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管在黑夜中綻放出巨大的火光。
那是火藥燃燒時候所傾吐出來的火苗。
其實寧歡一切都好,隻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那就是目標太大了。
你想啊,在空中飄著,如同翼裝飛行一般的姿勢,怎麽可能體積不大?
而體積大了的結果,便是無可挽回的活靶子。
方別手中的火槍一共分為兩種,一種是簡單可以藏在袖子裏麵的短槍,當時轟掉紅狐的那一槍就是這一種,其優點就是隱蔽快捷,能夠有效解決不夠快的問題,抬手就可以轟上那麽一槍,但是缺點就是不好瞄準,或者說完全沒有辦法瞄準,全靠手感。
所以即使當時麵對紅狐,方別也是引誘對方走到麵前才抬手轟出來那一槍。
可以說是非常適合做那種我給你看個寶貝的驚喜。
不過這種短槍威力就很捉急,連薛鈴的金剛不壞都打不破,麵對高手來說基本上沒有任何用處。
而和短槍相對應的,就是現在方別手中用來狙擊寧歡所用的長槍。
嚴格來說,這是方別改良出來的燧發來複槍,命名的話,方別暫時還沒有想好對這種槍進行命名,真不行就叫葦名劍法就很貼切。
開槍的時候一邊扣動扳機一邊喊大人時代變了,想想就感覺帶感。
葦名劍法相對於這個時代的火銃來說,就是幾乎顛覆性地改變,雖然說火藥方麵,方別還沒有足夠的能力搞出來無煙火藥,但是通過更加準確配比的黑火藥經過顆粒化處理,還是可以有效擔當發射藥的重任,使用紙包做定裝彈藥,後膛裝藥,燧石擊發,以及槍管中自己一條一條拉出來的膛線,方別雖然說是純手工作業,但是卻依舊搞出來了超越時代的武器。
哪怕說即使和近代的步槍相比,方別的葦名劍法都有很大的缺陷,畢竟彼此之間的工藝和科技差的太多,但是科學技術就是第一生產力,在這個時代,如果方別願意將這種葦名劍法的製作工藝獻給朝廷,並且朝廷願意使用的話,可以說用不了多久就能夠拉出來一支近現代軍隊,那個時代才真的是武功的末世。
畢竟,寧歡已經夠強了吧,連葦名劍法都可以用劍擋下來,但是如果有三個人手持葦名劍法向他射擊,寧歡就隻有奪路而逃這一條路可以選。
或者橫死當場。
方別暫時還沒有讓這個時代跑步進入現代化的想法,如果有這種想法,他也應該獻上蒸汽機,而不是葦名劍法這樣殺人的利器。
葦名劍法經過測試,通過機械瞄準的三點一線,足夠保證一百米以內的精確度和殺傷性,不過三百米以外就望塵莫及了,這需要提高發射藥的衝比以及更優秀的定裝子彈,這就是方別所無能為力的地方了。
並且可以預想的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穿越者成建製大規模地穿越的話,方別對於火器的改良也到此為止。
因為這種武器在對抗普通武者上有奇效,但是對付頂尖強者,除非方別真能夠研究出來巴雷特級別的大狙,那麽基本上沒有什麽幫助。
寧歡就以身試法證明了這一點。
一槍射出,寧歡的身形就在空中一頓,此時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時候,方別也不會產生好可憐啊,要不我就住手的想法,少年雙手沉穩地瞄準,發射,拉動槍栓退掉槍膛中的殘骸,然後重新裝藥瞄準。
就這樣,雖然射速不高,大概三秒才能夠發射出來一槍,可是真的很疼啊。
在方別的視野中,寧歡接連中彈,隨即放棄了繼續當大鳥做槍靶的想法,瞬間向著地麵急墜而去。
方別歎了口氣,這樣就徹底沒有辦法瞄準了,他收起葦名劍法,重新掛在背上,同時在城牆邊緣縱身一躍,向著洛城之外而去。
之前不是說過,如果寧歡在不受傷的情況,想追上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麽現在。
寧歡已經受傷了。
……
……
寧歡確實受傷了。
他知道方別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暗器,這完全不是火銃這樣粗劣的火藥武器可以相提並論的。
但是寧歡當時自認為已經拉開距離,尋常暗器,有效射程不過三五丈,火銃的話,超過五丈同樣完全沒有準頭可言,就算是內息外放的劍氣,十丈也已經是極限。
而他和方別的距離,足足拉開了接近十五丈之遠,這個距離隻有強弓硬弩可以觸到,而以弓箭的射速,方別頂多能放兩箭已經是極限,況且弓箭箭身重阻力大,就算能夠摸到寧歡,想對寧歡造成傷害幾乎是癡人說夢。
這是寧歡根據自己的經驗所做出來的判斷。
而有時候,經驗主義確實會害死人。
第一聲槍響,即使是黑火藥作為發射藥的子彈,在定裝彈藥的加持下初速依然超過了音速。
十五丈接近五十米的距離,對於子彈來說,真的是就隻是一瞬間,根本就不存在讓子彈飛的情況。
換句話說,當你聽到槍聲的那一瞬間,你就已經中彈了。
方別也沒有什麽瞄準頭之類的操作,他就是直接瞄準寧歡的身子打的,反正隻要寧歡手上,那麽這場追逐遊戲就結束了。
於是他做到了。
第一發子彈從寧歡肩膀處鑽了進去,然後卡在了骨骼的縫隙,第二發子彈擊中了寧歡的右臂,擦傷,第三發子彈最為致命,幾乎擊中了寧歡的肺葉,鮮血順著肺部的毛細血管湧出,讓寧歡的口腔中充滿了粉紅色的泡泡。
他隻能被迫在空中截停,然後落地,落地之後向著遠方奔跑。
成名江湖數十載,寧歡從來沒有一刻如同此時這樣狼狽過。
而沒有跑出一百丈,方別的聲音就從身後悠悠傳來。
“寧歡老師。”
“您再跑下去,可能要活活跑死了。”
“千萬三思而後行啊。”
聲音還是要比寧歡跑路的速度要快的。
正如同之前寧歡對於方別的嘲諷,現在方別的嘲諷更加有力。
寧歡最終停下了腳步,轉身,看著在星夜之下向著自己而來的方別。
“你是第一個把老夫逼到如此境地的人。”
“好。”
“很好。”
他這樣說著,右手上,那把慘綠色的蝕骨劍重新旋轉著從他的手臂中向下延伸。
“今日不殺你的話。”
“老夫誓不為人。”
那是火藥燃燒時候所傾吐出來的火苗。
其實寧歡一切都好,隻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那就是目標太大了。
你想啊,在空中飄著,如同翼裝飛行一般的姿勢,怎麽可能體積不大?
而體積大了的結果,便是無可挽回的活靶子。
方別手中的火槍一共分為兩種,一種是簡單可以藏在袖子裏麵的短槍,當時轟掉紅狐的那一槍就是這一種,其優點就是隱蔽快捷,能夠有效解決不夠快的問題,抬手就可以轟上那麽一槍,但是缺點就是不好瞄準,或者說完全沒有辦法瞄準,全靠手感。
所以即使當時麵對紅狐,方別也是引誘對方走到麵前才抬手轟出來那一槍。
可以說是非常適合做那種我給你看個寶貝的驚喜。
不過這種短槍威力就很捉急,連薛鈴的金剛不壞都打不破,麵對高手來說基本上沒有任何用處。
而和短槍相對應的,就是現在方別手中用來狙擊寧歡所用的長槍。
嚴格來說,這是方別改良出來的燧發來複槍,命名的話,方別暫時還沒有想好對這種槍進行命名,真不行就叫葦名劍法就很貼切。
開槍的時候一邊扣動扳機一邊喊大人時代變了,想想就感覺帶感。
葦名劍法相對於這個時代的火銃來說,就是幾乎顛覆性地改變,雖然說火藥方麵,方別還沒有足夠的能力搞出來無煙火藥,但是通過更加準確配比的黑火藥經過顆粒化處理,還是可以有效擔當發射藥的重任,使用紙包做定裝彈藥,後膛裝藥,燧石擊發,以及槍管中自己一條一條拉出來的膛線,方別雖然說是純手工作業,但是卻依舊搞出來了超越時代的武器。
哪怕說即使和近代的步槍相比,方別的葦名劍法都有很大的缺陷,畢竟彼此之間的工藝和科技差的太多,但是科學技術就是第一生產力,在這個時代,如果方別願意將這種葦名劍法的製作工藝獻給朝廷,並且朝廷願意使用的話,可以說用不了多久就能夠拉出來一支近現代軍隊,那個時代才真的是武功的末世。
畢竟,寧歡已經夠強了吧,連葦名劍法都可以用劍擋下來,但是如果有三個人手持葦名劍法向他射擊,寧歡就隻有奪路而逃這一條路可以選。
或者橫死當場。
方別暫時還沒有讓這個時代跑步進入現代化的想法,如果有這種想法,他也應該獻上蒸汽機,而不是葦名劍法這樣殺人的利器。
葦名劍法經過測試,通過機械瞄準的三點一線,足夠保證一百米以內的精確度和殺傷性,不過三百米以外就望塵莫及了,這需要提高發射藥的衝比以及更優秀的定裝子彈,這就是方別所無能為力的地方了。
並且可以預想的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穿越者成建製大規模地穿越的話,方別對於火器的改良也到此為止。
因為這種武器在對抗普通武者上有奇效,但是對付頂尖強者,除非方別真能夠研究出來巴雷特級別的大狙,那麽基本上沒有什麽幫助。
寧歡就以身試法證明了這一點。
一槍射出,寧歡的身形就在空中一頓,此時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時候,方別也不會產生好可憐啊,要不我就住手的想法,少年雙手沉穩地瞄準,發射,拉動槍栓退掉槍膛中的殘骸,然後重新裝藥瞄準。
就這樣,雖然射速不高,大概三秒才能夠發射出來一槍,可是真的很疼啊。
在方別的視野中,寧歡接連中彈,隨即放棄了繼續當大鳥做槍靶的想法,瞬間向著地麵急墜而去。
方別歎了口氣,這樣就徹底沒有辦法瞄準了,他收起葦名劍法,重新掛在背上,同時在城牆邊緣縱身一躍,向著洛城之外而去。
之前不是說過,如果寧歡在不受傷的情況,想追上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麽現在。
寧歡已經受傷了。
……
……
寧歡確實受傷了。
他知道方別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暗器,這完全不是火銃這樣粗劣的火藥武器可以相提並論的。
但是寧歡當時自認為已經拉開距離,尋常暗器,有效射程不過三五丈,火銃的話,超過五丈同樣完全沒有準頭可言,就算是內息外放的劍氣,十丈也已經是極限。
而他和方別的距離,足足拉開了接近十五丈之遠,這個距離隻有強弓硬弩可以觸到,而以弓箭的射速,方別頂多能放兩箭已經是極限,況且弓箭箭身重阻力大,就算能夠摸到寧歡,想對寧歡造成傷害幾乎是癡人說夢。
這是寧歡根據自己的經驗所做出來的判斷。
而有時候,經驗主義確實會害死人。
第一聲槍響,即使是黑火藥作為發射藥的子彈,在定裝彈藥的加持下初速依然超過了音速。
十五丈接近五十米的距離,對於子彈來說,真的是就隻是一瞬間,根本就不存在讓子彈飛的情況。
換句話說,當你聽到槍聲的那一瞬間,你就已經中彈了。
方別也沒有什麽瞄準頭之類的操作,他就是直接瞄準寧歡的身子打的,反正隻要寧歡手上,那麽這場追逐遊戲就結束了。
於是他做到了。
第一發子彈從寧歡肩膀處鑽了進去,然後卡在了骨骼的縫隙,第二發子彈擊中了寧歡的右臂,擦傷,第三發子彈最為致命,幾乎擊中了寧歡的肺葉,鮮血順著肺部的毛細血管湧出,讓寧歡的口腔中充滿了粉紅色的泡泡。
他隻能被迫在空中截停,然後落地,落地之後向著遠方奔跑。
成名江湖數十載,寧歡從來沒有一刻如同此時這樣狼狽過。
而沒有跑出一百丈,方別的聲音就從身後悠悠傳來。
“寧歡老師。”
“您再跑下去,可能要活活跑死了。”
“千萬三思而後行啊。”
聲音還是要比寧歡跑路的速度要快的。
正如同之前寧歡對於方別的嘲諷,現在方別的嘲諷更加有力。
寧歡最終停下了腳步,轉身,看著在星夜之下向著自己而來的方別。
“你是第一個把老夫逼到如此境地的人。”
“好。”
“很好。”
他這樣說著,右手上,那把慘綠色的蝕骨劍重新旋轉著從他的手臂中向下延伸。
“今日不殺你的話。”
“老夫誓不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