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少時拿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
這句話出自《題三十小像》。
網絡上流傳的版本,多為“須知少年淩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更為簡單易懂些,但並非原文
或許這句話,真的紮進了林泓譯的內心吧。
林泓譯已經27歲了,這年紀其實還算年輕人,但在練習生裏,他真的是“老前輩”了。
按理說,這年紀還沒出道,還在公司裏當練習生,那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
如果說他是這幾年才接觸唱歌這個行業,那還勉強可以理解,可實際上他19歲的時候就已經在一家小公司當練習生了。
貌似本來可以出道的,但因為某些原因,他久久沒有出道,硬是當練習生呆到了合約期滿。
沒辦法,如果他違約,他賠不起。
當初路小蘇看到林泓譯的資料的時候,他都沒有去思考這人為什麽沒出道。
按理說,他後來能被天方娛樂選中,肯定有其過人之處。
可娛樂圈這種地方,或者說當今的社會,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頭的。
是金子總會發光,這句話沒有錯,可總有些泥巴和塵埃會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讓你遲些發亮!
有些人惡心這些泥巴,有些人幹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為一塊帶著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譯有可能是前者。
別看他是男的,娛樂圈的潛規則,不分男女。
這個圈子太亂了,亂到什麽樣的人都有。
比如灣灣某知名偶像劇製作人,就很愛玩小鮮肉。
還有很多公司男高層,特別“熱心”,鍾情於“古道熱腸”……
再加上現實遠比小說更離奇,小說男主在開篇的時候,老能碰到一些亂七八糟的事兒,這種事兒其實在普通人身上也時常發生。
林泓譯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後,沉寂了兩年,從他的資料裏顯示,他曾嚐試過創作。
畢竟現在走網絡歌手的路線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創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蘇還特地去聽了一下他的歌。
然後他的表情就有些別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這詞寫得也太臭了!
臭到讓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個人。
地球上的娛樂圈裏,也是有無數“王者”級別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稱為什麽什麽王。但有一個的外號尤其響亮。
炮王!
講真,炮王吳亦凡的外在條件的確不賴,個子又高,對於很多女性來說,他有著極強的殺傷力。
按理說,你就老老實實圈一波顏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於是,他開始走起了“創作才子”的路線……
在《中國有嘻哈》裏,他點評某選手的時候,說的是:“我之所以不給你通過,是因為我覺得你的歌詞太簡單了一點。說唱音樂,其實是像寫詩一樣的。”
然後,他自己所寫的歌詞是:
【看什麽?
6!
你和我,走一波!】
寫詩一樣,不存在的。
林泓譯寫得詞,和炮王有得一拚,大家可以自行腦補。
網絡歌手這一行,其實也不好混,畢竟沒公司推廣,你的歌必須要讓人喜歡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鱉喜歡啊。
林泓譯……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進步。
“也是蠻奇怪的,在家閑了兩年,個人水平還提高了。”路小蘇自言自語道。
如果不是因為實力進步了,天方娛樂根本看不上他。
可這是為什麽呢?
……
……
17位練習生,林泓譯是最後一個離開練習室的。
離開前,他還不忘關了燈,撿了地上不知道是誰留下的紙屑。
站在門口,他最後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蘇寫下的句子。
字體飄逸瀟灑,但話語卻鏗鏘有力。
至少對於林泓譯來說,振聾發聵!
27歲了,身邊不少人都事業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訓練,晚上偶爾還要去酒吧駐唱。
酒吧駐唱的收入其實還不錯,一天少說有幾百,那種小有名氣的,則能更多些。
可林泓譯沒那麽多時間,他一個月隻能去幾次。
按理說,今晚他該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全身心的投入到特訓中去,可他不得不去一趟酒吧。
因為真的沒錢了。
他現在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歲了,實在沒臉伸手拿錢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後,他才背著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台上,底下全是為他歡呼的歌迷。可他現在擁有的,隻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調-情的男女。
回到家裏,打開房門,卻發現父母還沒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譯愣了愣,道:“爸,媽,怎麽還不睡呢?”
母親走過來,接過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後道:“又去酒吧駐唱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
父親把手中的香煙掐滅,瞥了他一眼道:“你這明星當的,還真可憐。”
母親瞪了他一眼,然後給林泓譯倒了杯白開水。
林泓譯卻是習慣了父親的刀子嘴,笑道:“我都還沒出道呢,嚴格意義上來說,還不是明星。”
母親把白開水遞給他道:“別理你爸,就會嘴酸。你不是說今天你們公司那個很厲害的音樂總監要回來給你們特訓嗎?怎麽樣了?”
林泓譯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這麽大晚上,他們還不睡。
父親依舊是那副不冷不熱的模樣,但卻微微側身,明顯有認真在聽。
煙灰缸裏有著不少煙頭,他們已經等了自己許久。
“挺好的,明天才開始特訓,今天隻是見個麵。”林泓譯道。
母親忍不住又嘮叨了:“明天都要訓練了,你今天還去酒吧幹什麽啊!沒錢了你和媽說啊!”
父親轉過身來,準備回房睡覺。進房間前,他看了林泓譯一眼道:“記住我們的約定,今年是最後一年,如果還沒混出個人樣,就不準唱歌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他也清楚這一點。
在關上房門前,父親道:“酒吧就別去了,都養了你這麽多年了,不差這一年!”
最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兒子,道:“別忘了,你當初在我和你媽麵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譯已經27歲了,怎麽可能還會聽不懂話語裏藏著的溫情。
父親是想告訴他,爸有錢,今年你就為你的夢想,最後一搏吧。
父母進房間後,林泓譯看著煙灰缸裏堆滿的煙頭,輕聲道:“沒忘呢。”
……
第二天,所有練習生的座右銘都交到了路小蘇的手中。
路小蘇一張接一張的看過去。
看到最後一張的時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須知少時拿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
——林泓譯。
……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節了。)
這句話出自《題三十小像》。
網絡上流傳的版本,多為“須知少年淩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更為簡單易懂些,但並非原文
或許這句話,真的紮進了林泓譯的內心吧。
林泓譯已經27歲了,這年紀其實還算年輕人,但在練習生裏,他真的是“老前輩”了。
按理說,這年紀還沒出道,還在公司裏當練習生,那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
如果說他是這幾年才接觸唱歌這個行業,那還勉強可以理解,可實際上他19歲的時候就已經在一家小公司當練習生了。
貌似本來可以出道的,但因為某些原因,他久久沒有出道,硬是當練習生呆到了合約期滿。
沒辦法,如果他違約,他賠不起。
當初路小蘇看到林泓譯的資料的時候,他都沒有去思考這人為什麽沒出道。
按理說,他後來能被天方娛樂選中,肯定有其過人之處。
可娛樂圈這種地方,或者說當今的社會,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頭的。
是金子總會發光,這句話沒有錯,可總有些泥巴和塵埃會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讓你遲些發亮!
有些人惡心這些泥巴,有些人幹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為一塊帶著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譯有可能是前者。
別看他是男的,娛樂圈的潛規則,不分男女。
這個圈子太亂了,亂到什麽樣的人都有。
比如灣灣某知名偶像劇製作人,就很愛玩小鮮肉。
還有很多公司男高層,特別“熱心”,鍾情於“古道熱腸”……
再加上現實遠比小說更離奇,小說男主在開篇的時候,老能碰到一些亂七八糟的事兒,這種事兒其實在普通人身上也時常發生。
林泓譯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後,沉寂了兩年,從他的資料裏顯示,他曾嚐試過創作。
畢竟現在走網絡歌手的路線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創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蘇還特地去聽了一下他的歌。
然後他的表情就有些別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這詞寫得也太臭了!
臭到讓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個人。
地球上的娛樂圈裏,也是有無數“王者”級別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稱為什麽什麽王。但有一個的外號尤其響亮。
炮王!
講真,炮王吳亦凡的外在條件的確不賴,個子又高,對於很多女性來說,他有著極強的殺傷力。
按理說,你就老老實實圈一波顏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於是,他開始走起了“創作才子”的路線……
在《中國有嘻哈》裏,他點評某選手的時候,說的是:“我之所以不給你通過,是因為我覺得你的歌詞太簡單了一點。說唱音樂,其實是像寫詩一樣的。”
然後,他自己所寫的歌詞是:
【看什麽?
6!
你和我,走一波!】
寫詩一樣,不存在的。
林泓譯寫得詞,和炮王有得一拚,大家可以自行腦補。
網絡歌手這一行,其實也不好混,畢竟沒公司推廣,你的歌必須要讓人喜歡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鱉喜歡啊。
林泓譯……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進步。
“也是蠻奇怪的,在家閑了兩年,個人水平還提高了。”路小蘇自言自語道。
如果不是因為實力進步了,天方娛樂根本看不上他。
可這是為什麽呢?
……
……
17位練習生,林泓譯是最後一個離開練習室的。
離開前,他還不忘關了燈,撿了地上不知道是誰留下的紙屑。
站在門口,他最後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蘇寫下的句子。
字體飄逸瀟灑,但話語卻鏗鏘有力。
至少對於林泓譯來說,振聾發聵!
27歲了,身邊不少人都事業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訓練,晚上偶爾還要去酒吧駐唱。
酒吧駐唱的收入其實還不錯,一天少說有幾百,那種小有名氣的,則能更多些。
可林泓譯沒那麽多時間,他一個月隻能去幾次。
按理說,今晚他該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全身心的投入到特訓中去,可他不得不去一趟酒吧。
因為真的沒錢了。
他現在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歲了,實在沒臉伸手拿錢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後,他才背著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台上,底下全是為他歡呼的歌迷。可他現在擁有的,隻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調-情的男女。
回到家裏,打開房門,卻發現父母還沒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譯愣了愣,道:“爸,媽,怎麽還不睡呢?”
母親走過來,接過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後道:“又去酒吧駐唱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
父親把手中的香煙掐滅,瞥了他一眼道:“你這明星當的,還真可憐。”
母親瞪了他一眼,然後給林泓譯倒了杯白開水。
林泓譯卻是習慣了父親的刀子嘴,笑道:“我都還沒出道呢,嚴格意義上來說,還不是明星。”
母親把白開水遞給他道:“別理你爸,就會嘴酸。你不是說今天你們公司那個很厲害的音樂總監要回來給你們特訓嗎?怎麽樣了?”
林泓譯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這麽大晚上,他們還不睡。
父親依舊是那副不冷不熱的模樣,但卻微微側身,明顯有認真在聽。
煙灰缸裏有著不少煙頭,他們已經等了自己許久。
“挺好的,明天才開始特訓,今天隻是見個麵。”林泓譯道。
母親忍不住又嘮叨了:“明天都要訓練了,你今天還去酒吧幹什麽啊!沒錢了你和媽說啊!”
父親轉過身來,準備回房睡覺。進房間前,他看了林泓譯一眼道:“記住我們的約定,今年是最後一年,如果還沒混出個人樣,就不準唱歌了。”
林泓譯點了點頭,他也清楚這一點。
在關上房門前,父親道:“酒吧就別去了,都養了你這麽多年了,不差這一年!”
最後,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兒子,道:“別忘了,你當初在我和你媽麵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譯已經27歲了,怎麽可能還會聽不懂話語裏藏著的溫情。
父親是想告訴他,爸有錢,今年你就為你的夢想,最後一搏吧。
父母進房間後,林泓譯看著煙灰缸裏堆滿的煙頭,輕聲道:“沒忘呢。”
……
第二天,所有練習生的座右銘都交到了路小蘇的手中。
路小蘇一張接一張的看過去。
看到最後一張的時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須知少時拿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
——林泓譯。
……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節了。)