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走在大街上,看到我們的人,都紛紛的向我問好,一個個恭敬的要命。
他們對我一來是尊敬,二來是害怕,我和黑龍決戰時的情景,還深深的刻在他們的腦子裏,恐怕一生的時間,都不會忘記吧。我很清楚在,他們的心中,我已經是一個傳奇,是一個神話,而且,不但他們會用一生崇拜下去,還會經久不息的一代一代的口口相傳的傳下去。
眾人見到活蹦亂跳的瘋顛二怪時,更是滿臉的充滿了驚異,因為他們都見過瘋顛二怪的傷勢,當時有的人甚至斷言:“瘋顛二怪是活不成了,即使活了的話,康複的時間,也會在一年以後,或者說,根本幾乎就會變成殘廢。”
所以,當他們見到瘋顛二怪活蹦亂跳的出來時,怎麽會不感到驚訝呢?不過,由於瘋顛二怪的性格古怪,功夫又高,人們一向畏懼瘋顛二怪,所以,也不敢過來問。
瘋顛二怪卻在不住地替我宣傳著:“是老大治好我們的,老大是神醫啊,老大厲害,哈哈。”
於是,人們看向我的目光,又多了幾分敬畏。
我們來到一間剛修好的飯店裏麵,隨便得點了幾個菜就吃起來,飯店的老板,親自在桌邊伺候著。這個老板做的菜很是地道,雖然我們隻是隨意點的菜,但是,吃上去,卻是鮮美可口。
我們吃完飯後,我才發現沒錢付賬,急忙問宏立:“宏立,我們還有錢沒有?這裏用什麽做錢幣,是人民幣嗎?”
宏立皺了皺眉說道:“我以前吃飯都是賒賬的,這裏麽有什麽錢幣,隻要你在他的帳本上,寫上你的名字就好來了。”
老板也笑了:“是啊老大,別說在這裏吃飯不要錢,就是要錢,我們也不敢收老大的錢,否則,還不被人罵死。我們開飯店的目的,就是要人們吃得高興,隻要他們吃得滿意了,就是對我們最大的獎勵了。”
我很奇怪的問道:“既然你們做生意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了什麽?”
飯店的老板說道:“回老大的話,在我們天外天,所有的東西,都是隨意的幻化出來的,所以,都是不值錢的,別的人我不知道,就說我吧,我之所以開飯店,是因為我最喜歡做菜了。以前在外麵的時候,我沒機會開飯店,沒想到在天外天,我竟然達成了這個理想,真是世事難料。
我想別的人都適合我一樣的,在這裏,大家都在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扮演著自己一生中最喜歡扮演的角色,這不也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嗎?所以,我們這裏九約定俗成的形成了這麽一種規矩,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但是卻是人人都會自覺遵守的。每個人都認真地做了下來,秋毫無犯。”
我說道:“既然是這樣,每天吃喝玩樂不是更好嗎,那不就是我們最終所追求的嗎?難道就沒人會這麽做嗎?”
老板搖了搖頭:“沒有,也許一開始的時候,會有人天天玩樂,什麽事情都不做,但是時間長了以後,他就會覺得玩樂沒有意思,隻有在做事的時候,心裏才不會空虛,因為這裏人人平等,沒有奴隸,也沒有人想做奴隸主,所以不存在任何的權勢的出現。這是天外天的遊戲規則,其實也是整個個人類真正的遊戲規則,其他的遊戲規則都是虛偽的。”
我若有所思得點了點頭,心中暗道:“原來,天外天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未來,世界大同,各取所需的夢想梅想到會在天外天實現了,而且他們過得很舒服的樣子。”
於是,我鄭重其事的帳本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這一個個的名字,才是以後老板炫耀的資本,比很多的錢,更讓人覺得自豪。
和飯店老板道完別之後,我們又回到了小茅屋裏麵。
夜幕如期而至了,天外天終於恢複了日出月落的正常的生活,我為這一切感到了高興。
當晚,因為瘋顛二怪也沒有地方去,就住到了小茅屋裏,反正那個小茅屋是經過特殊的設計的,暗中迎合著九元天羅微型陣,裝下幾萬人,都沒有問題,不用擔心沒有地方住。
夜裏,我躺在床上,缺翻來覆去得睡不著,宏立就躺在我的身邊。瘋癲二怪躺在林我們不遠處,還在不住地鬥著嘴,窗外,月光皎潔,銀白色的月光射進來,灑下了一片清輝。
不知何時,瘋癲二怪已經閉上了嘴,進入了夢鄉,身邊的宏立,也在夢裏不時地發出幾聲啜泣,想是夢到了老者。
我也覺得有些困了,剛要閉眼,忽然,我的眼前金光一閃,我一驚,急忙看去,但見我的眼前出現了一杆長槍,那槍遍體金黃,正在我的麵前不住地旋轉著。
這杆長槍,我是絕對的不陌生了,不但在夢裏見過多次了,而且還在戰神之殿中真實的接觸過。沒想到他又在天外天裏出現了,長槍的出現,究竟的預兆著什麽呢?
這時,長槍旋轉著落在了我的手邊,我伸手一抓,已經把長槍抓在了手裏。
這還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抓住長槍,長槍剛一入手,就覺得甚是溫暖,槍身滑膩,握在手裏,隻覺得溫潤潤的。長槍雖然很沉,但是我一隻手舉可以把長槍就起來,並不費力,而且覺得很舒服。
我把長槍舉到了麵前,正待細看時,忽然槍身一震,長槍竟然飛了起來,我來不及鬆手,也被帶了起來,被帶到了半空中,隻覺得耳邊風聲響亮,刺得我的眼睛也睜不開,隻得緊緊的閉住了。
幾秒鍾之後,風聲停住了,我急忙睜開了眼睛,發現手中空空如也,長槍已經不知道到了何處去了。
再看了看四周,我發現自己已經不在那座小茅屋裏麵,而是到了一個很寬闊的房間裏麵。那間房子雖然很寬闊,但是裏麵什麽都沒有,更加奇怪的是,那間房子竟然沒有窗戶,隻有一個很小的門,這倒底是什麽地方呢?我怎麽來到了這裏?
房間的牆壁是潔白的,沒有任何的裝飾,看上去很單調,我在房間裏麵轉了一圈之後,覺得無趣,就向著那道小門走了過去。
小門也是白色的,但是卻有著一個金黃把手,我握住了把手,小心地拉了拉,沒想到,門竟然應手而開了,我還以為,門是鎖著的呢。
我很小心的把門推開,從小門裏麵爬了出來,由於門口實在是太矮了,所以,我隻能盡量的彎下腰,才能夠爬出來。
我剛一出來,就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我大吃了一驚,急忙抬頭去看。隻見我鑽出來的地方,是一間辦公室,在辦公室裏坐著幾個人。其中有一個正好麵對著我,那個人我很熟悉,正是在公安局裏麵審訊我的那個主審官,我再一看,羅副局長也在座,在羅副局長的旁邊坐著一個中年男子,竟然是公安局長。
羅副局長,正在向公安局長匯報著工作,主審官正聚精會神地看著我出神,但是臉上並沒有驚訝的神情,好像沒有看到我一樣。
我很是吃驚:“我怎麽迷迷糊糊的跑到公安局來了,這不是找死嗎?”
我急忙一轉身,想趁這他們沒有發現在我之前,逃回那個房間,但是,我太倉促了,一不小心,把一個花盆從花架上碰了下來。
“咣當”
花盆坐落在地上,摔了一個粉碎。
“唰”,辦公室裏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射了過來。
我登時覺得全身一陣發涼,由於太過緊張了,全身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住了,頭有些發暈,耳邊嗡嗡直響。但是,我畢竟已經不是昨日的蘇飛,現在,我光防身的神物就有好幾件,大不了就和他們拚了,誰怕誰啊,現在的我,膽氣已經很壯,所以,一陣緊張過後,我鎮定了下來。
“哢哢”腳步聲傳來,我一抬頭,隻見主審官已經向我走了過來,我急忙向後一退,左手一伸,魔琴已經出現在了我的手裏,我做好了戰鬥的準備,隻要主審官敢過來抓我,我就敢把他的脖子扭斷,我現在已經顧不了那麽多了,範我者必死。
但是,讓我奇怪的是,主審官走到了摔破的花盆的麵前,蹲了下來,拿起花盆來看了看,臉上露出了奇怪之色,又左右看看,嘴裏不住地說道:“奇怪,怎麽好好的花盆就摔下來了?”
羅副局長在那邊問道:“到底是怎麽回事?”
主審官說道:“局長,大概是剛才那花盆在花架上沒放好,所以,掉下來了,我這就把它們掃出去。”
我心中好奇:“難道,他們竟然看不見我嗎?好奇怪,難道我竟然隱身了?”
為了試驗一下,我把手掌伸出來,在主審官的麵前晃動了一下,但是主審官就當我的手是空氣一般,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這下我證實了,原來他們真的看不見我,我高興極了,差點叫出聲來。
這時,從門外走進幾個人來,我一看到前麵的人,幾乎叫出聲來,因為,那不是別人,是和我有過一夜之歡的金琳。金琳的身後,跟著兩個身穿便衣的中年漢子,一人身材高大,一人身材瘦小,正是金琳的兩個保鏢。
我心中奇怪:“金琳怎麽到這裏來了,沒事亂跑什麽,這裏是一般人來的地方嗎,這個丫頭,真是不知得到天高地厚。”
他們對我一來是尊敬,二來是害怕,我和黑龍決戰時的情景,還深深的刻在他們的腦子裏,恐怕一生的時間,都不會忘記吧。我很清楚在,他們的心中,我已經是一個傳奇,是一個神話,而且,不但他們會用一生崇拜下去,還會經久不息的一代一代的口口相傳的傳下去。
眾人見到活蹦亂跳的瘋顛二怪時,更是滿臉的充滿了驚異,因為他們都見過瘋顛二怪的傷勢,當時有的人甚至斷言:“瘋顛二怪是活不成了,即使活了的話,康複的時間,也會在一年以後,或者說,根本幾乎就會變成殘廢。”
所以,當他們見到瘋顛二怪活蹦亂跳的出來時,怎麽會不感到驚訝呢?不過,由於瘋顛二怪的性格古怪,功夫又高,人們一向畏懼瘋顛二怪,所以,也不敢過來問。
瘋顛二怪卻在不住地替我宣傳著:“是老大治好我們的,老大是神醫啊,老大厲害,哈哈。”
於是,人們看向我的目光,又多了幾分敬畏。
我們來到一間剛修好的飯店裏麵,隨便得點了幾個菜就吃起來,飯店的老板,親自在桌邊伺候著。這個老板做的菜很是地道,雖然我們隻是隨意點的菜,但是,吃上去,卻是鮮美可口。
我們吃完飯後,我才發現沒錢付賬,急忙問宏立:“宏立,我們還有錢沒有?這裏用什麽做錢幣,是人民幣嗎?”
宏立皺了皺眉說道:“我以前吃飯都是賒賬的,這裏麽有什麽錢幣,隻要你在他的帳本上,寫上你的名字就好來了。”
老板也笑了:“是啊老大,別說在這裏吃飯不要錢,就是要錢,我們也不敢收老大的錢,否則,還不被人罵死。我們開飯店的目的,就是要人們吃得高興,隻要他們吃得滿意了,就是對我們最大的獎勵了。”
我很奇怪的問道:“既然你們做生意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了什麽?”
飯店的老板說道:“回老大的話,在我們天外天,所有的東西,都是隨意的幻化出來的,所以,都是不值錢的,別的人我不知道,就說我吧,我之所以開飯店,是因為我最喜歡做菜了。以前在外麵的時候,我沒機會開飯店,沒想到在天外天,我竟然達成了這個理想,真是世事難料。
我想別的人都適合我一樣的,在這裏,大家都在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扮演著自己一生中最喜歡扮演的角色,這不也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嗎?所以,我們這裏九約定俗成的形成了這麽一種規矩,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但是卻是人人都會自覺遵守的。每個人都認真地做了下來,秋毫無犯。”
我說道:“既然是這樣,每天吃喝玩樂不是更好嗎,那不就是我們最終所追求的嗎?難道就沒人會這麽做嗎?”
老板搖了搖頭:“沒有,也許一開始的時候,會有人天天玩樂,什麽事情都不做,但是時間長了以後,他就會覺得玩樂沒有意思,隻有在做事的時候,心裏才不會空虛,因為這裏人人平等,沒有奴隸,也沒有人想做奴隸主,所以不存在任何的權勢的出現。這是天外天的遊戲規則,其實也是整個個人類真正的遊戲規則,其他的遊戲規則都是虛偽的。”
我若有所思得點了點頭,心中暗道:“原來,天外天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未來,世界大同,各取所需的夢想梅想到會在天外天實現了,而且他們過得很舒服的樣子。”
於是,我鄭重其事的帳本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這一個個的名字,才是以後老板炫耀的資本,比很多的錢,更讓人覺得自豪。
和飯店老板道完別之後,我們又回到了小茅屋裏麵。
夜幕如期而至了,天外天終於恢複了日出月落的正常的生活,我為這一切感到了高興。
當晚,因為瘋顛二怪也沒有地方去,就住到了小茅屋裏,反正那個小茅屋是經過特殊的設計的,暗中迎合著九元天羅微型陣,裝下幾萬人,都沒有問題,不用擔心沒有地方住。
夜裏,我躺在床上,缺翻來覆去得睡不著,宏立就躺在我的身邊。瘋癲二怪躺在林我們不遠處,還在不住地鬥著嘴,窗外,月光皎潔,銀白色的月光射進來,灑下了一片清輝。
不知何時,瘋癲二怪已經閉上了嘴,進入了夢鄉,身邊的宏立,也在夢裏不時地發出幾聲啜泣,想是夢到了老者。
我也覺得有些困了,剛要閉眼,忽然,我的眼前金光一閃,我一驚,急忙看去,但見我的眼前出現了一杆長槍,那槍遍體金黃,正在我的麵前不住地旋轉著。
這杆長槍,我是絕對的不陌生了,不但在夢裏見過多次了,而且還在戰神之殿中真實的接觸過。沒想到他又在天外天裏出現了,長槍的出現,究竟的預兆著什麽呢?
這時,長槍旋轉著落在了我的手邊,我伸手一抓,已經把長槍抓在了手裏。
這還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抓住長槍,長槍剛一入手,就覺得甚是溫暖,槍身滑膩,握在手裏,隻覺得溫潤潤的。長槍雖然很沉,但是我一隻手舉可以把長槍就起來,並不費力,而且覺得很舒服。
我把長槍舉到了麵前,正待細看時,忽然槍身一震,長槍竟然飛了起來,我來不及鬆手,也被帶了起來,被帶到了半空中,隻覺得耳邊風聲響亮,刺得我的眼睛也睜不開,隻得緊緊的閉住了。
幾秒鍾之後,風聲停住了,我急忙睜開了眼睛,發現手中空空如也,長槍已經不知道到了何處去了。
再看了看四周,我發現自己已經不在那座小茅屋裏麵,而是到了一個很寬闊的房間裏麵。那間房子雖然很寬闊,但是裏麵什麽都沒有,更加奇怪的是,那間房子竟然沒有窗戶,隻有一個很小的門,這倒底是什麽地方呢?我怎麽來到了這裏?
房間的牆壁是潔白的,沒有任何的裝飾,看上去很單調,我在房間裏麵轉了一圈之後,覺得無趣,就向著那道小門走了過去。
小門也是白色的,但是卻有著一個金黃把手,我握住了把手,小心地拉了拉,沒想到,門竟然應手而開了,我還以為,門是鎖著的呢。
我很小心的把門推開,從小門裏麵爬了出來,由於門口實在是太矮了,所以,我隻能盡量的彎下腰,才能夠爬出來。
我剛一出來,就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我大吃了一驚,急忙抬頭去看。隻見我鑽出來的地方,是一間辦公室,在辦公室裏坐著幾個人。其中有一個正好麵對著我,那個人我很熟悉,正是在公安局裏麵審訊我的那個主審官,我再一看,羅副局長也在座,在羅副局長的旁邊坐著一個中年男子,竟然是公安局長。
羅副局長,正在向公安局長匯報著工作,主審官正聚精會神地看著我出神,但是臉上並沒有驚訝的神情,好像沒有看到我一樣。
我很是吃驚:“我怎麽迷迷糊糊的跑到公安局來了,這不是找死嗎?”
我急忙一轉身,想趁這他們沒有發現在我之前,逃回那個房間,但是,我太倉促了,一不小心,把一個花盆從花架上碰了下來。
“咣當”
花盆坐落在地上,摔了一個粉碎。
“唰”,辦公室裏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射了過來。
我登時覺得全身一陣發涼,由於太過緊張了,全身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住了,頭有些發暈,耳邊嗡嗡直響。但是,我畢竟已經不是昨日的蘇飛,現在,我光防身的神物就有好幾件,大不了就和他們拚了,誰怕誰啊,現在的我,膽氣已經很壯,所以,一陣緊張過後,我鎮定了下來。
“哢哢”腳步聲傳來,我一抬頭,隻見主審官已經向我走了過來,我急忙向後一退,左手一伸,魔琴已經出現在了我的手裏,我做好了戰鬥的準備,隻要主審官敢過來抓我,我就敢把他的脖子扭斷,我現在已經顧不了那麽多了,範我者必死。
但是,讓我奇怪的是,主審官走到了摔破的花盆的麵前,蹲了下來,拿起花盆來看了看,臉上露出了奇怪之色,又左右看看,嘴裏不住地說道:“奇怪,怎麽好好的花盆就摔下來了?”
羅副局長在那邊問道:“到底是怎麽回事?”
主審官說道:“局長,大概是剛才那花盆在花架上沒放好,所以,掉下來了,我這就把它們掃出去。”
我心中好奇:“難道,他們竟然看不見我嗎?好奇怪,難道我竟然隱身了?”
為了試驗一下,我把手掌伸出來,在主審官的麵前晃動了一下,但是主審官就當我的手是空氣一般,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這下我證實了,原來他們真的看不見我,我高興極了,差點叫出聲來。
這時,從門外走進幾個人來,我一看到前麵的人,幾乎叫出聲來,因為,那不是別人,是和我有過一夜之歡的金琳。金琳的身後,跟著兩個身穿便衣的中年漢子,一人身材高大,一人身材瘦小,正是金琳的兩個保鏢。
我心中奇怪:“金琳怎麽到這裏來了,沒事亂跑什麽,這裏是一般人來的地方嗎,這個丫頭,真是不知得到天高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