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崇明城,還沉浸在一片歡聲笑語之中。
畢竟自家十幾精騎就能衝散數千叛軍,這所謂的東萊妖怪,也不過如此嘛。
崇明軍定然能夠很快戰勝叛軍,然後送他們回鄉。
錯誤的認知就跟謠言一樣,是會傳染的。
當所有人都抱著這樣想法的時候,東萊的叛軍在百姓眼中,也就真成了土雞瓦狗。
在這樣歡騰的氣氛中,即便是真的清楚真相的,也隻能三緘其口,沉默以對。
凱旋大宴後,自然是論功行賞。
帶隊的巴隆自然是記首功,而那些敢於直麵叛軍的軍中勇士,也獲得了不同程度的調動。
隻有狗娃同賴九,得到的東西同別人不同。
畢竟他們是民兵鄉勇麽,雖然刮了城中巡邏隊長的職務,但也隻是種臨時幫工的身份。
所以即便立了天大的功勳,他們得到的,也隻有財帛,數目對兩人而言有些誇張的財帛。
“發達了,這次真的發達了!”
從箱裏取出兩根金條高高舉起的賴九滿眼都是金色,渾身都是銅臭,惡狠狠的說道:“俺要在崇明買個三進的宅子,然後買兩個老婆,不!買五個!”
狗娃看看院裏幾個大箱,沉默著沒有說話。
“狗哥,這下咱有錢了,誰都不敢看不起咱們了,為啥感覺你不太高興啊。”
賴九走到狗娃身邊,舉起金條在對方眼前晃了晃道:“這可是金子誒!林闕老兒還是很上道的嘛,這封賞可比甜瓜的強多了。哈哈哈哈。”
狗娃伸手抓過賴九舉在他麵前的金條,五指一用力便將金條跟麵條似得捏扁,然後隨手一丟,便氣鼓鼓進屋了。
“狗哥你瘋啦,這可是金子!”
大驚失色的賴九飛身撲救,將被捏扁的金條死死抱在懷裏,扭身罵道。
但狗娃已經進了屋,所以發泄無門的賴九隻能默默起身,看看手中金條,又看看遠處屋裏,不明所以。
……
破軍道場
本該春風得意的巴隆正同一人爭執,麵紅耳赤。
“大師兄,我不明白!若論功績,狗娃足夠封個偏將,但城主就給了幾箱金銀,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小師弟先別激動。”
林堂平靜道:“城主這麽做,自然有他的深意。”
“深意,什麽深意?我隻看見城主處事不公!”
巴隆心中有氣,言語也不修飾:“狗娃兄弟雖是鄉野出生,但他的本事有目共睹,城中百姓隻道東萊叛軍烏合之眾,但我們這支出城騎兵,卻是真正見過那頭凶殘妖物的。
若是沒有狗娃兄弟,咱們這支小隊,了不得殺些鄉勇民夫,真碰上叛軍大隊,沒幾個能回得來。狗娃兄弟才是此行最大的功臣,也是咱們崇明抵禦叛軍的王牌。
城主這般做法,豈不讓人寒心?”
林堂看了巴隆半晌,反問道:“那你覺得,城主應該怎麽處置這事才算公允呢?”
“自然是一視同仁,論功行賞!”
巴隆想也不想就道:“狗娃一人,可抵十萬精兵,如何重視也不為過。”
“好,就依你說得,這次狗娃陣斬百敵,城主封他個遊擊將軍。”
林堂淡淡道:“下次叛軍攻城,他又立功勳,再封他個城中偏將。再打幾仗,是不是要讓他當城守?你是個軍人,你應該明白,軍隊從來不是誰能打,官就能當得大的!忠誠與否,才是能否委以重任的標準,狗娃雖強,但畢竟不是咱們自己人。
若是將來出了什麽問題,城主與師尊,在朝堂上會很難做。”
巴隆不敢置信:“就因為這種荒謬的理由?”
“荒謬麽,我覺得這一點兒也不荒謬。”
林堂雙手抱胸,淡淡道:“我們不了解狗娃,不光是不了解他這個人,同樣不了解對方能力的極限。
作為明國軍人,我們不能將重注壓在這種不了解上,而是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若是狗娃成為第二個龍蛇聖君,該怎麽辦?
從某種程度來講,狗娃的能力,同東萊那位一樣棘手。
但現在的好處是,後者同我們站在一起,並且足夠抵擋龍蛇聖君,這就足夠了。
我們應該盡量維持住現有的平衡,等到林晨帶著學宮強者回來再做下一步的應對。
過度的接納和疏遠,都有可能動搖目前的平衡,所以我認為,城主對於狗娃的封賞,非常合適,既不會無視功勳,也不會讓對方獲得不匹配的地位。”
“大師兄,你同我說實話。”
巴隆向林堂巴巴問道:“學宮強者來了,會怎麽對待狗娃?”
“我不知道。”
林堂看著巴隆的眼睛,這樣說道:“五大學宮派出的弟子,往往都是能一錘定音的強者,就好像二十年前齊朝犯我邊境時,東萊向皇帝求援,皇帝隻派了彭東來一人,便保了東萊城二十年太平。
這次林晨帶回來的人,隻會比彭東來更強,東萊那位的實力雖然妖異,卻也不足以撼動學宮的底蘊。所以那位敗亡,其實隻是早晚的事。
但我們可以肯定,學宮肯定會對那位的奇異,同樣會很感興趣,所以我並不知道,當學宮強者發現,其中並不止東萊一位擁有神異時,會是什麽態度。
也正是因為我們無法預判對方的態度,所以在這之前,我們不應該同狗娃有過密接觸,你別忘了,師尊就是辟雍宮的弟子,咱們破軍道場,是辟雍泮宮。
你明白了嗎?小、師、弟!”
巴隆又不是蠢貨,聽得林堂這樣抽絲剝繭的解釋,哪還有聽不懂的道理。
隻是他同狗娃雖然認識不久,卻是數次過命的交情。
這便是師門恩重,那邊是知交好友,這種滋味,讓人極不好受。
“所以,師尊特別將你調到別部,為的就是少讓你同狗娃接觸,你要體量師尊的用心良苦。”
林堂又拍拍巴隆肩膀,囑咐道:“另外,師傅說了,若是狗娃向你討要內練功夫,你就教這本給他。”
說著,林堂又從懷裏掏出一本秘籍,塞到巴隆手上。
畢竟自家十幾精騎就能衝散數千叛軍,這所謂的東萊妖怪,也不過如此嘛。
崇明軍定然能夠很快戰勝叛軍,然後送他們回鄉。
錯誤的認知就跟謠言一樣,是會傳染的。
當所有人都抱著這樣想法的時候,東萊的叛軍在百姓眼中,也就真成了土雞瓦狗。
在這樣歡騰的氣氛中,即便是真的清楚真相的,也隻能三緘其口,沉默以對。
凱旋大宴後,自然是論功行賞。
帶隊的巴隆自然是記首功,而那些敢於直麵叛軍的軍中勇士,也獲得了不同程度的調動。
隻有狗娃同賴九,得到的東西同別人不同。
畢竟他們是民兵鄉勇麽,雖然刮了城中巡邏隊長的職務,但也隻是種臨時幫工的身份。
所以即便立了天大的功勳,他們得到的,也隻有財帛,數目對兩人而言有些誇張的財帛。
“發達了,這次真的發達了!”
從箱裏取出兩根金條高高舉起的賴九滿眼都是金色,渾身都是銅臭,惡狠狠的說道:“俺要在崇明買個三進的宅子,然後買兩個老婆,不!買五個!”
狗娃看看院裏幾個大箱,沉默著沒有說話。
“狗哥,這下咱有錢了,誰都不敢看不起咱們了,為啥感覺你不太高興啊。”
賴九走到狗娃身邊,舉起金條在對方眼前晃了晃道:“這可是金子誒!林闕老兒還是很上道的嘛,這封賞可比甜瓜的強多了。哈哈哈哈。”
狗娃伸手抓過賴九舉在他麵前的金條,五指一用力便將金條跟麵條似得捏扁,然後隨手一丟,便氣鼓鼓進屋了。
“狗哥你瘋啦,這可是金子!”
大驚失色的賴九飛身撲救,將被捏扁的金條死死抱在懷裏,扭身罵道。
但狗娃已經進了屋,所以發泄無門的賴九隻能默默起身,看看手中金條,又看看遠處屋裏,不明所以。
……
破軍道場
本該春風得意的巴隆正同一人爭執,麵紅耳赤。
“大師兄,我不明白!若論功績,狗娃足夠封個偏將,但城主就給了幾箱金銀,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小師弟先別激動。”
林堂平靜道:“城主這麽做,自然有他的深意。”
“深意,什麽深意?我隻看見城主處事不公!”
巴隆心中有氣,言語也不修飾:“狗娃兄弟雖是鄉野出生,但他的本事有目共睹,城中百姓隻道東萊叛軍烏合之眾,但我們這支出城騎兵,卻是真正見過那頭凶殘妖物的。
若是沒有狗娃兄弟,咱們這支小隊,了不得殺些鄉勇民夫,真碰上叛軍大隊,沒幾個能回得來。狗娃兄弟才是此行最大的功臣,也是咱們崇明抵禦叛軍的王牌。
城主這般做法,豈不讓人寒心?”
林堂看了巴隆半晌,反問道:“那你覺得,城主應該怎麽處置這事才算公允呢?”
“自然是一視同仁,論功行賞!”
巴隆想也不想就道:“狗娃一人,可抵十萬精兵,如何重視也不為過。”
“好,就依你說得,這次狗娃陣斬百敵,城主封他個遊擊將軍。”
林堂淡淡道:“下次叛軍攻城,他又立功勳,再封他個城中偏將。再打幾仗,是不是要讓他當城守?你是個軍人,你應該明白,軍隊從來不是誰能打,官就能當得大的!忠誠與否,才是能否委以重任的標準,狗娃雖強,但畢竟不是咱們自己人。
若是將來出了什麽問題,城主與師尊,在朝堂上會很難做。”
巴隆不敢置信:“就因為這種荒謬的理由?”
“荒謬麽,我覺得這一點兒也不荒謬。”
林堂雙手抱胸,淡淡道:“我們不了解狗娃,不光是不了解他這個人,同樣不了解對方能力的極限。
作為明國軍人,我們不能將重注壓在這種不了解上,而是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若是狗娃成為第二個龍蛇聖君,該怎麽辦?
從某種程度來講,狗娃的能力,同東萊那位一樣棘手。
但現在的好處是,後者同我們站在一起,並且足夠抵擋龍蛇聖君,這就足夠了。
我們應該盡量維持住現有的平衡,等到林晨帶著學宮強者回來再做下一步的應對。
過度的接納和疏遠,都有可能動搖目前的平衡,所以我認為,城主對於狗娃的封賞,非常合適,既不會無視功勳,也不會讓對方獲得不匹配的地位。”
“大師兄,你同我說實話。”
巴隆向林堂巴巴問道:“學宮強者來了,會怎麽對待狗娃?”
“我不知道。”
林堂看著巴隆的眼睛,這樣說道:“五大學宮派出的弟子,往往都是能一錘定音的強者,就好像二十年前齊朝犯我邊境時,東萊向皇帝求援,皇帝隻派了彭東來一人,便保了東萊城二十年太平。
這次林晨帶回來的人,隻會比彭東來更強,東萊那位的實力雖然妖異,卻也不足以撼動學宮的底蘊。所以那位敗亡,其實隻是早晚的事。
但我們可以肯定,學宮肯定會對那位的奇異,同樣會很感興趣,所以我並不知道,當學宮強者發現,其中並不止東萊一位擁有神異時,會是什麽態度。
也正是因為我們無法預判對方的態度,所以在這之前,我們不應該同狗娃有過密接觸,你別忘了,師尊就是辟雍宮的弟子,咱們破軍道場,是辟雍泮宮。
你明白了嗎?小、師、弟!”
巴隆又不是蠢貨,聽得林堂這樣抽絲剝繭的解釋,哪還有聽不懂的道理。
隻是他同狗娃雖然認識不久,卻是數次過命的交情。
這便是師門恩重,那邊是知交好友,這種滋味,讓人極不好受。
“所以,師尊特別將你調到別部,為的就是少讓你同狗娃接觸,你要體量師尊的用心良苦。”
林堂又拍拍巴隆肩膀,囑咐道:“另外,師傅說了,若是狗娃向你討要內練功夫,你就教這本給他。”
說著,林堂又從懷裏掏出一本秘籍,塞到巴隆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