過來,看到蒲逸仙麵前這團熊熊燃燒的烈火,每個人臉上都露出了一絲舒服的微笑。
火焰,對人族而言,很重要!
因為火焰不僅可以讓食物變得美味,還能帶給他們溫暖,為他們驅趕野獸,保證他們的安全。
現在蒲逸仙創造了一種新的生火方式,這是值得所有的人族尊敬的事情!
“逸!逸!逸!”所有人族大喊著,慶祝著,歡呼著,用這種簡單狂暴的方式,表達自己對於蒲逸仙的崇拜。
逸,正是蒲逸仙為自己取的名字。
逸者,超凡脫俗,卓爾不群也,這是蒲逸仙對自己的期望,希望自己日後能夠超脫三界,不在五行,成就大羅果位。
“逸,你很好!我和有巢氏、緇衣氏商量了,一起推舉你成為人族第四位首領,一起帶領人族發展。”燧人氏大馬金刀的走了過來,拍著逸的肩膀,十分鄭重的說道。
逸創造了一種新的生火方法,在平平無奇的萬千族人中,就顯得十分突出了,而為了展現燧人氏三人的公平,也為了人族可以更好地發展,所以他們才會推舉逸成為第四位首領。
“逸定不負三位首領所望!”逸已經完全融入了人族之中,雖然心中求仙問道的執念沒變。
但在此之前,他會竭盡可能的幫助人族,為人族的發展盡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