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長廊,富貴天這匆匆幾步走得卻是百味陳雜,這一天對他而言,實在是太過詭異了。
隻是,這詭異之中,卻不免帶有幾分操蛋,令他的老臉顏麵盡失。
身為神聖熾輝帝國最聲名顯赫的角鬥場的大老板,為了令這個極為冷血接近禽獸的職業能有個相對好點兒的名望,富貴天也曾多易其名,其頻繁程度竟不下於那些性情跳脫多變的作家的那不斷更改的筆名,或是那些身負機密工作的間諜屢屢變換的化名,什麽國忠啊,為民,世仆啊,還真有幾分不啼清淚長啼血的韻味。但奈何其人富貴無極,隻手遮天,最終就隻有這個綽號流傳了下來,他的本名反倒和他下麵豢養的那些角鬥士一般,存在隻是為了消逝,早已被世界所遺忘。
然而這次,血色天堂角鬥場卻出了天大的事情,鬥魚角鬥士們反了天了。
血色天堂角鬥場以大魄力,安排了這場就連角鬥界同行都不願輕易舉行的蠱存,可是竟然被一位少年給壞了菜。
這群殺千刀的鬥魚角鬥士,違抗命令也罷了,竟還造起反來。
不聽話就不聽話吧,最多讓你們死得很慘,還能怎麽樣,卻還敢與守衛們動手。
吃老子的,喝老子的,最後竟然還***日老子的。
特別是那位叫做色的新鬥神,還真是色膽包天,一氣子又殺了上百位的觀眾(富貴天早就在心裏告誡自己無數次,這件事與那位惹不起的巴洛克?比菲斯無關,此時他已徹底擺正心態了),大慈悲給這小子一條生路,竟也不屑一顧,這世上竟然還真的有人將“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當作好話來聽。
既然這樣,老子就用天大的富貴把你“淫”了。
但眼下的當務之急是重振血色天堂角鬥場的聲望,這血色的香格裏拉,殺戮的天堂的名聲可是實打實的來之不易,這招牌可比那王麻子菜刀,張小泉剪子更亮的金燦燦的多,而且是一絲金光萬丈血啊。
奈何這次蠱存死了這麽多的觀眾,這件事無論如何怕也按不下去了。
然而富貴天何等樣人,走到了半途,竟然給他盤算出了一條死中求活的黃金之路。
這位少年雖說壞了血色天堂角鬥場的名頭,但凡事不破不立,富貴天經營的角鬥事業在這次蠱存之前也已經算是極盛了,創業不易,守業猶難。
隻要好好利用這位少年,令角鬥場和觀眾產生敵愾之心,人氣反倒會失而複得,運作好了,或許還能更進一步,彼此之間產生更為凝固的向心力。
隻要逮到這位背叛者,在大眾麵前,將之義正言辭的千刀萬剮,再將其級掛在角鬥場的正中央,作為永久性的紀念,更能顯出這神聖熾輝帝國第一角鬥場的決斷與氣勢。這與角鬥或是其他的競技一樣,百次的輝煌成功,換來的也不過是眾人的歎為觀止和稍許的審美疲勞,而一次死中求活反敗為勝,卻會令世人永遠的津津樂道。
而且,隻要這位少年走入逆者之門,他就必然是個死人了。唯一希望的就是那個怪物不要下手太狠,至少留個全屍。實在不行,就花一筆錢買幾個少年,挑一個長得最像的,砍斷胳膊,染紅頭,來一個濫竽充數。這麽做傷陰德?於富貴天而言,有錢有勢便是這世間最大的道德。
還有一點,就是那位神將巴洛克?比菲斯,若不是他這次“飆”,蠱存也不會走到這步田地,至少,這位少年和那些鬥魚角鬥士隻能橫著出來。然而這位神將一出,可謂一人當道,神鬼難犯,萬事都隻能作罷。
縱使如此,隻要想明白個中關節,光龍冰騎也不過是一把雙刃劍,斬傷己方元氣之時,也會劈開一條金光閃閃的財路。
曆經多年戰火的神聖熾輝帝國,這幾位神將也用他們身不由己的殺戮,成就了另一番名聲。
賽羅?希貝克在萬般殺劫之後,成為不世出的英雄;絕在不盡的狂殺之中,成為了驚世的魔王;而巴洛克?比菲斯在一場場的屠戮之後,卻成了一種象征。
他冷漠,他頹廢,他似乎有一些病態的追求,然而這一切卻令這位神將成為整個帝國貴族少年的偶像,巴洛克?比菲斯的衣著,食譜,甚至連說話的語音語調都是神聖熾輝帝國的貴族少年競相模仿的對象。在他們眼中,這位神將的種種令人不解之處,竟然都成了一種詩意,目空一切,也變作了高貴,就連其視人命如草芥,也變作了脫俗。
這段日子,巴洛克?比菲斯兩次現身於血色天堂角鬥場,一次是血祭,一次是蠱存,不論他出於什麽目的――當然,以其性格而言,十之**是源於無聊――畢竟可以造成一種聲勢,此地對這位神將有吸引力。
雖說富貴之人未必都能成為貴族,但成為貴族卻是他們畢生渴望的歸宿,無形之中,巴洛克?比菲斯的到來卻會成為一種風尚,在一定程度而言,就算帝國的皇帝親臨此地,效應也不過如此。隻要好好利用這個偶像的作用,勢必會吸引更多的觀眾來此體驗“神將的人間眷顧”(富貴天此時已定好了名目)。
當然,更好的手段是令巴洛克?比菲斯再來此地露臉一次,一年之內,若是能得此人再三出現,那樣的話何愁損失不能挽回。
雖說以血色天堂角鬥場的勢力範圍,怕是根本就觸及不到這位地位高不可攀的神將,但那位叫色的角鬥士離開之時,竟然亮出絕的身份象征――繡著螭虎的赤金流鳳披風――若是用此為引子,去請求賽羅?希貝克,以百年一將和螭虎將軍之間的舊交,當可奏效。利用這個契機,依靠賽羅?希貝克來說動巴洛克?比菲斯,也不是什麽難事。
此事雖說有不少曲折,但以富貴天的人脈和勢力,終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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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神聖熾輝帝國最聲名顯赫的角鬥場的大老板,為了令這個極為冷血接近禽獸的職業能有個相對好點兒的名望,富貴天也曾多易其名,其頻繁程度竟不下於那些性情跳脫多變的作家的那不斷更改的筆名,或是那些身負機密工作的間諜屢屢變換的化名,什麽國忠啊,為民,世仆啊,還真有幾分不啼清淚長啼血的韻味。但奈何其人富貴無極,隻手遮天,最終就隻有這個綽號流傳了下來,他的本名反倒和他下麵豢養的那些角鬥士一般,存在隻是為了消逝,早已被世界所遺忘。
然而這次,血色天堂角鬥場卻出了天大的事情,鬥魚角鬥士們反了天了。
血色天堂角鬥場以大魄力,安排了這場就連角鬥界同行都不願輕易舉行的蠱存,可是竟然被一位少年給壞了菜。
這群殺千刀的鬥魚角鬥士,違抗命令也罷了,竟還造起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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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那位叫做色的新鬥神,還真是色膽包天,一氣子又殺了上百位的觀眾(富貴天早就在心裏告誡自己無數次,這件事與那位惹不起的巴洛克?比菲斯無關,此時他已徹底擺正心態了),大慈悲給這小子一條生路,竟也不屑一顧,這世上竟然還真的有人將“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當作好話來聽。
既然這樣,老子就用天大的富貴把你“淫”了。
但眼下的當務之急是重振血色天堂角鬥場的聲望,這血色的香格裏拉,殺戮的天堂的名聲可是實打實的來之不易,這招牌可比那王麻子菜刀,張小泉剪子更亮的金燦燦的多,而且是一絲金光萬丈血啊。
奈何這次蠱存死了這麽多的觀眾,這件事無論如何怕也按不下去了。
然而富貴天何等樣人,走到了半途,竟然給他盤算出了一條死中求活的黃金之路。
這位少年雖說壞了血色天堂角鬥場的名頭,但凡事不破不立,富貴天經營的角鬥事業在這次蠱存之前也已經算是極盛了,創業不易,守業猶難。
隻要好好利用這位少年,令角鬥場和觀眾產生敵愾之心,人氣反倒會失而複得,運作好了,或許還能更進一步,彼此之間產生更為凝固的向心力。
隻要逮到這位背叛者,在大眾麵前,將之義正言辭的千刀萬剮,再將其級掛在角鬥場的正中央,作為永久性的紀念,更能顯出這神聖熾輝帝國第一角鬥場的決斷與氣勢。這與角鬥或是其他的競技一樣,百次的輝煌成功,換來的也不過是眾人的歎為觀止和稍許的審美疲勞,而一次死中求活反敗為勝,卻會令世人永遠的津津樂道。
而且,隻要這位少年走入逆者之門,他就必然是個死人了。唯一希望的就是那個怪物不要下手太狠,至少留個全屍。實在不行,就花一筆錢買幾個少年,挑一個長得最像的,砍斷胳膊,染紅頭,來一個濫竽充數。這麽做傷陰德?於富貴天而言,有錢有勢便是這世間最大的道德。
還有一點,就是那位神將巴洛克?比菲斯,若不是他這次“飆”,蠱存也不會走到這步田地,至少,這位少年和那些鬥魚角鬥士隻能橫著出來。然而這位神將一出,可謂一人當道,神鬼難犯,萬事都隻能作罷。
縱使如此,隻要想明白個中關節,光龍冰騎也不過是一把雙刃劍,斬傷己方元氣之時,也會劈開一條金光閃閃的財路。
曆經多年戰火的神聖熾輝帝國,這幾位神將也用他們身不由己的殺戮,成就了另一番名聲。
賽羅?希貝克在萬般殺劫之後,成為不世出的英雄;絕在不盡的狂殺之中,成為了驚世的魔王;而巴洛克?比菲斯在一場場的屠戮之後,卻成了一種象征。
他冷漠,他頹廢,他似乎有一些病態的追求,然而這一切卻令這位神將成為整個帝國貴族少年的偶像,巴洛克?比菲斯的衣著,食譜,甚至連說話的語音語調都是神聖熾輝帝國的貴族少年競相模仿的對象。在他們眼中,這位神將的種種令人不解之處,竟然都成了一種詩意,目空一切,也變作了高貴,就連其視人命如草芥,也變作了脫俗。
這段日子,巴洛克?比菲斯兩次現身於血色天堂角鬥場,一次是血祭,一次是蠱存,不論他出於什麽目的――當然,以其性格而言,十之**是源於無聊――畢竟可以造成一種聲勢,此地對這位神將有吸引力。
雖說富貴之人未必都能成為貴族,但成為貴族卻是他們畢生渴望的歸宿,無形之中,巴洛克?比菲斯的到來卻會成為一種風尚,在一定程度而言,就算帝國的皇帝親臨此地,效應也不過如此。隻要好好利用這個偶像的作用,勢必會吸引更多的觀眾來此體驗“神將的人間眷顧”(富貴天此時已定好了名目)。
當然,更好的手段是令巴洛克?比菲斯再來此地露臉一次,一年之內,若是能得此人再三出現,那樣的話何愁損失不能挽回。
雖說以血色天堂角鬥場的勢力範圍,怕是根本就觸及不到這位地位高不可攀的神將,但那位叫色的角鬥士離開之時,竟然亮出絕的身份象征――繡著螭虎的赤金流鳳披風――若是用此為引子,去請求賽羅?希貝克,以百年一將和螭虎將軍之間的舊交,當可奏效。利用這個契機,依靠賽羅?希貝克來說動巴洛克?比菲斯,也不是什麽難事。
此事雖說有不少曲折,但以富貴天的人脈和勢力,終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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