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輕輕的來了,殺了個人後又輕輕地走了,揮揮手不帶走一絲雲彩。
盯著窗外懸掛在天邊的明月,賀蘭小新的腦海中忽然浮上了這句話。
接著她就自嘲的笑了下,低頭喃喃罵道:“傻缺。”
“罵誰傻缺呢?”
有人在窗外淡淡地問道,語氣帶有明顯的不悅。
“唉,二叔,你們這些高手能不能像個正常人那樣,出現時讓人知道啊?一個個神出鬼沒的,人家早晚會被你們給嚇出心髒病來。”
賀蘭小新歎了口氣,抬頭看著已經坐在窗台上的胡滅唐,悠悠地說:“我當然是在罵我自己了。”
胡滅唐現在的坐姿,與那會兒楊逍坐著的姿勢,幾乎是完全一樣。
隻是倆人麵對的方向不同。
楊逍是四十五度角抬頭時,能看到月亮。
老胡抬頭時——隻是單純的抬頭,或者說是想彰顯他的高人風度罷了。
不過很明顯,楊逍在抬頭看著月亮時,臉上會浮上一層神聖的光輝。
老胡則是背對著月光,整張臉都藏在陰影中,看上去有些詭異。
在賀蘭小新看來,一老一少這兩個男人,都是當世沒人能比的帥哥。
隻是楊逍會給人一種驚豔,但老胡隻會讓人覺得他心思齷齪。
啪噠一聲,點上一顆煙後,老胡才微微側臉看著賀蘭小新:“為什麽要罵你自己呢?”
“因為剛才我想到一句特別矯情的話,所以就覺得自己是傻缺了。”
賀蘭小新實話實說,再次自嘲的笑了下:“嗬嗬,二叔,您認識剛才那個人吧?”
“哪個?”
胡滅唐眼皮子抬了下,從躺在地上的那具屍體上掃過:“你是說殺她的那個人麽?嗯,我算是認識她吧。”
“認識就是認識,為什麽要說算是呢?”
“別廢話,收拾下東西,我們走。”
胡滅唐和菩薩蠻說話時,還很注意保持他應有的君子風度,可為什麽在和新姐這個自己人說話時,卻毫不客氣呢?
賀蘭小新如果知道這個問題,她肯定會好好考慮下這是為什麽了。
她在這兒住了十幾天,其實也沒什麽好收拾的。
所用的一切日用品啊,衣服鞋襪,甚至還有兩包姨媽巾,都是老胡早就給她準備好的。
她在離開時,隻需換上一身衣服就好了。
走下樓梯時,她又跑了回來。
到背著雙手站在木樓前,做出犀牛望月動作盡顯其高手風範的老胡,聽到她咣咣又回去的腳步後,微微皺了下眉頭。
等賀蘭小新出來後,他才邁步前行,頭也不回的問道:“又回去做什麽了?”
“拿了個東西。”
賀蘭小新說著,抬手在眼前晃了下。
那個東西立即發出嘩啦的聲響。
是一張紙。
胡滅唐回頭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會喜歡被人拍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這些的人,還是出身豪門的賀蘭小新。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老胡喜歡上了揮毫練字。
這就是個執著的人,一旦對某件事感興趣後,就會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會成為當今天下第一高手——盡管天賦這東西很重要。
老胡愛上練字後,也是這樣。
平時隻要閑下來,一天除了吃飯睡覺之外,他基本都會站在桌前練字,就連阿蓮娜正常的婦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這樣苦練了三五年後,某日秦玉關帶著他幾個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時,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樣,話沒說上三句,就拉著老秦去了書房。
用了不到半分鍾,以據說是王羲之用過的硯台,顏真卿後人所生產的狼毫,在薛濤都稱讚過的洛陽紙上,龍飛鳳舞的寫下了四個大字:“高山流水。”
然後,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頭的小京巴那樣,可憐巴巴的看著老秦。
希望老秦能為他的字,而傾倒。
據說,老秦當時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懷抱嬰兒拿著那副字,仔細審視了足足五分鍾,才微微閉上眼,嘴巴不住砸吧著,貌似品嚐十年佳釀的酒鬼那樣,用他獨特的男低音說:“這字,要比屎殼郎爬的強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蓮娜等人拉著,估計老胡倆人得打出真火來。
來自老秦的殘酷打擊,並沒有讓老胡心灰。
他堅信老秦是個睜眼瞎。
要麽就是嫉妒他,能寫出一筆堪比王右軍的字,顯得老秦特別無能,這才故意昧著良心的說話。
受挫後,老胡反而是越加喜愛練字了。
幾乎是到了癡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飯不睡覺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沒有女人了。
老胡這樣努力,隻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賣會上拍出天價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臉上後,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愛美女之外,就隻愛錢了。
甚至有人曾經親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發酒瘋時,指著他那幫千嬌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說他現在虧本批發美少婦,每個隻需兩萬塊,誰若一次性全打包買走的話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個人得窮到,或者說是愛錢愛到何種地步,才會說出這種絕情的話來呢?
老胡懶得去管。
反正他隻要知道老秦是相當愛錢的就行。
當著老秦的麵,把價值巨萬的字給撕掉,那肯定是比殺了他,還要讓老胡解恨的。
就為了這個偉大的目標,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賀蘭小新時,每天堅持不懈的練字。
每當練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淨手燃香,站在書桌前閉目很久後,才會雙目一張,用他那隻可能更適合殺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筆,筆走龍蛇,一氣嗬成。
這些天來,他足足寫了上千副作品。
“這幅作品,帶有不食人間煙火氣息的飄逸。”
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給小禦姐看時,故意隱瞞作者是誰,隻希望她在仔細看過作品後,才說出的心裏話。
老胡當然暗中大喜了。
瞬間就覺得賀蘭小新可愛了一萬倍的老胡,還沒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聲,點名他就是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說話了:“直白的來說呢,就是寫這副字的人,肯定是個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麽叫書法。估計他在寫這副字時,腦子裏是裝滿了大糞。唯有這樣,他寫出來的字,才不是人寫的。純粹就是個、咳,二叔,你家有熨鬥嗎?我的衣服有些皺,需要熨一下。”
賀蘭小新出身名門,從小就接受最傳統的貴族教育,可謂是琴棋書畫樣樣具通。
早在她上初中時,所臨摹的《蘭亭集序》,就獲得了全國少年書法大賽的特等獎。
要不是她誌在竭力幫賀蘭扶蘇,必須得走心機裱的路線,而是專心寫字的話,估計現在早就成為書法協會的重量級人物了。
所以由她來評比某個人的書法作品時,所給出的評語,就算不是權威的,也絕對是中肯,沒有偏差的。
隻是她可沒想到,那副被她罵了個狗血淋頭都不如的書法作品,居然會是胡滅唐數年的辛苦結晶。
直到發現老胡雙眼中精光大盛,仿似要擇人而食的猛虎後,她才立即意識到罵錯人了——
這才立即找了個借口,搶在老胡發怒之前,腳底抹油逃之夭夭了。
也正是自從那之後,老胡不再讓賀蘭小新給他評字了。
覺得她和老秦一樣,都是有眼無珠之輩,給她看了,隻會遭到嫉妒行的打擊。
老胡又不是賤人,有病才故意找人虐罵呢。
但毫無疑問,在被賀蘭小新評了個狗血淋頭後,老胡隱隱明白,他可能真不是當書法家的料子了。
對於練字的愛好,也一落千丈。
不過閑暇時,還是會站在書桌前,哼著不知名的小曲,率性而為的寫上幾筆。
寫字前,當然也不會沐浴更衣,淨手焚香了。
哪怕是剛蹲完馬桶沒洗手呢,也會抓過狼毫來,蘸滿墨汁,一蹴而就。
寫完後,再雙手捧起來,大讚幾聲好字,好字——就把那副好字,給放一邊了。
前天中午下雨時,窗戶有些縫隙,老胡還拿他的墨寶,裱在了上麵。
還別說,每張單價三十幾塊錢一張的上好宣紙,防水能力還是很不錯的。
不過一些防水性能頗好的宣紙罷了,對身價億萬的老胡來說,壓根不算事。
所以老胡今晚決定連夜撤出箭扣長城回市區內時,絲毫沒理睬那些作品。
卻沒料到賀蘭小新快要下樓了,卻又跑回去拿來了一副。
老胡有些羞惱成怒,冷哼一聲:“哼,這是要拿回市區,甚至放在書法展上,讓那些有眼無珠的凡夫俗子,對我大家口誅筆伐嗎?”
隱隱覺得自己作品,很可能確實難登大雅之堂後,老胡當然不想再顯擺,讓更多人嗤笑他。
尤其是想到每幅作品上,還都留下他的寶印——藝名懷舊高人。
估計僅憑這藝名,就得讓人罵個半死的。
“二叔,您這是怎麽說呢?”
賀蘭小新一臉的認真,左手舉著字畫,右手放在胸口:“請您一定要相信,我現在是摸著良心在說話。您以前所寫的那些作品,確實是垃圾——二叔,您是長輩。最起碼要有聽晚輩把話說完的風度。”
“你,給我說。繼續說。”
這句話,是臉色鐵青的老胡,在牙縫裏擠出來的。
確定老胡不會發瘋動手後,賀蘭小新才大著膽子繼續說:“但這幅作品,卻已經出現當世書法大家的特有的風采。二叔,恭喜您,終於用您的毅力,推開了藝術的大門。”
“什麽?嗬嗬。賀蘭小新,你是不是覺得二叔我這兒有毛病。”
胡滅唐說著,抬手點了點自己腦袋:“所以,你才巧舌如簧的來哄騙我,隻為能討好我,盡力保護你。”
噗通一聲,賀蘭小新忽然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嚇了老胡一跳,連忙後退,剛要說什麽,就看她舉起右手,對月發誓:“我賀蘭小新如果是故意蒙騙二叔,就讓我全身潰爛而死。”
盯著窗外懸掛在天邊的明月,賀蘭小新的腦海中忽然浮上了這句話。
接著她就自嘲的笑了下,低頭喃喃罵道:“傻缺。”
“罵誰傻缺呢?”
有人在窗外淡淡地問道,語氣帶有明顯的不悅。
“唉,二叔,你們這些高手能不能像個正常人那樣,出現時讓人知道啊?一個個神出鬼沒的,人家早晚會被你們給嚇出心髒病來。”
賀蘭小新歎了口氣,抬頭看著已經坐在窗台上的胡滅唐,悠悠地說:“我當然是在罵我自己了。”
胡滅唐現在的坐姿,與那會兒楊逍坐著的姿勢,幾乎是完全一樣。
隻是倆人麵對的方向不同。
楊逍是四十五度角抬頭時,能看到月亮。
老胡抬頭時——隻是單純的抬頭,或者說是想彰顯他的高人風度罷了。
不過很明顯,楊逍在抬頭看著月亮時,臉上會浮上一層神聖的光輝。
老胡則是背對著月光,整張臉都藏在陰影中,看上去有些詭異。
在賀蘭小新看來,一老一少這兩個男人,都是當世沒人能比的帥哥。
隻是楊逍會給人一種驚豔,但老胡隻會讓人覺得他心思齷齪。
啪噠一聲,點上一顆煙後,老胡才微微側臉看著賀蘭小新:“為什麽要罵你自己呢?”
“因為剛才我想到一句特別矯情的話,所以就覺得自己是傻缺了。”
賀蘭小新實話實說,再次自嘲的笑了下:“嗬嗬,二叔,您認識剛才那個人吧?”
“哪個?”
胡滅唐眼皮子抬了下,從躺在地上的那具屍體上掃過:“你是說殺她的那個人麽?嗯,我算是認識她吧。”
“認識就是認識,為什麽要說算是呢?”
“別廢話,收拾下東西,我們走。”
胡滅唐和菩薩蠻說話時,還很注意保持他應有的君子風度,可為什麽在和新姐這個自己人說話時,卻毫不客氣呢?
賀蘭小新如果知道這個問題,她肯定會好好考慮下這是為什麽了。
她在這兒住了十幾天,其實也沒什麽好收拾的。
所用的一切日用品啊,衣服鞋襪,甚至還有兩包姨媽巾,都是老胡早就給她準備好的。
她在離開時,隻需換上一身衣服就好了。
走下樓梯時,她又跑了回來。
到背著雙手站在木樓前,做出犀牛望月動作盡顯其高手風範的老胡,聽到她咣咣又回去的腳步後,微微皺了下眉頭。
等賀蘭小新出來後,他才邁步前行,頭也不回的問道:“又回去做什麽了?”
“拿了個東西。”
賀蘭小新說著,抬手在眼前晃了下。
那個東西立即發出嘩啦的聲響。
是一張紙。
胡滅唐回頭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會喜歡被人拍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這些的人,還是出身豪門的賀蘭小新。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老胡喜歡上了揮毫練字。
這就是個執著的人,一旦對某件事感興趣後,就會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會成為當今天下第一高手——盡管天賦這東西很重要。
老胡愛上練字後,也是這樣。
平時隻要閑下來,一天除了吃飯睡覺之外,他基本都會站在桌前練字,就連阿蓮娜正常的婦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這樣苦練了三五年後,某日秦玉關帶著他幾個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時,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樣,話沒說上三句,就拉著老秦去了書房。
用了不到半分鍾,以據說是王羲之用過的硯台,顏真卿後人所生產的狼毫,在薛濤都稱讚過的洛陽紙上,龍飛鳳舞的寫下了四個大字:“高山流水。”
然後,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頭的小京巴那樣,可憐巴巴的看著老秦。
希望老秦能為他的字,而傾倒。
據說,老秦當時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懷抱嬰兒拿著那副字,仔細審視了足足五分鍾,才微微閉上眼,嘴巴不住砸吧著,貌似品嚐十年佳釀的酒鬼那樣,用他獨特的男低音說:“這字,要比屎殼郎爬的強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蓮娜等人拉著,估計老胡倆人得打出真火來。
來自老秦的殘酷打擊,並沒有讓老胡心灰。
他堅信老秦是個睜眼瞎。
要麽就是嫉妒他,能寫出一筆堪比王右軍的字,顯得老秦特別無能,這才故意昧著良心的說話。
受挫後,老胡反而是越加喜愛練字了。
幾乎是到了癡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飯不睡覺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沒有女人了。
老胡這樣努力,隻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賣會上拍出天價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臉上後,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愛美女之外,就隻愛錢了。
甚至有人曾經親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發酒瘋時,指著他那幫千嬌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說他現在虧本批發美少婦,每個隻需兩萬塊,誰若一次性全打包買走的話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個人得窮到,或者說是愛錢愛到何種地步,才會說出這種絕情的話來呢?
老胡懶得去管。
反正他隻要知道老秦是相當愛錢的就行。
當著老秦的麵,把價值巨萬的字給撕掉,那肯定是比殺了他,還要讓老胡解恨的。
就為了這個偉大的目標,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賀蘭小新時,每天堅持不懈的練字。
每當練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淨手燃香,站在書桌前閉目很久後,才會雙目一張,用他那隻可能更適合殺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筆,筆走龍蛇,一氣嗬成。
這些天來,他足足寫了上千副作品。
“這幅作品,帶有不食人間煙火氣息的飄逸。”
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給小禦姐看時,故意隱瞞作者是誰,隻希望她在仔細看過作品後,才說出的心裏話。
老胡當然暗中大喜了。
瞬間就覺得賀蘭小新可愛了一萬倍的老胡,還沒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聲,點名他就是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說話了:“直白的來說呢,就是寫這副字的人,肯定是個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麽叫書法。估計他在寫這副字時,腦子裏是裝滿了大糞。唯有這樣,他寫出來的字,才不是人寫的。純粹就是個、咳,二叔,你家有熨鬥嗎?我的衣服有些皺,需要熨一下。”
賀蘭小新出身名門,從小就接受最傳統的貴族教育,可謂是琴棋書畫樣樣具通。
早在她上初中時,所臨摹的《蘭亭集序》,就獲得了全國少年書法大賽的特等獎。
要不是她誌在竭力幫賀蘭扶蘇,必須得走心機裱的路線,而是專心寫字的話,估計現在早就成為書法協會的重量級人物了。
所以由她來評比某個人的書法作品時,所給出的評語,就算不是權威的,也絕對是中肯,沒有偏差的。
隻是她可沒想到,那副被她罵了個狗血淋頭都不如的書法作品,居然會是胡滅唐數年的辛苦結晶。
直到發現老胡雙眼中精光大盛,仿似要擇人而食的猛虎後,她才立即意識到罵錯人了——
這才立即找了個借口,搶在老胡發怒之前,腳底抹油逃之夭夭了。
也正是自從那之後,老胡不再讓賀蘭小新給他評字了。
覺得她和老秦一樣,都是有眼無珠之輩,給她看了,隻會遭到嫉妒行的打擊。
老胡又不是賤人,有病才故意找人虐罵呢。
但毫無疑問,在被賀蘭小新評了個狗血淋頭後,老胡隱隱明白,他可能真不是當書法家的料子了。
對於練字的愛好,也一落千丈。
不過閑暇時,還是會站在書桌前,哼著不知名的小曲,率性而為的寫上幾筆。
寫字前,當然也不會沐浴更衣,淨手焚香了。
哪怕是剛蹲完馬桶沒洗手呢,也會抓過狼毫來,蘸滿墨汁,一蹴而就。
寫完後,再雙手捧起來,大讚幾聲好字,好字——就把那副好字,給放一邊了。
前天中午下雨時,窗戶有些縫隙,老胡還拿他的墨寶,裱在了上麵。
還別說,每張單價三十幾塊錢一張的上好宣紙,防水能力還是很不錯的。
不過一些防水性能頗好的宣紙罷了,對身價億萬的老胡來說,壓根不算事。
所以老胡今晚決定連夜撤出箭扣長城回市區內時,絲毫沒理睬那些作品。
卻沒料到賀蘭小新快要下樓了,卻又跑回去拿來了一副。
老胡有些羞惱成怒,冷哼一聲:“哼,這是要拿回市區,甚至放在書法展上,讓那些有眼無珠的凡夫俗子,對我大家口誅筆伐嗎?”
隱隱覺得自己作品,很可能確實難登大雅之堂後,老胡當然不想再顯擺,讓更多人嗤笑他。
尤其是想到每幅作品上,還都留下他的寶印——藝名懷舊高人。
估計僅憑這藝名,就得讓人罵個半死的。
“二叔,您這是怎麽說呢?”
賀蘭小新一臉的認真,左手舉著字畫,右手放在胸口:“請您一定要相信,我現在是摸著良心在說話。您以前所寫的那些作品,確實是垃圾——二叔,您是長輩。最起碼要有聽晚輩把話說完的風度。”
“你,給我說。繼續說。”
這句話,是臉色鐵青的老胡,在牙縫裏擠出來的。
確定老胡不會發瘋動手後,賀蘭小新才大著膽子繼續說:“但這幅作品,卻已經出現當世書法大家的特有的風采。二叔,恭喜您,終於用您的毅力,推開了藝術的大門。”
“什麽?嗬嗬。賀蘭小新,你是不是覺得二叔我這兒有毛病。”
胡滅唐說著,抬手點了點自己腦袋:“所以,你才巧舌如簧的來哄騙我,隻為能討好我,盡力保護你。”
噗通一聲,賀蘭小新忽然直挺挺地跪在了地上。
嚇了老胡一跳,連忙後退,剛要說什麽,就看她舉起右手,對月發誓:“我賀蘭小新如果是故意蒙騙二叔,就讓我全身潰爛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