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瑾亭到了美國之後,又置閑了半年的時間。他選擇在秋季進入哈佛。


    美國的大學學期製度和中國有所不同, 它分為春秋冬三個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學生人數最多, 設置的獎金和學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選擇秋季班, 也是經過仔細考慮的。比方說:秋季班上課的人數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機會,接觸到更多未來的精英學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學,都有一個正式派對, 學生和老師們都要來參加。


    這天,楚瑟特地將丈夫打扮一新——給他穿上灰色的溫莎領西服, 係上藍色的領帶。除此之外,她還給他選了一副150度的樹脂眼鏡,來增添一些他的書生氣質。


    打扮好了, 男人風度翩翩,儒雅溫潤。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 又問她感覺怎麽樣。


    楚瑟點了點頭:“very 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動的話,我都想撲倒你了。”


    “等我回來, 你想怎麽撲倒就怎麽撲倒。”


    薄瑾亭什麽時候都不忘撩撥她。


    “你想得美, 快點走吧!”


    於是mr. 薄先生就去了派對,然後那晚,他成為了最受歡迎的男生。


    之後, 他們兩人的學習生活都步入了正軌。


    楚瑟上高中的時候看過一些泡沫劇,裏麵都把大學裏的戀愛拍的纏纏綿綿的, 男女主們恨不得整天膩在一起談情說愛。她想, 那是因為這些主角不是醫學生的緣故。如果其中之一是個醫學生的話, 根本不可能鬧出個狗血劇來。


    事實上,她覺得大學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試堪稱是全美最難的,你有任何知識的空白區都不行。老師的考點永遠很詭異,挑戰著你的耐力和記憶。


    “凱特,你把《遺傳學》上的考點背了幾遍了?”盧安達為了備考,已經常年頂著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準備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隻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這次能通過。”


    珍妮指了指一個蓬頭垢麵的男生:“麥考利·卡爾已經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於是晚上回家的時候,楚瑟又再背了兩遍遺傳學。


    ——在哈佛,你永遠記住了,你絕對不是最優秀的那個,也沒有任何理由驕傲自負。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證付出的比別人多,那方才是你戰勝一切的法寶。


    薄瑾亭的學習生涯也同樣如此。雖然他精通中國的各種經濟法,但對美國的經濟環境並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拋棄社會主義的那一套,學習資本主義的這一套。這也是個艱難的過程。


    他目前最頭疼的是稅法學——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頭”要看完。


    有一天,他們兩窩在被子裏看電影《後天》,主角團為了取暖,燒了圖書館裏的《稅法》。薄瑾亭說:“就是燒也要燒上個半個小時。”


    楚瑟則昏昏欲睡:“順帶著把遺傳學也燒了啊。”


    當然,除了課堂上的學習以外,生活上,他們兩也遇到了一點小麻煩。


    碰巧的是,這個麻煩都是桃花運。


    楚瑟在上選修課的時候,遇上了中國留學生康知恒。之前,她就和康知恒在派對上認識了,所以彼此也不算陌生人。


    一來二去,他們就聊的比較熟了。


    解剖課上,當盧安達不在的時候,康知恒還主動當她的助手。


    發展到後來,康知恒會主動先來解剖室占位置,就為了和她一組。


    結果四月的某一天,天朗氣清,適合發.情,康知恒同學就對她告了白。


    楚瑟十分震驚,她一點都沒察覺到康同學的心思。


    康知恒對她說:“……我從入學的第一天開始就注意到了你……楚瑟,知道嗎?你永遠是教室裏最耀眼的學生,也是大家崇拜的偶像。我很想像你一樣耀眼,我更想和你這樣耀眼的人永遠在一起……”


    “我……”


    她不知道怎麽發好人卡。沒辦法,這是薄瑾亭的強項,而她一點業務經驗都沒有。


    “你不用著急回答我的,反正,我會一直喜歡你的,我相信金城所致、金石為開。”


    康知恒的目光十分溫柔,他是認真的。


    回到了家以後,楚瑟木木呆呆了好一會兒,覺得康知恒小朋友還是有些可取之處的。比方說他進解剖室從來不膽怯,不像薄小同學進去就嘔吐。比方說康知恒也是個大帥哥,也就隻比薄瑾亭少帥了那麽一丟丟而已。


    比方說,他和薄瑾亭一樣,都對自己告白了。


    要知道,告白這玩意對於楚醫生來說真的是稀有事件,比大馬路上撿到250萬的彩票還稀有。她以為能撿到薄瑾亭這個250萬就走了狗屎運了,沒想到後麵還有一個250萬。


    但她看了一眼寶寶,就把這些念頭掐死在萌芽裏了。


    ——咱已經是一個孩子的媽媽了,咱已經是薄小同學的老婆大人了,咱可不能出軌!


    於是第二天,她就拒絕了康知恒。理由是:“不好意思,我已經結婚了。我和我的丈夫住在一起,我們很幸福。我祝你也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拒絕完了,楚瑟才告訴了薄瑾亭:我被一個男同學表白了。你放心,我已經跟他說了我是有夫之婦了。


    原本以為醋壇子會吃醋,結果薄瑾亭說:“那正好,我也要跟你坦白一件事,你聽了別生氣。”


    “嗯,你說吧。”


    “……我收到了十四個女孩的情書。”


    “……十四個?”楚瑟滿臉黑線:“幾個中國人幾個外國人?!”


    “一個阿根廷的,一個墨西哥的,五個美國的,一個德國的,剩下的都是中國的。”


    “……”


    沒想到喜歡薄瑾亭的女孩品種還挺全乎的。


    當晚,他們照例滾床單。


    如今的他們學業比較繁重,不能像之前一樣天天滾了,但是不滾的話,薄瑾亭的意見又比較大。所以楚瑟和他約法三章了:每周隻能二四五滾一滾,時間不能超過一個小時。超過一個小時的話,第二天她就無法好好站著做實驗了。


    薄瑾亭倒也上道,不再像之前那樣各種姿勢折磨著她了。


    他會更加細致地體會過程的精髓,用力度和技巧來征服身下的愛人。


    滾完了床單,男人心滿意足,楚瑟則撣開了他到處亂摸的手:“我給奧利奧喂個奶。”她習慣睡覺之前喂飽了兒子,這樣兒子就不會半夜裏吵鬧了。


    於是薄瑾亭放開了她,楚瑟穿好了睡衣,就去了隔壁的嬰兒房。


    哺乳完畢,楚瑟哄了哄孩子,想讓寶寶早點入睡。沒想到寶寶卻睜大了眼睛,看著她,然後,石破天驚一句:“媽媽。”


    楚瑟呆住,完全石化。


    直到寶寶再一次:“媽媽、媽媽……”


    楚瑟立即歡呼起來,連拖鞋都沒穿就跑了出去,向所有人宣布:寶寶會喊我媽媽啦!


    奧利奧他爸最先趕了過來,仿佛感覺到爸爸來了,小娃娃轉了口,開始喊起了:“爸爸。”


    於是這個晚上,爸爸和媽媽都得到了莫大的滿足。比考入哈佛還感到驕傲。


    事後楚瑟經常跟盧安達她們炫耀:我家奧利奧可聰明啦,才六個月大,就會喊爸爸媽媽了。以後肯定像他爸爸一樣聰明的沒邊兒。


    盧安達和珍妮被她經常嘮叨的,都覺得自己是晚婚晚育一族了。於是雙雙找了男朋友,朝著解決人生大事的方向上前進。


    就這樣,日子平平淡淡地過去了。


    到了年末的時候,薄瑾亭開始在《華爾街經濟報》上發表各種文章,很快成為了報紙上最受歡迎的經濟評論家。


    與此同時,他又善於利用楚瑟留給他的那八千萬資產,繼續在國內深圳、香港兩地的股市上翻雲覆雨。他隻用了短短兩年的時間,就把楚瑟當初的八千萬,變成了將近兩億的資產。又拿出一部分的錢,加入到了房地產市場當中。


    現在,連楚瑟都算不出來薄瑾亭到底有多少錢了,反正一輩子都揮霍不完就是了。


    他們二人一個朝著商業帝國進發,一個邁向醫生的職業殿堂,算是各自忙得不亦樂乎。


    如果不是那一通電話的話,本來這一年,是可以繼續風平浪靜過完的。


    電話是來自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的——


    “小叔,二叔他十三年前是在堪培拉的兒童總醫院做的脾髒切除術。根據病例,他是由於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所以才要在五歲的時候切除脾髒的。而且病例上麵還說了,他的母親並沒有這種病,是他的父親遺傳給他的……”


    “你說什麽?!”薄瑾亭吃了一驚:“他得的是什麽病?!”


    一年前,他委托侄子去調查這件事,薄一博晚了一年才告訴了他結果:


    “我說,二叔得的是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我上網查過了,這是父母一方遺傳給孩子的先天性疾病。病例上說是二叔的父親,也就是你爸遺傳給他的。”


    “可是我爸的脾髒還在。”薄瑾亭十分肯定道。


    電話中頓時就一陣詭異的沉默……


    當晚,薄瑾亭問了楚瑟,這種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還有沒有其他治療的手段。


    楚瑟十分肯定地說:“切除脾髒是最好的治療方法。”


    “那有沒有可能,父親和母親都沒有紅細胞增多症,孩子卻出現了這種病?”


    “不可能的,所有的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都是父母中的一方遺傳給孩子的。”


    於是薄瑾亭就把薄一博的話說了一遍。


    聽完了,連楚瑟都懵逼了:薄瑾禮的紅細胞增多症,是遺傳自父親的?但薄家上上下下這麽多口人,也沒聽說哪個有這病啊。更何況薄銘躍的脾髒還在!


    那麽隻有三種可能:


    第一,薛家的人撒謊,分明是薛薈伊遺傳給了兒子的,卻說成是父親遺傳。


    第二,十三年前堪培拉的醫院誤診了,薄瑾禮根本不是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但是薛薈伊簽署了手術知情書,代表連薛薈伊都確信:兒子是真的有這種遺傳病。所以這種誤診的可能不成立。


    第三,那就更有意思了,薄瑾禮的病的確是父親遺傳的。前提是:薄瑾禮的父親不是薄銘躍。


    第一個可能性很好調查——


    薛家人大部分都住在a市,他們家在a市第一人民醫院有專門的病案錄。而薄瑾峻和院長的關係很好,隻要薄瑾峻說一句想看看薛家的病案錄。就知道薛家有沒有這種遺傳病了。


    很快,薄瑾峻那邊就回複了他們:薛家沒有人有遺傳性紅細胞增多症,包括薛薈伊本人也沒有。


    於是可能一排除,可能二排除,剩下的可能三,非常的驚世駭俗……


    薄瑾禮,也許不是薄銘躍的親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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