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樂岑背靠著503的防盜門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濕的,頭發也緊貼著臉,襯得臉色比紙還白,顯得頰上的一塊青紫特別紮眼。沈固一步過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來:“你怎麽了?”


    鍾樂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會,勉強露出個比哭還難受的笑:“我,我能在你這裏借住一天嗎?”


    沈固皺起眉,打開門把人扶了進去。鍾樂岑身上冰涼,也不知道在樓道裏吹了多久的風,說話的時候牙關止不住地打戰。沈固顧不上多問,先打開熱水器:“洗個澡去!我給你找衣服。”


    鍾樂岑聽話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發現他的淺色牛仔褲後麵有塊汙跡,燈光下他一眼就看出來,那是血。


    “站住,你褲子上怎麽回事?”


    鍾樂岑驚慌地轉過身,腳下一絆差點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頭皺得更緊。剛才他就覺得鍾樂岑走路的姿勢奇怪,還以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現在看來,他兩條腿似乎不敢並攏,張著腿在走路,聯係到他褲子上的汙跡,沈固臉色一沉:“怎麽回事?”


    鍾樂岑喃喃道:“沒,沒怎麽,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經發現,鍾樂岑一說謊就會不由自主地低頭,現在他的頭又埋下去了,這說的要是真話,他沈固兩字倒過來寫。


    “你是自己說,還是讓我扒下你褲子看?”


    鍾樂岑驚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褲腰。他不抓還好,這一抓,衣服翻了起來,沈固發現他的衣服上有撕開的裂口,腰帶也斷了:“有人搶劫?”


    鍾樂岑搖頭。沈固眼睛一眯,一針見血:“是蘇完?”


    鍾樂岑深深低下了頭,默認了。沈固一拳搗在牆上:“你還是男人嗎!那蘇完怎麽了?你欠他什麽了?他怎麽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鍾樂岑靠在牆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臉。沈固一把將他提起來:“說話!用不用我脫了你褲子驗傷?還是你怕丟臉不敢去告他□□!”


    鍾樂岑身體止不住地打著顫,沈固暴怒:“你說話!”


    鍾樂岑張了張嘴,咳嗽起來。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進浴室:“先洗澡。”


    浴室裏沒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進來讓鍾樂岑坐著。看鍾樂岑那模樣,他真懷疑會不會洗到一半暈倒。虛掩上浴室的門,他一邊去切薑燒開水一邊豎著耳朵聽裏麵的動靜。薑湯燒上,再去藥箱裏翻。沈芝雲不在這房子裏住,他自己也回來沒多久,藥箱裏也就是幾片感冒藥什麽的。想了想,沈固對著浴室裏喊了一聲:“我到樓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點,別摔了。衣服放在門口了。”等浴室裏傳來小聲的回答,他連傘也沒拿就衝下樓去,到小區旁邊的藥店買了消炎藥,再幾步衝回來,正趕上鍾樂岑穿上衣服,從浴室裏慢慢蹭出來。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鍾樂岑高半頭還多,襯衣和毛衣穿在鍾樂岑身上又寬又大,褲子更不用說了,像是把人裝進了麻袋。不過這時候沈固並沒玩笑的興趣,鍾樂岑洗過了澡,臉上總算泛起點紅色,神情卻還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牽到沙發上坐下,把薑湯先塞給他:“喝了。”


    鍾樂岑小口小口喝了。薑湯很燙,終於又在臉上燙出點紅潤來。沈固把他頭發用吹風機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藥再塞到手裏:“吃了。”


    鍾樂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黴素?”不過還是吃了。


    沈固再把藥膏也塞過去:“能自己上藥麽?”


    鍾樂岑表情茫然:“金黴素軟膏?”他愣了一會,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幾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奪過來,氣結:“往哪抹!”


    鍾樂岑愣愣地問:“不往這裏,往哪裏抹?”


    沈固差點被他噎死。或者真是離了部隊就退化了?從前他在狙擊組以冷靜鎮定著稱,為什麽現在屢屢被氣得三屍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裏屋去上藥。”


    鍾樂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無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舉動,然後決定單刀直入:“你後麵,不用上藥麽?”


    鍾樂岑怔了一下,臉上騰地紅透了:“你——上、上什麽藥?”


    沈固皺眉,拎起他的濕褲子,把後麵的血跡指給他看。鍾樂岑的頭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悶悶地說:“不是我的血。”


    沈固揚眉:“那是誰的?”


    “蘇完的。”鍾樂岑抬起頭來,苦笑一下,“他想……來著,我急了,拿酒瓶給他頭上來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麽回事?怎麽走得那麽別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點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幹脆地稱讚一句,把藥膏扔了,“沒吃飯吧?我去弄點東西吃。”


    鍾樂岑搖搖頭,把身體蜷起來:“不餓。”


    “什麽就不餓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來,“晚飯吃了?午飯吃了?”


    鍾樂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來了。”


    沈固看他一會,在他旁邊坐下:“到底怎麽回事?”


    鍾樂岑臉上的紅潤又漸漸褪了下去,把臉埋在被子裏:“我沒想到,蘇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沒想到,他以為我們這些人,是個男人就能上……”


    沈固簡短地說:“他混蛋!但是你為什麽總是縱著他?到底你欠他什麽?”


    鍾樂岑的手指無意識地劃著被麵,終於輕輕地說:“我欠他一條命。”


    “我和蘇完住在一條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隻相差五分鍾而已。我的命相不好,雖然有天生的陰陽眼,但壽命隻到三十歲,而且一生坎坷還刑克父母……而蘇完雖然隻晚出生五分鍾,卻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壽。我父親,就請人為我和蘇完換了命。蘇完他,小時候很聰明,在繪畫上很有天賦,可是自從換命之後,先是他父親酗酒,冬天夜裏凍死在路邊,然後他的母親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對他不好,連大學也不肯供他上……蘇完上了技校,畢業之後也找了好幾份工作,總是沒人賞識他,所以……”


    “所以他丟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煩?”沈固尖銳地問,“鍾樂岑,你不覺得你很像舊社會的小媳婦,天天就是忍氣吞聲?他找不到工作,是因為真的沒人賞識,還是因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幾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為有你養著他嗎?他喝酒的錢哪來的?你給的吧?你這麽縱容他,他不變成這樣才怪!”


    鍾樂岑怔怔地看著沈固,顯然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可是,如果不是我們換了命,他,他不會這樣……”


    沈固托著額頭想了想:“你家在哪裏?”


    “終南山……”


    “那你怎麽不在家裏呆著,跑到濱海來了?”


    鍾樂岑又低下了頭:“爸媽死後,叔叔發現我是……把我趕出來了。”


    “你不是跟他換了命嗎?怎麽父母還會……”


    鍾樂岑苦笑:“媽媽就是因為我死的,那之後爸爸才下決心給我換命。但是換命對他的消耗太大,所以沒幾年也就……”


    “那你覺得你過得順嗎?”


    鍾樂岑遲疑著:“還,還可以吧……”


    沈固挑眉:“還可以?”


    鍾樂岑終於低下頭,低聲說:“開始的時候也很難,什麽活都幹過,好容易最後一年畢了業,因為我是——在學校裏鬧開了,工作也很難找。走了不少地方,最後到了濱海。不過我覺得我運氣不錯,遇到的人都很好的,診所那個地方收錢也不多,房東老太太還給我介紹客戶,住的地方房東雖然苛刻點,但有時候房租湊不齊,也會寬我幾天……挺好的。”


    沈固聽著他輕聲的敘述,心似乎也柔軟起來:“可是蘇完不這麽覺得吧?如果讓他來過你的日子,他過得下去嗎?”


    鍾樂岑不解地看著他。沈固繼續教育:“如果你們不換命,讓他被家裏趕出來,自己打工交學費,到處找工作,還要養一個酒鬼,他過得下去嗎?”他肯定蘇完過不下去,那小子可能是個窮命,卻偏偏被養成了少爺脾氣,半點委屈都受不了。


    鍾樂岑思索著,漸漸露出點了然的神情,沈固微微一笑,摸摸他半幹的頭發:“所以你看,你覺得換了命他吃了虧,其實你也不見得就多麽順遂,他覺得他倒楣都是因為換命,可是要讓他來過你的日子,我看他那脾氣根本不行。所以什麽命啊運的都隻是個人心中想,關鍵還看你——用什麽態度來對待生活。”最後這句話說得他自己都有點牙酸。


    鍾樂岑眼睛稍微亮了亮:“你是說——”


    沈固幹脆利落地總結自己的發言:“我說你不欠他什麽。換命這事,你父親不會是偷偷摸摸進行的吧?蘇家不同意,他怎麽換?”


    “我爸給了蘇家一筆錢。當時他父母都下崗了,家裏生活很困難……”


    “那麽蘇完首先應該怪他的父母,和你有什麽關係?而且他現在這樣就有用了?總共隻有三十年,還不好好過,天天浪費生命。照他這樣,那些得了絕症的病人就該自殺算了,反正都是要死的。他不能改命,可是至少能把這三十年過好。”


    鍾樂岑不說話了。沈固看看他:“你也有錯。你對他的方法就不對。你要想幫他,應該讓他振作精神,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養著他,由著他的性子來。”


    鍾樂岑頭垂得更低:“可是,他隻有三十歲的壽命,我……”


    沈固沉默了。不管再怎麽說,一條生命隻有三十年的時間是件悲哀的事,不是當事人,是很難體會其中滋味的。


    “算了,別再想了,我先去弄點飯咱們吃。你這濕淋淋的在樓道裏吹風,小心晚上發燒。”


    鍾樂岑掙開被子:“我幫你。”


    冰箱裏有肉和青菜,還有掛麵。沈固會做飯,就是說,能把東西弄到可以入口,但是複雜的菜式他就不會了,因此下麵條最省事。這事他做得熟極而流:切肉,爆鍋,倒水,下麵,打個蛋花,再扔點青菜進去。鍾樂岑基本上就是在旁邊站著看。沈固指揮他:“到椅子上坐著去。”


    鍾樂岑退到椅子上坐下,托著下巴看沈固忙活,覺得這廚房裏暖洋洋的。沈固的刀工很好,當當當的聲音幾乎連成一線,切出來的肉絲又細又勻,鍾樂岑想到他在寂蓮飛刀的架式,忍不住問:“警察也練刀嗎?”


    沈固一笑:“警察不知道,不過特種兵是要會用刀的。”


    鍾樂岑眼睛睜得又快把眼珠子掉出來了:“你是特種兵?”


    沈固覺得他臉上那種崇拜的表情很能滿足虛榮心。眼鏡拿掉之後,再看這人還真是眉目如畫,尤其那雙眼睛黑白分明,好像玻璃盤子裏放兩滴黑水銀,帶著點孩子氣的幹淨和靈動。


    “已經退役了。”


    “為什麽?你這個年紀不正是好時候嗎?”


    沈固拿著鍋鏟的手頓了頓,良久,淡淡地說:“我傷了人。”


    麵條盛出來,飄著熱氣和蒜末的香味,沈固把碗擺到桌上:“要醋嗎?還是要辣椒什麽的?”


    鍾樂岑搖搖頭,拿起筷子吃起來,看他那模樣,真是餓了。沈固用筷子撥著麵條,忽然說:“其實我也不算傷人,隻不過那個人,有個當省長的爸爸。”自從退役回到家鄉三個多月,他沒跟任何人說過這件事,可是今天晚上,他很想說出來。鍾樂岑停下筷子,專注地看著他,等著他往下說。他注視著別人的時候無比專注,那雙眼睛似乎有種奇異的撫慰人心的力量,催著沈固想要一吐為快。


    “我有個兄弟,一直是我的搭檔,給我做過觀察手。差不多每次執行任務,我們都是一塊出去。他叫邵飛,隊裏兄弟都叫他牌九。”


    鍾樂岑小聲說:“那他一定喜歡打牌?”


    沈固笑笑:“那小子,凡是涉及賭博的東西他一概精通,總是吹自己最精通的就是推牌九。不過因為隊裏沒人會玩這東西,也就沒法驗證是真是假。”他長吐了口氣,望著窗外,“有一次我們去解救人質。那時候我們隊長剛剛犧牲不久,我是代理隊長,當地警方配合我們。裏麵有個小子,跟牌九從開頭就不對付。牌九他——他和你一樣。”


    鍾樂岑明白地點頭:“他也是——”


    沈固點頭:“對。我不知道那小子是怎麽看出來的,總之他拿這個諷刺牌九,牌九一怒就拔了刀。結果那小子就掏了槍,而且,他真想開槍的。我當時看見,一槍把那小子的□□打飛了。因為槍響,驚動了綁匪,人質最後重傷了一個,沒救過來。”


    鍾樂岑皺眉:“可這事不能全怪你。”


    沈固搖頭:“第一解救人質的主力是我們,人質死了,首先就是我的責任。”


    鍾樂岑看著他:“第二呢?第二那人的爸爸是省長,對嗎?”


    沈固慢慢搖頭:“不。第二,我當時本可以用刀的,但是我怕來不及,就開了槍。”


    鍾樂岑小聲說:“你擔心自己兄弟嘛。而且,萬一來不及呢?他開槍,不是一樣會驚動綁匪?”


    沈固苦笑一下:“可是開槍的是我。後來我想,如果換了是我的隊長,他會怎麽做?這至少說明,我當隊長不合格。雖然如果那小子不是省長的兒子,我也不見得會退役,但是退役了,我也沒什麽可為自己辯護的。”


    鍾樂岑靜靜地看了他一會,把手伸過去覆在他手上:“別難過,你盡力了。”


    沈固低著頭,一聲輕響,他手裏的筷子斷成了兩截。鍾樂岑拉開他的手,把筷子拿出來。掌心有一層繭子,斷筷子隻紮出兩個淤血點,卻沒破皮。鍾樂岑揉揉那兩個紅點,觸摸到那層堅硬的繭子。虎口和食指的繭子尤其厚重,那是永遠也沒法磨去的。那是永遠的印記,是驕傲和榮耀,也是痛苦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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